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以时令即景起兴,蕴含深沉复杂的感慨。秋日黄昏,天高地远,沈千运返还气候已寒的深山,走向清苦的隐逸的归宿。知友分别,不免情伤,而诗人却坦诚地表示对沈的志趣充分理解和尊重。所以接着用含蓄巧妙、多种多样的手法予以比较描述。
在封建时代,仕途通达者往往也到老大致仕退隐,那是一种富贵荣禄后称心自在的享乐生活。沈千运仕途穷塞而老大归隐,则别是一番意趣了。诗人赞赏他是懂得了人生一世的情事,能够把俗士视为畏途的深山隐居生活,怡适自如,习以为常。汉代淮南小山《招隐士》曾把深山隐居描写得相当可怕:“桂树丛生兮山之幽,偃蹇连蜷兮枝相缭。山气茏葱兮石嵯峨,溪谷崭岩兮水层波。猿狖群啸兮虎豹嗥,攀援桂枝兮聊淹留。”以为那是不可久留的。而沈千运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游息,无所不到,显得十分自在。山石流泉淙淙作响,恰同风吹雨降一般,是大自然悦耳的清音;桂花缤纷,松子满地,是山里寻常景象,显出大自然令人心醉的生气。这正是世俗之士不能理解的情趣和境界,而为“遁世无闷”的隐士所乐于久留的归宿。
深山隐居,确实清贫而孤独。然而诗人风趣地一转,将沈比美于汉代真隐士韩康,调侃地说,在山里采药,既可卖钱,不愁穷困,又能服食滋补,延年益寿。言外之意,深山隐逸却也自有得益。而且在远避尘嚣的深山,又可自怀怡悦,以白云为友,相邀共饮;有明月作伴,到处可眠。可谓尽得隐逸风流之致,根本不会有孤独之感。
最后,诗人出奇地用身、魂在梦中夜谈的想象,形容沈的隐逸已臻化境。这里用了《世说新语·品藻》中东晋名士殷浩的典故。较之名士的“我与我周旋”,沈独居深山,隔绝人事,于世无名,才是真正的毫无竞心。他只在睡梦中跟自己的灵魂反复交谈自己觉醒时的行为。诗人用这样浪漫的想象,暗寓比托,以结束全诗,正是含蓄地表明,沈的隐逸是志行一致的,远非那些言行不一的名士可比。
综上可见,由于诗旨在赞美沈的清贫高尚、可敬可贵的隐逸道路,因此对送别事只一笔带过,主要着力于描写沈的志趣、环境、生计、日常生活情景,同时在描写中寓以古今世俗、真假隐士的种种比较,从而完整、突出地表现出沈的真隐士的形象。诗的情调浪漫洒脱,富有生活气息。加之采用与内容相适宜的七言古体形式,不受拘束,表达自如,转韵自由,语言明快流畅,声调悠扬和谐。它取事用比,多以暗喻溶化于描写隐居生活的美妙情景之中,天衣无缝,使比兴形象鲜明,而又意蕴深厚,神韵维妙,呈现着一种饱满协调的艺术美感。大概由于这样的艺术特点,因而这诗尤为神韵派所推崇。
《小儿垂钓》是一首以儿童生活为题材的诗作,诗写一“蓬头稚子”学钓鱼,“侧坐莓苔草映身”,路人向小儿招手,想借问打听一些事情,那小儿却“怕得鱼惊不应人”(怕惊了鱼而不置一词),真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形神兼备,意趣盎然。其艺术成就丝毫不亚于杜牧著名的《清明》一诗。
此诗分垂钓和问路两层,第一、二句重在写垂钓(形),第三、四句重在问路(传神)。
第一、二句,稚子,小孩也。“蓬头”写其外貌,突出了小孩的幼稚顽皮,天真可爱。“纶”是钓丝,“垂纶”即题目中的“垂钓”,也就是钓鱼。诗人对这垂钓小儿的形貌不加粉饰,直写出山野孩子头发蓬乱的本来面目,使人觉得自然可爱与真实可信。“学”是这首诗的诗眼。这个小孩子初学钓鱼,所以特别小心。在垂钓时,“侧坐”姿态,草映其身,行为情景,如在眼前。“侧坐”带有随意坐下的意思。侧坐,而非稳坐,正与小儿初学此道的心境相吻合。这也可以想见小儿不拘形迹地专心致志于钓鱼的情景。“莓苔”,泛指贴着地面生长在阴湿地方的低等植物,从“莓苔”不仅可以知道小儿选择钓鱼的地方是在阳光罕见人迹罕到的所在,更是一个鱼不受惊、人不暴晒的颇为理想的钓鱼去处,为后文所说“怕得鱼惊不应人”做了铺垫。“草映身”,也不只是在为小儿画像,它在结构上,对于下句的“路人借问”还有着直接的承接关系──路人之向小儿打问,就因为看得见小儿。
后两句中“遥招手”的主语还是小儿。当路人问道,小儿害怕应答惊鱼,从老远招手而不回答。这是从动作和心理方面来刻画小孩,有心计,有韬略,机警聪明。小儿之所以要以动作来代替答话,是害怕把鱼惊散。小儿的动作是“遥招手”,说明小儿对路人的问话并非漠不关心。小儿在“招手”以后,又怎样向“路人”低声耳语,那是读者想象中的事,诗人再没有交代的必要,所以,在说明了“遥招手”的原因以后,诗作也就戛然而止。
在唐诗中,写儿童的题材比较少,因而显得可贵。这首七绝写小儿垂钓别有情趣。诗中没有绚丽的色彩,没有刻意的雕饰,就似一枝清丽的出水芙蓉,在平淡浅易的叙述中透露出几分纯真、无限童趣和一些专注。 此诗不失为一篇情景交融、形神兼备的描写儿童的佳作。
这组诗共两首,第一首是七律,大概在初识张氏时所作,形容他的为人。仇兆鳌《杜诗详注》认为:前四句写景,后四句抒情,中间大概为分段处。若细分之,首句张氏,次句隐居。三四句切隐居,言路之僻远,五六句切张氏,言人之廉静。末二句说得宾主两忘,情与境俱化。
诗人在诗中用了反衬手法表现人的孤寂和山的幽静:“春山处处子规声”(清陆以湉《冷庐杂识·潘太守诗》),而张氏却独生无伴,只好自说自话,以春山的“闹”衬托孤寂的人,人越发孤寂了;丁丁的伐木声,以“有声”衬托幽静的山,山越发幽静了。诗人用典故表现张氏的廉静:《南史》载梁隐士孔祐至行通神,尝见四明山谷中有钱数百斛,视之如瓦石。《关中记》:辛孟年七十,与麋鹿同群,世谓仙鹿。而结尾二句,更是诗人的良苦用心:“迷出处”,暗示张氏迷人的隐居环境如同桃花源,使诗人“迷不复得路”(陶渊明《桃花源记》);“泛虚舟”,则表现“至行通神”张氏的飘逸与神秘。
第二首为五律。大约跟张氏已很相熟了,所以开首便道“之子时相见”,《杜诗镜铨》以为“当是数至后再题”,《杜诗详注》以为“往来非一度矣”,皆是。
虽是一首应酬之作,却可以看出作者的人情味与风趣。这首诗直说与用典双管齐下。直说与用典是古诗常用的两种表现方法,如不能分辨,诗意便不明白。在这里却两两密合。假如当作直说看,那简直接近白话;假如当作用典看,那又大半都是些典故,所谓无一句无来历。但这是形迹,杜诗往往如此,不足为奇。它能够有风趣,方是真正的难得。
如“之子”翻成白话当说“这人”或“这位先生”,但“之子”却见《毛诗》。第三句,池中鲤鱼很多,游来游去;第四句鹿在那边吃草呦呦地叫;但“鳣鲔发发”,“呦呦鹿鸣,食野之苹”,并见《毛诗》。用经典成语每苦迂腐板重,在这儿却一点也不觉得,故前人评:“三四驱遣六艺却极清秀。”而且鹿鸣原诗有宴乐嘉宾之意,所以这第四句虽写实景,已景中含情,承上启下了。
“杜酒”一联,几乎口语体,偏又用典故来贴切宾主的姓。杜康是创制秫酒的人。“张公大谷之梨”,见潘岳《闲居赋》。这典故用得非常巧,显出主人的情重来,已是文章本天成,尤妙在说得这样轻灵自然。《杜诗镜铨》说:“巧对,蕴藉不觉。”慰藉不觉正是风趣的一种铨表。
诗还用透过一层的写法。文章必须密合当时的实感,这原是通例。但这个现实性却不可呆看,有些地方正以不必符合为佳。惟其不很符合,才能把情感表现得非常圆满,也就是进一步合乎现实了。这诗末联“前村山路险,归醉每无愁”就是这样。想那前村的山路很险,又喝醉了酒,跌跌蹱蹱地回去,仿佛盲人瞎马夜半深池的光景,没有不发愁之理;所以这诗末句实在该当作“归醉每应愁”的,但他偏不说“应愁”,颠倒说“无愁”。“无愁”虽非实感,却能进一步地表现这主题──主人情重,客人致谢,宾主极欢。
在这情景下,那么不管老杜他在那天晚上愁也不愁,反正必须说“无愁”的。所以另外本可以有一个比较自然合理的解释,喝醉了所以不知愁;但也早被前人给否决了。《杜诗集评》引李天生说:“末二句谓与张深契,故醉归忘山路之险,若云醉而不知,则浅矣。”杜甫正要借这该愁而不愁来表示他对主人的倾倒和感谢,若把自己先形容成了一个酒糊涂,那诗意全失,不仅杀风景而已。又这一句结出首联的意思来,“邀人晚兴留”是这诗里主要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