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主要写高适的履历及其与作者的情谊,而以劝其休兵为主旨。全诗分三段。首四句为第一段,写边事,是送别高适的本旨;中十八句为第二段,写高适的为人,有宽慰,有忠告;末十句写二人的离别之情。全篇章法整饰,结构匀称,抒写离情,而情在景中,情景交融,别具一格。
开头四句写送别的本旨。《旧唐书·哥舒翰传》:“吐蕃每至麦熟时,即率部众至积石军获取之,共呼为吐蕃麦庄。前后无敢拒之者。至是,翰设伏以待之,杀之略尽,吐蕃屏迹,不敢近青海。”《通鉴》把这件事记在天宝六载(747年)十月。高适有《同吕判官从哥舒大夫破洪济城回登积石军多福七级浮图》诗,说明高适参加了这次战役。因此诗人劝说,今又当麦熟,自应休兵息民,加意防守。接着表现高适本是“大笑向文士”的诗人,写出他的豪迈性格。高适初为封丘县尉,有诗云:“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拜迎宫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因此诗人说他今为书记,可不再鞭挞人民。
“借问”句以下设为问答。“答言”二句是高适的答话。高适客游河西,哥舒翰见而异之,表为掌书记,故高适《登垅》诗云:“浅才登一命,孤剑通万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可见高适对哥舒翰很信赖。
“人实”句以下至篇末又都是作者的话。这头两句是规戒。杜甫对哥舒翰的看法和高适不大同,同时高适也很豪放,所以关照他要加倍小心谨慎。“十年”两句是鼓励,“男儿”两句是宽慰。高适志在封侯,常说“公侯皆战争”,但当时还是一书记,所以杜甫对他说,只要小心谨慎地在幕府中坚持下去,熬他十年八载,总会当上个刺史之类的长官的。杜甫说这话是认真的,经过考虑的,并不完全是一般的客套话。话语之间还存在着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惋惜意味(这在视科举为正途的杜甫的心目中是难免的),而且丝毫没露出他自己也想走这条路的口风。不过从诗中可揣想到,由于时势的改变、朋友的影响和自身长期的落魄,他当时不会没转过这方面的念头。这时杜甫正苦于没有出路,一度很想追随高适之后,也进哥舒翰的幕府去。
自“常恨”句以下写自己对高的友谊和惜别之情。“惊风”二句是说自己不能同往。杜甫写过《投赠哥舒翰开府二十韵》,但此事未得下文。“黄尘”二句是说高适很难回来。最后两句写对高适寄诗的期望,这一则由于友谊,再则也由于杜甫很爱高适的诗,所以有这样的希望。
罗隐的这首《黄河》,表面上借用黄河的特点和典故来对其施以赋咏之辞,实则为借事寓意,对唐末昏暗的社会现实作了真实写照,尤其是大力抨击和讽刺了唐代腐败的科举制度,令士心为之一振。
首联“莫把阿胶向此倾”借意于庾信《哀江南赋》:“阿胶不能止黄河之浊。”其意云,即使用再多阿胶也无法将黄河之浑浊澄清,纯为徒劳无功之举,以此为喻,暗示当时科举取士之虚伪;“此中天意固难明”,当时奸邪当道,以曲求通之事举不胜举,谁能真正明了天意。将讽喻之矛头直指最高统治者,言论大胆而尖锐。
颔联“解通银汉应须曲,才出昆仑便不清”,以具体描述黄河之“曲”与“浊”来进一步描画科场黑暗之现实状况。黄河自古即有“九曲”之说,郦道元《水经注》曰:“黄河百里一小曲,千里一曲一直矣”,刘禹锡《浪淘沙》词有“九曲黄河万里沙”,宋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九一高适《九曲词》解题:“《河图》曰:‘河水九曲。’”这里以黄河之“曲”通“银汉”为题,一语双关,所谓“曲”,表面上指黄河河道的蜿蜒曲折,实际上指科举考试中各种见不得人的不正当手段与途径,而“银汉”在古代诗词中常指人主或朝廷,这样看来,一般士人渴望投身仕途之途可谓难于登天,官场科举之腐朽不堪于此更可见一斑。后句中的“昆仑”是古人误解的黄河发源之地,“才出昆仑便不清”,从源头上就是“浊”,此中寓意显而易见,是对最高统治者的批判,也是对不公正社会的鞭笞。
颈联“高祖誓功衣带小, 仙人占斗客槎轻”,其间包含了两个典故,从具体层面上揭示了封建政治的腐朽。前者是汉高祖平定天下、分封群臣时的誓词,意为保王公贵族之爵位永存;后者是张骞寻黄河源头遇仙之事。两句合意,可知一般的寒门士子想要出将入相是比登天还难的。此句从另一个侧面再次抨击了社会的不公,怀才不遇之感也暗含其中。加上尾联的“三千年后知谁在, 何必劳君报太平”一声无奈的感叹,愤意难平,是对上天的控诉,是对统治者的不满,是对整个社会的失望。
这首诗切定黄河,而又别有所指,寓言写物,巧妙贴切,新警深刻,构思独特。诗人对于晚唐混乱黑暗的现实作了痛快淋漓的揭露和鞭笞,在此类诗作中很具有代表性。
其一
这首诗以少女怀春之幽怨苦闷,喻少年才士渴求仕进遇合之心情。这位少女八岁犹存爱美之心。古以长眉为美,所谓“青黛点眉眉细长”,犹为唐人入时装扮。十岁时就有了高洁的情操,郊外春游,知道缝缀荷花制成下裳。作者化用了屈原《离骚》语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即是说,裁剪荷叶制成绿色的上衣,缝缀荷花再把它制成下裳。没有人了解我也毫不在乎,只要我内心情感确实芬芳。十二岁学艺刻苦,学弹秦筝,所用的银爪从不曾取下。十四岁怀春羞涩,藏于深阁,回避关系最亲的男性戚属,“悬知”,表现了女子半是希望半是担忧的待嫁心理。十五岁无处说相思,古时女子十五岁许嫁,诗中女主人公前途未卜,忧伤烦闷,又无处说相思,更无心为秋千之戏,这还不够,作者善作情语,让少女独自对面春风而泣,何等情思。
从此诗的描述看,这位诗中的姑娘也许是诗人初恋对象,因为只有青梅竹马的异性,才可能有如此近距离的观察,才写得出如此动人心弦的诗。可惜父母未能如其愿,姑娘在“泣春风”,也是诗人在叹息。“十五泣春风”正是写出了诗人与姑娘的这段恋爱,没有结果,从此要劳燕分飞,天各一方了。
有专家研究此诗是自喻少负才华、渴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而又忧虑前途,证据是诗人在《樊南甲集序》中曾自称:“樊南生十六能著《才论》、《圣论》,以古文出诸公间。”近人韦然超认为,这是诗人在十六岁时因初恋对象之父母未能同意他们这段婚姻,而写下的这首诗,不能明题,故称“无题”。而且在其后的众多“无题”诗中有相当数量还是在写他的这段无果初恋。可见这位姑娘在诗人心中的地位,尽管此后诗人结婚生子,与夫人感情深笃,但这段初恋却深深地埋藏心底,时时以“无题”作诗念之。
其二
这首诗是抒写诗人不得志之愁,或是描述睹物怀人之情,或是叙述当秋暑之愁时最贵邀请而实无人邀请之况,或是陈述因自己的“不自聊”虽值秋暑而不邀朋友同游的原因,有很多不同说法,莫衷一是。
最后一种观点较符合作者之秉性,而且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作者以诗人的视点,表现了一种世人常见的心理现象:即因主观的“不自聊”,亦即自己主观的不快乐,面对秋暑幽胜的客观风景,竟产生了一种错觉或幻觉,故眼前的碧竹清池也变得那样怅惘寂寥;露花风蝶,亦觉其强作娇饶。而且,这种错觉或幻觉也能传染周遭,影响他人。所以,此时此刻如果携君之手同游幽胜,不但不能提起不倦赏之幽人的游兴,反而徒然使君一起“不自聊”,不游也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者之儒雅风范略见一斑。
《相逢行》一作《相逢狭路间行》,乐府《清调曲》名。也作《长安有狭邪行》。《乐府解题》谓这一曲辞的内容主要写当时富贵人家的奢华排场,含有宣扬之意。第一首诗题下注云:“一云有赠。”有人认为此诗为李白失意于君,托男女以致辞。第二首诗用大写意的旷放手法,勾勒出一种昂扬积极的人格理想。
人们生活在大千世界中,相逢总是免不了的。但是相逢之际有各种各样的情形,或热烈缠绵,或冷漠平淡如路人,或失之交臂,相见恨晚,凡此种种,皆因性格使然。飘逸豪迈的李白自有他独特的性格,与人相见便给人以鲜明的印象,如贺知章在长安初见李白便呼为“谪仙人”,立即解金龟换酒相待,可见他的与众不同。
第一首诗就写一种相逢情形。“朝骑五花马,谒帝出银台。”李白朝见大唐天子离开皇宫之后,偶然遭遇了一场艳遇。“秀色谁家子,云车珠箔开。”谁家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坐着香车缓缓而来。“金鞭遥指谁”,是这个少女在告诉他到哪个地方去。“疑从天上来”,体现了李白的个人喜好,他特别喜欢说“天上来”,因为他觉得自己就是天上来的,看到这个少女也说人家是天上来的。“蹙入青绮门,当歌共衔杯。”是说他们一见钟情,就马上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欢乐开怀了,多么香艳的美丽相遇啊。“衔杯映歌扇,似月云中见。”是形容这个漂亮的女孩子好像云中的月亮,李白最宝贵的东西是月亮,碰到一个心仪的美女,就把她也比作月亮。
但是,这场偶然的艳遇在李白的笔下却显得神秘莫测。“相见不得亲,不如不相见。”李白此时突然感到很伤心,不知怎么回事,见了一次后就不能再见面了。“相见情已深,未语可知心。”不用开口就知道心里想什么。“胡为守空闺,孤眠愁锦衾。”意谓:为什么一个人苦守空房、孤枕独眠呢?“锦衾与罗帏,缠绵会有时。”让锦衾与罗帏见证,一定有在一起缠绵的机会的。“春风正澹荡,暮雨来何迟。”“春风”代表思春,“暮雨”暗示男女之事。李白是有想法的。“愿因三青鸟,更报长相思。光景不待人,须臾发成丝。”意思是说:现在我还身强体壮,你也青春美貌,为什么不能巫山云雨呢?“当年失行乐,老去徒伤悲。持此道密意,毋令旷佳期。”李白最后还说:当年没有及时行乐,老了就会徒感悲伤。既然我们都有柔情蜜意,还是再找个机会一起缠绵吧!这与“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的千古名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这是一首缠绵悱恻的艳遇诗。李白一生爱女人,这也是他能写出《相逢行》这样的艳遇诗的真正原因。
第二首诗写另一种相逢情形。“相逢红尘内,高揖黄金鞭”,“红尘”,有两个意思,一是指闹市街衢的飞尘,代指都市的繁华。另一个意思是指人世或尘世的纠纷和烦恼,是佛家语,如“看破红尘”。这里李白所选择的当是第一个意思,也就是班固《西京赋》:“阗城溢郭,旁流百廛,红尘四合,云烟相连”;徐陵《洛阳道》:“绿柳三春暗,红尘百戏多”,以及刘禹锡诗“紫阳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描绘的是春华时节都市的盛况。在李白的一生中,长安的繁华生活一直是他引以为骄傲的回忆,因为他在最高统治者身边形式上“参政”了,那么毕竟在热闹繁华的都市里能够以一个精神与物质都相对自由的面貌出现,“高揖黄金鞭”不啻是光彩的。曾几何时,玄宗赐酒,高力士脱靴,使得李白引以为荣耀,以为文人价值得到了实现。这比“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的境遇无疑要舒心。“黄金鞭”指相当身份的装饰,傅縡诗:“本珍白玉灯,因饰黄金鞭。”在这种场合下很有气度地相逢打招呼,那高贵潇洒的举止,不管是李白的体验或其他所见情形,都传达了诗人昂扬奋发的积极入世与参政意识,所谓“平交诸侯”,“不屈己干人”的思想性格,而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对功名富贵的醉心。
至于马鞭,常常是李白实现政治理想的一种工具象征。如《永王东巡歌十一首》(其十一)“试借君王玉马鞭,指挥戎虏坐琼筵,南风一扫胡尘静,西入长安到日边。”他的“试借”,豪迈俊逸,出语惊人,盖世英雄式的自我形象跃然纸上,与此诗的“高揖黄金鞭”有精神气质上的相通之处。
“万户垂杨里,君家阿那边”,二句渲染一种环境气氛,似是相逢问候的答语:我就住在杨柳重重繁华热闹的街市里啊。宣扬居处的热闹繁华在于映衬主人的富有和高贵,这情景似直又曲,遮蔽中有开阔,很惬意很自豪。“阿那”即“婀娜”,柔顺美好的样子。诗的结尾在垂柳飘拂,余韵萦绕的柔美画面中为相逢后意趣相投的探访留下想象的空间。
这首诗写相逢的一瞬间,或是诗人的自我写照,或是诗人所见,写的都是一种诗人李白式的精神面貌,是全无隐忧的醇酒美人之外的出仕建功的体貌气质,是“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这种神态的某一次情绪外化的大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