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商妇因盼归不归而产生的怨情。第一首怨水恨船,当然并不是真正怨恨所在,到第三首才点出真正怨恨的对象原来是她的夫婿,而夫婿之可怨恨,因为他是“重利轻别离”的商人。商人去后,自然盼其归来,而又不知归期何日,就只有求助于占卜。
《云溪友议》所举刘采春的唱词中有一首于鹄的《江南曲》,后两句是“众中不敢分明语,暗掷金钱卜远人”,也写占卜归期。这里用金钗代替金钱,想必为了取用便利,可见其占卜之勤。而由于归期无定,就又抱着随时会突然归来的希望,所以在占卜的同时,还不免要“朝朝江口望”。但望了又望,带来的只是失望,得到的只是“错认几人船”的结果。这位少妇既以金钗权当卜钱,又朝朝江口守望,足以说明其望归之切、期待之久,而错认船后的失望之深也就可想而知。
这首诗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表演弹唱的歌女。作者如同养鸟人欣赏笼鸟一样,正以一种得意的心情以及赞许的目光欣赏着她的演出。
一二句以形写神,以“如欲进”与“未肯前”描写歌女“恃爱”与“含羞”的神态:她凭仗着主人的宠爱,仿佛正要向听歌的主人走去;但她终于没有前进,原来她害羞了。这两句写的的歌女弹唱前的神情体态。她是坐着准备弹唱的,实际上并不存在由于“恃爱”与“含羞”作出的“如欲进”与“未肯前”的表示。也许只是在调弦弹唱时向前略微欠一欠身子吧。诗人便故作多情,笔底澜翻,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
三四句继而正面写歌唱与弹奏,用大特写镜头展示口唱与指弹两个动作。注意演员的“口”与“指”,这原是一般人的欣赏习惯。出现在诗人眼前的是“朱口”与“玉指”,“口”是红润的,“指”是白净的。由此美的局部,令人联想起这是一位年轻貌美的歌者,同时从“朱”、“玉”这两个肯定性的修饰词中,也隐约透露出诗人对歌者的爱悦之情。歌称“艳歌”,弦名“娇弦”,则又进一步写出它弹唱的动人。一个“弄”字,包含了“轻拢慢捻抹复挑”种种纯熟的动作,亦传达出演奏者沉浸于曲调之中的热烈而又细腻的感情。
张炎词以“悲秋”见长,离愁别绪,万感情怀皆可由秋景而发。如《清平乐》(候蛩凄断)即是一首“悲秋”名作。然而他的“伤春”之作也别具一格。一“秋”一“春”,景物不同,然其抒发的情怀却是同出一源,——即伤亡国之情,感破家之痛。此词即是其“伤春”的一篇佳作。
“采芳人杳”两句,前句写春光明媚,芳红草绿,本是赏花采绿之时,然而此时却人迹杳了,昔日美景歌舞生平,人头攒动的景象一扫而空。后句由前句而发出“顿觉游情少”之感。张炎写词,写景常借故国家乡西湖之景之笔。西湖美景美不胜收,举世闻名,然而在作者眼里,由于元兵的践踏,西湖盛景已成过往云烟,人迹杳杳,游情惨淡。作者在此留下一个伏笔,不说元兵南掠,而言人杳,其中所含隐情,不言自明,非不想说,而不能说,也不必说也。承接上两句,“客里看春”两句,似乎是写后悔错过春时,未能饱览一年一度的大好春光。其实一句“客里看春”,客居异地,浪迹天涯,终年如无根之萍,因此看景只会“草草”,“被诗愁分了”,怎么会游兴满怀呢?
“去年燕子”两句,借写燕子把上文欲说而未忍多说的话,又进一步做了一点吐露。前后联系在一起,才能更深入体会词人的处境。张炎身世前文已知,其国破家亡却经常或被政治逼迫北上大都,或因生活所迫,居无家所,家无常址,如同飞燕一样羁泊无定,浪荡天涯。“去年燕子天涯,今年燕子谁家?”短短两句话,道出作者说不出痛苦情思,其情切切,其感深深。最后两句“三月休听夜雨,如今不是催花。”“夜雨”指使“流水落花春去也”(南唐李后主《浪淘沙》)的夜雨,不是早春细雨,而是暮春急雨。“催花”不是催促花开而是“摧花折叶”的摧残花草。此时雨却不是催花的媒剂,而是葬送春花的急雨。一“雨”双关,透出家国身世之痛。
此词最突出的就是对比、比兴。物是人非的强烈对比渗透其中,借“燕子”比喻自己飘荡无依,借“夜雨”比喻摧花折绿的残暴的元兵。写作之中由景到人,由人到物,由物到情,层层深入,又层层翻新。有人评价说:“羁泊之怀,托诸燕子;易代之悲,托诸夜雨,深人无浅语也。”
这是一首描写婚礼的诗。《毛诗序》以此诗为国君之婚礼。朱熹《诗集传》以此诗为诸侯之婚礼。从诗中描写的送迎车辆之盛可以知道,应为贵族的婚礼,而不是一般民间的婚礼。
关于此诗诗旨历来争议较大,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观点:
一、鹊喻新郎,鸠喻新娘。这个观点又分两种意见:(一)这首诗是诗人代新郎言说,表达了诗人对男子的同情。喜鹊搭好了窝,鸠来居住。新郎准备好了房子,新娘来居住。以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说以姚际恒为代表。姚际恒《诗经通论》言:“按此诗之意,其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与居者,以鸠之居鹊巢,况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说,尊者甚众。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说《诗》者方玉润却有着不同的看法。方玉润《诗经原始》辨驳说:“自《序》《传》来,说《诗》者无不以鹊巢鸠居况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类也,鹊鸠异物也,而何以为配乎?”意思是说:用鸠居鹊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说鸠婚配给了鹊犹如女嫁给了男。但是男女同类可以婚配,鸠鹊异类又怎么能相配昵?方玉润又说:“姚氏际恒最攻《序》《传》,乃其自解诗意,又以为‘言鹊鸠者,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也,其言巢居者,况女之居男室也'则与旧说何异?且谓'以鸟之异类况人之异类’,男女纵不同体,而谓之异类可乎哉?此不通之论也。”(二)这首诗是新娘家人在唱赞歌,是一首新婚礼赞诗。如果以鹊喻新郎,以鸠(布谷)喻新娘,则此诗为新婿礼赞诗。朱熹将《鹊巢》的诗旨强解为以鸠比喻文王之化,行后妃之德盛而赞颂之。此一说出现最早,流传最久,影响也最大,而批评者亦最多。这种赞颂文王之化,后妃之德的说法,虽然历来因为牵强附会而被指责为完全是一种背离诗义的经学化理学化的臆断,但是他将这首诗解释为是一首新娘家人赞美婚礼的诗,是值得肯定的。
二、鹊喻弃妇,鸠喻新妇,这是一首弃妇诗。如果以鹊喻弃妇,以鸠(布谷)喻新妇,则此诗的作者是代弃妇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弃妇,那么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弃妇诗。弃妇的丈夫遗弃了同他一起艰苦经营,创立家室的结发妻子,却用百辆盛车的热闹场面迎娶新妇,致使新妇占了旧妇之位,恰如”鸠占鹊巢“一般。弃妇心生嫉恨,因作此诗,以责备丈夫另娶新妇,新妇占据其家:我辛辛苦苦终于经营了一个家,现 在丈夫却将我抛弃,用盛大的车队去接新人了,而有个新妇要霸占我的家了。表达了一个为家操劳,却遭丈夫遗弃的妇女内心无比哀怨的心情。《诗经》中这类妇女很多,如《国风·邶风·谷风》。《召南·鹊巢》中这位妇女的遭遇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这首诗就是古代毫无话语权的妇女对喜新厌旧的丈夫的指责和对自己悲惨命运的无奈叙述。这实际上也是对男权社会里痴心女子负心汉婚姻现象的一种沉痛控诉,获得了强烈的社会意义。高亨在其《诗经今注》对此表示了相同的看法:”诗以鸠侵占鹊巢比喻新夫人夺去原配夫人的宫室。“同时高亨说:”(这是)召南的一个国君废了原配夫人,另娶一个新夫人,作者写这首诗叙其事,有讽刺的意味。“将这首诗的当事人具体地指为:召南的一个国君和他的两个夫人。
三、鹊与鸠并无明确所指,只是自然界的两种鸟,且此诗的叙述者是与婚礼无关的他者。这首诗也可能只是一个与婚礼毫无关系的路人所作,诗人无意中看到一场婚礼,于是有所联想有所感触,便作了此诗。
全诗三章,都以鸠居鹊巢起兴。喜鹊筑好巢,鳲鸠住了进去,这是二鸟的天性。《齐诗》曰:“鹊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家,鳲鸠因成事,天性然也。”诗中还点明成婚的季节,郑笺云:“鹊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这也是当时婚嫁的季节。各章二句写鳲住鹊巢分别用了“居”“方”“盈”三字,有一种数量上的递进的关系。“方”,是比并而住;“盈”,是住满为止。因此诗三章不是简单的重章叠唱。
一章“百两御之”,是写成婚过程的第一环,新郎来迎亲。迎亲车辆之多,是说明新郎的富有,也衬托出新娘的高贵。二、三章继续写成婚过程第二、三环:迎回与礼成。“百两将之”是写男方已接亲在返回路上,“百两成之”是迎回家而成婚了。“御”“将”“成”三字就概述了成婚的整个过程。“之子于归”,点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题。因此,三章是选取了三个典型的场面加以概括,真实地传达出新婚喜庆的热闹。仅使用车辆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这首诗以平浅的语言写成婚的过程,没有如《周南·桃夭》里以桃花来衬托新娘的艳丽,更没有直接去描写新娘的容貌。如果说“之子于归”一句还点出新娘这一主角,让人在迎亲的车队之中找出新娘来,那么,另一位主角新郎则完全隐在诗中场景的幕后,他是否来迎亲,就留给读者去想像了。细味诗中所写,往返的迎亲车队给画面以较强的时空感,短短三章,却回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