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写男女结婚仪式,写新妇到男方家看到丈夫形象的情景。全诗写的只是一个小剪影,但有步骤,有层次,有色彩,有新妇微妙的心理状态,把华夏古老的结婚仪式写得饶有情趣,
全诗三章九句,皆从新娘眼中所见来写,新进门的妻子在憧憬与期待中慌乱而羞涩地抬起美丽的双眸,却只看见丈夫的一个背影,他在迎接她,引导着她一步步走近他们的洞房。吴闿生《诗义会通》引旧评称其“句法奇蛸”。奇峭就在于九句诗中全不用主语,而且突如其来。这一独特的句法,恰切而传神地表现了新娘此时的心理活动。当她紧随着迎亲车辆踏进婆家大门的那一刻,其热闹的场面是可想而知的,在场的左邻右舍,亲朋好友,谁不想一睹新娘的风采,然而新娘对着这稠密涌动的人丛,似乎漠不关心,视而不见,映进她眼帘的唯有恭候在屏风前的夫婿——“俟我于著”,少女的靦覥,使她羞于说出“他”字,但从“俟我”二字却能品味出她对他的绵绵情意和感受到的幸福。下两句更妙在见物不见人。从新娘的心理揣测,她的注意力本来全集中在新郎身上,非常想把新郎端详一番,然而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她不敢抬头仔细瞧。实际上,她只是低头用眼角瞟了一下,全没看清他的脸庞,所见到的只是他帽沿垂下的彩色的“充耳”和发光的玉瑱。这两句极普通的叙述语,放在这一特定的人物身上,在这特殊的时刻和环境中,便觉得妙趣横生、余味无穷了,给人以丰富联想和审美的愉悦。“乎而”二字甚妙,就好像后世民歌中“呼而嗨呦”类的衬词。
这首诗风格与《齐风·还》相近,也是三章全用赋体,句句用韵,六言、七言交错,但每句用“乎而”双语气词收句,又与《还》每句用常见的“兮”字收句不同,使全诗音节轻缓,读来有余音袅袅的感觉。在章法上它与《诗经》中的典型篇章是那么不一样,而又别具韵味。全诗每章只在三处换了三个字,就表现出新娘出嫁的喜悦和对新郎的满意与赞许。
这是一首托物寄意的诗。诗题“金钱花”,然而其主旨并不在咏花,是借金钱花抨击了豪门贵族贪得无厌、残酷无情的本性。
起句“占得佳名绕树芳”,一开头,诗人就极口称赞花的名字起得好。“占得佳名”,用字遣词,值得细细玩味。“绕树芳”三字则不仅传神地描绘出金钱花柔弱美丽的身姿,而且告诉人们,它还有沁人心脾的芳香。这一句,作者以极为赞赏的口吻,写出了金钱花的名称、形态、香气,引人瞩目。
“依依相伴向秋光”,与上一句意脉相通。金钱花一朵挨着一朵,丛丛簇簇,就像情投意合的伴侣,卿卿我我,亲密无间,展示出一种令人赏心悦目、美不胜收的景象。金黄色的花朵又总是迎着阳光开放,色泽鲜丽,娇美动人。作者把金钱花写得楚楚动人,可亲可爱,诗人笔下的金钱花是十分美丽的,字里行间洋溢着赞叹之情。
光就上两句看,诗人似乎只在欣赏花草。然其实作者匠心独运,旨意全在引起后边两句议论:“若教此物堪收贮,应被豪门尽劚将。”笔锋一转,突发奇想:金钱花如此娇柔迷人,如果它真的是金钱可以收藏的话,那些豪门权贵就会毫不怜惜地把它全部掘尽砍光了!这二句,出言冷隽,恰似一把锋利的匕首,一下戳穿了剥削者残酷无情、贪得无厌的本性,一针见血地揭示了他们的丑恶本质。诗人的态度由充满热情转为一脸冷峻。由此可见,作者越是渲染金钱花的姿色和芳香,越能反衬出议论的力量。前后鲜明的对照,突出了诗的主旨。而后二句中作者故意欲擒先纵,先用了一个假设的口气,随后一个“尽”字,予以坚决肯定。诗意迭宕,显得更加有力。
罗隐的诗,笔锋犀利泼辣,善于把冷隽的讽刺与深沉的愤怒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堪称别具一格。这首诗像一把匕首将豪门贵族的假面具剥得精光,具有很强的讽刺和批判力量,充分表现出了这个特色。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上片以叙景开头,晚春时分,漫步在静静流淌的小溪边,岸上的柳树已经繁茂得可以遮挡住停歇、嬉戏的鸟儿。顺流而下,突然小路一转,清溪斜在面前,呈现在眼前的是另一番景象:忘机鸥鹭停立在汀沙上。其实,鸥鹭哪里有什么“忘机”的境界,分明是将情怀寄托于此。据《庄子·天地》载,灌圃者说:“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意思是存在机诈权变的心计就会丧失纯朴洁白的品质,以致心神不灵,这是为天道所不容的。庄子应该是最早也是最彻底的一位认为“回到自然”才是恢复或解放“人性”的思想家,人在日益被“物”所统治,被自己的财富、权势、野心、贪欲所统治。所以,中国文人要达到“不物于物”的精神境界,忘机鸥鹭便成为人们美好追求的化身。
下片笔锋一转,思绪回到了现实,以水为镜,重整乌纱,更是振奋精神,但水中映射的身影却又一次使他陷入沉思,两鬓灰白,时比一去不复返,当时的壮志情怀竟一时无处舒展,心有不甘,但年华已老,郁闷、幽怨之情无以言表。人生几十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词人望着眼前的春景,不禁感慨几日不来便觉晚春已至,怎耐得桃化也开了呢。恐怕并不是”春色老”,而是心已老、人已疲了。桃花不知人意,花开花谢自有其理,而文人此时感物伤怀多足闲仕途不顺,无法报效国家而致。
这首词语言平实,感情真挚。以景抒情,以景寓情,是词人常用的写作方式,作者很好的运用了此法,表达感伤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