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登临京口,追思以前京口为战略要地,王气非凡,孙权在此建立霸业,刘裕北伐气吞胡虏,如今已经物是人非,睹物思人,感慨万千。开篇直抒,丹阳郡的王气黯然消沉,以往的豪华奢侈,兴盛之地,如今都已凋谢,变成荒丘,成为尘埃。
当地的衣冠服饰已经不再是追寻唐朝的式样,然而父老乡亲们,依然可以津津乐道东晋时期的典故事迹。
历尽沧桑的万岁楼边谁在伴月吟唱,千秋桥上有人自在的吹箫。无数骚人墨客在此感怀时事。
世间兴衰,物是人非,然而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唯一不变的是,青山依然巍峨耸立,垂杨花开叶落,江水潮起潮落,静静注视着人间的兴衰变迁。
诗人登临京口,登高望远,抚今追昔,感慨良多。忆昔过往,孙吴开国建都,安邦定国,王恭建楼修桥,兵强将勇,鼎盛繁华,一派奢华;如今却繁华不再,英雄作古,一切豪华奢侈都化为尘埃,唯余残垣断壁,父老乡亲们提起往事,记忆犹新,然而服饰连相近的唐代都不一样,桥上楼边有人吟唱吹箫,似乎在诉说着无奈,世间的沧桑变幻,令人惆怅,而唯只有青山绿树和潮水,不管人间兴衰,日复一日,相伴与共。
《京口怀古》叙述了历史变迁,抒发诗人的人生感慨,豪放雄浑,含蓄深沉,空明洒脱,凝练隽永,意蕴深远,回味无穷,古今对比,艺术感染力极其强烈,颇有唐诗遗风,堪称怀古佳作。
此诗旨在为李白晚年不幸的遭遇辩护申冤,并为他不平凡的一生写照。 王嗣奭说:“此诗分明为李白作传,其生平履历备矣。”卢世傕认为这是“天壤间维持公道,保护元气文字”(《杜诗详注》)。诗歌本身也是一篇“惊风雨”,“泣鬼神”的传世杰作。李白同辈排行第十二,所以称“李十二白”。
此诗分三大段,一个结尾。第一段从“昔年有狂客”到“青云满后尘”,追述李白于公元730年(开元十八年)和742年(天宝元年)两入长安的经历,对李白的前半生作了高度的概括,同时,对李白诗歌的艺术成就进行了热情的赞颂。前六句记叙李白初游长安事。唐人孟棨《本事诗·高逸》记载:李白初至长安,贺知章“闻其名,首访之。既奇其姿,复请其为文。白出《蜀道难》以示之。读未竟,称叹者数四,号为谪仙。”书中还记载,贺知章读李白的《乌栖曲》后说:“此诗可以泣鬼神矣!”贺知章号“四明狂客”。诗人根据这些史实,赞扬李白妙笔生花,连风雨也为之感到惊叹,连鬼神也为之感动哭泣。李白经贺知章的宣扬,于是名震京师。汨没:埋没。三十年来默默无闻,此后就名满天下了。此诗一开头就显得笔锋突兀,气势不凡。非“狂客之誉”,无以彰“谪仙”之名。而“谪仙”这一美誉出自久负盛名的大诗人贺知章之口,更增加了它的份量。李白初出茅庐,一鸣惊人,恰如演员登台亮相,光彩照人,赢得满堂喝彩。“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这两句历来被人们看成是描写李白的佳句。诗人以高度夸张的手法,盛赞了李白诗歌强大的艺术魅力。落笔能惊动狂风暴雨,说明李白的诗歌气势磅礴;诗成能使鬼神哭泣,说明李白的诗歌感人肺腑。诗人用精妙的语言赞美了李白的旷世才华,而“诗仙”李白也确实有资格接受这一赞誉。从这里可以看出杜甫对李白的推崇和钦敬。
后六句叙写李白二游长安事。“文彩”二句是说李白因擅长诗赋被玄宗召入京,供奉翰林;他那些无与伦比的诗篇必将流传千古。以下四句记叙的是李白供奉翰林期间的事。“龙舟”句见唐人范传正《李公新墓碑》:玄宗“泛白莲池,公不在宴,皇欢既洽,召公作序。时公已被酒于翰苑中,仍命高将军扶以登舟。”“兽锦”句见李白《温泉侍从归逢故人》:“激赏摇天笔,承恩赐御衣。”蔡梦弼《杜诗注》引《李白外传》云:“白作乐章赐锦袍。”李白常被召入宫中为皇帝草拟文告和乐章,因为身受宠待,一些文士慕名追随左右。这时李白意得志满,盛极一时,诗人亦不惜浓墨重彩,加以渲染。诗人通过对李白两入长安的描写,用极为洗炼的笔触就勾勒出一个风流倜傥、飘逸豪放的诗人形象。
第二段从“乞归优诏许”到“诸生原宪贫”,追叙李白于公元744年(天宝三年)春被赐金放还后,南北漫游、潦倒落魄的情景,并回忆自己在与李白相识交往中建立起来的亲如兄弟的深厚感情。“乞归”句,这既是对李白的回护,也是对玄宗的隐讳。李白离京,实际上是遭到张垍、高力士等人的诽谤而被玄宗放逐的。李白离开长安后于这年夏天来到梁宋(今河南开封、商丘一带),与杜甫一见如故,情同手足。“未负幽栖志,兼全宠辱身”是说李白既没有辜负隐幽之志,又能在受宠被重用和遭谗被逐的不同境遇中善自保全自己。这仍是那种回护心情的继续。“剧谈怜野逸,嗜酒见天真”指两人相遇后,李白很能理解自己的“野逸”,即放达不羁,自己也很欣赏李白的“天真”即胸怀坦荡。“醉舞”句指李白的梁宋之游;“行歌”句指李白回到寓家之处山东兖州。这两句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是一次跳跃,李白从此开始南北漫游。接着四句,笔锋一转,专写李白怀才不遇。虽才华横溢,但宏图未展;仕途受挫,虽道德高尚却无人理解。虽如东汉文士祢衡一样才智卓群,但却难逃像孔子弟子原宪那样穷愁潦倒的命运。
这一段,诗人巧妙地运用了多层对比的手法。首先,李白奉诏入京与赐金放还,通过“宠”与“辱”的对比,说明“乞归”出于被迫,暗讽“优诏许”的虚伪性。其次,才高而命蹇,空有祢衡之俊却难免原宪之贫,诗人通过这一对比控诉了人间的不平。第三,“醉舞”、“行歌”,似乎是一派欢乐气氛,但紧接着写李白的遭遇坎坷、穷愁潦倒,这又形成鲜明对比,原来那不过是苦中作乐。
第三段从“稻粱求未足”到“谁将此义陈”,着重记述李白长流夜郎前后的经历,篇幅寄慨最深,为全篇重点。安史之乱起,李白求仕不得,报国无门,于公元756年(至德元年)秋隐居庐山。正值永王李璘奉玄宗诏节度江陵,率军东下,路过寻阳。李白心怀“扫胡尘”、“救河南”的愿望入了永王幕,却不自觉地卷入了肃宗和永王争权夺位的矛盾漩涡之中。次年一月,永王败死。李白入狱,继而长流夜郎(今贵州正安县)。“稻粱”二句,是说李白受聘不过是为生活所迫,有人说他得了永王的重赂,纯属诽谤。诗人极力将李白入永王幕的政治色彩冲淡,力图在为李白开脱。李白于公元757年(至德二年)冬开始流放,还没到夜郎,于公元759年(乾元二年)夏历三月在渝州遇赦,还憩江夏。因取道岳阳,南赴苍梧避祸。苍梧指湖南零陵、九疑山一带,其地与五岭接壤。“五岭”二句,因格律关系,将时序倒置。前一句指避祸苍梧,后一句指长流夜郎。“三危”,山名,在今甘肃敦煌县南,乃帝舜窜三苗之处。
“几年遭鵩鸟”。西汉贾谊谪居长沙,屋中飞来鵩鸟(即鵩鸟),自认为交了恶运,忧郁而死。李白当时作《放后遇恩不沾》:“独弃长沙国,三年未许回。何时入宣室,更问贾生才?”自比贾生,诗人因此亦以贾生比之。李白卧病当涂以手稿付李阳冰时,作《古风·大雅久不作》压卷,诗中说:“我志在删述,垂辉映千春。希圣如有立,绝笔于获麟。”自比孔子,自伤道穷。“独泣向麒麟”,用的就是这句诗意。
以上六句叙写李白晚年悲惨的遭遇和凄楚的心境。以下六句则是发议论,抒感慨,极力为李白鸣不平。借苏武终于归汉和夏黄公不事暴秦的故事,说明李白不会真心附逆。借穆生辞别楚王刘戊的故事,说明李白能够自重,永王也并未任用他。梁“狱”句,是说李白曾象邹阳那样上书为自己辩护。“已用”二句,是说如果当时因事理难明,李白服了流刑,那么,如今又有谁能够将这些道理去向朝廷陈述呢?一个反问句,把无人仗义执言的感慨表达得深沉幽怒。
而这一段,因为涉及极为敏感的政治问题和微妙的皇室矛盾,须委婉含蓄,故在十二句中有七句用典。本来,诗不贵用事,以防晦涩板滞。但“若能自出己意,借事以相发明,变态错出,则用事虽多,亦何所妨!”(《诗人玉屑》)“薏苡”句,是借题发挥。“几年”二句,是以事比人。“苏武”二句,是以人喻事(“元还汉”是正写,“不事秦”是反说)。“楚筵”句,以彼事喻此事;“梁狱”句,借前人譬今人。这一连串的用典,准确贴切。所以后人评曰:“诗家使事难,若子美,所谓不为事使者也。”(《察宽夫诗话》)最后四句是结束语。诗人称赞李白在垂老之年,仍吟咏不辍,祝愿他早日“病起”,为人间多作好诗。劝李白不要抱怨没有得到皇帝的恩泽,表示自己要设法向朝廷探明究竟。这是在无可奈何中的安慰之词,让老朋友在困境中感到一点人间的温暖。
此诗对仗工稳,辞藻富丽,用典精当。在杜甫的一百二十多首五言排律中,此诗无论在思想性和艺术性方面,均不失为上乘之作。
建安时代,由于曹操招贤纳士,文人群集于邺下(今河北省临漳县) ,形成一个文学集团。其时曹操忙于军政大事,曹植比较年轻,而曹丕和这些文人“出则连舆,止则接席” (曹丕《与吴质书》) ,一同切磋诗文,相处密切。因此,他便成为“邺下风流”的核心人物。在那文学繁荣、创作经验不断积累和交流的情况下,文学理论研究有了基础,曹丕的文学思想逐渐孕育成熟; 同时,作家们也急需理论指导,于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第一篇专论《典论·论文》便应运而生了。
这篇评论一开始就指出文人的一种积习: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随即举例说明:傅毅与班固相比,文才相差不远,在“伯仲于间”,但是班固却小看傅毅,嘲笑傅毅写起文章来没完没了,不能很好地驾驭文字。作者在举这个事例时,就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在叙述中寓批评于意。接着,文章分析“文人相轻”的原因,指出人们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而文章并非只有一种体裁,能把各种体裁的文章都写得很好的人是少有的,所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看问题的片面性造成了“文人相轻”。文章在分析了“文人相轻”的原因于后,又举出一个谚语来说明问题,“里语曰: ‘家有弊帚,享于千金。’ 斯不自见于患也。”作者指出,这是看不见自己短处的弊病。文章至此为第一段。在这一段中,批评“文人相轻”,先说那些文人善于看到自己的长处,再说他们看不见自己的短处,从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交错论述,只寥寥数语,就把问题讲得很清楚。不过,曹丕论文,为什么首先批评“文人相轻”的积习呢? 因为这种积习,妨碍相互研究和取长补短,不利于文学的繁荣。而在曹丕看来,文章是“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所以对于这种妨碍文学繁荣的“文人相轻”的积习,一开始就提出批评。
第二段开始,遂举出建安七子。曹丕认为这“七子” “于学无所遗,于辞无所假”,就是说他们无所不学,为文不因袭别人,能够创新。又说他们都自以为是能日行千里的良马,仗着自己的才能,步伐一致地并肩驰骋,以这样的情况而能互相佩服,诚为难能可贵的了。这是称赞“七子”没有“文人相轻”的陋习。文章在上一段批评了 “文人相轻”的积习,这一段接着称赞“七子”能互相佩服的风范。一批评,一赞扬,作者的目的都在于培养一种良好的文坛风气,使文人能更好地互相尊重,互相切磋,互相学习,以促进文学的发展,来为“经国”服务,并求得“不朽”。至于作者自己,他认为是能“审己以度人”的,即能够看清自已再去衡量别人,所以能够避免“文人相轻”的积习,而平心地写出这篇《论文》。我们从这一段和上一段的对照中可以看出,作者是要改变“文人相轻”、“弊帚自珍”的积习,而代于以“审己以度人”的态度来公正地评论作家。“王粲长于辞赋,徐干时有齐气,然粲于匹也。”作者指出,王粲擅长于写辞赋,徐干的辞赋常有齐地舒缓于气,但是仍可以和王粲相媲美。接着举出王粲的《初征》、《登楼》、《槐赋》、《征思》四篇辞赋以及徐干的《玄猿》、《漏巵》、《圆扇》、《橘赋》四篇辞赋为例,说明即使是辞赋名家张衡和蔡邕的作品也没能超过它们。这是很高的评价。不过,作者随即指出: “然于他文,未能称是。”王粲和徐干对于其他体裁的文章,就不能象辞赋那样写得好了。这里对王粲和徐干的评论,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琳、瑀于章表书记,今于隽也。”对于陈琳、阮瑀,作者指出他们的奏章、表文、书信于类,是当今写得最出色的。至于别的文章如何呢?作者没有说,但不言而喻。这里同样是既看到他们的长处,也看到他们的短处。不过长处实写,短处虚写,以实带虚,言约意密,在修辞上是很高明的。“应玚和而不壮。刘桢壮而不密。” 对于应玚和刘桢的评价,从他们的文章风格着眼,各用四个字来概括其特点,兼及长处和短处,语言也极其凝练。“孔融体气高妙,有过人者;然不能持论,理不胜辞,以至乎杂以嘲戏。及其所善,扬、班俦也。”对于孔融,作者说他禀性和才气都很高妙,有超过别人的地方; 但不善于写理论文章,辞藻胜于说理,还常掺杂一些嘲戏的词句。这里对嘲戏于辞的批评,是有历史背景的,最明显的就是建安九年曹操破袁绍后,让曹丕娶了袁绍的儿媳甄氏,孔融遂写信给曹操,说: “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 ,嘲讽曹操。不过作者在指出孔融的短处后,接着说,至于孔融那些写得好的文章,是可以和扬雄、班固的文章相匹敌的,仍坚持全面地看一个作家。至此,论文的第三段结束。在这段评论中,曹丕力求用全面的观点、公正的态度来对待“七子”。从“七子”现存的文章来看,曹丕的这段评论是比较合乎实际的。不过,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或者还有些私人关系上的原因,曹丕对“七子”的评论,也还不免有偏颇于处。例如对孔融的评价就难免夹杂一些成见。据史载,孔融起初与曹操交好,后来“既见操雄诈渐著,数不能堪”。(《后汉书·孔融传》)对于把文章看成“经国于大业”的曹丕来说,孔融的政治态度,当然会引起他的不满。再加上为娶甄氏的事,孔融嘲讽曹操,曹丕当然也很难堪。所以,对孔融的评论,虽力求全面,终也难免有些成见和偏颇。正如郭绍虞先生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至于他对孔融,就称他‘不能持论,理不胜辞’ ,不免有些微辞了。”曹丕在这一段中,初次提出了文气问题,接触到文章风格和人的关系 (即与作家气质的关系),这是在曹丕于前不曾有人谈到过的,对后来文论的发展影响很大。
第四段开头,文章遥承第一段意脉,指出文学批评者的两种错误态度: “常人贵远贱近,向声背实,又患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接着再遥承“文非一体,鲜能备善”的意脉,进一步论述: “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于者偏也; 唯通才能备其体”。作者说明,文章的本源相同,支流各异,就是说既有共性,又有不同文体的特殊性。由此提出四科八目的文体论,认为奏议要典雅,书论要有条理,铭诔要崇尚真实,诗赋要辞藻华丽。这“四科”不同,作家的所长只偏于某些方面,只有具备各方面才能的人,才能掌握所有的文体。“通才”当然是很少的,所以,“闇于自见,谓己为贤”是不对的。曹丕把文体分类,虽非首创,但是他在前人的基础上大大前进了一步,把文体分得更细密了。他对各体的特点和要求的论述,虽然还不完全恰当和周密,但对我国文体论的发展,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贡献,是一个里程碑。在曹丕于前,人们对文章的认识,重在本;曹丕这种把本末结合起来的看法,推进了后来的文体研究。桓范的《世要论》、陆机的《文赋》、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李充的《翰林论》、刘勰的《文心雕龙》里的文体论,都是这篇《论文》中文体论的进一步发展。这一段既照应上文,又阐述了对文体的新鲜见解。笔法上不脱不黏,摇曳生姿。
文体各有特点,作家通常只长于某些方面,那么,为什么偏偏只长于此而不长于彼呢?曹丕在文章第五段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以气为主。气于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曹丕认为,文章如何,主要在于作家的才气。俊爽超迈的阳刚于气和凝重沉郁的阴柔于气是有分别的,不是用力勉强可以达到的。他接着举例说:譬如音乐,曲调虽然相同,节奏法度也一样,但是运气行腔不一致,人的素质有巧有拙,即使父兄具备了这样的才能,也不能转移给自己的子弟。曹丕在一千七百多年前就提出“风格即人”的命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但是他过分强调了气质、个性、风格的天赋性,甚至说“不可力强而致”,这就陷入了“先天决定论”的泥潭。尽管如此,曹丕的文体论却启发了后来许多人去研究,对推动文艺批评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最后一段,作者先郑重指出: “盖文章经国于大业,不朽于盛事。”这是本着致用的精神强调了文学的价值。在曹丕的时代,文学本来还包括哲学、历史等著作,而以“文章”来称我们现在所说的文学。汉末的大动乱,使封建秩序遭到重大破坏,儒家思想的支配力量大为削弱,于是,文学从经学的支配下解脱出来,取得了独立的地位。曹丕抛弃前人轻视文学的观点,指出文学可以为“经国”服务,写得好的可以“不朽”。这种对文学的独立地位和重大作用的认识,在我国文学史上,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罗根泽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中所说: “曹丕是提出文学价值的第一人。”但曹丕对文学的社会功能的强调尚有过分于处。接着,曹丕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指出人的寿命有终了的时候,荣乐也只限于自己的一身,这两者都有一定的期限,不如文章能永远流传。可见文章的价值真是“不朽于盛事”。他鼓励文人们说: “是以古于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于辞,不托飞驰于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就是说古代作者从事写作,把见解表现在文章里面,就无须乎借助良史的文辞,无须乎依托权贵的势力,而名声自然流传于后世。这些话有力地促进了文学事业的发展。从事文学写作有这么大的意义,是不是所有文人都努力写作呢?曹丕说: 西伯被囚禁而推演易象作卦辞,周公旦显达而作《周礼》,不因穷困就不著作,也不因安乐就改变著作的意图。因此,古人轻视尺璧而重视寸阴,害怕时间流逝。可是,人们大都不肯奋发努力,贫贱时惧怕饥寒,富贵时纵情享乐。于是就只经营眼前的事务,而丢掉了千载不朽的功业——做文章。这里通过两种写作态度的对比,作者表现出他对前者的热情赞扬和对后者的强烈不满。随后,作者深有感慨地写道: “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于大痛也! ”曹丕简直是在大声疾呼,催促文人们抓紧时间,努力写作。末了,更以孔融等人已经逝世,唯有徐干著有《中论》,能够成一家于言的事例,说明抓紧有生于年努力写作的重要性。笔端带着感情,使人在觉得言于有理的同时,更受到情感的感染。
纵观全文,我国文学史上关于文学批评的几个重大问题: 文学的价值问题、作家的个性与作品的风格问题、文体问题、文学的批评态度问题等等,都已涉及到。虽然曹丕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并不完全恰当,而且对问题的论述仅仅是“略引端绪”,但它毕竟在文学批评史上起了奠基作用,对后代的影响是深远的。
《文心雕龙·才略篇》评论魏文(曹丕)于才说: “乐府清越,《典论》辨要。”用“辨要”二字来概括这篇文章的内容和语言特点,是非常准确的。
唐朝的韦应物写了一首《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凿岩泄奔湍,称古神禹迹。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水性自云静,石中本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贻之道门旧,了此物我情。”这位作家对水石之间关系的疑惑与领悟,亦同于苏轼之于琴指。这其实是个高深的哲学问题,因为在佛教看来,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事物与事物之间只是由于发生了联系,才得以存在。即如所谓“四大”,《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五说:“譬如机关由业转,地火水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一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具一箧。”《圆觉经》说:“恒在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楞严经》曾对什么是“浊”有一段阐发:“譬如清水,清洁本然,即彼尘土灰沙之伦,本质留碍,二体法尔,性不相循。有世间人取彼土尘,投于净水,土失留碍,水亡清洁,容貌汩然,名之为浊。”也就是说,“浊”是尘土和清水发生了作用而形成的。另一段论述说得更为明确:“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苏轼的诗简直就是这段话的形象化。
从字面上看是说,如果说琴可以自己发声,那么为什么把它放在盒子里就没了乐声?如果说声音是由手指头发出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凑过耳朵靠近指头直接听到乐声呢?
苏轼在这首诗中思考是:琴是如何发出声音的?根据科学依据可知,其实,琴能演奏出优美的音乐,这不光需要靠琴,还要靠人的指头弹动、敲击钢丝 ,产生振动发出,人的手指和琴同时存在是发出琴音的物质基础,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奏出优美的音乐。
由于钢丝的粗细不同,所以按不同的键,木槌就会敲击相应的钢, 发出不同的声音。
从禅理方面来说,诗人以琴声来解说禅理。诗人通过反问的方式,巧妙而形象地说明了是琴与指的结合,才产生了精美的琴声。一方面,不论是从单纯的琴来说,还是单纯的指来说,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其在就能发出琴声来,这就是“有”;但琴与指都是无法独自产生出美妙音乐来的,这就是“无”;另一方面,精妙绝伦的琴声却又是的的确确从琴和手指上发出来的,琴声是潜存于琴与指上的,这就是“有”。缺少了琴与指中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发出优美的琴声来,这又是“无”。正是这种“无中生有”、“有来自无”、“有无相生”、“有无结合”才会产生美妙无比的琴声来,从而揭示了“有”与“无”结合、“有”“无”统一才能生成万物的普遍道理。须知,琴声潜在于琴上,要靠指头点拨,即靠“有”的推动才能发出声来,但光有指头也无济于事,“有”必依赖“无”即潜在于琴身的音才可生出声。总之,有无相生是万物生成之本。
该诗哲理性很强,富有禅机。佛教视有为无,视生为灭,追求无声无形不生不减,音乐的真实即虚无,所以音乐无所谓真实与否,要以“谐无声之乐,以自得为和”、“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通过内心的感受而自得、反悟禅道。《题沈君琴》否定了琴、指两者和音乐之声的关系,其思想和《楞严经》“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两圆离,是则常真实”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