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散曲以两句景语领起,以下接连用了三组鼎足对,整饬凝练、气象苍古。词人擅长以词法入曲的风格,在作品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咏叹了词人功名仕途不得志的郁郁情感。
上片词人描写垂虹桥一带景象并凭吊古人遗迹。开篇写湛蓝如镜的天空映衬着三高祠,山色朦胧,景物怡人,风光如画,令人向慕。接着引用张翰、范蠡、龟蒙三个典故,与首句“三高祠”相呼应。这三个人均是识时务、退隐于世的高人,词人显然是用这三位高人自况,表现自己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远离尘世的傲然高洁的情怀。他想到以前还有三位退隐的高人在这里以莼菜为食,泛舟湖上为乐,以小炉烹茶过着闲适平淡的生活,而如今人都已不在了,不免伤感,“莼羹”、“渔舟”、“茶灶”这三件具有特征性的、且与垂虹亭下吴淞江水有关联的事物,具体的概括出三位前修的高风。
下片则由对先贤的怀念引出对身世前途的感慨。“故人何在,前程那里,心事谁同?”连用三个设问句,将知交零落、前途渺茫、满腹心事无人可与诉说的愁怨尽皆倾吐而出。而这三设问又暗与上片末三句关合,季鹰归来古人当在,范蠡攻成遨游五湖,龟蒙心事皮子可同,前贤如是,己则否也。这环环相生的感触,形成了作者之“思古”与“伤今”间的紧密联系。“黄花庭院,青灯夜雨,白发秋风。”结尾这三句,以客居的无聊与孤独作为约束。满园黄花堆积,秋风秋雨中,只有一盏青灯照我白发,这景象无比的凄凉,对照三位先贤的高踪,自不免悲从中来了。句句之间互相呼应,情景交融。
这首小曲在艺术上特点即对仗精工而不露痕迹。如“莼羹”、“渔舟”、“茶灶”中“莼”、“渔(借作“鱼”)”、“茶”都属饮食门,“黄花”、“青灯”、“白发”中“黄”、“青”、“白”都为颜色。鼎足对较诗词的偶对要多出一句对仗,散曲作者是不放过这种逞才机会的。
这首词是描写一位女子秋夜愁思的闺怨词。
“云一緺,玉一梭”两句,分写女子发式、头饰之美,用语清新而形象。
“淡淡衫儿薄薄罗”,续写女子淡雅衣着,虽未明写容颜,但这种比喻和衬托却从侧面写出女子的容貌艳丽和气质高雅。虽只写衫裙,而通体所呈现的一种绰约风神自可想见。尤其是“淡淡”和“薄薄”两个叠词的使用,别具一格,于浅白中见新意,于细微处见匠心。
“轻颦双黛螺”,写到这位淡妆女子的表情。轻皱双眉,似乎蕴含着幽怨。相思怀人之意,于此隐隐传出,并由此引出下片。这一句突兀其来,直扣人心,不仅突出了女子愁思不解的容态,而且加强和丰富了这种容态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轻”字颇有分寸,它适合表现悠长而并不十分强烈的幽怨,且与通篇轻淡的风格相谐调。
“秋风多,雨相和,帘外芭蕉三两窠”,写到这是一个秋天的雨夜,秋风本就催愁,文人亦已多伤秋,更何况有苦雨相和。作者不单写风,也不单写雨,而写风雨交加,更增添了秋夜愁思的凄苦。但是作者觉得这样的环境烘托仍然不够,于是风催残叶、雨打芭蕉,“帘外芭蕉”似乎也有泪滴,秋意不仅更浓,秋思也已更苦,“三两窠”,又隐约让人感到女子的孤零寂寞。
“夜长人奈何!”春宵苦短、秋夜嫌长,原只因其一欢一愁。最后一句仿佛是女主人公发自心底的深长叹息。这叹息正落在歇拍上,“奈何”之情点到即止,不作具体的刻画渲染,反添余蕴。联系上片的描绘,不仅使人联想到,这位“淡淡衫儿薄薄罗”的深闺弱女,不仅生理上不堪这秋风秋雨的侵袭,而且在心理上更难以禁受这凄冷气氛的包围。
此诗表现了当时诗人逆境难熬,情绪郁闷状况。前四句,诗人运用大胆夸张的手法,极力描绘了巫山高入云天、巴水急流滚滚的壮丽景色。“巫山夹青天”,“夹”字用得极其到位,既写出了巫山险峻,遮天蔽日的形势,也包含着诗人喟叹青天的形象。“巴水流若兹”,含有无奈之意。三、四两句,并非说巴水可以行到尽头,而是写出了巴水纡曲,舟行迟迟的情景。“巴水忽可尽”,著一“忽”字,山回水转,尽在眼前;“青天无到时”,既写实又在写情。这两句诗由对客观景物的描写逐渐过渡到诗人的主观抒情,即由景入情,融情于景,达到情景交融。
诗的后半部分对三、四两句诗意作了进一步阐发。“三朝上黄牛,三暮行太迟”,明写逆水行船艰难,船行缓慢,实际表达的是诗人的感受和心态。五、六两句既用互文笔法写朝暮赶路,又暗含时间的承续:早起赶路到晚上也没能走多远。“不觉鬓成丝”,写出诗人因船行缓慢而愁白了头,包含着时光难度,逆境难熬的感受。末两句情景交融,既在描写景象,又在抒发感情,从中可体味出诗人悲愁愤懑的心境。诗中连续重复“三朝三暮”,极有船工号子的感觉。古时有歌谣曰:“朝发黄牛,暮宿黄牛。三朝三暮,黄牛如故。”最后四句是从这首民间歌谣脱胎而来的。但古歌谣指提到舟行的缓慢,而李白的诗除了说“三暮行太迟”外,还有“不觉鬓成丝”,旅途艰辛和心情忧郁使诗人在不知不觉中鬓发都愁白了。这就把客观叙事和主观抒情巧妙地结合了起来,含蓄委婉地映衬出诗人当时愁苦的心情。
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李白诗里《上三峡》相映成趣的是《下江陵》(《早发白帝城》),后者是诗人流放途中忽闻赦书,旋即乘舟东返时写下的名篇。《上三峡》写于诗人流放途中,诗中描写巫山险峻,巴水纡曲,舟行迟迟,愁令发白。流放者唯觉逆境难熬,心情愤懑,壮丽风光为之减色。《下江陵》是诗人流放途中忽闻赦书,旋即乘舟东返时写下的,城高入云,晨光初灿,气象开朗,舟行轻快。“一日千里”是诗人心态轻松的主观感受,喜悦心情渲染得淋漓尽致。同一位诗人,同一处景致,却气象迥异,正是“融情入景”的鲜明写照。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