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是《大雅·生民之什》的第四篇。关于此诗的主旨,《毛诗序》在解《生民之什》的第一篇《大雅·生民》为“尊祖也”,解第二篇《大雅·行苇》为“忠厚也”,解第三篇《大雅·既醉》为“大平也”之后,解此篇为“守成也”,云:“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
此诗分五章,,每章四句,除每章的第二句为六言外,其余均为四言句。其结构有如音乐中的装饰变奏曲:将一个结构完整的主题进行一系列的变奏,而保持主题的旋律。就诗而言,此歌主题旋律便是:野鸭沙鸥在水泽畔欢快地嬉戏觅食,公尸来到宗庙接受宾尸之礼就像野鸭沙鸥自得其所那样恬适愉悦,人们答谢公尸,献给公尸的酒清醇甘甜,献给公尸的食香酥鲜美,希望公尸沟通献祭的人们与受祭的神灵,并祈求神灵赐福。
此诗首句的“在泾”“在沙”“在渚”“在潨”“在亹”,其实都是在水边。《郑笺》分别解释为“水鸟而居水中,犹人为公尸之在宗庙也,故以喻焉”,“水鸟以居水中为常,今出在水旁,喻祭四方百物之尸也”,“水中之有渚,犹平地之有丘也,喻祭地之尸也”,“潨,水外之高者也,有瘗埋之象,喻祭社稷山川之尸”,“亹之言门也,燕七祀之尸于门户之外,故以喻焉”,虽对每章以“凫鹥”起兴而带有比意看得很透,但却误将装饰变奏看作主题变奏,其说不免穿凿附会。每章的章首比兴,只是喻公尸在适合他所呆的地方接受宾尸之礼而已,用词的变换,只是音节上的修饰,别无深意。以下写酒之美,用了“清”“多”“湑”“欣欣”等词,写肴之美,用了“馨”“嘉”“芬芬”等词,从不同角度强化祭品的品质优良,借物寄意,由物见人,充分显示出主人宴请的虔诚。正因为主人虔诚,所以公尸也显得特别高兴,诗中反覆渲染公尸“来燕来宁”“来燕来宜”“来燕来处”“来燕来宗”“来止熏熏”,正说明了这一点,语异而义同,多次装饰变奏更突出了主旋律。因为公尸高兴,神灵也会不断降福给主人,这就是诗中反覆强调的“福禄来成”“福禄来为”“福禄来下”“福禄攸降”“福禄来崇”。只有诗的末句“无有后艰”,虽是祝词,却提出了预防灾害祸殃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前引《毛诗序》“大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祇祖考安乐之也”的发挥倒是值得注意的。居安必须思危,这一点至今能给人以很大的启发。
此诗抒写诗人自己空怀武艺韬略却投闲置散,不得建功立业的苦闷心情,跃现出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感情充沛,语出自肺腑,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对仗工整自然,用典贴切。
“三十年前学六韬,英名常得预时髦。”从青年时期写起,颇有一种自豪感,曹翰说他自己少年时就胸怀大志,好学上进,孜孜不倦,研读《六韬》,精通兵法,一心从军为国建立战功。由于懂得军事,深知战略,故能使自己的英名与当时的一些俊杰列在一起这里的“常得”二字,写出了自信、自慰自豪的心情。此联起得自然、平实,为后面的铺叙、议论先开个好头。
“曾因国难披金甲,不为家贫卖宝刀。”承前而升华,是传诵一时的名联,这两句被写入《宋史·曹翰传》,曾受到宋太宗的赞赏。其精彩之处,不仅在于它对仗工整精妙,浑然天成,更在于它形象地概括了两个不同的时代,深含感慨。在国难当头之际,他顶盔贯甲,驰骋沙场,英勇对敌;当国泰民安的时候,尽管官俸不高,生活贫困,但也舍不得卖掉伴随自己杀敌立功的宝刀这两句的言外之意是说,在战时需要武器,在和平时也不能丢掉武器,有备无患,以防万一。
“臂健尚嫌弓力软,眼明犹识阵云高。”对不卖宝刀加以深化,写眼下自身状况,论武艺,自己虽然步入晚年,但身体依然强健,臂力过人,刀马娴熟,尚觉铁弓弓力太软,不足以用论韬略,自己深通阵法,胸藏兵机,善于攻防。据《宋史·本传》所载,曹翰几次率兵征讨,多获胜利,立了不少战功。可见这一联所写并非夸大之辞,基本上符合他的自身实际,体现了一种老当益壮的精神,和当年的老将廉颇、马援有些相似。
“庭前昨夜秋风起,羞睹盘花旧战袍。”以委婉之辞,倾诉心曲,怨而不怒。曹翰所历三朝,为一代名将在这金风萧瑟,“沙场秋点兵”的时刻里,作者不能身赴边陲,征讨对敌,而在宫中参加内宴,只能低头看自己旧战袍上的“盘花”,所以产生惭愧之感。这里的羞”字用得很准确,它生动地表现了将军本色和老人的拳拳爱国之情,太宗为之“恻然”是在情理之中的事。
此诗塑造了一位渴望为国建立新功的老将形象;同时亦反映出宋朝建国后,最高统治者猜忌武将、重文抑武的真实情况。全诗语出肺腑、感情充沛,笔力雄健,风格豪迈爽朗。
这首诗是《红楼梦》中林黛玉惜“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的寄慨之作。林黛玉自谓:“曾见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终身遭际令人可欣、可羡、可悲、可叹者甚多,……胡乱凑几首诗,以寄感慨。”恰好被贾宝玉翻见,将这组诗题为《五美吟》。《五美吟·明妃》就是其中之一。
组诗中所写的人事其实并非都据史实。如东施效颦出自《庄子》,带有寓言性质;《西京杂记》中所写王昭君不肯贿赂画工以致不为汉元帝所知而被诏使出塞的情节只是传说;至于出自《虬髯客传》的红拂形象则更经传奇作者的艺术加工。
这首诗中的议论原本是借古讽今,为现实感受而发。林黛玉讥刺汉元帝大权旁落,听命于画工,表现了她自己不肯听人摆布的独立性格。
诗中所咏与小说情节的某种照应关系,这是可以研究的问题。《五美吟》写的都是关于死亡或别离的内容,有的还涉及事败或者获罪被拘系,这就不是偶然的了。在现存材料很少的条件下,要确切地阐明作者的意图还是不容易的。在《红楼梦》戚序本与甲辰本上有一条早期批语说:“《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十独吟》在后四十回续书中没有,当是已散失的后半部原稿中薛宝钗或史湘云所写的诗。从诗题看,大概是借古史上十个独处的女子如寡妇、弃妇、尼姑和离别丈夫的妇女等的愁怨,来写书中人物的现实感触的。所谓“对照”当也不仅仅限指诗题。
这是一首怀念远别亲友的诗。虽然作者和这一亲友的远别,或许是有统治者内部矛盾这一特殊原因,但在汉末魏初那个动乱流离的年代,远别而不能团聚,甚至不能相见,实是普通现象。所以这首诗很容易引起共鸣,富有典型性与现实性。
这首诗开头“高台多悲风,朝日照北林”实属景语,并无影射比喻之意。而“高台多悲风”亦属秋景。登高是因为要眺望远处,所以是思念远方的人;而时值秋令,亭台越高那么风自然就会越凄厉,登亭台的人于是就因为风急而越感受到心情的沉重悲哀。这一句简括凝炼,开后人无数法门。直是把此一句衍化为五十六字的长诗。所以曹植这五字能成为名句的原因,正因为这虽然作为景语,其实是寓意深情。
接下来的第二句“朝日照北林”,本来也是属于景语,但是却化用《诗·秦风·晨风》之首章。故作者《种葛篇》写思妇有“徘徊步北林”之句,而这篇以“朝日照北林”起兴。古人以夫妇与兄弟关系相互为喻,都是起始于《诗三百篇》,在曹植诗集中也屡见不鲜。
由于上句点出北林,正隐含《诗》中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之意,所以作者紧接着写到“之子在万里”了。意思是自己所思念的人是远在万里之外,而下面“江湖迥且深”一句更是寓意深远,情韵不匮。因为江湖阻隔彼此的消息是一层;而“之子”却经过这样遥远而艰难的路程走向万里之外,其身心所受的摧伤折磨可想而知,又是一层;况且其身既然在远方,以后回来不是件容易事,为对方设身处地着想,自然更深了一层。
下面的“方舟子可极,离思故难任!”二句又紧承“江湖”句而言。把“离思”写得十分沉重压抑,可见其中有多少愁苦优怨之情。这虽只就自己一面说,实际上也体现出所思之人同样是不胜其愁苦忧怨了。
下句“孤雁飞南游”,表面上是写实,即作者在登高望远之际看到孤雁南飞,实则蕴涵着好几层意思。以前古人用“雁行”比喻兄弟,曹彪封吴,无异流放,和孤雁南游很像;又因为自己也像孤雁一样,故“过庭”而“长哀吟”。“过庭”虽用《论语·季氏篇》“鲤趋而过庭”的字面,实借喻自己的入朝。
最后的四句“翘思慕远人,愿欲托遗音。形影忽不见,翩翩伤我心”。李善注:“翘,悬也。”“翘思”,等于说“悬念”;“慕”,有念念不忘之意。不但见孤雁而思远人,并且把希望寄托于雁,问它是否愿为自己捎个信儿去。但雁飞甚速,形影倏忽间便不见了,这就更使作者黯然神伤了。“翩翩”,形容鸟疾飞之貌。连孤雁都翩然而逝,说明自己怨怀无托,结语似意犹未尽而已令人不忍卒读,是真正写情的高手。
此诗用笔似浅直而意实深曲,前六句以赋体为主,却似比兴;后六句以比兴为主,反而趋近赋体。这说明作者深得《诗三百篇》之三昧,而做出用五言新体裁,所以是从建子以来的诗人作品当中的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