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这首词体现了作者对婉约词的一个极好的开拓与创新。词中以含蓄蕴藉、轻松幽默的语言,描写一位富裕家庭怀春少女的天真活泼形象。整首词新颖工巧,清绮细致,雅丽自然,表现人物形象不仅能曲尽其形,且能曲尽其神,曲尽其理,显示出非凡的艺术功力。
上片写少女朝慵初起的娇态。首句写少女梦呓中吐字不清,言不成句,意表现少女怀春时特有的羞涩心理。接下来二句语含谐趣,故设疑云:如此娇小憨稚的姑娘是不会被那些儿女情事牵扯的吧,那为什么早晨迟迟不起云鬟半偏呢?以上几句将少女的春情写得若有若无,巧妙地表现了情窦初开的少女的心理特点。
词的下片通过少女荡秋千和昼眠这两个生活侧面的描写,写她贪玩好睡的憨态。姑娘白天秋千上飞来荡去,轻捷灵巧的身子有如春燕。可是,晚上躺下来以后,她就一觉睡到红日当窗,莺啼户外,仍是深眠不醒。少女白昼酣眠,是为排遣烦忧,作者却说是因为快要到清明了,正是困人的季节。
这首词传神地描写了少女春天的慵困意态,写出了少女怀春时玫瑰色的梦境。写作上,它撮笔生新,不落陈套,始终围绕少女春日贪睡这一侧面,用饶有情致的笔调加以渲染,使一位怀春少女的神思跃然纸上,呼之欲出。词以上下问答的形式写出,这种结构造成了一种意深笔曲的效果,而无一眼见底的单调浅薄之感。
《种柳戏题》一诗,是柳宗元现存诗歌中别具一格的作品。之所以说其“别具一格”,是因为柳宗元这位对待写作从来都比较严肃的诗人,在此诗中,却一改自己平时的风格,紧紧扣住诗题中的“戏”字,将一个严肃的主题,用嬉戏的笔调表现出来。
首先可见到首联两句,先交代了人物、事件和地点,仔细想来,种柳劳动也含蓄地暗示了其时间自然在春季。其中所提到的柳江,即西江的支流,流经柳州,此乃地点所在也。另外在语言上,诗歌一开始,柳宗元有意运用似乎有点“绕口”的句式,两句十个字,居然嵌入了四个“柳”字,既照应了诗题中的“戏题”二字,又使读者感到极度新颖,极度别致,自然而然地调动起读者阅读的兴趣,使人感到妙不可言。
而颔联针对上联所写发了一番感慨,先想像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会成为人们谈笑的内容,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许会变成历史上的一段佳话。这绝不是作者的自夸,实际上,作者心里非常明白,在他所处的时代里,作为地方上的最高长官,能亲自参加公益劳动的“一方诸侯”实在少之又少,因而有这样的自信。
前两联柳宗元以轻松活泼的笔调展开描写,使诗题中的“戏”字落到了实处。后半段的戏笔的成分似乎已大为减少。在此两句中,诗人以不容置疑的口吻提出自己美好的希冀:硕大的树冠应当能遮蔽住骄阳覆盖着大地,高耸的树干一定能长大成材高人云天,坚信自己今天的举动将有利于国,有利于民,这便自然而然地引出后面画龙点睛的议论。
而尾联中,诗歌运用了“思人树”这一典故。并以议论的口吻,表达了诗人努力造福于民的强烈愿望,感情真挚,让人不禁感同身受。
不过,虽然作者力图使这首诗基调轻松、语言幽默,但由于诗人的经历、秉性以及所表达的主题的需要,事实上,诗歌是越写越严肃,越写越接近自己的一贯风格的。
纵观全诗,诗篇先在题目用“戏”笔写出重大严肃的主题,收到既准确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愿而又避免了空话大话,避免了自吹自擂的奇特效果,这样来写,首先为诗歌的风格定下了一个基调。然后,除了头一联是叙述事情,是实写外,其他各联,或为推测,或为希望,或为议论,总之都是虚写。这种诗歌结构,不太像唐诗,更接近于宋诗的风格。由此可知作者并不想把种柳劳动当作诗歌的中心来写,而是通过种柳这件事,借端说理,表达自己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留惠于民的做官准则。这思想当然是值得肯定的,也许直到现在仍然有其不朽的借鉴意义。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此诗包含着风趣和幽默,但又不失丰富思想感情,细细读之,着实让人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