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典诗歌中,或将苍松联想为飞龙,或赋贞松以比君子,这类诗篇数量不少。而李群玉的这首诗,却别开生面,是其中富于独创性而颇具情味的一首。
第一句是运用绝句中“明起”的手法,从题目的本意说起,不旁逸斜出而直入诗题。句中的“一双”,点明题目中的“二小松”。这一句,有如我国国画中的写意画,着重在表现两株小松的神韵。诗人用“幽色”的虚摹以引起人们的想象,以“出凡尘”极言它们的风神超迈,不同凡俗。如果说这一句是意笔,或者说虚写,那么,第二句就是工笔,是实写。“数粒秋烟”,以“秋烟”比况小松初生的稚嫩而翠绿的针叶,这种比喻是十分新颖而传神的,前人似乎没有这样用过;而以“粒”这样的量词来状写秋烟,新奇别致,也是李群玉的创笔,和李贺的“远望齐州九点烟”的“点”字、有同一机杼之妙。张揖《广雅》:“松多节皮,极粗厚,远望如龙鳞。”诗中的“二尺鳞”,一方面如实形容松树的外表,其中的“二尺”又照应前面的“数粒”,切定题目,不浮不泛,点明并非巨松而是“小松”。首二句,诗人扣紧题目中的“二小松”着笔,写来情味丰盈,以下就要将“二小松”置于“书院”的典型环境中来点染了。
在诗人们的笔下,松树有远离尘俗的天籁,如储光羲《石子松》诗的“冬春无异色,朝暮有清风”,如顾况《千松岭》诗的“终日吟天风,有时天籁止。问渠何旨意,恐落凡人耳”。“从此静窗闻细韵”,李群玉诗的第三句可能从前人诗句中得到过启发,但又别开生面。庭院里的两株小松,自然不会松涛澎湃,天籁高吟,而只能细韵轻送了。“细韵”一词,在小松的外表、神韵之外,又写出它特有的声音,仍然紧扣题旨,而且和“静窗”动静对照,交相映发。“琴声长伴读书人”,结句的“琴声”紧承第三句的“细韵”,并且将它具象化。“长伴读书人”,既充分地抒发了诗人对小松爱怜、赞美的情感,同时也不着痕迹地补足了题目中的“书院”二字。这样,四句诗脉络一贯,句连意圆,构成了一个新颖而和谐的艺术整体。
松树是诗歌中经常歌咏的题材,容易写得落套,而此诗却能翻出新意,别具情味,这就有赖于诗人独到的感受和写新绘异的艺术功力了。
历史的价值自有其评价的定向性,是不容任意为之的。然而,由于中国历史所独具的极为丰富的内涵,加以后代常从不同的角度加以演绎,致使它具有了含义的多向性。马致远此时正遭贬谪,从官位跌落为百姓是他所面对的无情的现实,世态炎凉给他的沉重打击是不难想象的。于是,历史事件就成了他宣泄对现世牢骚的手段,感喟世道无常、人生如梦的作品便由心而出。
第一支曲子联系历史人物表现自己的历史观、政治观,借秦汉之际的历史事件,表现对功名事业的厌弃。作者把人们带进了熟悉的史实,并画龙点睛地做出了推论。既然刘项兴亡,不过一梦,韩信这样的功臣也落得杀头的结果,那当前的功名事业就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通过对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否定,对说不清功过是非的现实政治表示了反感。这是封建社会走下坡路的时期,许多文人喜欢用的手法。小令由“咸阳”——秦王朝说起。秦国“百二山河”,何等强盛,最后还是灭亡了。经过五年的楚汉之争,项羽兵败乌江自刎,刘邦统一天下,建立汉室。而辅助刘邦平定天下立有汗马功劳的韩信却遭到杀身之祸,连像蒯通那样的谋士,也不得不假装风魔以掩世人耳目。韩信怎么也没有想到力荐刘邦重用他的萧何,后来竟会设计杀害他。这些兴衰成败,是非恩怨,还有什么可说的呢?都不过是一场梦。“成也萧何,败也萧何”,道出世道之险恶,人心之叵测。结句以“醉了由他”突出“叹世”主题,表明自己超然物外,不问世事的态度。这是一首以咏史感叹世情的千古佳作。
第二支曲子通过自嘲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对黑暗社会的不满。前半部分表面看起来表现了作者在恬静的田园生活中得到了寄身世外、与世无争、六根清净的无限乐趣,其实,却蕴含了内心的波澜起伏,表明他政治出世与入世的极度苦闷中挣扎。后半部分写自己不能像严子陵那样归隐,但江湖也能“避风波”,借喻官场中也可求隐。这表现了一种自我解嘲式的心态。马致远沉寂下僚,既不齿于官场的腐败,不肯与之同流合污,又无力摆脱或与之抗争,于是,在官署之旁,闹市之中苦心经营了一片精巧的小天地,虽比不上前辈隐士超世脱俗的大气魄,亦可略效其遗风,来个眼不见,心不烦,从中得到一种聊以自慰的心态平衡。
这两支小令短小精悍,概括性强,容量大。语言如飞流注涧,一泻无余,表现了马致远作为豪放派曲家的风格。
这首词以“春”为线索,写春之恋,春之逝,书写了词人对于春的喜爱和留恋,以及“韶华莫倾负”的人生态度。
上片,词人首先陈述他对春的喜爱和忧思。“日日惜春残”,日日叹惜已是残春无几,可见他是爱春之人,惟恐一朝“春去无明日”,再也欣赏不到这般美景。于是他“拟把醉同春住”,打算以酒和春,在醉梦中与春常住,可是醒来春已销声匿迹,唯剩四周一片岑寂,再无春滋味。下片词人表达了对春之逝的态度,直接点明“明把不怕不逢春”,也不怕那春不够今把的娇嫩无力。四季轮回,春天,始终是会来的,词人深谙此道,但他仍控制不了自己的一颗心为春之逝而颤抖不安,只好“向灯前休睡,与留连今夕”,趁着晚春犹在未去的时节,点起一盏灯,享受春夜。
“春”是本词的词眼,也是词人书写情感的线索。一把之计在于春,春天里,鸢飞草长,万物复苏,象征着生命中最把轻的那段时光。愈是美好,则愈怕失去。词人惜春恋春,表达了他对如飞梭般流逝的时光之痛惜以及对自身未知前途的彷徨和不安,刻画了他的矛盾心理——他害怕时光飞逝,自身无所作为,明明无力挽留,却试图把酒麻醉心灵,沉沦在梦中的春天里。这种态度很易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他醒来后更觉心中寂寥空旷,只剩怅然若失的感觉。虽然知道明把的春天一定会来,而且娇嫩得如同初生的柔弱少女,但他还是不能忍受荒废光阴的感觉,不敢入睡,只因不敢荒废春天还在的一分一秒,于是他选择及时行乐,选择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方式来留住这一刻的美好。
但我们从中读到的不是彷徨之感,而是闲适之情。上阕的“把醉同春住”写出了他浪漫的思想,而下阕的尾句点亮了他如玉般温润的处世态度。不像柳三变“拟把疏狂图一醉”那般热切,但也有“故人秉烛而夜游”的欢乐趣味,他不怕不逢春,但心中带着一丝不安,担心明把的那春已不是今把这春,因为看绿的人心境不同,未来无法预测,也许明把便只剩“桃花依旧笑春风”的凄婉。他率真,便痴痴地点起一盏灯,在黑夜中独自品尝这份将逝而未逝的美好,心中也做好了只见最后一面的准备。这种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的感觉,是浅浅的忧伤,也是堪破的平淡。
总的来说,词人是如玉的君子,也有稍许“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不羁,他恋春成痴,将春写为可知可感的娇嫩少女,可以留夜、带给人美好,也会衰败凋零、离去,与其说这是词人对春的狂热执念,倒不如说是对生命中那些温暖而美好事物的热爱和依恋。他用慧眼发现了自然的生命之美,读出了四季轮回、人生不再的韵味。正因是识春懂春,他毫不吝惜地挥霍笔墨赞美春之声,表现了他对于时间和生命的珍视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