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曲中的“晓起”,意味着男女情侣的“惊却”与“拆散”。起首一句点出“晓”字,就表现出强烈的感情和心绪。晨鸡报晓,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作者在前着一“无端”,在后怨一“何忙”。前者说明了“欢娱”的投入,后者则预示了“分散”的逼近。“唤却金乌,飞上扶桑”是对旭日东升的艺术性说法,也有讳言早晨来临的意味。这是作者《青楼十咏》中的一首,因为是露水夫妻,所以晓起有如此不舍。但全曲无浮浪轻薄之意,感情可谓深挚。元散曲在社会上的传播,青楼歌咏也颇起了一番作用。因此作者选上这样的题目,郑重其事地进行创造,是不该非议或奇怪的。
作者将“晓起”的“起”字仅在最后两句完成,在此前铺垫了良宵苦短、分别在即的背景,屡述了这一特定场景下惆怅惊惋、难分难舍的细腻心情,构思颇为新颖。尤其是“好良宵”、“喜时节”两句对仗,更是表现出有情人之间依依不舍的至文妙语。以后贯云石有《红绣鞋·欢情》:“挨着靠着云窗同坐,偎着抱着月枕双歌,听着数着愁着怕着早四更过。四更过情未足,情未足夜如梭。天哪更闰一更儿妨什么。”末句颇为人称道,殊不知实是该曲开了先河。
这首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四句,却使用了两个典故,因此显得比较深奥难懂。第一个典故跟汉朝的贾谊有关。贾谊是雒阳(今河南洛阳)人,生活在公元前200—168年之间。据《史记·贾谊传》记载:贾谊才十八岁时,就因为能够写诗做文章而著名。后来被河南太守吴治平推荐给汉文帝刘恒,二十多岁就成了博士,并在一年之内被破格提拔为太中大夫(相当于现在的司局级干部)。本来深受文帝的器重,打算给他授予公卿的职位,但由于不少高官的反对与毁谤,汉文帝逐渐疏远了他,将他贬为长沙王的老师。贾谊经过湘江时,写了一篇吊唁屈原的诗词,借屈原被谗言所害放逐到江南来比喻自己。他在长沙滞留了四年多的时间,还算幸运,终于被文帝想起来了,急忙派人把他征召回京城。入朝觐见时,文帝正坐在宣室之中,品尝祭神之后剩余下来的肉,因为对鬼神的事情有不少疑问,所以向他请教有关鬼神和幸福吉祥的缘故。贾谊于是非常详细地解说了为什么会这样的原因,此后,汉文帝拜贾谊为梁怀王的老师,并经常向他询问国家大事方面的得失。梁怀王刘胜,是文帝最喜爱的小儿子,爱好读书,没过几年,因为骑马时不小心摔死了。贾谊觉得没有尽到自己当老师的责任,常常流泪哭泣,伤心过度,第二年也死了。他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三岁。
第二个典故跟汉朝的太史公司马迁一家有关。据《史记·太史公自序》记载: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从公元前140年开始,就在汉武帝刘彻的朝中担任太史,对“阴阳、儒、墨、名、法、道德”等六家的学说,都颇有研究,精通四书、五经和六艺,常有“治民、治天下”的夙愿。到公元前110年时,汉武帝采纳大臣的建议,去泰山封禅。司马迁的父亲身为太史,被迫滞留在周南,无法跟随天子前往泰山,参与封禅盛典,悲愤而死。临终前曾抓住司马迁的手,流着泪嘱咐他:“天子去泰山封禅,我不能随同前往,这是我的命运不好。我死了之后,你必定接任太史的官职;身为太史,不要忘记我所想写的论著和文稿。”过了三年,司马迁果然当上了太史令,博览国家的藏书,秉承父亲的遗愿,潜心修史。公元前99年,他因为替李陵投降匈奴辩解,被关进狱中,受了腐刑。出狱后当上了中书令,虽然历经磨难,他却无怨无悔地发愤著述,终于在公元前91年编写完成了我国第一部通史,即《史记》。全书共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太初元年约三千年的历史,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伟大总结。
柳宗元的《闻籍田有感》,第一句是写公元810年(元和五年)旧历十月,唐宪宗李纯传旨,次年的正月十六日,要去东郊举行祭拜大典,命令有关部门的官吏撰写典仪方面的文稿。任务繁重,时间却又非常紧迫。第二句是写柳宗元自认为才华出众,而且有过这方面的经历,完全能够承担如此重任,但因为滞留在永州,就像当年西汉时期被贬到长沙的贾谊,没法参与这种重大的祭典活动。
第三句写贾谊后来终于被汉文帝重新起用,而自己满腹的学问和才识,却不能展示在皇帝的面前。第四句写柳宗元以司马谈来比喻自己,因为无缘参与这种规模宏大且相当隆重的庆典,心情非常难受。他特别希望能够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将自己写成的典仪文稿,送到唐宪宗的手里,以便引起重视和青睐,但又没有真正能够信任与委托的人,帮助自己实现这种愿望。
柳宗元在公元803年,进入朝廷,担任监察御史里行,“里行”是见习的意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监察部的部长助理,曾经主持过祭祀之类的事情。过了一年多,即公元805年的四、五月,他又被提升为礼部员外郎,专门掌管礼仪、享祭、贡举之类事情。从诗中所引用的两个典故,不难看出柳宗元那种跃跃欲试、极愿为国分挑重任的积极进取精神;同时,也夹杂着对朝廷不辨忠奸、排斥贤德人士的做法深表遗憾与忧愤的苦闷心态。
这首王举之写给胡存善的曲子,充满对胡存善才华和人品的赞美。首句以问语提起,以下皆答话。“蛤蜊风致”,正是对胡作及散曲风格的总结;二、三句赞其天资与学问;四至六句鼎足对,赞其人品与作品,以“轻盈”概之;七至九句赞其作品语言自然,俗中有雅;末二句赞其名气。全曲词语清丽,笔墨简洁,情感真挚。
“问蛤蜊风致何如”作者在此以“蛤蜊风致”喻指胡存善散曲的风格。首句以问语提起,既显得生动活泼,轻松亲切,也暗含作者对胡存善的散曲风格表示赞赏。
“秀出乾坤,功在诗书”两句是作者对胡存善的学识和曲风进行赞美。“秀出乾坤”是指胡存善天资聪慧,出类拔萃,吸收天地乾坤之灵气,涵养颇高。而他拥有如此好素质的原因是“功在诗书”。“功在诗书”不仅体现出胡存善的满腹经纶,而且也暗示了他十分勤奋。
“云叶轻盈,灵华纤腻,人在清癯”这几句作者重在夸赞胡存善的散曲风格。作者把胡的元曲比作树上的叶子、美妙的花朵、清癯的人在。这三句作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来比喻胡存善的散曲风格,形象而又生动。当然,这几句也并不仅仅是指胡存善的散曲风格,也是其人格的表现。在作者看来,胡存善脱俗,有灵气,精神干练。
“采燕赵天然丽语,拾姚卢肘后明珠,绝妙功夫”这几句写胡存善善于吸收大家们的精华,学习各地散曲的特点,集各家之所长。这里提到“燕赵”“姚卢”,把散曲兴盛之地和散曲之名家与胡存善相提并论,也是赞扬胡存善学习他人的精华长处,所以才有了现在能写大俗大雅这样不同散曲风格的“绝妙功夫”。
紧接上句而来,胡存善“家住西湖,名播东都”。他住处在西湖,却盛名远扬。这里暗用了“洛阳纸贵”的典故,作者在此化用典故,是为了突出赞美胡存善的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