王建这首乐府体诗歌,对残酷的封建压迫作了无情的揭露。仲夏时节,农民麦、茧喜获丰收,却被官府劫一空,无法享受自己的劳动果实,只能过着“衣食无厚薄”的悲惨生活。这首诗所反映的事实,应是中唐时期整个农民生活的缩影,相当具有典型性。全诗四换韵脚。依照韵脚的转换,诗可分为四个层次。
前两句为第一层,直接描写乡间农民的精神面貌:“男声欣欣女颜悦,人家不怨言语别。”这两句写平日寡欢少乐、愁眉苦脸的男男女女因为收成好而欣喜万分,说话也温和悦人。首句使用了互文手法,不可解为只有男子才欢欣地喊叫,只有女子脸上才露出了笑容。其实无论是男是女,他们的声音,他们的容颜,都显露出喜乐自得的样子,平日的愁怨一洗而空,连话语的音调也与平常不同。先写农家喜乐自得,而后再写喜乐自得之因,由此造成悬念,引发读者阅读下去的兴趣。
三、四、五、六这四句为第二层。这层以具体形象暗示农家喜乐之因,是因为夏粮、夏茧丰收,有了一个好收成。“五月”二句,写织妇因为喜悦,面对五月艳阳,也觉麦香中的热风清凉宜人,在缲丝车上细致认真快乐地抽丝织素。五月麦风清,写夏粮丰收;檐言缲车索索作响,写夏茧丰收。为了突出农家夏茧之多,诗人又从侧面下笔:“野蚕作茧人不取,叶间扑扑秋蛾生。”这两句写家蚕丰收,野蚕无人也无暇顾及,以至野蚕化蛾,在桑叶上飞来飞去。野蚕作茧无人收取,自生自灭,可见夏茧的确获得大丰收,完全足够抽丝织绢之需。在这一层次里,作者一写收麦,一写缲丝,抓住人类生活最基本的衣食温饱落笔,突出丰收的景象,使一、二句写农家喜悦有了好的注脚。后面三句:“麦收上场绢在轴”,“不望入口复上身”,“田家衣食无厚薄”,也都紧紧围绕衣食温饱或叙事,或抒情,或议论,反映现实的焦点突出集中。
七、八、九、十这四句为第三层。这层写官家对农民巧立名目的盘剥,感情则由喜转悲,形成一个大的波澜,既显出文势跌宕之美,又增强了作品揭露现实的深度。“麦收上场绢在轴,的知输得官家足”,写麦、茧丰收的结果。“轴”,指织绢的机轴。丰收,本来应该给田家带来丰衣足食的生活,事实却非如此。麦打成粮,蚕茧织成绢丝,农民却无法自己享受这些劳动成果,而不得不把粮、绢的大部分送给官家缴纳赋税。“的知”一句为神来之笔。这句诗把农民一次次缴纳苛捐杂税,但不知是否还有新的赋税要缴的心理,刻画得维妙维肖。“不望”两句,更为沉痛。农民在丰收的年景里,并不指望打下的粮食自己吃,织好的绢自己穿,只指望能免除到城里卖黄犊,以缴纳横敛之灾就行了。那么,农民自己吃什么,穿什么,是可以想见的。这种对农民丰年却衣食无着的客观表现,有力地控诉了中唐时期的黑暗现实。
最后两句为第四层。这两句借农民之口,揭露了封建剥削的残酷。但这种揭露,不是出自声泪俱下的直接的声讨,而是通过平淡的甚至略带幽默的语言,让读者思而得之。农民说自家并不计较是否吃得好穿得好,认为只要不进县衙门吃官司那就是最大的幸福了。这种以不因横征暴敛而吃官司为幸福的幸福观,恰恰从另一个角度暴露了封建统治者的凶残。
此诗在构思农家苦这一题材时,颇具特色。在一般的作品中,作者在表现封建剥削对人民的压榨时,多是正面描状农民生活的困苦。这首诗则不然。《田家行》向读者描绘的是小麦、蚕茧丰收,农民欣喜欢乐的场面。但丰收的结果,并不是生活的改善,而是受到更重的盘剥,生活依然悲惨,无法避开不幸的命运。这种遭遇,不是一家一户偶然遇到天灾人祸所碰到的困苦,而是概括了封建时代千千万万农民的共同遭遇,如此选材,相当具有典型性和概括性。
在表现方法上,古乐府多叙事,《田家行》则选取农家生活的两个断面,一是麦、茧丰收,一是粮、绢大部输官,把这两个断面加以对比。这对揭示农家苦这一主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诗纯用赋体直陈其事,语言质朴无华,通俗流畅、凝炼精警,于平易中见深刻。
这首词曲像一幅山水画,构图很有层次:近景是姿态奇特的涧畔双松,它们像两条本来要飞上天去的龙,不知为什么折回头来探入涧底的溪水;远景是平冈上的群树,它们一片翠绿,把枝梢高高地伸向云端。“万树”欣欣赂荣,“双松”自得其乐,宁静的自然美在神不在貌,有点王维山水诗的意境。
首先是“双松”和“万树”的对比:双松的位置是“涧畔”,它们的姿态是坠,是“下饮”;万树的位置是“溪上平冈”,它们的姿态是“争作拏云势”。这种位置和姿态的对比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郁郁涧底松”和“离离山上苗”。“落落盘根真得地”套用了杜甫《古柏行》的诗句。
其次最后两句用人们的想法来对比前面大自然的规律,是王国维想要借此来表达自己的哲理思想。然而可能作者自己也感觉到了这首词中“形”与“意”之间的矛盾,所以在结尾忽翻新意:“总为自家生意遂,人间爱道为渠媚。”这是进一步超脱,完全从“以物观物”的角度出发,指出树的姿态是为了适合自己生活环境的需要。
王国维要写出一种无我之境的自然山水风景,却不能达到那种“无我”的境界;他要表现老庄的超脱却总是堕入儒家的执著;王国维不想让这首词表达出托物寓意,但最后两句反而使读者展开意境的联想。也正是这些矛盾形成了这首词中很丰富的言外意蕴,足以让读者慢慢去咀嚼品味。
大历四年春,诗人离开岳阳至潭州、郴州等地时是由白马潭(今湘阴境内)裴隐宅出发的。
首联描写与洞庭湖阔大之景,次联“礼加徐孺子,诗接谢宣城”,写出了杜甫把自己比做东汉时的名贤徐稚,把裴使君比做礼贤下士的陈蕃,可知杜甫在岳阳的数月,受到了非常好的款待。谢宣城指南北朝齐时的诗人谢眺。他文章清丽,擅长五言诗,曾出任宣城太守,故又有谢宣城之称。杜甫在此处,把裴使君比为谢眺,甚为赞誉。“诗接”一语杜甫对裴使君诗歌的唱对。裴使君如此礼遇款待,一同登楼共赏湖光山色。此时此刻,杜甫心情能不激动。杜甫到岳阳对裴使君说,也是十分高兴的。当看到饥寒交迫的老友,如此落寞,给以温暖的款待是必然的。故杜甫在岳阳时得到了精神和物质上的安慰。故有“雪岸丛梅发,春泥百草生。敢违渔父问,从此更南征”的诗唏。
最后两句,历来见仁见智。对“渔父问”的典故,凡读过《屈原列传》的人都会记得渔父劝说屈原“与世推移”“随其流扬其波”的话。那么,杜甫用此典其意何在呢?“礼加徐孺子,诗接谢宣城。”是称赞裴使君的,这应该没有疑义。称赞的原因,我想绝不只是场面上的客套。不管出于何种动机,裴使君款待了杜甫,且陪杜甫(不是杜甫陪裴使君)登楼远眺。但仅仅因为这一点就口不对心地妄加颂辞,恐怕不是杜甫一贯的为人处事的风格。在江陵时,杜甫就曾多次称颂过镇守荆州的阳城郡王卫伯玉——尽管卫伯玉并不是科举出身,也不懂诗词歌赋,但他却掌管着荆州的军政大权。杜甫的称赞其实是一种“感情投资”,希望以文词上发自内心的赞美博得卫的好感,再次“托身官府”续写在成都时与严武相交的翻版故事。可惜的是,卫伯玉不是严武,杜甫的“示爱”在今天看来便成了一种可笑而又令人心痛的单相思。以此来推演,也可以把《陪裴使君登岳阳楼》看作是杜甫在江陵一系列诗作的续篇。杜甫此时对裴使君能收留、重用自己是心存希望的,从诗中可以看出,裴使君也是文人出身,而文人就应该对我杜甫这样的大诗人礼遇、关照、抚慰甚至起用的。只是这样的心思不能明言,毕竟与裴使君素昧平生,自己对裴使君的为人还不太清楚。所以,只能在诗的结尾含蓄地借典喻事道出自己的愿望:希望你裴使君像陈蕃那样,待我如徐孺子,那么我就可以违背渔父的劝说,留在岳阳从此不再“与世推移”,不用再漂泊流浪了;换言之,如果你裴使君不能“礼加徐孺子”,那么我岂敢违背渔父的劝说,只好“与世推移”,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跟着感觉走”,继续无奈地“南征”。 可能裴使君没有读出杜甫的意思或者是领会了而装作不知、不愿理睬,总之,杜甫很快离开了岳阳奔向衡州。从某种意义上说,岳阳其实是杜甫的另一个伤心之地(只是伤心的程度不如在江陵,因为他对留在岳阳本没有抱太大的希望)。但离开岳阳后不久后所作的《南征》诗中的“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两句,分明道出了心中的不满与愤慨,这其中,恐怕也应该分一点儿给岳阳及岳阳的裴使君吧。
盛唐绝句,多寓情于景,情景交融,较少叙事成分;到了中唐,叙事成分逐渐增多,日常生活情事往往成为绝句的习见题材,风格也由盛唐的雄浑高华、富于浪漫气息转向写实。张籍这首《秋思》寓情于事,借助日常生活中一个富于包孕的片断——寄家书时的思想活动和行动细节,非常真切细腻地表达了作客他乡的人对家乡亲人的深切怀念。
第一句是写诗人客居洛阳,现在秋天到了。诗人没有大笔浓墨的渲染秋风萧瑟,草木摇落的凄惨景象,读者的阅读中当然不会有那种“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凄凉感受。
第二句紧承“见秋风”,正面写“思”字。晋代张翰“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晋书·张翰传》)。张籍祖籍吴郡,此时客居洛阳,情况与当年的张翰相仿佛,当他“见秋风”而起乡思的时候,也许曾经联想到张翰的这段故事。但由于种种没有明言的原因,竟不能效张翰的“命驾而归”,只好修一封家书来寄托思家怀乡的感情。这就使本来已经很深切强烈的乡思中又增添了欲归不得的怅惘,思绪变得更加复杂多端了。“欲作家书意万重”,这“欲”字颇可玩味。它所表达的正是诗人铺纸伸笔之际的意念和情态:心里涌起千愁万绪,觉得有说不完、写不尽的话需要倾吐,而一时间竟不知从何处说起,也不知如何表达。本来显得比较抽象的“意万重”,由于有了这“欲作家书”而迟迟不能下笔的生动意态描写,反而变得鲜明可触、易于想象了。
“复恐匆匆说不尽,行人临发又开封”这是诗人的写信时的心理活动和动作。诗人并没有大张旗鼓地写自己怎么样废寝忘食,挑灯夜战地写家书,就是通过这样一个平凡的动作来说明自己是在写家书。过去的交通很不发达,寄一封信回家就是一次漫长的旅行,写一次家书当然要写长一点了。信写好了,发现还有的话没有说,当然要把信打开来补充一些了。诗人这样写诗是很贴近生活的,但是诗歌不仅要贴近生活,还要贴近自己,贴近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思,这样才会震撼人心。这首诗就做到了这一点。主要体现在最后两句。诗人虽然担心的自己的家书“说不尽”,但是还是封上信封,直到送信的人要走了,又觉得自己没有写好。其实,诗人也并非没有写完这封信,既然已经把信封上了,就是一封完整的信了,其实就是自己的思乡情节在起作用,总觉得有话没有说完的感觉,总觉得自己的家书就是这样的言不尽意。其实,即使是拆开信封,也不一定就要补充什么。这就是心灵微妙的变化的反映,诗人通过“又开封”这一动作,清晰地表达了出来,这振动和变化的缘由就是思乡的情感。从结构上说,这也不是单纯的平面层次,是由动作,反映出了心灵的微妙感受的变化。和“断肠人在天涯”,“万里悲秋常作客”这样的诗句表达的情思相比,这是一种内心微妙细腻的情思,诗人用最平易语言表达出来了,没有过多的渲染和修饰,也是感人至深的。
全诗一气贯成,明白如话,朴素而又真实地表达游子的心态。在消息传达不便的封建社会,长期客居异地的人常有类似的体验,一经诗人提炼,这件极平常的小事、极普通的题材就具有了代表性的意义。后人每每读到,常有感同身受之叹,所谓人同此心,情同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