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揭露黑暗现实,对人民疾苦表示同情的诗。在腐朽的官僚统治下,好事亦会变成坏事。这里所写的“筑城”就是一例。筑城本是为了保卫人民,战争年代就更应如此。可是实际情况却是变保民为扰民、害民。
诗的前六句描绘筑城情景。诗人首先从听觉角度着笔,描绘出人声、杵声交杂的筑城景象。前两句使用顶针句式,上递下接,造成了一种连绵的气势。使人感到声声相连,不得停息。于是,后面“惊后土”三字才真实、自然、有着落。然后又从视觉角度着笔,描绘烧窑、斫木的情景,用了“遍村”、“望青”四字,村里所有的农田都用来烧窑,所有的树木都砍来做楼橹,一幅全民动员的情景历历如绘。以上四句还只是一些现象,五六两句,诗人的笔触又深入一层。“工役急”,一个“急”字,引出了下一句“白棒诃责如风雨”,把手持棍棒,口吐恶言的监工酷吏,刻画的凶相毕露。这样大张旗鼓的筑城,究竟是否出于安全的考虑?如果确是这样即使苛责太甚也情有可原了。然而诗人告诉人们:“汉家丞相方忧边,筑城功高除美官。”原来,这个筑城运动是赖以“除美官”的手段。仅仅两句诗,无一贬词,而官僚政治的腐败,地方官吏的假公济私,却十足的勾画出来了,真是入骨三分,足见诗人眼光的敏锐,这两句是全诗主题思想的点睛之笔,不仅在思想内容上使全诗生色,在结构上也起着上下勾连的作用。
诗的最后四句,意在描写筑城带来的后果妙在借题寄意,不着议论。诗人把他金刚怒目的强烈感情,完全融入四句对比鲜明的景物描写中去:昔日无城的广野,而今屯戍林立——这是写由“无”变“有”;然而只见高城鳞次栉比,却不见城中之人——这是写由“有”变“无”。筑城本是要保卫人民的,而今却无民可保了。人呢?那筑城的、烧窑的、斫木作楼橹的“万夫”哪里去了?远徙他乡了?布,筑城时不迁移,城筑好了哪有迁徙之理?原来是在“白棒诃责”之下,困顿而死了!那齾齾高城,正是筑城者的尸骨垒成;而筑城官员正可以借此邀功,加官进爵了,至于万民的死活,管他作甚!诗人的愤激之情,至此喷薄而出。
在诗中,诗人不发一句议论,全用事实说话,事实胜于雄辩,最有说服力。这首诗鞭笞的不仅仅是筑城的地方官员。那“忧边”的丞相,不管有无需要,不顾人民死活,只要筑城就给以奖掖提拔,虽无一贬词,却也昏庸可见了。
这首小诗,表达了诗人对莲子的喜爱之情,反映了诗人不以官场失意为意的恬淡闲适的心情。
诗的开头两句叙事,交代了“买莲房”一事强烈地吸引了诗人,诗人连泛舟游西湖的打算都放弃了。在这平实的叙事中,透露出诗人对莲子的喜爱之情。
“旋折荷花剥莲子”既写出了卖莲子者动作的迅速敏捷,也写出了诗人莲子的心情急切。“露为风味月为香”一句用了通感的修辞手法,用“露”和“月”来形容莲子的风味和香气,似乎不合情理,但这种形容却给读者留下无限的想象空间和无穷的回味。
文章首先揭示了主试部门所规定的录取标尺有问题:“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就是说主试部门只规定了唯一的一种衡文的尺度,只要应试文章的体式风格不合这种尺度,即使内容再好,艺术成就再高,也概不人选。这必然造成一种形式主义的文风,使天下举子对此时风趋之若鹜,而真正有志于改革形式主义文风,继承韩愈、柳宗元优秀传统的真才实学之士,受到排斥废黜,从而形成考场的流弊。
但是任何原则毕竟要由人来执行,当时的主考官员执行录取原则,者从两方面做了揭示。其一,所谓“良有司”这种人是能够识别文章的好坏的,但他们奉“一法”为圭臬,不敢越雷池一步。只是严格选拔文章之“中尺度”者,对文章“不中尺度”的人,明知人家落第是冤枉的,也不肯录取。充其量只是表面上做出点假惺惺的同情惋惜姿态,实则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有司有法,奈不中何。”文章惟妙惟肖、人木三分地刻画了这种人对人才所摆出的冷酷虚伪的嘴脸。但问题还不止于此,严重的是当时的社会舆论对此也不加谴责,却一味为主考官员推卸责任:“皆曰:‘其不中,法也。’”这无疑进一步助长了主考官员因循守旧的陋习。其二,更不幸的是,有些主考官员连当时规定的唯一尺度也掌握不好。这样,即使是按既定尺度写应试文章的举子,也会因主考官的误判而落第,造成“不幸有司尺度一失手,则往往失多而得少”的后果。
在揭示考场流弊的基础上,作者痛切愤慨地提出质问:“有司所操果良法邪?何其久而不思革也?”实际是否定了主管考试部门所操之“法”,谴责了主考官员因循陈规陋习,不思改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行文至此,作者才以曾巩落第为例,指出这是一种不能容忍的“可怪”的现象,既为曾巩鸣不平,也表达了他本人要求改革考场流弊的迫切愿望。事实上,欧阳修也是这样做的,《宋史·欧阳修传》载:“知嘉韦占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场屋之习,从是遂变。”
欧阳修置流俗于不顾,大胆改革考场陋习,无疑是对当时人才的解放。据《宋史·曾巩传》载,曾巩恰恰就是“中嘉祐二年进士第”的。两相对照,孰是孰非,非常明显。说到底,这关系到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选拔人才的问题。本文的价值正在于提出了这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根本大计。
正因为作者的视野开阔,立脚点高,所以在这篇送人落第归乡的文章中并没有对落第者表示廉价的同情。相反,对曾巩“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大加赞扬:“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这里充分表现了欧阳修对人才的严格要求。其实这才是对人才的最大爱护与扶植。作者以农夫不因遭逢灾年而中止农事为例,肯定了曾巩决定返乡,“思广其学而坚其守”的行为,并满怀信心地预言曾巩必有发达之日。这是对曾巩最大的激励。
文章的最后,追述了作者结识曾巩的始末,表达了自己发现了曾巩这样品学皆优的人才的喜悦心情,对京师之人及主考部门官员不能赏识曾巩表示了莫大的遗憾:不仅写得亲切有味,而且发人深思。结句一“吊”一“贺”这对反义词的运用,揭示了对待人才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境界,而作者那种以赏识、扶植天下俊才为己任的文坛领袖的形象,也就在这种鲜明的对照中显现了出来。
整篇文章不仅立意高迈,而且写得极有章法。如揭示考场流弊,就用了“剥笋皮”式的层层“曝光”的方法,在内在逻辑上也就是层层推进,层层深入,然后归结到主考官员因循陋习、不思改革这一重心上来;从而和作者自己的思想态度形成反差对照,突出了全文的中心思想,即如何正确地、负责任地替国家识别与选拔人才的问题,可谓丝丝入扣,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