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写诗人对铜官山留恋的深情。诗说我爱铜官山的娱乐,住上一千年也不想离开,要是尽情跳起舞来,愿把五松山都蹈遍。表现出对铜官山的热爱,使用了夸张手法,兴致豪放。这首诗虽只是短短的五言绝句,但其间诗人思想情感高强度的抒发和艺术夸张手法的大胆使用让人们拍案叫“绝”。
“我爱铜官乐”,诗中首句就开门见山点出全诗主旨。这里诗人直抒胸臆,豪爽坦荡,用侠人直语引出诗人对铜陵深沉爱的情感,夸张之源正在于此。爱铜陵之情,诗人先从眷恋不舍之情写起——“千年未拟还”。“千年”从时间上极度夸张,引出了诗人对铜陵爱的延绵,从时间(数字)的夸张,引出情感的夸张,表现诗人情感的真挚。诗人置酒铜官山,宴饮谈笑,挥动象征壮志的长剑助兴,拂动帘大的衣袖歌舞长啸,使读者羡慕其乐。由宴饮歌舞之乐,诗人又用夸张把情感推向高潮。
三、四两句即言诗人对铜官山欢宴之乐还嫌不足以表达自己的爱意,尚须一回舞袖,拂尽秀色可餐的五松山。五松山山秀木荣,山上岗峦泉洞、花草树木,不可能教“舞袖”“拂尽”,这是浪漫色彩行为的空间上的夸张,表现了诗人对铜陵山山水水的深情蜜意。
“拂尽”二字,表现了诗人内心似水柔情。诗中用的两处夸张,方式虽属相同,皆属于扩大夸张,即故意把一般事物往大(多、快、高、长、强……)处说(前者把时间往长处说,后者把空间往大处说),但细加斟酌,二者尚萌不同。前一夸张写得较虚较略,后一夸张写得较详较实,两者从时间、空间的不同角度烘云托月,在造成色彩强烈的艺术境界中,让诗人“我爱铜官乐“感情的积聚爆发。
由此可见,在抒情诗里,夸张能把诗人的情感强烈鲜明地抒发出来。夸张的“失真”和悖理,诗情的真实和感人,二者反映了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的差异和联系。而正如艺术真实离不开生活真实一样,夸张当然也离不开诗人郁积的深沉强烈的思想感情。无此,夸张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无法拨动读者情感共鸣的心弦。李白这首诗中夸张手法的成功就在于有雄厚的思想情感基础作后盾。
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首联“溪边石蟹小如钱,喜见轮囷赤玉盘”,写蝤蛑之大。梭子蟹是蟹类中之大者,比河蟹大得多。为了说明蝤蛑之大,先说溪蟹之小:小溪小沟里的石蟹,是路人常常见到的,它形体很小,小得像一枚钱币。然而,蝤蛑煮熟了,端上桌,它屈曲着,犹如一只赤玉的盘子。“赤玉”喻其色,“盘”喻其大,因为是“轮囷”蟠屈着的,故以圆“盘”来比喻就显得十分贴切。又对照又比喻又描绘,把“喜见”的感情色彩突现了出来:哇,多大的蝤蛑呵,它团缩着,好像一只赤色的玉盘!
颔联“半壳含黄宜点酒,两螯斫雪劝加餐”,写蝤蛑之美。打开蝤蛑的背壳,澄黄澄黄的,此时酒兴就来了;斫出大螯的肉,雪白雪白的,此时饭量就增加了。“半壳含黄”,即蟹黄占满背壳;“两螯斫雪”,即螯肉斫下如雪。这一联里的“雪”字,是从语言矿藏里提炼出来的绝妙字眼,从历来的咏蟹诗看,常常比喻为“玉”(杨万里:“酥片满螯凝作玉”;张未:“螯肥白玉香”),东坡则喻为“雪”,而且与“斫”字结合,更显一种动态的美,斫螯,酥片,如雪,构成了特殊的美不可言的意境,美到什么地步?似乎在催人喝酒、劝人加餐。
颈联“蛮珍海错闻名久,怪雨腥风入坐寒”,是写蝤蛑之名。南蛮之地,沿海一带,海汇万类,品种繁多,然而,对于蝤蛑这一款,却早就知道了,是一种珍品,是一种佳肴,如今品尝,名不虚传,的确为一款美味。这一天吃蝤蛑,下着怪雨,刮着腥风,入坐的时候感到了一种寒意,在如此季节和气候里,对这一餐留下了尤其难忘的印象。主观感受是:以前闻名久,现在印象深。从又一个侧面夸赞了蝤蛑。
尾联“堪笑吴兴馋太守,一诗换得两尖团”,写诗人之馋。诗人苏轼与丁公默,同科进士,友谊甚笃,又沾亲带故,交情更深,诗作往还本是平常之事。这次,苏轼寄诗丁公默,丁却送来了蝤蛑,于是,诙谐幽默的苏轼竞说成了由于自己的“馋”,是用“诗”换来了“蝤蛑”。苏轼走南闯北、奔东跑西,吃过不少方物,很多是他激赏的,比如江瑶柱、河豚鱼之类,却从未用过“馋”字,唯对蝤蛑,竟自称馋太守、以诗换蝤蛑,可见,苏轼对蝤蛑之大、之美,食蟹之乐、之趣,倍加青睐,给予一份特别的评价。
苏轼反复说过,“我生涉世本为口”、“自笑生平为当然,他不是一个糊口充饥的人,而是一个口感如尺、秤的美食家,于此,世问才有所谓东坡肉、东坡饼、东匀经过他品评的蝤蛑、河豚也有了在食界不可动摇的地家都说苏轼是个“开派”者,诗开了“苏黄(庭坚)”派,“苏辛(弃疾)”派,散文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书法是宋家之一,那么,从对食物品鉴的角度看,他又是个独占开派鉴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