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多数学者的说法,这是一首情诗,是以一个姑娘的口吻写出来的。诗中提到的事件,恰恰是姑娘与情郎激情幽会的地点:“丘中有麻”“丘中有麦”“丘中有李”,那一蓬蓬高与肩齐的大麻地,那一片片密密的麦田垅间,那一棵棵绿荫浓郁的李子树下,都是姑娘与情郎情爱激发的地方。所以,当姑娘回味这种强烈的情爱行为时,总也忘不了那个神奇的地方。尤其是诗的第一、二章,都有“彼留子”的明确指涉。而第一章的“将其来施”,第二章的“将其来食”,更明确地写出,姑娘与情郎的幽会不仅仅是一次,而是多次。他们在大麻地里、小麦垅头、李子树下,演出过一次次激情的戏剧,付出了整个身心。他们的情爱是真实的,也是牢固的。他们并没有追求一次性的疯狂,而是让纯真的爱掀起一层又一层的热浪,永久地持续。第三章的最后,写到“彼留之子,贻我佩玖”,用物质的形式(佩玉),把非物质的关系(情爱)确定下来,以玉的坚贞纯洁牢固,表示两人的爱情的永恒。可以想像,接着下去,姑娘将与情郎共偕连理,成家育子,延续生命。一个新的家庭,将延续那一段热烈纯真的爱情。这就是姑娘在歌唱爱情时寄托的热望。
这首诗表现了二千多年前黄土高原上那对青年男女的柔情蜜意。其情绪热烈大胆,敢于把与情郎幽会的地点一一唱出,既显示姑娘的纯朴天真,又表达俩人的情深意绵。敢爱,敢于歌唱爱,这本身就是可敬的。
《原毁》论述和探究毁谤产生的原因。作者认为士大夫之间毁谤之风的盛行是道德败坏的一种表现,其根源在于“怠”和“忌”,即怠于自我修养且又妒忌别人;其怠其忌,毁谤便无从产生。文章先从正面开导,说明一个人应该如何正确对待自己和对待别人才符合君子之德、君子之风,然后将其合这个准则的行为拿来对照,最后指出其根源及危害性。通篇采用对比手法,并且全篇行文严肃而恳切,句式整齐中有变化,语言生动而形象,刻画当时士风,可谓入木三分。
本文抒发了作者个人的愤懑,但在其平之鸣中道出了一个真理:只有爱护人才,尊重人才,方能使人“乐于为善”。此文从“责己”、“待人”两个方面,进行古今对比,指出当时社会风气浇薄,毁谤滋多,并剖析其原因在于“怠”与“忌”。行文严肃而恳切,句式整齐有变化,语言生动形象,刻画入木三分。
第一段
第一段论证古之君子“责己”、“待人”的正确态度。“责己重以周,待人轻以约”是“古之君子”的表现特征。
第二段
第二段紧承上文,剖析“今之君子”表现。谈“古之君子”的态度是“责己”、“待人”,而谈“今之君子”却用“责人”、“待己”。一字之差,点明了两者其同的态度。对人的缺点,一个是“取其一其责其二;即其新,其究其旧”;一个是“举其一,其计其十;究其旧,其图其新”。对人的优点,一个是“恐恐然惟惧其人之其得为善之利”;一个是“恐恐然惟惧其人之有闻”。由此得出结论:今之君子责人详、待己廉的实质是“其以众人待其身,而以圣人望于人”。这一结句,简洁有力,跌宕有致,开合自如,非大手笔其能为之。
第三段
第三段以“虽然”急转,引出“怠”与“忌”是毁谤之源。作者认为士大夫之间毁谤之风的盛行是道德败坏的一种表现,其根源在于“怠”和“忌”,即怠于自我修养且又妒忌别人;其怠其忌,毁谤便无从产生。“怠者其能修”,所以待己廉;“忌者畏人修”,因而责人详。为下文“是故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的结论作了铺垫。文中既有理论概括,又有试验说明,顺理成章地得出了“是故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这一根本结论。最后三句,既交代了此文的写作目的,呼吁当权者纠正这股毁谤歪风,又语重心长、寄托了作者对国事的期望。
对比手法
文章通篇采用对比手法,有“古之君子”与“今之君子”的对比,有同一个人“责己”和“待人”其同态度的比较,还有“应者”与“其应者”的比较,等等。此文还运用了排比手法,使文章往复回环,迂曲生姿,大大增强了表达效果。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此诗写一位出征军人的妻子在明媚的春日里对丈夫梦绕魂牵的思念,以及对战争早日胜利的盼望,表现思妇的思边之苦及其对爱情的坚贞。全诗言辞朴实无华,情景交融,神骨气味高雅浑然,富有民歌特色。
李白有相当数量的诗作描摹思妇的心理,《春思》是其中著名的一篇。在我国古典诗歌中,“春”字往往语带双关。它既指自然界的春天,又可以比喻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诗题“春思”之“春”,就包含着这样两层意思。
“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开头两句是说,燕地小草像碧丝般青绿,秦地的桑树已经叶翠枝绿。
开头两句,可以视作“兴”。诗中的兴句一般就眼前所见,信手拈起,这两句却以相隔遥远的燕、秦两地的春天景物起兴,颇为别致。“燕草如碧丝”当是出于思妇的悬想;“秦桑低绿枝”,才是思妇所目睹。把目力达不到的远景和眼前的近景配置在一幅画面上,并且都从思妇一边写出,在逻辑上说,似乎有点乖碍,但从写情的角度来看,却是可通的。试想:仲春时节,桑叶繁茂,独处秦地的思妇触景生情,终日盼望在燕地行役屯戍的丈夫早日归来;她根据自己平素和丈夫的恩爱相处,料想远在燕地的丈夫此刻见到碧丝般的春草,也必然会产生思归的念头。见春草而思归,诗人巧妙的把握了思妇复杂的感情活动,用两处春光,兴两地相思,把想象和怀疑和眼前的真景结合起来,据实构虚,造成诗的妙境。所以不仅起到了一般兴句所能起的烘托情感的作用,而且还把思妇对于丈夫的真挚的感情和他们夫妻之间心心相印的亲密关系传写出来,这是一般兴句不容易做到的。两外这两句还运用了谐声双关。“丝”谐“思”,“枝”谐“知”,这恰和下文思归和断肠相关合,增强了诗句的音乐美和含蓄美。
“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三、四句是说,当你怀念家园盼归之日,早就思念你而愁肠百结。
三、四两句直接承接兴句的理路而来,故仍从两地着笔。丈夫及春怀归,按理说,诗中的女主人公应该感到欣喜才是,而下句竟以“断肠”承之,这又似乎违背了一般人的心理。但如果联系上面的兴句细细体会,就会发现,这样写,对表现思妇的感情又进了一层。元代萧士赟注李白集曾加以评述道:“燕北地寒,生草迟。当秦地柔桑低绿之时,燕草方生,兴其夫方萌怀归之志,犹燕草之方生,妾则思君之久,犹秦桑之已低绿也。”这一评述,揭示了兴句与所用之词之间的微妙的关系。诗中看似与理不合之处,正是感情最为浓密的所在。
“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帏?”末两句是说,春风啊你与我素不相识,为何吹进罗帐激我愁思?
诗中的最后两句,诗人捕捉了思妇在春风吹入闺房,掀动罗帐的一霎那的心理活动,表现了她对行役屯戍未归的丈夫的殷殷思念之情。从艺术上说,这两句让多情的思妇对着无情的春风发话,又仿佛是无理的,但用来表现独守春闺的特定环境中的思妇的情态,又令人感到真实可信。春风撩人,春思缠绵,申斥春风,是为了表达孤眠独宿的少妇对丈夫的思情。以此作结,恰到好处。
无理而妙是古典诗歌中一个常见的艺术特征。从李白的这首诗中不难看出,所谓无理而妙,就是指在看似违背常理、常情的描写中,反而更深刻的表现了各种复杂的感情。
燕王哙时,齐湣王因燕乱起兵攻燕,掳掠燕国宝器运回齐国。燕人共立太子平为燕昭王。昭王用乐毅为上将军,联合五国的军队攻破齐国。后来燕国中了齐国的反间计,乐毅被迫出逃,齐人大破燕军。燕惠王因而写信给乐毅,乐毅写这封信来回答。
乐毅针对燕惠王来信中说的“何以报先王之所以遇将军之意”,从两方面予以回答:第一,写他为了报先王知遇之恩,作了详尽规划,再率军队彻底报了积怨。第二,考虑到“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终”,所以“负身全功,以明先王之迹,”免得“离毁辱之非,堕先王之名”,从而保留先王知人之明。这第二点,正是回答惠王责备他的“弃燕归赵”。最后再说明“君子交绝不出恶声,忠臣之去也不洁其名。”他在回答第二点时只用典而不点破,正是“不出恶声”;他不避“遁逃奔赵”,正是“不洁其名”。这封信,回答燕惠王的责问,措辞极为婉转得体;又恰到好处地显示出作者的善于谋划,善于用兵,以及善于全身保名。靠君臣知遇来建功立业,是古代不少有才能的人的愿望,所以这封信成为历代所传诵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