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死于父亲孙齐之手的原因和改葬过程,严厉谴责了禽兽不如的司法官孙齐,同时也暴露了封建社会法律政令的本质。文章于琐屑记载中,刻画了官吏的丑恶灵魂,形象逼真,语言生动。
作者善于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来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先看孙齐的婚姻行为,他是先娶杜氏,留在家乡,而后又假称未婚,骗娶了周氏,去蜀上任。真相大白后,纠纷一场。前车之覆未远,又故恶重演,独自去休宁上任,又纳娼妓陈氏。这些都说明孙齐是个奸诈好色、无信无义之徒。再看孙齐的言论,被骗的周氏不甘心继续保持这种尴尬的婚姻局面,决心与孙齐断绝关系。孙齐急了,说:“我为你赶走元配杜氏”,也不顾及“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的圣人之训,剪断头发发誓。这番“情义”也真打动了周氏。但是后来,这些话也都不算数了。他回家休假,连见见周氏都不提了,还派人偷走了周氏所生的儿子。周氏远去任所找他,他竟是亲手“捽挽置庑下”。捽挽,连拉带拽,可见其凶暴。孙齐还拿出一个假的契约,说:“你不过是个婢佣,怎么敢这样闹!”古语说:“听其言而观其行。”作者让人物语言在人物行为的陪衬下,深刻地揭示了人物的精神面貌,使读者看到了孙齐阴险奸诈的性格。“虎毒不食子”,言畜类之残暴者也具备亲子间的基本道德。但孙齐则不然,为了怕官府戳穿他诬妻为佣的丑行,竟不惜残忍地杀害了亲生儿子,毁灭证据,保全自己。作者对于杀儿过程中,孙齐及其帮凶陈氏的动作写得十分仔细:“扼其喉”、“引儿足”、“倒持之”、“抑其首”,这些行为描写,更加暴露出他们的阴毒残忍。作者让事实来说话,他对人物的臧否,主要是通过人物自身的行为刻画出来的。
作者实录了封建官场的黑暗内幕,语虽平钝,但深蕴着批判的锋芒。在周氏几次告状中,孙齐先是能够“赀谢得释”,后来“辨于州,不直。周氏诉于江西转运使,不听。”封建社会里,官吏贪脏枉法,官官相护,老百姓到难以伸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者特别指出主人公孙齐“明法”,而其授职亦屡为各州“司法”。“明法”、“司法”而“犯法”,可见官吏的佞巧无信。结尾的议论也深化了主题。作者以对比议论手法一扬一抑,欲擒故纵。先言人区别于禽兽,是为一扬,一纵,既而,又言禽兽不伤亲子,“如齐何议焉?”言外之意,孙齐禽兽不如,是为一抑一擒,鞭辟入里。
这是一篇记实性的叙事散文,它记叙了五岁小儿秃秃惨遭生父庶母残酷杀害的故事。这篇作品很像短篇小说。情节曲折,叙速简洁,在不长的篇幅中把一桩惨案的来龙去脉交代得清楚明白。人物鲜明,无论是灭绝人性弃妻杀子狡诈残忍的孙齐,还是始而被骗,继而遭弃,坚持上诉斗争的周氏,都跃然纸上。作者以精炼的笔墨,抓住细节,着力刻画。
这组诗分别咏江潮、雨电、秋风、雅客、江景,五首各具情韵。其中第二首(“横风吹雨入楼斜”)曾作为诗歌鉴赏题的材料出现在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湖北卷的语文试题中。
有人认为,苏轼诗中的“横风”、“壮观”(“观”在这里读第四声,不读第一声)两句,写得不够好。他既说“应须好句夸”,却不着一字,一转便转入“雨过潮平”了。那样就是大话说过,没有下文。
这话虽说不无道理,但苏轼这样写,自是另有原因。第一,他是要写一组望海楼晚景的诗,眼下还不想腾出笔墨来专写忽来忽去的横风横雨。所以他只说“应须”,是留以有待的意思。第二,既然说得上“壮观”,就须有相应的笔墨着力描写,老把它放在“晚景”组诗中,是不太合适的,不好安排。
苏轼写下这组诗后的第二年,他游览了有美堂,适逢暴雨,就立即写了《有美堂暴雨》七律一篇,奇句惊人,是一首名作。应了他那“壮观应须好句夸”的话了。
其实在这首诗中,他的思想有过一段起伏变化。在开头,他看到一阵横风横雨,直扑进望海楼来,很有一股气势,使他陡然产生要拿出好句来夸一夸这种“壮观”的想法,不料这场大雨,来得既急,去得也块,一眨眼间,风已静了,雨也停了。就好像演戏拉开帷幕之时,大锣大鼓,敲得震天价响,大家以为下面定有一场好戏,谁知演员还没登场,帷幕便又落下,毫无声息了。弄得大家白喝了彩。苏轼这开头两句,正是写出人们(包括诗人在内)白喝了一通彩的神情。
雨过以后,向楼外一望,天色暗下来了,潮水稳定地慢慢向上涨,钱塘江浩阔如海,一望如碧玉似的颜色。远处还有几朵雨云未散,不时闪出电光,在天空里划着,就像时隐时现的紫金蛇。
这首诗写的就是这样一幅望海楼的晚景。开头时气势很猛,好像很有一番热闹,转眼间却是雨收云散,海阔天肯,变幻得使人目瞪口呆。其实不止自然界是这祥,人世间的事情,往往也是如此的。
刘禹锡的《秋词》,一反常调,另辟蹊径,它以其最大的热情讴歌了秋天的美好。更为难得可贵的是,《秋词》还是诗人被贬朗州后的作品,让人佩服刘禹锡的待人处世。原诗两首,这是其第一首。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自宋玉于《九辩》中留下“悲哉,秋之为气也”的名句后,悲,就成了秋的一种色调,一种情绪;愁,也就成了心上的秋了。然而,诗人开篇,即以议论起笔,断然否定了前人悲秋的观念,表现出一种激越向上的诗情。“我言”说出的是诗人的自信,这种自信,尽管染上的,是一种不幸的色彩,然而,诗人阔大的胸襟却非凡地溶解了这种不幸。“胜春朝”就是诗人对于秋景最为充分的认可。这种认可,绝非仅仅是一时的感性冲动,而是融入了诗人对秋天的更高层次的理性思考。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诗人抓住秋天“一鹤凌云”,这一别致的景观的描绘,展现的是秋高气爽,万里晴空,白云漂浮的开阔景象。那凌云的鹤,也载着诗人的诗情,一同遨游到了云霄。虽然,这鹤是孤独的,然而它所呈现出来的气势,却是非凡的。一个“排”字,所蕴涵的深意,尽在不言中了。也许,诗人是以“鹤”自喻,也许是诗人视“鹤”为不屈的化身。这里,有哲理的意蕴,也有艺术的魅力,发人深思,耐人吟咏。它给予读者的,不仅仅是秋天的生机和素色,更多的是一种高扬的气概和高尚的情操。
读这样的诗,洋溢在我们心头的,绝非什么悲凉的气息,我们随着诗人的“诗情”,借助诗人想象的翅膀,天马行空般驰骋于碧空之上。于是,鹤飞之冲霄,诗情之旷远,“实”和“虚”便融合在了一起,所获得的全然是一种励志冶情的美的感受。
全诗气势雄浑,意境壮丽,融情、景、理于一炉,表现出的高扬精神和开阔胸襟,唱出的那曲非同凡响的秋歌,为我们后人留下的,却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精神财富。
这首词将作者重回田园,见到秀美的田园风光时的欣喜之情,借期思卜筑的所见表达得妙趣横生,同时也隐含着几许感慨之意。
词的上片,描绘期思秀美的山水风光,表明作者要在此地选地造屋的意图。起韵总揽期思山水,看见在翠色屏风般围绕的万山中,一条水从西边流出,在山间形成巨大的瀑布,宛如千丈白虹,从晴天垂下。此处“翠屏”写山,表现出山的秀丽,“千丈晴虹”形容瀑布,化动为静,化力为美。而在美中依然有足够的气势。把期思这个小山村的地理环境形容得雄奇秀逸,流露出作者的不胜欣喜之情。接韵以一“喜”字,领起一个参差对仗的“扇面对”,直接点明自己的喜欢。作者借杜甫经乱之后得以重回他所欣爱的成都草堂的喜悦,和陶渊明隐居柴桑时对斜川的赞美,来表明自己类似的心情。从中看不出作者被罢官的失意,说明作者与上次被罢免的心态不同,对于官场这块“鸡肋”似乎已经无所留恋。“老鹤高飞,一枝投宿,”长笑蜗牛戴屋行,以带有浓郁感情色彩的议论,表明自己志同老鹤,随遇而安,栖身一枝,即可逍遥的旷达的人生态度,并以那戴屋而行、为物所累的蜗牛做对比,显示出不肯卸下物质重担者的愚蠢。这一句是承接上文描绘期思的美和欣喜而来,同时又为下文“卜筑”于此做了铺垫。最后一句正面点出卜筑的意思。
下片以拟人手法,叙写作者寄情山水的乐趣。写得融情入景,意象灵动而笔力遒劲。接下来两句,遥接开始的“十里翠屏”一句,总写青山对自己归来的欢迎。作者赋予青山以人的性格和感情,说这高峻的青山,本来是意气峥嵘,颇不趋俗的,现在为了欢迎自己回来,竟然显出一副妩媚的样子。以下用一个“解”字,领起一个扇面对,专写青山的妩媚。说青山懂得驱使花鸟云水,对作者频频前歌后舞,暮送朝迎,殷勤,盛情之状可掬,足以令自己乐而忘忧。这里用笔灵活,意态妩媚,本来作者自己喜欢这山中风光,见到花歌鸟舞、云水来去十分欢欣,可是偏翻转来说,从青山的角度来描写。下句顺势写作者对此佳山好水的逢迎,感到心旷神怡,并油然升起了驾驭它的豪情。词人说:做为一个酒圣诗豪,怎么能够没有“权势”呢?既然你这青山对我如此有情,我于是从今天开始要驾驭你了。在这里,作者以酒圣诗豪自居,以主宰山水自许,表现出他的豪迈。然而,作者以山水主人自命,也隐含着无所事事,一腔才情只落得驾驭山水的悲凉。结尾由前文的兴高采烈,转入托笑山灵的自嘲,嘲笑自己一事无成,白发归耕的失意。前文明快喜悦的调子,产生了一个出人意外的跌宕,暗示出作者受挫失意的心情。
全词即兴抒怀,指点山河,妙用比喻和拟人手法,造出一个雄奇妩媚兼容的意境,风格旷放而豪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