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至七字诗,俗称宝塔诗,在中国古代诗中较为少见。元稹的这首宝塔诗,先后表达了三层意思:一是从茶的本性说道了人们对茶的喜爱;二是从茶的煎煮说到了人们的饮茶习俗;三是就茶的功用说到了茶能提神醒酒。翠绿,香清高,味甘鲜,耐冲泡。此茶不仅可以消暑解渴生津,而且还有激情的助消化作用和治病功效。此诗一开头,就点出了主题是茶。接着写了茶的本性,即味香和形美。第三句是倒装句,说茶深受“诗客”和“僧家”的爱慕,茶与诗,总是相得益彰的。第四句写的是烹茶,因为古代饮的是饼茶,所以先要用白玉雕成的碾把茶叶碾碎,再用红纱制成的茶罗把茶筛分。第五句写烹茶先要在铫中煎成“黄蕊色”,尔后盛载碗中浮饽沫。第六句谈到饮茶,不但夜晚要喝,而且早上也要饮。到结尾时,指出茶的妙处,不论古人或者今人,饮茶都会谈到精神饱满,特别是酒后饮茶有助醒酒。
这首诗饶有趣味,描写上,有动人的芬芳:香叶,有楚楚的形态:嫩芽、曲尘花,还有生动的色彩:“碾雕白玉,罗织红纱。铫煎黄蕊色”。饮茶之时,应是夜后陪明月,晨前对朝霞,真是享受着神仙般快乐的生活,可谓“睡起有茶饴有饭,行看流水坐看云”(《痴绝翁》)。茶还可以洗尽古人今人之不倦,这是茶的神奇妙用。
首先要说这首诗的独特之处。元稹以宝塔的形式来排列诗歌,不仅形式特别,而且读起来朗朗上口,同时也描绘了茶的形态、功用和人们对它的喜爱之情。
常人写这类题材,大致是先叙湖上景致,然后因景抒情。而作者却不循常套,起笔不谈游湖,而先从身世感慨人手。首三句“天风吹我,予湖山一角,果然清丽”,气势宏大,姿态超迈。作者不说自己出生杭州,却说自己是被天风吹落于此的。他是天上的谪仙,身在人间,神在天表,只不过西湖风光的清丽令他满意,他才不想返回天界。这三句,才写到作者的诞生,但却已将他的自命不凡、高视阔步、超凡绝俗之态写出,一种豪迈飞扬的气概,跃然纸上。有这三句定下基调,下面几句就看似惊人而实无足惊奇了。“曾是东华生小客,回首苍茫天际”,之所以说他只是北京城中一个客居的弱冠少年,却不说仕途不得志之苦、不抒少年意气,而像一位饱经沧桑的老人,在回首往事时有无限苍凉迷茫,就是因为他是谪仙,胸襟广、目光远,所思者大。“屠狗功名,雕龙文卷,岂是平生意”,像樊哙那样建功立业、像驺奭那样立言传世,乃是无数古人毕生追求的目标,而他却说那些都不是他的平生之志,也因为他是谪仙,来到人间乃是为了大济苍生、重振乾坤。战场上的一刀一枪,书堆中的寻章摘句,他当然是夷然不屑的。不过,他这番心比天高的志向抱负,常人是不会懂得。“乡亲苏小,定应笑我非计”,就连坟地在西湖边的苏小小地下有知,也肯定会笑作者全然打错了算盘。阅尽人世的小小尚如此,其他人就更不必论了。
词至上片末尾,豪情已转为孤独之感。过片才写到游湖。“才见一抹斜阳,半堤香草,顿惹清愁起”,但他笔下的西湖,乃是与他心境相合拍的西湖,他满怀清愁,所以刚刚看到“一抹”斜阳、“半堤”春草,这愁怀就顿时被惹逗起来了。斜阳芳草,自古都是伤心物,作者在此并未超越前人,但连用了“一抹”、“半堤”、“才见”、“顿惹”,词情便有无限含蓄,可谓化腐朽为神奇。接下“罗袜音尘何处觅,渺渺予怀孤寄”,前者用曹植《洛神赋》“罗袜生尘”之典,后者语本苏轼《前赤壁赋》“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之歌。既是泛舟湖上,自不免极目远望,但作者所望也不同凡俗,他望的是“美人”——理想的化身。然而,“何处觅”、“予怀孤寄”,他未能望到理想的归宿所在,满腔情怀亦不知何处吐泄。
词至此,已由豪迈而入孤独,由孤独而入忧愁,由忧愁而入怅惘。经此几番情感转折,终于唤出了全篇的名句:“怨去吹箫,狂来说剑,两样销魂味。”“怨”,是指他胸怀大志却无人领会、无处施展的怨愤;“狂”,是指他心中汹涌澎湃的狂潮,这狂潮中有高超的见识、有宏大的构想、有急切的愿望,包含之多,实难尽言。欲怨之去,就吹上一曲缠绵悠远的箫乐,让那怨愤随风飘逝;狂来奈何,就舞出一派熠熠生辉的剑光,让心潮在浩荡剑气中暂趋平伏。这一箫一剑,其中包蕴了作者多少失望和希望、痛苦和兴奋;抚起箫、挥起剑,这中间的滋味,令作者魂为之销。相形之下,功名、文名的“两般春梦”算不得什么,就让它们随着橹声飘荡进云水之间。
这首词全盘托出了少年龚自珍的雄心、抱负和自信、自负,是龚词的代表之作。其中核心的箫、剑二句,尤为后人所称道。有人说,这两者分别代表优美和壮美,而作者一身兼有之,实乃不世出之奇才。有人说,这两者代表了作者个性的两个方面,一深远,一宕落。龚自珍一生的行事,亦可以“吹箫”、“说剑”括之。即使到了他的晚年,他虽然自称“少年击剑更吹箫,剑气箫心一例消”,似乎剑已涩、箫已折;其实,这仍然只是在“吹箫”而已。上引二句出自《己亥杂诗》,而他在同一组诗中大声疾呼的“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依然是“说剑”的雄姿。
全诗分三个部分,前四句为第一部分,描述和渲染了猛虎出穴的威风;中间八句为第二部分,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最后八句第三部分,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全诗比喻贴切,描写生动,寓意深刻。
诗的开头先描述和渲染猛虎出穴的威风。黄昏时候,在苍苍的山林里,一阵凄风刮来,黄色的茅叶沙沙作响。“云从龙,风从虎”,老虎出洞了。熊罴不敢当,其气势足以吞赤豹,慑封狼。“掉尾为旗纛,磨牙为剑铓”,这两句不仅写出了猛虎的张牙舞爪的模样,而且暗示了讽刺的对象。王充《论衡》载:“鮌为诸侯,欲得三公,而尧不听,怒甚,欲以为乱,比兽之角,可以为城,举尾以为旌。”李贺《猛虎行》“举头为城,掉尾为旌”,用此典以刺藩镇,而此诗则用此典以示所刺对象不是在下层,而是在朝中的权奸。犹如猛虎慑服赤豹和狼,这个权奸先以其威势慑服同类。高若讷之附和吕夷简,就是趋附这种威势。
中间一段写猛虎吃人的情况。这只猛虎不在篱边墙下捉犬豕,专在大路上吃人,而且吃得很多。这一段,意在借猛虎当途吃人,来抨击奸佞陷害忠良。全诗的核心就在这一段。借物寓意,也是一种比附,同样必须抓住相似点。张籍《猛虎行》和李贺《猛虎行》意在讥刺藩镇父子相继称霸一方,所以抓住猛虎“年年养子在空谷”、“乳孙哺子,教得生狞”的行为,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而此诗意在抨击吕夷简辈陷害范仲淹、欧阳修这样的忠良,故抓住猛虎“当途食人肉”作为比附的相似点。这一点可以说是全诗的要害。
末段代猛虎设词,为食人事作辩解,从而进一步暴露权奸凶狠的本质。诗以猛虎的口气说:食肉既是我份内的事,怎么能说是不祥的呢?糜鹿的性情是柔和的,它不伤同类,结果还是被人捕杀吃掉。损人利己,举世皆然,“而欲我无杀,奈何充馁肠!”强盗有强盗的逻辑,老虎吃人也有其吃人的逻辑。代虎申辩这种逻辑,犹如戳人一枪,猛地倒抽,带出肚肠,足以置人于死她。
诗人胸中对吕夷简的憎恶,不能直言,便用寓言诗的形式,表达对吕夷简穷治朋党、残害忠良的愤恨。全诗以猛虎的当道食人,胡作非为,嚣张跋扈,来喻人喻事,有着强烈的讽刺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