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韦应物晚年,任苏州刺史时所作。
此诗可分成四个层次。
第一层为开头六句,写宴集的环境,突出“郡斋雨中”四字。兵卫禁严,宴厅凝香,显示刺史地位的高贵、威严。然而这并非骄矜自夸,而是下文“自惭”的原由。宴集恰逢下雨,不仅池阁清凉,雨景如画,而且公务骤减,一身轻松。
再加上久病初愈,精神健旺,面对嘉宾满堂,诗人不禁喜形于色。寥寥数句,洒脱简劲,颇有气概。
第二层为“自惭”以下四句,写宴前的感慨。“自惭居处崇”,不单指因住处的高大宽敞而感到惭愧,还包括显示刺史地位的“兵卫森画戟,宴寝凝清香”等因素在内,因为这些更使韦应物感到了自身责任的重大。
当然,“未睹斯民康”——人民生活的艰难困苦是触发他“自惭”的最为直接的原因。诗人从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出发,自觉地将“斯民”之康跟自己的华贵、威严及“居处崇”对比,这是很自然的。他以前早就说过“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寄李儋元锡》)和“方惭不耕者,禄食出闾里”(《观田家》)等语,把自己所得俸禄与农民的辛勤劳动联系起来,把自己的地位和自己的责任联系起来,为自己的无功受禄而深感惭愧,深感不安,这种深刻的认识,来自他历年担任地方官所得到的感性印象。
但是又将宴饮享乐了,解决这种心理上的矛盾,最好的办法莫过于老庄思想了,于是,“理会是非遣,性达形迹忘”,会老庄之理而遣送是非,达乐天知命之性而忘乎形迹,用这种思想去麻痹自己,可以暂时忘怀一切,心安理得地宴集享受,不必再受良心的谴责。韦应物亦不能免给。这是中国封建社会知识分子的通病。
第三层为“鲜肥”以下六句,写诗人对这次宴集的欢畅体会。这次宴会,正值禁屠之日,并无鱼肉等鲜肥食品上桌,而是以蔬果为主。这说明与宴者的欢乐并不在吃喝上,而是在以酒会友、吟诗作赋上。诗人得意洋洋地说:“俯饮一杯酒,仰聆金玉章。神欢体自轻,意欲凌风翔。”他一边品尝美酒,一边倾听别人吟诵佳句杰作,满心欢快,浑身轻松,几乎飘飘欲仙了。
第四层为最后四句,盛赞苏州不仅是财赋强盛的大藩,更是“群彦今汪洋”的人才荟萃之地,以回应题目上“诸文士燕集”的盛况。
“长江浩浩西来,水面云山,山上楼台”。作者下笔并没有直接写金山寺,而是先描写金山寺气势不凡的背景。长江自夔门向东,穿过三峡天险,经湖北,过江西,流楼徽,入江苏,两岸虽然不乏高山丘陵,但地势基本上是比较平坦的,没有什么障碍,江水如脱缰的野马,浩浩荡荡,一泻千里。但到了镇江附近,却突然出现“水面云山”的景象,巍峨的金山在江中突兀而起。山立江中,这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一种奇迹,即使作静态描写,也可谓大观。元曲《黑漆弩·游金山寺》中就有“苍波万顷孤岑矗,是一片水面上天竺”的句子。作者在这里用“浩浩西来”的长江作背景,以动衬静,就使金山的景象显得更加壮观,给人一种天外飞来之感。而金山寺雄踞在从江中拔地而起、耸人云天的高山上。“山水相连,楼台相对,天与楼排”,在把金山寺楼置在浩渺辽阔的背景上之后,接着具体描绘金山寺的景况。但作者仍然没有孤立地就山写山,就寺写寺,而是依旧紧紧抓住山立江中的特征来写。金山寺倒映江中,山与水连在一起,楼台上下相互映照。山在水中,水在山上,宛若一派仙境。这壮丽奇妙的景象,真是鬼斧神工,人间罕见,所以作者说是“天与楼排”。面对如此奇观,作者豪兴大发,饮酒作诗,即景抒怀。
“诗句成风烟动色,酒杯倾天地忘怀”。这两句,作者用狂态来表现自己沉醉在如此胜境中的豪情。他举杯痛饮,乘兴赋诗,一篇吟就,连风云烟霞好像也为之变色。他仿佛离开了人间,置身于人迹罕至的仙境,因而不禁手舞足蹈,将杯中酒倾洒于地。当他从酣饮中睁开朦胧的醉眼时,只见眼前的金山若隐若现,一半儿被云雾笼罩,一半儿陷于烟霾之中,亭台楼阁,仿佛都在烟云中冉冉浮动,那景象,酷似海上虚无缥缈的蓬莱仙山。这最后几笔,给整个画面染上了一层朦胧的色彩,把读者引入无限的遐想之中。
全篇写景,扣紧了“过金山寺”的一个“过”字。作者不是登临金山,只是乘船经过,因此能够远眺,能够纵览,能够从浩浩长江的广阔背景上,从山与水、山与云、山水与楼台的种种关系上写出金山景色的诗情画意,在给人以美的享受的同时,又能给人以情的感染。
这是一首写景寓意诗,前两句写景,极写柳树的美态,诗人所抓的着眼点是柳条,写出了动态、形态和色泽显出它的材质之美。后两句写的是诗人对柳树遭遇及自己的评价,因为柳树所生之地不得其位,而不能得到人的欣赏,寓意怀才不遇而鸣不平,含蓄地抨击了当时的人才选拔机制和相关政府官员。
此诗前两句写柳的风姿可爱,后两句抒发感慨,是一首咏物言志的七绝。
诗中写的是春日的垂柳。最能表现垂柳特色的,是它的枝条,此诗亦即于此着笔。首句写枝条之盛,舞姿之美。“春风千万枝”,是说春风吹拂,千丝万缕的柳枝,随风起舞。一树而千万枝,可见柳之繁茂。次句极写柳枝之秀色夺目,柔嫩多姿。春风和煦,柳枝绽出细叶嫩芽,望去一片嫩黄;细长的柳枝,随风飘荡,比丝缕还要柔软。“金色”、“丝”,比譬形象,写尽早春新柳又嫩又软之娇态。此句上承春风,写的仍是风中情景,风中之柳,才更能显出枝条之软。句中叠用两个“于”字,接连比况,更加突出了“软”和“嫩”,而且使节奏轻快流动,与诗中欣喜赞美之情非常协调。这两句把垂柳之生机横溢,秀色照人,轻盈袅娜,写得极生动。《唐宋诗醇》称此诗“风致翩翩”,确是中肯之论。
这样美好的一株垂柳,照理应当受到人们的赞赏,为人珍爱;但诗人笔锋一转,写的却是它荒凉冷落的处境。
诗于第三句才交代垂柳生长之地,有意给人以突兀之感,在诗意转折处加重特写,强调垂柳之不得其地。“西角”为背阳阴寒之地,“荒园”为无人所到之处,生长在这样的场所,垂柳再好,又有谁来一顾呢?只好终日寂寞了。反过来说,那些不如此柳的,因为生得其地,却备受称赞,为人爱惜。诗人对垂柳表达了深深的惋惜。这里的孤寂落寞,同前两句所写的动人风姿,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而对比越是鲜明,越是突出了感叹的强烈。
这首咏物诗,抒发了对永丰柳的痛惜之情,实际上就是对当时政治腐败、人才埋没的感慨。白居易生活的时期,由于朋党斗争激烈,不少有才能的人都受到排挤。诗人自己,也为避朋党倾轧,自请外放,长期远离京城。此诗所写,亦当含有诗人自己的身世感慨在内。
此诗将咏物和寓意熔在一起,不着一丝痕迹。全诗明白晓畅,有如民歌,加以描写生动传神,当时就“遍流京都”。后来苏轼写《洞仙歌》词咏柳,有“永丰坊那畔,尽日无人,谁见金丝弄晴昼”之句,隐括此诗,读来仍然令人有无限低回之感,足见其艺术力量感人至深了。
这首诗是一首思乡诗。
“江水三千里”,写去家之远;“家书十五行”,写家书之短。古代的信笺一般每页八行,这封家书只写了两页不到。惟其去家有三千里之遥,而家书又仅有十五行之短,故这封家书的分量更显得非同凡响,诗人接信后也更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喜悦。两句全用实字,对仗工整,对照强烈,简括凝练。 在远离亲人的京师得到盼望已久的家书,诗人的欣慰、喜悦之情是可以想见的,因此诗的后两句完全可以抒写诗人捧读家书时的激动心情,或写对故乡亲人的深切怀念。但诗人却匠心独具,将自己的感情意绪完全抛开不写,只从家书的内容落笔,写在这封仅有十五行的家书中,亲人没有别的话语,只叮嘱自己尽早还乡。
“行行”、“只道”突出了“早还乡”是家书中惟一的书写内容,因其“行行无别语”,更写出这是一种千叮咛、万嘱咐,一再反复诉说的话语,两句诗写出了亲人对自己思念及盼望的殷切和深沉,作为诗人感情的折光,诗人强烈的乡思和迫不及待的归情也就尽在不言中了。据《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文苑传》记载,袁凯元末曾为府吏,博学有才辩,议论飙发,往往屈座人。在文网森严的明初,士大夫人人自危,袁凯历仕二朝,忧谗畏讥,进退维谷,他的处境必然是十分险恶的。家书中亲人切切的叮嘱,固然有对远方亲人的深切思念,也包含着对身羁官场的诗人安危的担忧,而袁凯的乡情中包含对惶惶不可终日的仕宦生活的厌弃及对闲适的家居生活的向往。后来,袁凯就因触怒明太祖朱元璋,惊惧不已,徉狂免归。因此,这里的“早还乡”,是有更深层次的感情内容的。 这首诗紧扣家书展开叙述,信中只劝早早还乡,与诗人以病免归的情事完全吻合。唐人五绝往往自然真切,不假雕饰。这首诗围绕家书一事,纯用白描,情真意切,恰到好处,颇有唐人之风,在明代怀乡诗中实属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