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葵花歌》是岑参七言歌行的代表作。岑参擅长七言歌行,他的歌行不用乐府旧题,而是自立新题,通过语句长短和押韵形式的灵活变换,使诗歌产生多样化的节奏和蓬勃动人的旋律。
诗歌的前四句“昨日一花开,今日一花开。今日花正好,昨日花已老。”通过夸张对比的方法,极言光阴流逝的快。一个“好”字和“老”字,突出了盛衰无常,光阴难再的亘古之理。
接下来,“始知人老不如花,可惜花落君莫扫。人生不得长少年,莫惜床头沽酒钱。“由花想到人,花开不能长久,人有限的少年时期更是匆匆易过。由此诗人发出感慨”请君有钱向酒家,君不见,蜀葵花。“
在诗人岑参生活的盛唐时期,种种社会矛盾已经显露出来,诗人有怀抱家国的抱负,但仕途失意,怀才不遇一直未获大用的他,对自己功业无成一直怀着无限的悲痛之情。因此有些诗,被罩上了浓浓的悲感。这首《蜀葵花歌》虽然节奏明快,旋律动人,但读完还是有一种淡淡的伤感。诗人对光阴难留的慨叹和自己在迅疾的光阴中不能有所成,只能以酒浇愁,借酒自勉。
虽然如此,但诗人并不气馁,也没有丧失对生活的希望,依旧可以看出他还是那个热爱生活,追求理想的诗人。
诗中所写紫李黄瓜的乡村风光,与乌纱白葛道衣装束的诗人,搭配成一幅色彩清丽、情调脱俗的图画。而野寺的幽静清凉正宜于病中的诗人休息,于是诗人由此深深体悟了因病得闲的妙处,并借佛祖故事表明,此心安处是医治一切身体与灵魂创伤的良方。末二句归结到和僧侣自然而亲切的关系,以见诗人自己已经“近道”的内心境界。全诗写景有味,蕴含着更深的哲理。
诗的开头写到祖塔院去的村路景物和作者的服饰。在村路上看到紫李黄瓜的色彩和香味,作者戴着乌纱帽、穿着白葛衣,感觉凉快。《冷斋夜话》称:“哲宗间右珰陈衍:‘苏轼衬朝章者何衣?’衍对曰:‘是道衣。’”朝章是上朝穿的官服,道衣是民间有道者穿的便服,较为凉快。接下来写到了祖塔院,那是在野地里的寺庙,故称“野寺”。作者在病中,所以在寺里闭门靠枕,就入梦乡了。当时是夏天,所以开着轩窗迎风,称“风轩”;因为入梦的时间较长,所以醒来看到窗外的松阴转移了。这一联写在寺中的情景。
作者在杭州做通判,与知州共理政事,平时不可能到庙里去游息。所以说:“因病得闲殊不恶,安心是药更无方。”因为有病,所以有闲到庙里来休息,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了病,安心就是药,不用再求药方了。佛家认为,人求安心在于自己,自己认为心安了就是,不用外求。作者更认为只要自己能安心就能治病,不用再求药方了,结尾联系虎跑泉,说和尚借给匏瓢,供他自由自在地喝泉水。
这首诗的构思,先写到寺前的路上景物,联系诗人自己的装束。次写到寺后的情景,结合诗人病中情事,再跟祖塔院的祖师慧可联系,从慧可询问安心的方法想到诗人自己的病。诗人把院僧同自己联系,归结到虎跑寺的泉水。这样的结构,容易形成一种可供后人摹仿的写诗样式。纪昀指出,苏轼这首诗“易于摹仿”,说明他的写法,按照游祖塔院的经过来写,可以供后人取法。钱钟书《宋诗选注》说,陆游除爱国诗外,还有“一方面是闲适细腻,咀嚼出日常生活的深永的滋味,熨贴出当前景物的曲折的情状。”纪昀讲“此种已居然剑南派”,就指这一方面的诗,苏轼这首诗正是例证。它的艺术特色,就是闲适细腻,像“因病得闲”,“歌枕客梦”,“松阴转”,“安心是药”等等都是。纪昀的批注指出,“剑南别有安身立命之地”,钱钟书又指出:“什么是诗家的生路、‘诗外’的‘工夫’呢?”“他说:‘法不孤生自古同,痴人乃欲镂虚空!君诗妙处吾能识,正在山程水驿中。’”“换句话说,要做好诗,该跟外面世界接触,不用说,该走出书本的字里行间,跳出蠹鱼蛀孔那种陷人坑。”就苏轼这首诗而言,虽然容易让后人摹仿,但它从生活中来,也是创造。后人摹仿这样的写法,这是后人的事,对苏轼来说却是他自己的创造。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
这封信,是作者被贬江州过着“笼鸟槛猿”的生活时写的,因而流露的情绪比较消沉。不但一再发出“天实为之,谓之奈何”“人间相会是何年”的哀号;即使是报告平安,陈述“三泰”,也不过是一家人“得同寒暖饥饱”,“身衣口食,且免求人”,庐山草堂“可以终老”而已!丝毫没有早年那种“常憎持禄位,不拟保妻儿。养勇期除恶,输忠在灭私”(《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的“兼济天下”的精神!
信的第一段就是作者对人各处一方而长久不得相见的喟叹。共三个句段。第一句段用反问来表示感慨:人生能有多长,能如此久别远隔?指出互不见面已经三年,不得书信亦已两年。第二句段是叙述自己和微之天各一方,身置南北;既不能相会,又不得相忘,各有拘牵,渐入老境。第三句段是感叹语气,老天爷如此安排,叫我怎么办?发出了呼喊苍天的感叹。信的开头和段尾,都有“微之微之”重叠呼喊受信人的名字,既亲切又能动情,表现出发信人和受信人不同寻常的关系。
信的第二段是概述元微之来信内容及作者读后动容之情。带信人是熊孺登,时间是初到浔阳时,即元和十年,当时微之正在通州司马任上,获悉乐天贬谪江州的消息时正患疟疾,缠绵于病榻,惊痛之余写下了这封感情色彩浓重的书信。信的内容有三:①报告病状。②叙述病后心态。③论述二人平生交谊缘分,最后附七绝诗一首,诗题为《闻乐天授江州司马》。信后附诗,不仅显示了两位诗人的身份,也使写信人的感情表达得更加充分。可谓凄切动人,情谊深厚。全诗意境有三:一日“夜境”。“残灯”、“此夕”、“暗风吹雨”诸意象,均说明作者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听到挚友贬谪消息的。二日“病境”。“垂死病中惊坐起”,说明元稹即在病重时,也为乐天遭贬吃惊不已,暗示两人关系非同一般。三日“愁境”。残灯无焰,光线暗淡,风雨入窗,挚友左迁,兼感自身多病,都是助人凄凉。全诗真情涌动,悲剧气氛之浓,不仅使受信人感动,也足以打动读者之心。
信的第三段是信的主体部分,向友人报告在江州的三件值得宽慰的事,表现出知足常乐、随遏而安的旷达情怀。第一件值得宽慰的事是:来九江三年,身心俱安,家中老小,均在眼前,同寒暖,共温饱,亦可同享天伦之乐。第二件值得宽慰的事是:江州地理环境尚佳,传染病不多;鱼肥酒关,其他食物跟北方相似;司马薪俸虽不高,量入计出,衣食口粮,亦可自足。第三种值得宽慰的事是:去年(元和十一年)秋,在庐山东西两林间香炉峰下,建造了草堂三间两柱,二室四牖。周围环境极其幽关,天下称绝。白居易每次入庐山,必在此草堂盘桓十余天。白居易认为:不但平生所好,尽在其中,而且可以终老。作者即以此“三泰”相告,让好友微之放心释念。
最后一段,点明写信时间是在元和十二年四月十日夜至次日拂晓之前,地点是庐山草堂窗下,以及所见到的或坐或睡的山僧一两人,所听到的山猿谷鸟,哀鸣啾啾,深情诚挚地表达了诗人对挚友微之的怀念。最后也以一首六言诗相赠作结,同时回应了微之从远方带来的赠诗。诗的前四句作今昔对比,寄寓了作者抑郁不平之气。因为两年前,宰相武元衡被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人暗杀。白居易上疏“急请捕贼,以雪国耻”,因而触怒权贵,以“越职言事”被贬江州。从金銮殿到庐山庵,作者自然不平而鸣,愤懑不已。最后两句以“笼鸟槛猿”喻作者自己和元稹都不得自由(当时元稹被贬为通州司马),坎坷之命运相同,但他们只要一息尚存,相见相亲的愿望就一日不止。“人间相见是何年”,以反诘语气,表达出诗人对挚友元稹的强烈思念。
这封信表达的感情十分真挚动人。在抒写别情、絮道家常时,语言淳朴自然,充满深情,使两人深挚的友谊跃然纸上。在描写草堂景物时,以写景如画之笔,细致入微地把草堂周围的景物真切地描摹出来了;而且情景交融,借助骈句,巧妙地传达出了自己的喜悦之情。还有,信中两首抒写彼此相念的赠诗,更使信增加了感人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