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词,词牌往往也就是题目。它兼具两个作用:确定音乐上的曲调,一般也限定了词的创作内容。张泌的《胡蝶儿》便有这一特点。开篇两句即紧扣题目,前三字完全重复题目字面,可说是特例。审视题旨,词应该描绘胡蝶的形神姿态,这两句偏不作摹写语,而用叙述的方法,但却把胡蝶翩翩飞动的轻盈形象活灵活现地写出来了。关键是“晚春时”三字起到了极好的作用。它虽只点明特定的时节,却可以让我们想象出繁花如锦,草木丰茂,莺歌燕舞的暮春三月的风光。胡蝶正是在这时出现,驾东风,采花粉,扇起它灵巧的双翅,又给春天增添了新的活力和气息。接着,诗人撇下胡蝶,运转笔锋写人。“阿娇初著淡黄衣,倚窗学画伊。”阿娇,汉武帝陈皇后的小名,后用以代称少女。陶宗仪《辍耕录》“关中以女儿为阿娇”可证。这少女被翩翩飞舞的胡蝶所吸引,凭倚着疏窗,手挥彩笔为它真。这对上文摹写胡蝶具有充实深化的作用,更好地表现了纷飞的胡蝶非常惹人喜爱,以至少女捃摭入画。这两句写少女也是十分工致的。晚春是春夏更替的季节,人感受到新季节的来临,带着欣喜的心情送旧迎新,换装是自然的事。“初著淡黄衣”,不仅说出了这些变化,而且刻划了少女美丽动人,充满青春活力的形象。“倚窗”的情态更描写出了少女凭窗握管的风姿。前人说:“阿娇二句妩媚。”(旧题汤显祖《花间集评》)是很有见地的。
换头就少女“学画”运笔“还似花间见,双双对对飞”,画出的胡蝶栩栩如生,妙通造化,犹如真的胡蝶一样。“双双对对”既同字重叠,又近义词反复,强调了所画胡蝶的特点。古代诗词中,写蜂蝶成双成对的情景,往往是表现男女相恩相爱的感情。词中的少女这么爱画双蝶,透露了她内心的感情活动。她触景生情,借物寓情,一种热切的怀春感情涌起。眼前数不清的双蝶可说是冶游酣畅,春情骆荡,而少女的心事毕竟虚幻成空,这就引起了她的伤心。“无端和泪湿胭脂,惹教双翅垂。”她泪下滂沱,沾湿了脸上的胭脂,真是伤心透了。这似乎感染了胡蝶,惹得它们双翅下垂,不再翩翩飞动,同情少女的悲伤。作者不直写主人公心情沮丧,致使她笔下的胡蝶失却了写真的生气,而说胡蝶灵犀一点,关怀同情人,极为深刻地表现了人的感情的婉曲、细腻。
这首词,写得切题但又不粘题,既写真胡蝶,也写画的胡蝶,真假不辨,玲线透脱,还关合着作画少女的情感,表现了深致、凄婉的心理活动。词虽属小令,气势却一波三折,极富变化。词的语言浅近通俗,颇具民间词的特色,而表情达意,则很含蓄蕴藉,隽永有味。
这首诗写作者因见衡山花开而想念久别的故国家园,用衡阳回雁峰故实喻自己与北飞的雁群互相竞逐,表示了归途中心情的急切和喜悦。
“故国名园久别离,今朝楚树发南枝。”此二句诗人从眼前衡山梅树南枝新开的花,自然回想久别的长安家园。以楚树新花象征人生有了新的机遇、新的希望。柳宗元的故乡有数亩良田,山丘上建有亭台馆舍,池塘与深泽碧水相连,这美好的家园引起了游子的思念。更何况那是他施展才华、实现理想和抱负的地方。
以上将蕴藏已久的思归情绪,借早春新花开放表露出来,郁积的愁闷,仿佛豁然开朗。
“晴天归路好相逐,正是峰前回雁时”。衡山有回雁峰,传说雁到此即不再南飞,春至又返回。这里运用了回雁峰的故事,实指北归的鸿雁。在这难得的晴朗春日,我恰好和那些雁群相随北归。敦促弟弟也快点启程,由于心情好,就觉得天气也好,路也好,而且恰逢大雁北归,多好的兆头。
末句以眼前景物作结,雁能传送书信,更点出“寄”弟之意,可谓余音袅袅,情绪开朗,表现了归途中心情的急切和喜悦,也体现了在贬永期间与之相依为命的兄弟情深。
全诗即景生情,温馨脉脉,相邀相约,尽在物物之中。京都名园,令人神往;春和景明,楚树南枝;晴天归梓,载欣载奔;南雁北返,峰前成阵。这一派朝气蓬勃的景象,是心灵的洞察,是寄意的心旌。羡雁阵比翼相逐,恨故国返而不得。深婉蕴藉,期待有嘉。
北风裹挟着朝雨,从江面上飘飘洒洒,呼啸而来。江上朝雨的景色,宽阔,空濛,而又略带萧索冷落之意,澹然展现在诗人的眼前。朔风可感,但无形无影,诗人却别具匠心,通过可观之雨将它形象地描写出来。细细体会“飞雨”,既可想见朝雨飞动之状,又能感受到朔风阴助朝雨之势。
百常观,本是汉代的台观之名;九成台,也是古代台名,这里都借指一般的台观。这些亭台楼阁,巍然屹立在曙色朝雨之中,一一映入诗人的眼帘。
“既”、“复”标识时间的先后承接,但决不是写风雨的断而复续,而是在景观迭现之中,暗写出诗人视野的变换和转移。诗人的视角,仿佛摄像机的长镜头,缓缓地扫描过淋漓在风雨之中的煌煌台观,印入诗人心灵的胶片。所以,风雨的飘洒和集结,在诗人心目中便产生了断而复续的“既”、“复”的感觉,从而在客观绘景之中,隐隐流露出主观观照的心迹。
淅淅沥沥的小雨,经过风的挥舞,洒落成了烟雾氤氲、轻埃迷漫。直到此时,诗人才交待了“观朝雨”的时间和地点:“平明振衣坐,重门犹未开。”清晨,深宫重门犹未开启,诗人早已振衣而坐、欣赏晨景了。阴霾雨天,雾气沉沉,本应令人沮丧,心情不振,但他却从江上飞雨之中,从这片刻宁静的观赏之际,领略到了非凡的乐趣,久久沉湎于其间,心驰神往,留连不舍。在大自然的神奇诱惑之下,诗人心旌摇动,神思沸腾。喧嚣的尘扰,纷冗的庶务,暂时都已远他而去,使他直感到一种耳目清新的愉悦,并从这种耳目的清新,进一步体会到了精神的宁静和恬适。“耳目暂无扰”,多么难得的纯净之境、空灵之时啊!所以,此时此刻,他的心思终于摆脱了现实时空的束缚,跨越到无限渺远的自由之境,一下子飞到了远世往古,飞到了向往已久的理想之境了:“怀古信悠哉!”清晨朝雨之中,悠然缅怀亘古圣贤,心情该是非常畅快的。
这种发自心灵的对于自然山水的雅爱,同诗人深层意识中积淀的抚剑跨马、建功立业的正统思想发生了冲撞——如果像大鹏那样敛翼不飞,隐居山水之间,“平生仰令图”(《和王著作八公山》)便无从实现,所以,他仍热切地期望能像骏马一样,骧首奋鬣,千里长鸣;但如果全身心地投入仕途,致力于建功立业,又可能像黄河中的游鱼去跳龙门一样,一旦跳不过去,便有曝鳃枯身之祸。仕途险厄,人生多艰。
诗人深感不可能既从容官场,又优游山林,“动”——出仕与“息”——退隐二者不可得兼,仿佛步行到人生的岔道口上,徘徊良久,举步不定。“方同战胜者,去翦北山莱。”“战胜者”用的是《淮南子》的典故:子夏“出见富贵之乐而欲之,入见先王之道又说(悦)之,两者心战故臞(瘦),先王之道胜故肥。”“北山莱”语出《诗经·小雅·南山有台》“北山有莱”,莱就是草。诗人表示,将抱着归隐林泉的信念到北山去刈草垦荒,耕地种田了。
一阵晨雨,给诗人带来了清新悦目的感受,但同时,又搅乱了他的心绪。出仕意识与归隐意识在诗人的思想上,始终无法将它们统一起来,“动息无兼遂”,总不可能尽如人意。为了心理的平衡、为了心性的自由,他的诗中,流露出走向归隐的试图。然而,这仅仅是诗人这一次“观朝雨”以后的一种暂时的精神解脱,实际上他并没能就此远身官场,去翦北山之莱。诗人的悲剧也正在这里。他始终没有解决“动”(出仕)与“息”(归隐)的矛盾,总是在“歧路多徘徊”。他始终肩载着这种沉重的精神负担,艰难地跋涉着人生的路。
若按写景抒情的一般程式,全诗似乎应以“平明振衣坐”领起,才能顺理成章。但那样势必使全诗结构显得平淡无奇,而且由景入情的转折也将显得生硬、突兀。诗人的高超之处正体现在这里。他以“观”为全诗之眼,前六句直接写“观”时客观之景,后八句写“观”后主观之情,“平明振衣坐”二句置于枢纽关键之处,使写景与抒情有机地结合起来,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这样,令人读来既觉层峦叠蟑,一波三折,又感到接转巧妙妥贴,气脉流畅,饶有韵味。
按余冠英的说法,这是一首描写歌舞晚会场面的小诗,只有欢乐而已,没有多深的政治意义。
在一个贵族欢宴的场合,有一个身份高贵的青年男子,在中央为大家起舞助兴。只见他一幅少年得志、得意洋洋之态,边舞蹈边吹奏笙竽之类乐器,人们欢呼雷动。他得意之际,便左手执定乐器,右手来招呼诗人与他协奏《由房》之乐。受这种氛感染,人人都能感到无比欢欣快乐。接着写这位男子狂欢之余,放下乐器,开始跳起舞来,其乐陶陶,令人陶醉。他左手执定羽旄,右手招诗人与他共舞《由敖》之曲。场面欢畅淋漓。
诗共二章,摄取了两组歌舞的画面,一是奏“由房”、一是舞“由敖”。“由房”可能是“由庚”、“由仪”一类的笙乐,属房中之乐。胡承珙《毛诗后笺》:“由房者,房中,对庙朝言之。人君燕息时所奏之乐,非庙朝之乐,故曰房中。”而“由敖”可能即骜夏,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敖,疑当读为骜夏之骜, 《周官·钟师》:奏九夏,其九为骜夏。”今天已不知两舞曲的内容,但从君子(舞师)“阳阳”、“陶陶”等神情上看,当是两支欢快的舞乐。“其乐只且”恰恰说明其乐之甚。“只”,韩诗作“旨”;《诗三家义集疏》:“旨本训美,乐旨,犹言乐之美者,意为乐甚。”
诗的格调流美。所演奏的是房中宴乐,乐曲比较轻快,而演奏者本人也自得其乐,《程子遗书):“阳阳,自得。陶陶,自乐之状。皆不任忧责,全身自乐而已。”想见舞师与乐工是乐在其中。诗人为乐工,故诗中“我”在描写歌舞场面时也就比较轻快这与《王风》其他篇章那种苍凉的风格迥然不同。
如果按朱熹的解释,此诗写夫妻歌舞为乐。丈夫邀请妻子一起跳舞,由妻子唱出来,表现了他们自得自乐、欢畅无比的情绪。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写夫妻恩爱、歌舞自娱的情形并不多,多的是征夫愁弃妇怨。因为这样做,至少要这样一些前提:两个人情深意笃,有较高的修养和情趣,以及拥有较多的闲暇。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夫妻,大字不识的衣夫,恐怕难以歌舞自娱。由此可以推断,此诗的主人公大概应是殷实人家,或是已经衰落了的世家子弟。这也容易让人想到,闲暇是人们自娱自乐、吟诗作画、游山玩水的重要前提。整日为生计而忙碌的人,不会有此雅兴。
这是一首写风雪行军的仄韵绝句,全诗写得十分壮美。一、二句写从军将士面对的环境极为严酷:天山脚下寒风劲吹,湖边(“海畔”)冻泥纷纷裂开,梧桐树上的叶子已经刮光,枝梢被狂风折断。就在这一严酷的背景上,映出皑皑雪山,传出高亢嘹亮的笛声。诗人以这一笛声,就点出了这里也许有人的联想,同时又将人隐去,以“不见人”造成悬念:那风里传来的笛声究竟来自何处呢?从而自然转出末句:寻声望去,只见在天山白雪的映衬下,一行红旗正在向峰巅移动。风雪中红旗不乱,已足见出从军将士的精神,“直上”的动态描写,更使画面生机勃然,高昂的士气、一往无前的精神,尽在这“直上”二字中溢出。
这首诗在艺术上善于映衬与妙用指代。一、二句对环境的描写,竭力突出自然环境的恶劣,用浓重氛围映衬从军将士无所畏惧的精神风貌。如果是在风和日丽、山明水净的条件下行军,便难能见出士气的昂扬坚强了。适应氛围描写的需要,在押韵上采用了入声的韵脚,一、二、四句末一字入韵,“裂”、 “折”、“雪”都是入声“屑”韵字,韵尾为舌尖音,收音短促,适宜于抒写或悲或壮的诗情。
前两句的氛围描写与入声韵的选用,为抒写壮美的诗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映衬毕竟是陪宾,描写的成败,关键在于作为主体的三、四两句。后两句意在写人,却不正面写出,更不和盘托出,而只是拈出与人相关的二物——“横笛”、“红旗”,不言人而自有人在。这种指代手法的运用,既节省了笔墨,又丰富了作品的艺术容量,给了读者广阔的想象的空间。军中物品无数,只写笛、旗二者,不仅出于只有笛声、红旗才会被远处发现,还因为只有此二物最足以表见行军将士的精神。在写法上,先写“横笛闻声”,后写“红旗直上”,符合人们对远处事物的注意往往“先声后形”的一般习惯。特别巧妙的是“不见人”三字的嵌入。“闻声”而寻人,寻而“不见”,从而形成文势的跌宕,使末句的动人景象更为显豁地表现出来。
这首《从军行》兼有诗情画意之美,莽莽大山,成行红旗,雪的白,旗的红,山的静,旗的动,展示出一幅壮美的风雪行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