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以陈胜、吴广的活动为线索,详细地记述了陈胜起义的全过程。
《陈涉世家》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
宋初的考试制度,大致承袭唐代,由州府举荐考生,入京应试,由礼部主持其事。此诗即以一员考官的身份写出他的见闻与感受。
从诗中可知,考试时间是在初春时节。首联着力渲染了礼部试的考场环境——群英毕至,贡院里肃穆幽雅,试院中焚起了香,以消除人多的异味,且能增添祥瑞肃穆的气氛。颔联重点描绘士子答题情况,考生们大清早就入场了,没有一点喧闹嘈杂之声。试题下发后,考生奋笔疾书,一片沙沙沙的声音,好似春蚕在吃桑叶。颈联表明考试意义,诗人对此景象不禁发生感慨,济济多士,尽是天下英才,国家的栋梁。尾联自谦衰病,谆谆嘱托同僚,作为选拔人才的考官,应当具有慧眼认真鉴别。诗中说自己老病,精神不济。阅卷挑选人才之事要拜托同仁,那是谦逊之辞。全诗透露出一种惜才爱才的真挚感情,也表达了要为国选出真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封建时代的科考,是朝廷的一件大事,国家寄予厚望,违法者将置以重刑,轻则充军流放边地,重则杀头,半点也马虎不得。在清朝,主考官在考试期间出行,车后竖铡刀一把,以示自律。鲁迅的祖父就因为替考生向考官行贿,被判斩监候的。抡才大典,朝廷、考官、考生都是全力以赴的,诗正是确切而生动地写出了这种景象。
李白《南流夜郎寄内》诗道:“夜郎天外怨离居,明月楼中音信疏。北雁春归看欲尽,南来不得豫章书。”这是李白在盼望安陆妻子许氏的来信。“离居”和盼“豫章书”,都足以说明李白已经不是在途中流走了,已经有了一个固定的地址了。这首诗的标题中的“南流夜郎”和诗句中的“夜郎天外”说明这个固定的地点,只能是夜郎。首句中的“怨”字,揭示了诗人内心的悲愤不平。次句言自己身在天外,妻子音信杳疏。最后写北飞的大雁都没有了,仍没有等到妻子的书信。
可知宗氏在白上流途后仍然留在江西,宗璟又何能不陪姊而随李白?“南流”,更可知其不是溯江西去而是向南。时正是在乾元二年春天,按《大唐诏令集》卷八四《以春令减降囚徒制》:“其天下见禁囚徒死罪从流,流罪以下全免”之下有注曰“乾元二年二月”可知,李白正是依此诏免流,时正在洞庭舟中,还没有得闻诏令。
这是一篇非常精彩的短文,作者以小见大,通过小鱼“若自足”,而巨鱼“不得其所”的境况,影射了当世君子“曾不能一日安之于朝堂之上”,而小人却“嚣嚣于廊庙”的现象。
文章分为两段,第一段记自己挖池“以舒忧隘而娱穷独”的事。作者以细致的笔触描绘了做池的经过和池水的清明之状,以及给自己带来的恬然自适的情趣。既不提养鱼之事,也不言他事,仿佛浑然不晓世事之状。然而最后一句“舒忧隘而娱穷独”却隐隐透出了作者志怀高远而不得伸展的心理。
转入第二段,作者开始提及养鱼之事。然而作者似乎并不意在养鱼,而是极为轻描淡写地以两句话便述完此事。转而借童子之口道出一个可怕的现实:“以斗斛之水不能广其容,盖活其小者而弃其大者。”以简练的话语点出文章的主旨,而后戛然而止。
整篇文章含而不露,叙而不议,似乎是“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其实体现了欧公一贯的淳厚文风。以饱满的笔法叙写文章的次要部分,作为铺垫,以凝练的笔法点触主旨,点到即止,不再生发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