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题“卖残牡丹”不能理解为“出卖残败的牡丹”,正确解读应为“卖剩下的牡丹”或“未卖出的牡丹”。此类句法在唐宋诗十分常见,例如乔知之的“床积读残书”,这里“读残书”不是指“阅读残破的书”,而是“读了一半是书”或“未读完的书”。再如许棐的诗联“仆温携剩酒,邻送卖残蔬”,邻居并非送来“残败的蔬菜”,而是“卖剩下的蔬菜”或“未卖出的蔬菜”。
此诗还是一首出色的咏物诗。此诗表面是咏牡丹花,实则是以牡丹自况,以物喻人,寄托着女诗人的身世之感,表现了诗人因清高不被赏识、因才高不被接纳的处境,道出了诗人衰微不幸的遭际和孤傲清洁的品格。全诗风格清婉,寄托深远。
此诗首句的“临风兴叹落花频”,“落花”并非指牡丹,而是晚春时纷纷飘落的普通花卉,用来点明季节。事实上,牡丹通常在其它花卉飘落的暮春时节开放。如李山甫《牡丹》一诗所云:“邀勒东风不早开,众芳飘后上楼台。”因此,首句的落花在诗中为第二、三联中盛开的牡丹起了反衬的作用。
牡丹在中国一直被誉为花之皇后。在唐代,尤其是在九至十世纪间,长安和洛阳人格外喜爱牡丹。暮春时节,牡丹到处开放和售卖,诗人们则外出欣赏和撰写赞美牡丹的诗。在鱼玄机的诗中,那些未卖出的牡丹是最出色的:她们的价格是最高的,故无人买得起。虽然她们未被卖出,这些骄傲的花仍然对自己的价值充满自信,相信将来会被移植入皇家花园。她们最终将自己从失败者转为胜利者:缺乏眼光的王孙贵族将后悔未在还可得到她们时购买。
花是女性的古老象征。这些高尚的、美丽的牡丹可以看成是诗人自己的象征,花的购买者象征那些不诚实的情人,而在唐诗中皇家宫苑总是与天上宫苑成为同义词。与这些美丽的牡丹相似,鱼玄机也是未被赏识和“出售”,也与这些骄傲的牡丹相似,她相信自己的价值:她是无价之宝,只配居住于最崇高的地方——帝王的宫苑或天上的仙境(即道教的神仙世界)。这种自尊自重的、性别化的主体意识在中国古女史上是十分突出的。明代批评家钟惺虽然仍然批评鱼玄机的自尊意识及对轻浮男子蔑视为不符合“正意”,但是他明显地表示了对她的遭遇的同情,及对她的感情和尊严的理解和赞赏。
整首诗都笼罩着一层浓重的悲剧色彩,一个简单的“潜”字带有悄悄地,不知不觉的意思,把那些悲伤、痛苦的情绪都掩埋其中。
鱼玄机以牡丹自喻,无人问津是因为标价太高;而那些蜂蝶难以亲近,却是因为香气过于浓郁。一方面倾诉的悲惨遭遇,另一方面自视很高,难觅知音人,有卓尔不群之志。
诗中“红英”“翠叶”等词道出了女诗人非比寻常的身世,表现其纯洁清丽、一尘不染的孤傲品格。此诗深刻地表现了诗人对自己婚姻生活的悲慨,她将这无限的忿恨都寄托在了这牡丹倾泻出来。这样的诗句不禁让读者产生恻隐之心,为诗人的悲惨遭遇而伤心难过,同时也被诗人的不凡气度与品格所折服。
这首诗又是鱼玄机写得最多和最得心应手的七言律诗,中二联对牡丹形象的描绘对偶工致而含蕴丰富。传统诗论对此题材诗歌的要求是既生动描绘所咏之物的外在形相和内在精神,又将诗人或其他人的个性或情感投射于所咏之物。此诗完美地达成此两个目标。诗中不仅描绘了牡丹不同寻常的美丽外貌、香味和颜色,而且传达了她们的高尚品性、精神和价值。更为重要的是,诗中字字皆可读为既指牡丹,又指诗人,花即人,人即花,人花合一,不可分离。
此诗表达了作者对友人的依依惜别之情,也抒写了作者西望京华、思君念国之意。全诗用语自然,构思奇特,形象鲜明,富于浪漫主义色彩。
此诗开头两句交待了被送者的行踪。从这两句来看,韦八可能是暂时来金乡做客的,所以说“客从长安来,还归长安去”。这两句诗像说家常话一样自然、朴素,好似随手拈来,毫不费力。
三四两句写送别者,即诗人自己对长安的强烈思念之情。这两句平空起势,想象奇特,形象鲜明,是诗人的神来之笔,而且带有浪漫主义的艺术想象。诗人因送友人归京,所以想到长安,他把思念长安的心情表现得神奇、别致、新颖、奇特,写出了送别时的心潮起伏。“狂风吹我心”一定是送别时真有大风伴行,而主要是状写送别时心情激动,如狂飚吹心。至于“西挂咸阳树”,把人们常说的“挂心”,用虚拟的方法,形象地表现出来了。“咸阳”实指长安,因上两句连用两个长安,所以这里用“咸阳”代替,避免了辞语的重复使用过多。这两句诗虽然是诗人因为送别而想到长安,但也表达出诗人的心已经追逐友人而去,很自然地流露出依依惜别的心情。
“此情不可道”二句,话少情多,离别时的千种风情,万般思绪,仅用“不可道”三字带过,犹如“满怀心腹事,尽在不言中”。
最后两句,写诗人伫立凝望,目送友人归去的情景。当友人愈去愈远,最后连影子也消失时,诗人看到的只是连山的烟雾,在这烟雾迷蒙中,寄寓着诗人与友人别后的怅惘之情。“望”字重叠,显出伫望之久和依恋之深。
这首诗语言平易、通俗,没有一点斧凿痕迹。其中“狂风吹我心”二句,是脍炙人口的名句,在整首诗中,如奇峰壁立,因而使此诗平中见奇。正是这种“想落天外”的艺术构思,显示出诗人杰出的艺术才能。
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
《毛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郑笺以《左传·隐公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姚际恒《诗经通论》以为“与经不合者六”,此实乃《春秋·宣公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之事,在卫穆公时。今以为姚说较《毛序》为合理,姑从姚氏。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平陈宋之难,叙卫人之怨。结云“我独南行”者,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这是全诗的线索。诗的第三句言“土国城漕”者,《鄘风·定之方中》毛诗序云:“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居漕邑,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文公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文公营楚丘,这就是诗所谓“土国”,到了穆公,又为漕邑筑城,故诗又曰“城漕”。“土国城漕”虽然也是劳役,犹在国境以内,南行救陈,其艰苦就更甚了。
第二章“从孙子仲,平陈与宋”,承“我独南行”为说。假使南行不久即返,犹之可也。诗之末两句云“不我以归,忧心有忡”,叙事更向前推进,如芭蕉剥心,使人酸鼻。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似乎是题外插曲,其实文心最细。《庄子》说:“犹系马而驰也。”好马是不受羁束、爱驰骋的;征人是不愿久役、想归家的。这个细节,真写得映带人情。毛传解释一二句为:“有不还者,有亡其马者。”把“爰”解释为“或”,作为代词,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所以四、五两章文情哀苦,更为动人。
第四章“死生契阔”,毛传以“契阔”为“勤苦”是错误的。黄生《义府》以为“契,合也;阔,离也;与死生对言”是正确的。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次序有颠倒,前人却未尝言及。今按此章的原意,次序应该是:
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这样诗的韵脚,就成为ABBA式了。本来“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是“成说”的内容,是分手时的信誓。诗为了以“阔”与“说”叶韵,“手”与“老”叶韵,韵脚更为紧凑,诗情更为激烈,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
第五章“于嗟阔兮”的“阔”,就是上章“契阔”的“阔”。“不我活兮”的“活”,应该是上章“契阔”的“契”。所以“活”是“佸”的假借,“佸,会也。”“于嗟洵兮”的“洵”,应该是“远”的假借,所以指的是“契阔”的“阔”。“不我信兮”的“信”,应该是“信誓旦旦”的“信誓”,承上章“成说”而言的。两章互相紧扣,一丝不漏。
“怨”是《击鼓》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从正面言,诗人怨战争的降临,怨征役无归期,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从反面言,诗作在个体心理,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