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是总写。“结发”两句以总叙起,着重在“十七年”。“十七年”而“相看犹不足”,便见爱之深、情之挚。“相看不足”之时,忽然中路“长捐”,诗人十分悲痛。语愈平淡,情愈真切。
元稹《遣悲怀三首》诗中说“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梅尧臣也写谢氏身后的个人心情:由自己“鬓已多白”料想到“身宁久全”,逆计“同穴”之期当在不远,可强作宽解;然而在“未死”之前,则一息苟存,即有“泪涟涟”而不能自止。几番转折,愈转而愈深。
第二首则突出一点,作具体刻画。情是抽象的,必须因事因景才能写出;至于写得“尽意”,则尤其难得。梅尧臣先从自己的“出门”与“归来”写起。司马迁写自己的悲痛心情,有“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注”,即是从“居”、“出”着笔的。梅尧臣的“每出身如梦”,比“不知所往”,表达更明晰。心在谢氏身上,故出门也像做梦一样;“出门”“逢人”,也只是勉强应付。“出门”时有人谈论,还可稍解悲戚;“归来”时则孤寂之感更甚。潘岳《悼亡》诗“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亦即此情此景之写照。人在“出门”时有所见闻,回来总想向亲人讲讲,可是人亡室空,无人可以倾诉了。这一点写出了最难写的情意。接下去写“窗冷孤萤入,宵长一雁过”。古人把丧妻之夫,比作鳏鱼,谓其夜不闭眼。这两句也就是描写长夜失眠的景况。由于长夜难眠,所以窗中飞入“孤萤”、天空一声雁叫,皆能察觉得到。这两句刻画得尤为真切。正所谓“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世间无最苦”,谓世上没有比此更痛苦的事了,他的精神全部被这难熬的时光销磨殆尽了。语近夸张,但非此写不出镂心刻骨之痛。
第三首,以“问天”形式,写出爱情之专与悲哀之深。但他不直说问天,而先说“从来有修短”。人生寿命不齐,本属自然;但为什么愚者寿而贤者夭,那就要“问苍天”了。设想之奇,正见用情之挚。特别是“见尽人间妇,无如美且贤”,表面上夸张,却又最合情理,因为在他心目中正是如此。有人戏谓其“情人眼中出西施”;难在做了“十七年”夫妇,还能持此看祛,其用情之专一,在当时士大夫中是颇为少见的。诗中把妻子写得愈贤愈美,则妻子死后,诗人就愈加悼惜。陈石遗曾指此谓“从《诗经·卫风·硕人》中来”。梅尧臣虽不一定是有意摹拟《诗经》,而千古诗人的思路往往是前后相同的。“忍此连城宝,沉埋向九泉!”正所谓“有声当彻天,有泪当彻泉”(陈师道诗句)了。
哀婉诗要求率直,于平淡中见真情。梅尧臣这三首悼亡诗,以质朴见长,曲折而凄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情感,语言平淡,情真意切,把内容和形式完美的统一起来,副有很强的感染力。可谓是言情诗的杰作。
诗人在诗中描绘了北方一个处处可见的西瓜园。
诗的一、二句写西瓜生长的环境和年来年去每到夏天到处都吃瓜的情景。西瓜与蒲萄、苜蓿一样,都是舶来品,此时在北方已是常见之物,“碧蔓”“软沙”,绿黄二色对比鲜明却又和谐统一,充满了田家之美,然而“凌霜”词却又猛然一寒,美丽的东西是很难经得起严霜的。
接下来诗的三、四句写西瓜的形状味道。诗人觉得生长在北地的西瓜在形状上、味道上都不尽如人意,不能与葡萄、苜蓿相比。隐隐地透露出了一丝遗憾。蒲萄、苜蓿在西汉时传入中原,李颀《古从军行》最后两句感慨道:“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盛唐的诗人是在感慨具有强大军事力量的唐王朝所进行的开边战争的残酷,而这在“祈请国信使”范成大听来却充满了丝丝苦涩。一方面,南宋军事力量的薄弱,对金国的俯首称臣,注定范成大的出使必然少不了受辱;另一方面范成大又渴望如苏武一样为国尽忠。矛盾交织,面对同为舶来品的西瓜,联想到唐人诗句,苦涩横亘心头,报国的赤胆忠心和对强大国力的渴慕逐渐鲜明起来。
诗题旁还有一个自注:“味淡而多液,本燕北种,今河南皆种之。”燕北为女真族的起源之地,而河南则为北宋故都所在,燕北的西瓜如今遍布河南,国破家亡之恨暗含其中。诗人借助北方特有的物产,在对西瓜的描绘中,委婉地表达了故国沦丧的悲痛和失地人民渴望回归的愿望。虽然这些诗仍然围绕着爱国主义这一主题,但与《州桥》等篇忍痛直询和《双庙》等篇借古讽今相比则有了很大的区别。诗人不再高声呼喊,直抒胸臆将自己的感情一览无余地展现出来。相反,诗人把自己的感情潜藏在清新的田园风光之下,乍一看轻松惬意,深深品味之后却又渗透出一层挥之不去的沉重,从而使感情更加深刻。诗人巧妙地借助题后自注,把自己含而未说的意思点破,达到不说而说的效果。
范成大在这首诗中表现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小中见大,用意深婉,通过北地特有的物产的描绘以及题后小注的巧妙运用,在田园风光背后寄托着自己的故国之思,把表层的轻快与深层的沉重进行对比,达到“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王夫之《姜斋诗话》)的效果。
这首诗写的是游子的褥旅之感。
首联“此路难为别,丹枫似去年。”虽然是暂时停泊,却感到不忍分别,因为岸上火红的枫叶勾起了去年的回忆,年复一年,漂泊依旧,人都会对它感到留恋。游子的思想感情通过今昔的时空差距曲曲表现出来。而“丹枫”这一色彩强烈的景物十分引人注目,“霜叶红于二月花”,多看看它,亦可以聊解客愁。
颔联的丹枫已点明了季节,因而这一联再加重渲染。萧瑟的秋天本来就容易引起悲凉的感情,再加上一个人孤零零地出门在外,举目无亲,只有南归的大雁好似同情旅人的孤寂,暂时停下来相陪伴。“雁落客愁边”,这一句措辞是很妙的。是景语,也是情语。客愁是无形的、抽象的,秋雁则是有形的实物,把具体形象与抽象的感情结合起来,说雁落到了“客愁边”,就使抽象的“客愁”也好像可触可见了,收到生动的艺术效果。
颈联这两句进一步描写孤舟旅泊的所见所闻,展示出一个广阔凄清的背景,烘托出游子的孤单和寂寞。从时间上来说,这一联也进了一层,由白天写到夜晚。霜露满江,月亮似乎也感到寒意,忽听吹角之声越江而来,格外凄厉,船上难眠的旅人不由得吃了一惊,更感到了旅况的凄凉。“江声”即指下联的“吹角”之声传到江中,在寂静的月夜里是震动人心的,故用了个“惊”字。
尾联把诗人的身影突出地刻画出来,孤城在岸上耸立,小船独泊在江边,而船上正站着孤独的游子,面对万里寒江,倾听城中传来的号角声,不禁分外感到天地的寥廓,人生的渺小,前途的渺茫了。他是否由自然的“风烟”联想到人生的风波,是想到了不能团聚的家人呢,还是想起了历史上的风流人物而发思古之幽情,或者想到了别的什么,妙在这一切都没有揭明,而只出现了一个“独立”的人影,一切尽在不言中了。
这首诗借景抒情,不事雕琢,造语自然,很有晚唐作品风味。
此诗首联写出了太阳未出时山城在雾中的特有景色;颔联写雾消天晴之景;颈联是近景,黄鹂语,紫燕飞,一片春日生机;尾联从物写到人,用鸟类逢春之乐,衬托田家早耕归来的愉快心情,抒发了诗人对自然风光和农家生活的喜爱之情。全诗写景生动,状物细致,写作手法含蓄,用语极工稳。
此诗第一句是拗体,点明刚出郊时的情况,太阳要出还没有出,第二句写满天大雾,以致城都隐在雾里看不见了。这个“失”字用得很活。这里写的景色就像杜甫写的“孤城隐雾深”,但炼成“雾失江城”就不落套,而这个“失”字,正是从杜诗归云拥树失山村”学来。“雨脚微”是写大雾像细雨一样,这两句写出山城的特有景色,实际这是天晴的前兆。
三四句写雾消天晴。苏轼《新城道中》云:“岭上晴云披絮帽,树头初日挂铜钲。”这三四两句较苏诗要凝炼曲折一些,每句都作两层,把静物写活了,即所谓拟人化。“天忽作晴”把天晴当作有意识的行动,“忽”字对上句“雨脚”来的,原来是作雨,忽然又“作晴”了,四山原来被雾幔遮住,现在山都把帘幔卷起来了。第四句,天虽然晴了,但许多云还未散去,还要故意作态,那些山石上还没有散掉的云就像人披件衣服似的唐人包贺诗:“雾是山巾子,船为水极鞋。”纯粹是打油腔。而这里写成两层,把云和石都写活了,远非“山巾子”之喻所能比拟。这一联写的是大处远景。
五六句是近景,黄鹂语,紫燕飞,一片春日生机。而“语”是听得,“飞”是看见。“烟村南北”写行中所见,村南听到,村北也听到,那末“出郊”的行动自在其中“麦垅高低”是山城近郊特色,表现地势不平。黄鹂紫燕的活动乐在其中,而在这里作者仍在衬托人的乐趣。农历二月二日春耕已开始,一早耕罢放牧归村,景色如画,使人想起唐人许多写牧童的诗句,如崔道融《牧竖》:“牧竖披蓑笠,逢人气做然。卧牛吹短笛,耕却傍溪田。”后几句写出一幅农家乐图。
七律中间两联易见精采,而尾联难于中间,首联尤难。此诗顺序而下,极有层次。第一联写初出郊时,大雾如雨,连城池都看不见了。三四两句写天忽放晴后四山的景色,这一联是从大处远处着眼,天云、山石,都采用拟人化的手法,而每句都是两层意思的复句,两句句法相对而意思相联,上句写山卷幔,应该云雾尽失,下句写云却留恋不去,那个“犹”字很用力,和“忽”字对得极工稳。律诗中间两联应有变化,这五六两句虽然也有烟村、麦垅、黄鹂、紫燕四种东西,但各为单句。这两句作者的视线从远处收到近处,从大的东西收到小的,从静物写到动物。在天晴之后,看到一片生机。结尾又从物收到人,用鸟类逢春之乐,衬托田家早耕归来的愉快心情。作者没有直接说自己的感受,但是从笔下自然流露出一种热爱郊外人物的艳羡之情。
这首诗以写景生动细致见长,和《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二首》那种横眉怒目气壮山河的诗风,恰成对照,可以看出诗人触景生情,风格是多样的。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