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送别之作。全词大半写景,写景却栩栩如生,或视、或听、或声、或色,描绘一幅真切动人的送别场景,上片先写在戏马台西送别友人时的眼前景物,下片拓展意境,进一步通过寓情于景的手法加深了依依惜别的情意。
寓情于景。这是这首词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全词大半篇幅写景,有点泼墨如云的劲头。
上片先写在戏马台西送别友人时的眼前景物:远处,隐约见到一个女郎的盛装映照在浅浅的溪水之中,天空云气稀薄,零星小雨仍在下着,路面上泥泞倒也无多。
而随着词人在郊野上行进的脚步,下片也拓展了境界:昨夜大雨滂沱,原来干涸的池沼已经涨满了秋水,天已傍晚,茂密的树林深处传来了黄莺的啼鸣,前方还有扑入人的视野的大片入秋枯萎的野草。这种种景物只有“红妆照浅溪”略具美感,而因“缥缈”充其量带有几分朦胧美,其余基本色调则是灰暗、荒凉。所以尽管词中对有关情事仅略予点明——“送君”、“行人肠断”,见出送别之意,对抒情主人公触目伤怀,感极而悲的情绪,还是可以深切体认的。质言之,词人是借萧瑟、凄凉的秋景,来写伤别之情。
诗中有画。这体现了词人在创作中的一种审美追求。这种审美追求,来自对唐代诗人与画家集于一身的王维诗、画作品的深入体悟,也与词人持有诗画一律、诗词一体的艺术见解密不可分。在这首词创作中,词人充分调动视觉、听觉等感官方面的功能,运用白描手法,将远近、高下、隐显、明暗等不同的景物收入画幅,绘出了一长幅秋景图,就是这方面一个成功的例子。
对面着笔。这可以从末句“行人肠断草凄迷”看出来的。词人说,面对一片凄凉而模糊的衰草,友人会极度伤心的。单就这一句而论,可以说是情景交融,而从表现别情的角度来说,则是从对面着笔。当然,写友人离别的悲伤,乃是为了深一层地表现词人自己的悲伤,因而有花面相映之妙。
李贺很少写欢庆的诗。他所处的社会本来就很少值得喜庆的事,满目疮痍,叫人喜不起来;另外诗人遭际坎坷,他也很少有欢乐的时候;再加上诗人性格内向,比较悲观。这种种原因,都使得李贺的作品中很少歌颂欢乐、抒发愉快情感的诗歌。这首《上之回》却是一首欢庆胜利的颂歌。
这首诗一连用了八句三字句,音韵急促,一气流贯,表达极度欣悦的心情。
“上之回,大旗喜。悬红云,挞凤尾”前四句通过写景突出喜庆的景象。用“喜”字来形容红旗飘扬,使红旗染上了情感的色彩。到处是红旗、好似是悬在天上的红云,红旗上的凤尾相互拍打着。这真像是一片旗的海洋。诗一开始就把读者带进了一个被红旗包围着的喜庆的境地里。
“剑匣破”四句,追述胜利的经过。诗人在这四句中用了两个典故,只用了十二个字写出了这次战斗的历程,语言十分精炼。宝剑冲破剑匣,如蛟龙腾飞起舞,杀向敌人,用以形容朝廷军队的威武神速,写出了军队的不可抵挡的气势。读着这两句,好像看到朝廷的军队所向披靡,摧枯拉朽地打击着敌人。敌人被歼,叛乱平定,到处是一片庆祝胜利的鼓声。用“蚩龙”这一典故十分确切地表达了诗人的感情以及喜悦的心境。
这八句短促的三字句,既把场面、战斗经过写出,更把诗人那种抑制不住的感情生动地表达了出来。它们真像一泻千里的激流,奔腾着、翻滚着,掠过读者的心田,激起读者的强烈共鸣。
最后两句“天高庆雷齐堕地,地无惊烟海千里”是七言句,抒发着诗人美好的理想。他想象着平定叛乱藩镇之后和平安定的美好景象。欢呼声像天上的雷声降落地上那样,到处是欢声雷动;在辽阔的国土上,再不会有使人惊心动魄的烽烟。四海之内,平静无波。中唐时期经过了连绵八年的安史之乱,社会已经陷入极度混乱;各地方藩镇又发动割据战争,战火不息,人民的生活在征战中更加痛苦。渴望和平、安定,是当时人民的普遍愿望。
这首诗是诗人在胜利的喜悦中一气呵成的,似乎是感情的喷发,未经雕饰,但是,诗人却是经过精心构织的。他在整首诗中,突出了红色。那鲜红的旗帜,如火红的海洋,如满天的红云,这就突出了喜庆的色彩;此外,诗中还突出了逢逢的鼓声,和鲜红的色彩相映衬,有声有色地把喜庆的热烈场面刻画了出来。这正是诗人在艺术安排上虽用力构思,但已达到似乎漫不经意的成熟境地。
此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荆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和氏之璧”。卞和得璞的荆山与作者所在的荆山同名,故有这样的联想。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无比悲惨的遭遇。可是李商隐却希望自己能像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