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中的抒情主人公(“我”,不一定是作者),是一个久在异乡的人,忽然遇上来自故乡的旧友,首先激起的自然是强烈的乡思,是急欲了解故乡风物、人事的心情。
开头两句,正是以一种不加修饰、接近于生活的自然状态的形式,传神地表达了“我”的这种感情。“故乡”一词迭见,正表现出乡思之:“应知”表现出了解乡事之情的急切,透露出一种儿童式的天真与亲切。纯用白描记言,却简洁地将“我”在特定情形下的感情、心理、神态、口吻等表现得栩栩如生,这其实是很省俭的笔墨。
关于“故乡事”,那是可以开一张长长的问题清单的。初唐的王绩写过一篇《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从朋旧童孩、宗族弟侄、旧园新树、茅斋宽窄、柳行疏密一直问到院果林花,仍然意犹未尽,“羁心只欲问”;而这首诗中的“我”却撇开这些,独问对方: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仿佛故乡是值得怀念,就在窗前那株寒梅。这就很有些出乎常情。但又绝非故作姿态。
一个人对故乡的怀念,总是和那些与自己过去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人、事、物联结在一起。所谓“乡思”,完全是一种“形象思维”,浮现在思乡者脑海中的,都是一个个具体的形象或画面。故乡的亲朋故旧、山川景物、风土人情,都值得怀念。但引起亲切怀想的,有时往往是一些看来很平常、很细小的情事,这窗前的寒梅便是一例。它可能蕴含着当年家居生活亲切有趣的情事。因此,这株寒梅,就不再是一般的自然物,而成了故乡的一种象征。它已经被诗化、典型化了。因此这株寒梅也自然成了“我”的思乡之情的集中寄托。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独问“寒梅著花未”是完全符合生活逻辑的。
古代诗歌中常有这种质朴平淡而诗味浓郁的作品。它质朴到似乎不用任何技巧,实际上却包含着最高级的技巧。象这首诗中的独问寒梅,就不妨看成一种通过特殊体现一般的典型化技巧,而这种技巧却是用一种平淡质朴得如叙家常的形式来体现的。这正是所谓寓巧于朴。王绩的那首《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朴质的程度也许超过这首诗,但它那一连串的发问,其艺术力量却远远抵不上王维的这一问。其中消息,不是正可深长思之的吗?
读这首诗,容不得人情感上有所酝酿,劈头便为一派浓重的忧愁所笼盖——一个苍莽悲凉的秋日,一场郁郁无欢的怅饮,本已令人愁闷难耐。何况还有那吹不尽的秋风,老是在帐外“萧萧”地响,更教人愁杀。“秋风萧萧愁杀人”,这一句突发的啸叹,正将主人公心头的万缕愁绪,化作烈烈秋风,“苍茫而来”,立时令人生出一种“不可遏抑”的困扰之感。“出亦愁,入亦愁”,则以细节刻画,抒写愁苦中人的坐立不安。不禁使人感到,那困扰着主人公的忧愁,竟怎样难以趋避、无可摆脱。受这困扰的,不止主人公一人:“座中何人谁不怀忧?”既称“何人”,又加“谁不”,这双重反问告诉人们:那忧愁正如病魔一样,已侵袭到所有在座者的心腑。使主人公所对无非忧者、所闻无非愁叹——这样的日子,真能耗蚀人的青春,加速衰老之期的到来。难怪主人公要发出“令我白头”的幽幽哀叹了。
以上一节,一味写“愁”,使人来不及细想,先就浸染上了那摆脱不开的忧愁。读者不免要问:诗中主人公是谁?他究竟为什么如此忧愁?第二节诗,正为读者解开了疑团:“胡地多飚风,树木何修修!”“胡地”,即塞外胡人居处之地。主人公既呼之为“胡”,可见他自己不是胡人。联系下文“离家日趋远”一句,可知主人公应是远离家乡、出塞戍守的汉卒。对于初到塞外的旅人来说,那“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使至塞上》)的异域风光,实在是新鲜而奇妙的。但作为戍卒而久居胡地,看惯了浩瀚的黄沙,见不到几多绿意。秋冬之际,唯有呼啸的飚风,时时摇撼着稀疏的高树。那滋味可就大不好受了。它们所能勾起的,只能是千重忧虑、万里思情。读到这里,读者便可恍然大悟:主人公之所以“出亦愁,入亦愁”,座中之人之所以“谁不怀忧”,那都是心揣着有家难归的万里离思的缘故。在这样的断肠人眼中,无论是“飚风”,无论是“修树”,触目间全都化成了一片愁雾。故此二句看似写景,实亦写愁,正与上文“秋风萧萧愁杀人”相应,将满腹的忧愁“外化”了。
如果说,忧愁可以催人衰老,它首先带给人们的,则是憔悴和消瘦。“离家日趋远,衣带日趋缓。”诗中的主人公,正因为飘泊异乡、离家日远,被愁思消磨得茕茕骨立了。但诗人却不肯明言,而是巧妙地运用“衣带”之“日缓(松)”,以反衬主人公身躯的日见消瘦,写得含蕴不露而哀情深长。一位形销骨立的戍卒,就这样独伫于塞外荒漠,默默无语地遥望着万里乡关:“心思不能言,肠中车轮转。”——他不是无语可说,而是心中塞满了愁思,纵然有千言万语,也难以表达。要描述这样一种痛苦之状,笔墨是难以胜任的。但人们在极度痛苦之中,想象力就往往特别活跃,笔底口中便常常跳出奇语。《卫风·河广》的主人公,在眺望黄河彼岸的故国时,思归心切,就唱出了“谁谓河广,一苇杭(渡)之”的奇句。而这首歌的主人公,为抒写胸中难以排遣的痛苦,竟想出了“肠中车轮转”这一奇喻。用滚滚车轮在肠中的转动,写主人公无可言传的曲曲愁思,真是形象得教人吃惊。也正因为如此,戍卒那离家万里的痛苦怀思,才以更强的力度震荡了读者的心弦,使人不能不为之悚然动容。
有人认为,《古歌》所抒写的,是“游子天涯之感”,恐怕不确。从上文的分析可知,它应该就是“胡地”戍卒的思乡怀归之作。东汉曾多次对羌人用兵,战争均延续十数年之久。朝廷之将贪功而无能,至使离乡征戍之卒“进不得力战,退不得温饱”,大批丧生于“胡地”、边境。这正是《古歌》之类思乡之作产生的背景。这首歌熔抒情、写景于一炉,在“秋风萧萧”中抒写困扰戍卒的愁思;又将它融于异乡的修树、荒漠的飚风之中,变得更加蓬勃、纷扬;最后忽设奇喻,将其化为辘辘车轮,在肠中滚转不已。如此形象的情感抒写,显示出汉乐府民歌在抒情艺术上已有怎样长足的进步。能够与它比美的,在汉代,恐怕只有“长于抒情”的《古诗十九首》了。
东汉末年,朝廷暗弱群雄割据,面对统一天下重整纪纲的时代课题,那些凭镇压“黄巾”起家的大大小小的军政头头,个个野心勃勃欲夺天下,为此一时好像都求贤若渴、广纳贤才。可实际上个个又都惟我独尊,顺者昌逆者亡。麾下谋臣高参一旦在原则问题上表露“异见”,那就肯定没有好下场。献衡本来是高才大才,据《后汉书》上说他少年时就以文才和辩能而扬名天下。当时身在曹营的名儒孔融也赞他“淑质贞亮英才卓荦”,还上表奏帝推荐了他。可因为他有个狂傲不羁的毛病,很快就被曹操给“打发”到刘表那儿去。刘表为了不想让曹操的借刀之计得逞,便又把他“推荐”到江夏太守黄祖那去了。起初,黄祖因他与自己的大儿子黄射很要好,对他还有几分欣赏,可后来遭他当众辱骂,盛怒之下一刀把他杀了。
献衡死时才26岁,到死也没个官衔职称,墓碑上写的仅是“汉处士献衡”。处士,即指未做官的文化人。如此境遇的他心里自然有着一腔愤懑的苦水了——这就是写这篇《鹦鹉赋》的心理背景。至于奉命提笔的具体缘由,他在此赋“序文”里有明确交代:一次黄射在鹦鹉洲上大会宾客,有人献鹦鹉并希望他能以鹦鹉为题作赋以“使四座咸共荣观”,于是他竟“笔不停缀、文不加点”地当即完成。因此这还是一篇颇有限制的“命题作文”。
全文给读者的总印象是寓意丰富、抒情含蓄、结构精巧、文字形象。
全文分两大层面,第一层(前三段)是咏赞“鸟之形质美”,即从多个侧面用多种手法描绘赞美鹦鹉鸟的超凡不俗。先写其丽容丽姿,再写鸟的聪明辩慧和情趣之高洁。如此便收得一箭双雕:既显扬出鹦鹉鸟之奇美,又暗示自己志向的高超和才智的出众。而其中第二段所写虞人们奉命布下天罗地网捕捉鹦鹉而献全鸟者受赏的细节,则更巧妙地影射出东汉末年权贵压迫忠正控制贤才的行径以及他自己被人几经转送的尴尬苦楚。第二层(后三段)则进一步抒写“鸟之神苦(困境与悲情)”。即美丽高洁的鹦鹉身陷笼槛却时时“想昆山之高岳,思邓林之扶疏”,又暗衬出他自己有志难酬有才无时的愤懑情怀。
以上所说便是该篇的“主脉”。此外,考虑到命题之需和扣题之宜,献衡先生还于字里行间一石三鸟地满足了在场主客们各自的审美需求。它不仅给予了众宾客以“荣观”之乐,又点透出献鸟者的殷切之意。而面对着美鸟佳篇,宾客们得其欢乐之态和献鸟者自得之色等等,宴会主人也会油然而生得一番幸慰。所以该作真可谓是一石三鸟的神来之笔了。
鉴此,《鹦鹉赋》堪称汉以来顶尖级的赋体佳作,鹦鹉洲也因此享有盛名。比如唐代诗人崔颢那首绝妙的《黄鹤楼》里就有“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凄凄鹦鹉洲”的名句。大诗人李白流放夜郎途中被赦返回时,眼望鹦鹉洲而触景生情便也吟得《望鹦鹉洲悲献衡》,对作者献衡的钦慕怜惜之情尽染笔端:“吴江赋《鹦鹉》,落笔超群英。锵锵振金玉,句句欲飞鸣。鸷鹗啄孤凤,千春伤我情。”
这首诗是作者临离徐州时告别州守黄氏之作,表述了他的境遇,抒发了惜别的情谊。起联言自身曾蒙时贤推荐,次联谓身负虚名,十年从事学政,落得个落职的处境。三联说到当今,表明虽鬓有白发,还想有所作为,感谢对方青眼相看,一贯如此。末联收结到话别,面对秋风,凄然泪下。全诗向友人直倾襟府,感慨沉挚。
首联是说诗人自己的姓名,曾落在当时名流的荐书之中,而他学诗有年,还未能做到恰如其分,因而有“自不工”之感。首句运用元稹诗“名落公卿口”和杜甫诗“名玷荐贤中”的句意。次句用《晋书·周觊传》“刻画无盐,唐突西施”的典故,表示作诗尚未全工,有愧所得的称誉。
颔联前句是说:一朝得有虚名,由苏轼、傅尧俞、孙觉诸贤的推荐,自己以布衣而被任为徐州教授。从元祐二年(1086年)到写诗这一年,恰好从事学政已有十年了,但仍然抱有途穷之感。“途穷”是指绍圣元年(1094年)因党事牵连而被罢职,在诗句中表明他的出处和被罢黜的无辜。
颈联是表明他此时虽然已生白发,但因受到黄徐州的称赏和延誉,所以自己的事情,不久还可以寄望于黄徐州的引荐,而未觉功名之晚。而顾念今昔,深蒙黄徐州以青眼相加,这知己之情,尤为可贵。范讽诗说:“惟有南山与君眼,相逢不改旧时青。”黄徐州正是这样的人。
尾联诗人感叹时光不肯饶人,自己年事渐衰,而又多病,所以临歧告别,泪洒西风。西风表示节季已是秋天,人们在秋天多悲,作者境遇困穷,于是就有老泪难禁之叹。这两句纯从他个人的境况着笔,点明诗为告别而作的主旨。
全诗说的是作者在进退之间,难以由人。他本无心于政治斗争、却是受到政治上牵连,连一个州学教授也被罢职,在贫穷的生活之中,为此产生浩叹。另一方面,诗中表示他刻苦力学,也还有志于功名,即使功名较晚,但遇有知音,将来仍可达成此愿。杜甫诗《送高三十五书记十五韵》说:“男儿功名遂,亦在老大时。”所以诗中对徐州黄守的始终以青眼相加,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