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句写诗人在南来北往的旅途中,遇到能休息的地方便休息;次句写江水中的白珋已经消失了,水波粼粼,呈现出一派深秋的景色。后两句即景抒怀,三句自称不是逢秋就会伤感的一般文人;末句采用拟人的手法,写听凭傍晚的秋山相对发愁。诗写得富有韵味,显示出作者超尘脱俗的气质。
诗的起笔突兀,一开始就指出:不论是南去北来,还是北去南来,诗人总是想去就去,想休息就休息,无优无虑,恬然适意。诗的第二句紧承首句写道:“白蘋吹尽楚江秋。”诗人象是回答说,正是在萧萧秋风把白蘋都吹落了的深秋季节才如此这般说来。他身处秋气潇杀、万物凋零的深秋季节,丝毫没有悲哀凄凉的感觉,反而无优无愁,安然处之。本来,诗人得休便休已经够洒脱了,再有后一句萧瑟景象的衬托,就更显示出超尘脱俗的气质。在中国历史上,历来有“悲秋”的传统。一到秋天,西风瑟瑟、枯叶飘零,这萧条凄清的景象极易引发诗人对不如意的人生大兴悲叹之辞。早在战国时期,楚人宋玉作《九辩》,第一句就叹道:“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而此诗作者能如此逢秋而不悲,随遇而安、怡然自得。诗的前两句在叙述诗人不寻常的举止的同时也留下了一个问号。
诗的三、四句紧扣首二句之意、“道人不是悲秋客,一任晚山相对愁。”在这里,诗人以道人自比,表现出诗人对闲适味道。飘逸、淡泊无求境界的向往。诗人之所以能够“南去北来休便休”,就是因为他不是见秋生悲的“悲秋客”,而是不以物喜,不以物悲的道人。因此,当众人对秋生悲时,诗人自然无悲可言,“一任晚山相对愁”。此时,作者远远望去,楚江两岸的山脉凄清寥落,像是在飒飒秋风中相对发愁。晚山本来不会悲愁,在超脱淡泊的道人看来,晚山也不会悲愁。只有在悲秋人眼里,晚山连同周围的一切才看上去象是都在悲叹哀伤。在此,诗人没有直接去写愁容满面的“悲秋客”,而是通过“悲秋客”眼里所看到的秋暮中凄凉悲伤的景物来写“悲秋客”,这样写,更显示出诗人超然物外的潇洒飘逸。
程颢是北宋有名的理学家,他这首诗就有些谈禅(佛教道理)的味道。但诗人并不是真的那么旷达,真的能超凡脱俗。其实他写要“休便休”,恰恰说明他对“南去北来”已经感到疲倦,渴望守着家人过宁静安逸的生活;他写“白蘋吹尽楚江秋”,可见他对秋天的到来是敏感的;他写“晚山相对愁”,恰恰反映了诗人内心深处的忧愁。所以欣赏诗歌,既要看诗歌中的议论,更要看诗歌中所描写的形象。
此诗表达丈夫悼念亡妻的深长感情。由衣而联想到治丝,惋惜亡妻治家的能干。想到亡妻的贤德,“我思古人,俾无訧兮,”正是俗话所言,家有贤妻,夫无横祸。描写细腻,情感丰富。构思巧妙,由外入里,层层生发。衣裳多色见于外,衣裳之丝见于内。再由“治”丝条理,联想办事的条理,才使“无訧”,讲而深入到身心内部,体肤由而凉爽,再到“实获我心”的情感深处,若断若续,含蓄委婉,缠绵悱恻。
这首诗有四章,也采用了重章叠句的手法。鉴赏之时,要四章结合起来看,才能体味到包含在诗中的深厚感情,及诗人创作此诗时的情况。
第一章说:“绿兮衣兮,绿衣黄里。”表明诗人把故妻所作的衣服拿起来翻里翻面地看,诗人的心情是十分忧伤的。
第二章“绿衣黄裳”与“绿衣黄里”相对为文,是说诗人把衣和裳都翻里翻面细心看。妻子活着时的一些情景是他所永远不能忘记的,所以他的忧愁也是永远摆不脱的。
第三章写诗人细心看着衣服上的一针一线(丝线与衣料同色)。他感到,每一针都反映着妻子对他的深切的关心和爱。由此,他想到妻子平时对他在一些事情上的规劝,使他避免了不少过失。这当中包含着非常深厚的感情。第四章说到天气寒冷之时,还穿着夏天的衣服。妻子活着的时候,四季换衣都是妻子为他操心,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妻子去世后,自己还没有养成自己关心自己的习惯。到实在忍受不住萧瑟秋风的侵袭,才自己寻找衣服,便勾起他失去贤妻的无限悲恸。“绿衣黄里”是说的夹衣,为秋天所穿;“絺兮绤兮”则是指夏衣而言。这首诗应作于秋季。诗中写诗人反覆看的,是才取出的秋天的夹衣。人已逝而为他缝制的衣服尚在。衣服的合身,针线的细密,使他深深觉得妻子事事合于自己的心意,这是其他任何人也代替不了的。所以,他对妻子的思念,他失去妻子的悲伤,都将是无穷尽的。“天长地久有尽时,此恨绵绵无绝期”(白居易《长恨歌》),诗是写得十分感人的。
送别是古代人生活中的常事,故而也成了古诗中屡写不衰的题材。唐诗中的送别诗汗牛充栋,但这首诗却能翻出新意,别具一格。
前两句出语平实,写出了深情的人常常都有的共同人生感受;后两句别出心裁,以石尤风的典故写出殷勤挽留的场面,表达对朋友依依不舍的深情。全诗表达了诗人对友人的依依不舍之情。
一方要告别远行,一方是执意挽留。这在生活中是常有的,在唐诗中也是常见的一种题材。不过,要在这种常见的生活中,在这种已经被人写熟了的题材中,再发掘、再创造出一点新意,倒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知有前期在,难分此夜中。”前期,即后会之期,他日重逢之期。这在一般送别、留别的诗歌中,往往是放到后面写。比如:“沅江流水到辰阳,溪口逢君驿路长。远谪唯知望雷雨,明年春水共还乡。”(王昌龄《送吴十九往沅陵》)但是,司空曙的这首诗别具一格。“知有前期在”,发端便将后事说出,而且说得如此肯定、明确,不能不使人感到十分突兀。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诗人这样说,当然也自有其妙处。本来“后会有期”,对于分别的人来讲可以说是一个极大的宽慰,可是诗人将它翻到前面,放在一个次要的、陪衬的位置上,那意思是说纵然知道后会有期,然而此夜之别,还是难分难舍。正是“欲别心不忍,临行情更亲”(李白《江夏送张丞》),这样一退一进、欲擒故纵的笔法,不仅将难分之情表现得更为感人,而且这么一口说出后事,一步到底的办法,也就逼得对方毫无回旋余地,只能被这种“最人情”之言所压倒。所以这一二两句既强调了“难分”,更为“留”字在感情和气氛上创造了优势。
在结构上,此诗不像多数送别诗那样,先写别情,最后说到后会有期。如孟浩然《过故人庄》,到最后才说“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此诗将“后会之期”置于篇首。造成一种突兀奇崛之势,并着重写此夜的殷勤挽留,重在写透一点:即今夜的不舍。
全诗描写了诗人对友人卢秦卿的怀念与不舍之情,字里行间将自己和友人的感情表现的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