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咏史词,赞颂了桓温多面的性格与才能,体察其壮志难酬的压抑,并渗入了词人自己的身世之感,是一首上佳之作。
“冷清清、荒台败瓦,日斜来吊宣武”,以写景开篇,描写此时此地的荒凉,突出沧桑之意。“如云宾从当年事,面对青山歌舞”,这是先抑后扬的手法,极力表现当年桓温幕府的繁华场面,但这身前的煊赫与身后的冷清,给读者带来了一种多么大的心理反差和感觉。历史上桓温幕下贤才毕集,谢安、谢玄、郗超、王珣、顾恺之、袁弘、习凿齿、车胤……都是一时之英杰。接着是人物的正式出场,在高高的华盖下,坐着一位“猬须石眼”的如虎之人。然后作者提到他也曾有过雄踞南方四州的伟绩,甚至还有篡权窃国的雄心抱负,“匆匆”二字已饱含有对桓温“做贼”的批评之意。“更何情绪”?这疑问问出了桓温表面风流倜傥,心中却是想着窃国篡权,因此,他就不会有周瑜那样的真风流。
过片,接歇拍而来,“休相笑”,意在纠正前人的误解。他对桓温宣武的态度由贬转褒,对这位雄才大略又文采风流的历史人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达了其钦佩与惋惜之意。在《桓温墓》一诗中,他也写过“虎视中原气未伸,一生功罪总难论”的句子。“此儿还有佳处”、“尚解登山作赋”化用经史成句,运散笔,发议论,有几分辛稼轩的风采。“一时裙屐原潇洒,谁料转头黄土”,“裙屐”对“黄土”,用鲜明的物象带出丰厚的沧桑之意。接着“江月苦”二句回到题面,回到白纻山。大江东去,浪淘尽桓温一生经营。和“做贼”对照,“雄心”才是词人内心深处对桓温的真实评价。这正是对以桓温为“贼”的“主流价值观”的背离。“听漠漠苍林,非丝非竹,打起佛楼鼓”,以景作结,呼应开篇。“非丝非竹”让人联想起桓温与孟嘉那段著名的对话,桓温“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之说堪称知乐,孟嘉“渐近自然”之答更是精妙。若论天籁,不假外物、不受束缚的人生才是天籁。“泪尽金城空感逝,歌残白纻定伤神”(《桓温墓》),佛骨诚然让人息心使人忘机,可这不是开创帝王之业的桓温之所需要。问世间侧耳向佛骨者,几人不是为势所迫,为时所逼?这是那个盛世时代带给黄仲则的压抑、无奈和屈服,也是他骨子里所无法忍受的东西。也许这种情绪和反抗才是本词的真正主旨所在。
这是一首怀人诗,但标题却不明题怀人,而偏说怀地,以离恨千端的绵绵情怀,追忆当日的别情。诗人极写扬州明月,用“无赖”之“明月”把扬州装点出无限的风姿,与标题吻合无间,使诗歌产生令人惊叹的艺术效果。
“萧娘脸薄难胜泪,桃叶眉尖易觉愁”,极写当日的别离景象。所谓“相见时难别亦难”,“萧娘”、“桃叶”均代指所思;“愁眉”、“泪眼”似是重复,而用一个“难”字和一个“易”字表达出来,不但不显得累赘,反而有反复留连、无限萦怀之感。当日的愁眉,当日的泪眼,以及当日的惨痛心情,都作成别离后无穷的思念。
“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在这思念殷切的时候,诗人唯觉一片惆怅,没有可以诉说的人,于是,抬头而见月,但此月偏偏又是当时扬州照人离别之月,更加助愁添恨。虽然时光冲淡了当日的凄苦,却割不断缠绵的思念。这种挣不断、解不开的心绪,本与明月无关,但它曾照过离人的泪眼,好比对人有情,而离别后偏偏照着愁人,又好像无动于衷,这便显得“可憎”。
诗人在深夜抬头望月的时候,原本欲解脱这一段愁思,却想不到月光又来缠人,所以说“明月无赖”。“无赖”二字,原本有褒和贬的两重意义,这里因明月恼人,有抱怨的意思。但后世因为惊赏这种扬州明月的新奇形象,就离开了诗人原意,把它截下来只作为描写扬州夜月的传神警句来欣赏,这时的“无赖”二字又成为爱极的昵称了。这也是形象有时会大于作者构思的一例。
古人律体绝句的结尾处,有时用一种叫做“一笔荡开”的方法,往往会产生一种“寄意无穷”的效果。这首诗所不同的,是它不在第四句用,而在第三句时即已“荡开”。说愁眉,说泪眼,虽然作者余情未尽,而其他的事情已不必增添,于是忽然揽入一轮明月,以写无可奈何的情态,体现了构思的险谲。这两句看似将全诗截为两段,实际上则是欲断不断,题中用“忆”字,将全诗连贯起来,依然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别是一般滋味”。本来月光普照,遍及人寰,并不偏宠扬州。而扬州的魅力,也不是仅在月色。
诗为传神,有时似乎违反常理,却能深入事理骨髓。“三分”、“无赖”的奇幻设想,也有它的渊源与影响。《论语》中有“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不过这是赞颂周文王的句子,没有半点诗意。谢灵运说:“天下才有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我得一斗,天下共分一斗。”而徐凝这首诗中的“三分之二”不但是诗意的,而且是新奇的。这些数目字,都不可以常理而论,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效果,致使后世之人对扬州的向往如醉如痴,“二分明月”成为扬州的代称。此后宋人苏轼的《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中“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也不逊色。至于“月色无赖”,后世如王安石“春色恼人眠不得,月移花影上栏杆”中的“春色恼人”,即运用了同一手笔。
首联中“鸟道”,写山之高峻;“登顿”,上下意,诗中指翻山越岭。“几登顿”“无暂闲”,概括地描述了行人马不停蹄.在崇山峻岭中奔走的情景。以“几”修饰“登顿”,可见行人已走的路程之长。这两句落笔“山行”,既点题,也为后文作了铺垫。
颔联写行人在鸟道上跋涉已久,一定非常疲惫,走出漫长崎岖的山坡,满以为山路已尽,展现在面前的将是一望无际的平川,谁知起伏的山峦又如刚才走过的山一样横亘在面前。用一“出”字、一“犹”字,生动地显示了行人错以为山路已尽的兴奋,以及看到眼前横亘的山峦后失望、厌烦的情绪。两句诗一扬一抑,既写山路,又写行人;写山路回应“几登顿”,写行人回应“无暂闲”;写山行非常真切,写行人十分细腻。
颈联描写山间的具体景物。水石相激。湍奔而去,耐寒的松树,树色苍凉,令人顿生寒意。诗人驱马赶路,走出长坂,又入群山,“山行”的辛苦、乏味自在不言之中。现在又要过激流,穿寒松,荒寒的景象使山行之人不能不生孤寂、厌倦之感。
尾联诗人在自觉厌倦之时,马上自激自励:王事未尽,不当思归。“王程”二字总管“山行”,点明了此次”山行”的意义。“顾刀环”句用汉朝李陵的典故。李陵留匈奴后,汉使任立政等见到他,难以私下说话,便向他使眼色,井屡屡抚摸刀环,“环”与“还”谐音,示意其归还汉朝。在这里,诗人说“且莫顾刀环”,就是提醒自己“王程”未尽,公事未了,决不能中途而止。诗人以明确的尽职意识,战胜了“山行”的疲倦、孤寂,诗的情调也为之一振,表现出盛唐边塞生活中所洋溢的进取精神。
这首诗在剪裁上舍因去果,直截“山行”中的一段,以少总多,富于典型性。全诗八句,以“山行”为线索,前六句与山行之所见,意境真切,使人如临其境;后两句写山行之所想,情绪昂扬,一派盛唐风调。
其一
这首诗以少女怀春之幽怨苦闷,喻少年才士渴求仕进遇合之心情。这位少女八岁犹存爱美之心。古以长眉为美,所谓“青黛点眉眉细长”,犹为唐人入时装扮。十岁时就有了高洁的情操,郊外春游,知道缝缀荷花制成下裳。作者化用了屈原《离骚》语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即是说,裁剪荷叶制成绿色的上衣,缝缀荷花再把它制成下裳。没有人了解我也毫不在乎,只要我内心情感确实芬芳。十二岁学艺刻苦,学弹秦筝,所用的银爪从不曾取下。十四岁怀春羞涩,藏于深阁,回避关系最亲的男性戚属,“悬知”,表现了女子半是希望半是担忧的待嫁心理。十五岁无处说相思,古时女子十五岁许嫁,诗中女主人公前途未卜,忧伤烦闷,又无处说相思,更无心为秋千之戏,这还不够,作者善作情语,让少女独自对面春风而泣,何等情思。
从此诗的描述看,这位诗中的姑娘也许是诗人初恋对象,因为只有青梅竹马的异性,才可能有如此近距离的观察,才写得出如此动人心弦的诗。可惜父母未能如其愿,姑娘在“泣春风”,也是诗人在叹息。“十五泣春风”正是写出了诗人与姑娘的这段恋爱,没有结果,从此要劳燕分飞,天各一方了。
有专家研究此诗是自喻少负才华、渴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而又忧虑前途,证据是诗人在《樊南甲集序》中曾自称:“樊南生十六能著《才论》、《圣论》,以古文出诸公间。”近人韦然超认为,这是诗人在十六岁时因初恋对象之父母未能同意他们这段婚姻,而写下的这首诗,不能明题,故称“无题”。而且在其后的众多“无题”诗中有相当数量还是在写他的这段无果初恋。可见这位姑娘在诗人心中的地位,尽管此后诗人结婚生子,与夫人感情深笃,但这段初恋却深深地埋藏心底,时时以“无题”作诗念之。
其二
这首诗是抒写诗人不得志之愁,或是描述睹物怀人之情,或是叙述当秋暑之愁时最贵邀请而实无人邀请之况,或是陈述因自己的“不自聊”虽值秋暑而不邀朋友同游的原因,有很多不同说法,莫衷一是。
最后一种观点较符合作者之秉性,而且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作者以诗人的视点,表现了一种世人常见的心理现象:即因主观的“不自聊”,亦即自己主观的不快乐,面对秋暑幽胜的客观风景,竟产生了一种错觉或幻觉,故眼前的碧竹清池也变得那样怅惘寂寥;露花风蝶,亦觉其强作娇饶。而且,这种错觉或幻觉也能传染周遭,影响他人。所以,此时此刻如果携君之手同游幽胜,不但不能提起不倦赏之幽人的游兴,反而徒然使君一起“不自聊”,不游也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者之儒雅风范略见一斑。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