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庐寄穷巷,甘以辞华轩。”起头这两句是写他这几年的平静生活。“草庐”即他归田后营建的“草屋八九间”。“穷巷”,偏僻的村巷。“华轩”,达官乘坐的漂亮的车子,这里代指仕宦生活。居陋巷而绝功名之念,这样的意思在归田后许多诗中屡见陈述。这里用一个“甘”字,见出他这种态度出于自觉自愿,也显见他心情的平静自然。可是,“正夏长风急,林室顿烧燔。”天炎风息,丛集在一起的房子顿时烧掉了。着一“顿”字,见出打击的沉重。“一宅无遗宇,舫舟荫门前。”他的住宅没有剩下一间房子,只好将船翻盖在门前,以遮蔽风雨。“舫舟荫门前”一般解释为寄居在船上,似非确。《归园田居》“榆柳荫后檐”与这句结构相同,“荫”也为覆盖的意思。在陆地上以舟作棚,现时还常见着。以上可谓第一段,写“遇火”情况。
“迢迢新秋夕,亭亭月将圆。”曰“新秋”,曰“月将圆”,见出是七月将半的时令,离遇火已近一个月了。“迢迢”,意同遥遥,显出秋夜给人漫长的感觉。“亭亭”,高远的样子,这是作者凝视秋月的印象。这两句既写出了节令的变化,又传出了作者耿耿不寐的心情。这是火灾予他心理的刺激。“果菜始复生,惊鸟尚未还。”遭火熏烤的周围园圃中的果菜又活过来了,但受惊的鸟雀还没有飞回。从“果菜始复生”见出他生计还有指望,而后一种情况又表示创巨的痛深。在这样的秋夜里,他的心情是很不平静的:“中宵伫遥念,一盼周九天。”半夜里他伫立遥想,顾盼之间真是“心事浩茫连广宇”了。以上是第二段,写“遇火”后心情的不平静。
下面第三段,所写是“中宵伫遥念”的内容。作者先是自述平生操行:“总发抱孤介,奄出四十年。”他说:我从小就有正直耿介的性格,一下子就是四十年了(作者此时四十四岁)。“形迹凭化往,灵府长独闲。”形体、行事随着时间的过去而衰老、而变化,可心灵一直是安闲的,没有染上尘俗杂念。“孤介”、“独闲”,都表示他不同于流俗。“贞刚自有质,玉石乃非坚。”这两句意思说:我具备的贞刚的禀性,玉石也比不上它坚固。这六句是对自己平生的检点,自慰的口吻里又显出自信。他是在遭遇灾变之时作如此回想的,这也表示了他还将这样做,不因眼下困难而动摇。接着他又想起一种理想的生活:“仰想东户时,余粮宿中田。”“东户”,指传说中的古代帝王东户季子,据说那时民风淳朴,道不拾遗,余粮储放在田中也无人偷盗。“中田”即田中。“鼓腹无所思,朝起暮归眠。”这是说,那时候人们生活无忧无虑,人人都安居乐业。这些“仰想”,表现了作者的向往之情,他当时处于那种艰难境地作这种联想,实在也是很自然的。但是,这毕竟是空想。“既已不遇兹,且遂灌我园。”意思是说:既然已经遇不上这样的时代了,还是灌我的园、耕我的田吧。这表现了作者面对现实的态度。想起“东户时”,他的情绪不免又波动起来,但他又立即回到眼前的现实,心情又平静下来了。后两句似乎还有这样的意思:丰衣足食不能凭空想,要靠自己的劳动。这就与两年后写的《庚戌岁九月中于西田获早稻》所表达的思想相一致了。
这首诗写作者“遇火”前后的生活情景和心情,很是真切,也很自然。比如遇火前后作者心情由平静到不平静,是几经波折,多种变化,但都显得入情入理,毫不给人以故作姿态之感。火灾的打击是沉重的,不能不带来情绪的反应,此诗若一味旷达,恐非合乎实际了。诗人的可贵,就是以平素的生活信念来化解灾变的影响,以面对现实的态度坚定躬耕的决心,他终于经受住这次考验了。
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