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七言古体长诗,通过董大弹奏《胡笳弄》这一历史名曲,来赞赏他高妙动人的演奏技艺,也以此寄房给事(房琯),带有为他得遇知音而高兴的心情。
诗开首不提“董大”而说“蔡女”,起势突兀。蔡女指东汉末年的蔡琰(文姬),文姬归汉时,感笳之音,翻笳调入琴曲,作《胡笳十八拍》(拍,等于段)。三、四两句,是说文姬操琴时,胡人、汉使悲切断肠的场面,反衬琴曲的感人魅力。五、六两句反补一笔,写出文姬操琴时荒凉凄寂的环境,苍苍古戍、沉沉大荒、烽火、白雪,交织成一片黯淡悲凉的气氛,使人越发感到乐声的哀婉动人。以上六句为第一段,诗人对“胡笳声”的来由和艺术效果作了十分生动的描述,把读者引入了一个幽邃的艺术境界。读者要问:如此深挚有情的《胡笳弄》,作为一代名师的董庭兰又弹得如何呢?于是,诗人顺势而下,转入正面叙述。从蔡女到董大,遥隔数百年,一曲琴音,把两者巧妙地联系起来。
“先拂商弦后角羽”,至“野鹿呦呦走堂下”为第二段。董大弹琴,确实身手不凡。“先拂”句是写弹琴开始时的动作。古琴七弦,配宫、商、角、徵、羽及变宫、变徽为七音。董大轻轻地拂拭琴弦,次序是由商弦到角弦,意为曲调开始时迟缓而低沉。琴声一起,“四郊秋叶”被惊得摵摵(shè;设)而下。一个“惊”字,出神入化,极为生动。诗人不由得赞叹起“董夫子”来,说他的演奏简直象是“通神明”,不只惊动了人间,连深山妖精也悄悄地来偷听了!“言迟”两句概括董大的技艺。“言迟更速”、“将往复旋”,指法是如此娴熟,得心应手,那抑扬顿挫的琴音,漾溢着激情,象是从演奏者的胸中流淌出来。
董大的指法使人眼花撩乱,那么琴声究竟如何呢?诗人不从正面着手,却以种种形象的描绘,来烘托那凄恻动听的声音。琴声忽纵忽收时,就象空廓的山间,群鸟散而复聚。曲调低沉时,就象浮云蔽天;清朗时,又象云开日出。嘶哑的琴声,仿佛是失群的雏雁,在暗夜里发出辛酸的哀鸣,嘶酸的音调,正是胡儿恋母声的继续。诗到此忽然宕开一笔,又联想起当年文姬与胡儿诀别时的情景,照应了第一段蔡女琴声,而且以雏雁喻胡儿,更使人感觉到琴音的悲切。接着二句,引自然界景物来反衬琴声的巨大魅力。琴声回荡,河水为之滞流,百鸟为之罢鸣,世间万物都为琴声所感动了,这不是“通神明”了吗?其实,川不会真静,鸟不会罢鸣,只是因为琴声迷住了听者,“洋洋乎盈耳哉”,唯有琴声而已。诗人接着指出,董大的弹琴不仅仅是动听而已,他还能完美地传递出琴曲的神韵。侧耳细听,那幽咽的声音,充满着汉朝乌孙公主远托异国、唐朝文成公主远度沙尘到逻娑(拉萨的另一音译)那样的异乡哀怨之情。这与蔡女造《胡笳弄》的心情是十分合拍的。
直到“幽音”以下四句,诗人才从正面描写琴声,而且运用了许多形象的比喻。“幽音”是深沉的音,但一经变调,就忽然“飘洒”起来。忽而象“长风吹林”,忽而象雨打屋瓦,忽而象扫过树梢的泉水飒飒而下,忽而象野鹿跑到堂下发出呦呦的鸣声。轻快悠扬,变幻无穷,怎不使听者心醉入迷呢?
这一段,诗人洋洋洒洒,酣畅淋漓,从不同的角度表现董大弹奏《胡笳弄》的情景。由于董大炉火纯青的技艺,蔡女“十八拍”丰富的琴韵得到充分的体现。诗人对董大的赞慕之情,自在不言之中。最后四句,是“兼寄房给事”的。唐朝帝都长安,皇宫面南坐北,禁中左右两掖分别为门下、中书两省。“凤凰池”指的是中书省,青琐门是门下省的阙门。给事中正是门下省之要职。诗没有提人而人在其中,而且暗示其密迩宫庭,官位令人羡艳。最后,诗以赞语作结。房琯不仅才高,而且不重名利,超逸脱略。这样的高人,正日夜盼望着你抱琴而去呢!这里也暗示董庭兰得遇知音,可幸可羡。而李颀对董弹《胡笳弄》的欣赏,以及所作的传神的描摹,自然也非知音莫能为。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首诗关联着三方面──董庭兰、蔡琰和房琯.写董庭兰的技艺,要通过他演奏《胡笳弄》来写。要写《胡笳弄》,便自然和蔡琰联系起来,既联系她的创作,又联系她的身世、经历和她所处的特殊环境。全诗的特色就在于巧妙地把演技、琴声、历史背景以及琴声所再现的历史人物的感情结合起来,笔姿纵横飘逸,忽天上,忽地下,忽历史,忽目前。既周全细致又自然浑成。最后对房给事含蓄的称扬,既为董庭兰祝贺,也多少寄托着作者的一点倾慕之情。李颀此时虽久已去官,但并未忘情宦事,他是多么希望能得遇知音而一显身手啊!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前两句描写,后两句颂祝。而叠词叠句的叠唱形式。是这首诗艺术表现上最鲜明的特色。如果说,“宜尔子孙”的三致其辞,使诗旨显豁明朗;那么,六组叠词的巧妙运用,则使全篇韵味无穷。《诗经》运用叠词颇为寻常,而《螽斯》的独特魅力在于:六组叠词,锤炼整齐,隔句联用,音韵铿锵,造成了节短韵长的审美效果。同时,诗章结构并列,六词意有差别,又形成了诗意的层递:首章侧重多子兴旺;次章侧重世代昌盛;末章侧重聚集欢乐。由此看来,方氏的评语似可改为:诗虽平说,平中暗含波折;六字炼得甚新,诗意表达圆足。另外,在朱熹《诗集传》中,《螽斯》是比体首篇,故用以释比。其实,通篇围绕“螽斯”着笔,却一语双关,即物即情,物情两忘,浑然一体。因此,“螽斯”不只是比喻性意象,也可以说是《诗经》中不多见的象征性意象。
关于诗旨,《毛诗序》云:“《螽斯》,后妃子孙众多也,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点出了诗的主旨,但拖了一个经学的尾巴。朱熹《诗集传》承毛氏之说。还作了“故众妾以螽斯之群处和集而子孙众多比之”的发挥,没有贯彻其“《诗》作诗读”的主张。对此,姚际恒一并认为“附会无理”(《诗经通论》);方玉润进而指出:诗人措词“仅借螽斯为比,未尝显颂君妃,亦不可泥而求之也。读者细咏诗词,当能得诸言外”(《诗经原始》)。确实不可泥求经传,而应就诗论诗。
体会意象,细味诗语,先民颂祝多子多孙的诗旨,显豁而明朗。就意象而言,飞蝗产卵孵化的若虫极多,年生两代或三代,可谓是宜子的动物。诗篇正以此作比,寄兴于物,即物寓情;“子孙众多,言若螽斯”,即此之谓。就诗语而言,“宜尔子孙”的“宜”,有“多”的含义;而六组叠词,除“薨薨”外,均有形容群聚众多之意。易辞复唱,用墨如泼,正因心愿强烈。“子孙”,是生命的延续,晚年的慰藉,家族的希望。华夏先民多子多福的观念,在尧舜之世已深入民心。《庄子·天地》篇有“华封人三祝”的记载:尧去华地巡视,守疆人对这位“圣人”充满敬意,衷心地祝愿他“寿、富、多男子”。而再三颂祝“宜尔子孙”的《螽斯》,正是先民这一观念诗意地热烈抒发。
就诗篇编排而言,前篇《国风·周南·樛木》祝贺新婚幸福,此篇继而祈颂多生贵子,不仅顺理成章,或恐正是编者苦心所系。
这是一首袒露心迹、毫不矫饰的抒情诗,也是一首爱憎分明、议论风发的政治诗。全诗情理交融,在“以暴易暴”的议论中渗透着卑视鄙弃周朝的强烈感情,在“我安适归”与“命之衰矣”的感慨中隐含有同周朝势难两立的清晰判断。
歌谣一、二句直陈登上首阳山的高处采薇充饥。这两句用赋体,字句平浅,感情也似乎平淡,其中却包含有决不与周王朝合作这一态度鲜明的抉择。所说的是采薇这一件实事,也可看作是一纸“耻食周粟”的宣言。
三、四句以议论出之,说明不合作的原因。认为武王伐纣是“以暴易暴”,而非以仁义王天下,是不可取的,而武王却并不以此为非。以上四句是伯夷、叔齐表明自己政治上的立场、态度,以“以暴易暴”四字对新建立的周王朝进行了激烈的批评。以下转入全诗的另一个层次,写个人的历史性的悲剧。
神农、虞、夏时代都是历史上的圣明之世;说神农、虞、夏转瞬即逝,其用意在于反衬自己的生不逢时,由于找不到一个安身立命的立足点而充满了失落感。“我安适归矣”,故意用无疑而设问的语气,增强了感慨的份量,与《诗经·魏风·硕鼠》的“乐土乐土,爰得我所”的写法正不谋而合。结尾两句是无可“适归”的延伸和发展。当伯夷、叔齐吟唱到此歌结尾时,虽已气衰力微、不可能呼天抢地地大声唱叹,但这感慨至深的垂死之言,即使声音很小甚至不甚连贯,仍然是会动情地顽强地唱出并长久地回响在首阳山的山涯水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