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处》选自《世说新语·自新》。《世说新语》原名《世说》,是我国最早的一部佚事小说。全书分德行、言语、政事、文学等三十六门。主要记录了汉末到东晋时期士大夫阶层的遗闻佚事,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士族的放诞生活和清谈风气。据《晋书·周处传》记载,周处,字子隐,晋代义兴(今江苏宜兴县)人。在任御史中丞时,曾上书弹劾王亲国戚,不避权势。后来奉命征讨氐人齐万年,以少敌众,犹斩首万计,临危不惧,力战而死。这篇文章是写周处少年时代改恶从善的故事,表明一个人只要勇于改正错误,定会成为有用之人。
全文可分为三层。第一层写周处少年时代的为人。作品先点出他的性格,“凶强侠气”,成为乡里的祸害。《晋书·周处传》中有较为具体的记载:“处少孤,……好驰骋田猎,不修细行,纵情肆欲,州曲患之。”意思是说,周处少年时代,父母双亡因而无人管束,喜好游猎,不注意自己的品行,肆意横暴,乡里百姓都厌恶他,畏惧他。这篇作品却没有具体地写周处对乡里的危害,而只是把他与蛟、虎合称“三横”。这里是虚写,虽然十分简略,却取得了特殊的艺术效果。蛟、虎危害百姓,百姓畏惧它们,憎恨它们,这是在情理之中的事。可是义兴百姓却把周处与它们相提并论,而且认为周处“尤剧”可见周处对乡里的危害之大,乡人对周处憎恨的感情又是何等强烈。同时也为下文写乡人对周处为民除害一事的反应作了铺垫。
第二层写周处杀虎斩蛟为民除害的经过重点突出了乡人对此事的反应。这里是实写,有详有略。由于周处好勇斗狠,争强好胜,所以乡里有人鼓动他杀虎斩蛟。实际上乡人是想利用他除掉二害,使三害“惟余其一”。这足以说明人们对周处的憎恨之情了。可是作者觉得渲染得还不够充分,因此接着写他为民除害后乡人的反应。先写周处杀虎,一笔带过,再写他“入水斩蛟”。作者作了具体细致的描绘:“蛟或浮或没,行数十里,处与之俱。”这几句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周处与蛟激烈搏斗的情景。与凶恶的蛟搏斗,是十分危险的,可是周处毫不畏惧,在水中上下翻腾,一直漂流了数十里,仍然紧追不舍,这就有力地突出了周处的过人之勇。然后写乡人对此事的反应。过了三天三夜,乡人还不见周处回来,都以为他已经死了,以为三害皆除,于是更相庆”,作者把人们对周处深恶痛绝的感情强化到了几乎不近情理的地步。这样写,就为下文写周处的思想转变作了有力的铺垫。
第三层写周处决心改过自新,这是全文的重点。先写周处的思想转变。周处斩蛟归来,听说乡人以为他已死而互相庆贺,这才知道自己被人们所憎恨,于是有了改过的念头。可以想见,乡人的态度给他心灵上的震动是多么强烈。象周处这样一个“凶强”成性的人,光是好言相劝是无济于事的。必须对他当头棒喝,才能使他猛然醒悟。当然周处的醒悟还必须有内在的因素为基础。他不仅有“凶强”的一面,也还有“侠义”的一面,即争强好胜。这说明他的良知还没有完全泯灭。他自以为是个抑强扶弱,见义勇为的好汉,理应受到乡人的尊敬。岂知人们对他竟如此深恶痛绝,这不能不引起他内心的强烈震动,于是“有自改意”。作者这样写,合情合理,深入地揭示了周处改过目新的内在动力。接着作者写他改过前的思想矛盾。周处想改过自新,但又心存疑虑:担心自己年岁已大,最终不会有什么成就了。他带着这样的想法,去请教当时有名的“二陆”(陆机、陆云)。他详细地向陆云谈了自己的情况和思想上的顾虑。承认错误是改正错误的前提。因此陆云就以“朝闻夕死”相勉,并针对他思想上的顾虑,从正面鼓励他:一个人应该忧虑的是自己的志向有没有树立,又何必去担心自己的美名能不能远扬呢?于是周处翻然改过,终成忠臣。作者写周处与陆云的谈话,详细具体,而写他改过的经过却极为简略,真是惜墨如金。作者这样写,正是为了突出周处改过自新的思想基础。这里需要说明一下,作者是按照封建的道德标准表彰周处的,这是作者阶级局限性的表现,但赞扬周处勇于改过的精神是应该肯定的。
作品成功地塑造了周处的形象,既写了他与虎、蛟并列,为害乡里的可恶可怕的一面,也写了他为民除害、勇于改过的可敬可爱的一面。这个形象使我们认识到,青年人容易犯错误,但这并不可怕,难得的是立志改正,尤为可贵的是不易初志,抱守终生。
这篇短文在结构上颇具特色,作者精于剪裁,运用虚实结合的写法,突出了周处改过自新的内在的思想基础。作者虚写周处横暴乡里的事实,而实写他为民除害的过程,是为了揭示他改过自新的内在动力。详细具体地写了周处与陆云的谈话,而对他改过自新的过程却一笔带过,这就进一步突出了他痛改前非的思想基础。作者采用虚实结合的写法,不仅使读者感到周处改过自新的行为合情合理,真实可信,而且也增强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另外,作品的语言也极为简练生动。全文只用了一百九十一个字,却把周处的形象刻划得栩栩如生,其简约与生动令人拍案称绝,无怪乎鲁迅先生称赞《世说新语》“记言则玄远冷峻,记行则高简瑰奇”(《中国小说史略》)。
“不堪红叶青苔地,又是凉风暮雨天。” 这两句是说,青苔地上落满红叶,秋天的悲凉气氛,实令人不堪忍受,何况又是凉风劲吹,晚间落雨的天候。
“莫怪独吟秋思苦,比君校近二毛年。”可见因秋而思友,因秋而悲叹年华易逝,白发(二毛)将生,不觉距老年临近了(白居易长元稹七岁)。以景寓情,委婉含蓄,虽语调沉郁,却韵味有致。--引自李济洲编著之《全唐诗佳句赏析》。
《秋柳》四章是渔洋山人王士禛写于顺治十四年的组诗。顺治十四年,王士禛与众名士在济南大明湖的水面亭相会,饮酒赋诗,赏景享乐。作者在此时看见秋柳,竟也引发了无限的感伤,写出了这四首诗。诗成轰动一时,后世很多学者把这组诗誉为“神韵诗”的真正发端。
本诗为第一首,可以说是组诗中最具代表性的,也是最出色的诗歌。写秋柳的摇落憔悴,从而感叹良辰易逝,美景难留。全诗辞藻妍丽,造句修整,用曲精工,意韵含蓄,风神高华,境界优美,咏物与寓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着极强的艺术感染力。更叫人叹绝的,是全诗句句写柳,却通篇不见一个“柳”字,表现出诗人深厚的艺术功底。因此为一时绝唱。
白下门,指今江苏南京。那是六朝的首都。后来虽还是有名的城市之一,但比起其长期作为首都的六朝时代来,当然可说是没落了。所以,在古代的诗词中,经常被用来作为抒发今昔盛衰之感的对象。
黄骢是唐太宗的爱马;此马死后,太宗命乐人作黄骢叠曲,以示悲悼。乌夜村是晋代何准隐居之地,其女儿即诞生于此,后来成为晋穆帝的皇后。诗人在此加上“梦远”二字,则意为着这样的荣华富贵之梦已永远不可重视,正如死去的骏马黄骢已永远不可复生一样。所以,诗人所感到的,并用来传给读者的,乃是彻底的,不存在的任何希望的幻灭,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幻灭。
于是,剩下来的唯一的路就只能是逃避;“莫听临风三弄笛”。也就是说,不要再听那悲衰的音乐,想那些悲哀的事情了。然而,“玉关哀怨总难论”。幻灭的哀愁是深深潜藏在心底,又逃避不了,逃避本身也不得不归于幻灭,而诗人与读者也就是只能永远沉浸于幻灭的悲哀之中。
诗的开头描写所看到的景色:长江从万山丛中呼啸东下,锺山似蟠龙乘风西上。江山形胜,使诗人想起当初秦始皇曾在此地埋下金玉杂宝,以镇压金陵的“天子之气”,但徒劳无功,金陵依然“王气”旺盛,此时又成了新建立的朱明王朝的京城。 接着笔头一转,写诗人自己的心绪和感慨。诗人说自己本是为了排遣胸中的“郁塞”而在酒后登台眺江的。建国之初,气象更新,何来愁思?读完全诗,便不难明白,他是从历史的教训而生忧患。“荒烟落日”的远景使他引发“苍茫万古意”,石头城下的涛声使他想起了三国、六朝的旧事。当年南朝陈后主君臣曾以为“长江天堑,古来限隔,虏军岂能飞渡?” 后来却成为北军的阶下囚。三国吴主孙皓迷信“黄旗紫盖见于东南,终有天下者,荆、扬之君乎”的谣传,带了王室及后宫数千人要去洛阳称帝,结果途遇大雪,士卒怨怒,只好返回。过了九年,晋军伐吴,吴在长江险要之处设置铁链,横锁江面,可是依旧挡不住进攻,孙皓只好出城投降。此时自三国东吴建都以来的六朝宫殿,都已杂草丛生,残败破落,那些妄想凭藉长江天险割据一方的“英雄”,只能让血流如潮,给百姓带来灾难,而一无所得。
最后四句又回到现实,诗人庆幸躬逢盛世,歌颂“圣人”朱元璋平定天下,与民休息,从此可以四海一家,不再因长江分割南北而起干戈。联系全诗主旨,这与其说是诗人对现实的歌颂,毋宁说是诗人对国家的期望。居安思危,新建起来的明朝会不会重蹈历史的覆辙呢?所以这四句声调是欢快的,但欢快中带有一丝沉郁的感情;心境是爽朗的,但爽朗中蒙上了一层历史的阴影。既豪放伟岸,又沉郁顿挫。
全诗气势豪放,音韵铿锵,舒卷自如,纵横随意。
文章中提出“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是振聋发聩之语。这虽与中国农本主义的传统有关,但更是基于作者对当时读书做官、物欲横流的不良风气的深切痛恨及批判。作者指出应尊重“苦其身,勤其力”“以养天下之人”的农夫,批评了一心想做官发财的读书人,表现了极为可贵的进步思想。全文语言浅近贴切,叙事议论不加雕饰,明白如话,但“颇有言近指远之处”。
这封家书原不分段,但从文意可以把握到它是讲了四层意思。
首先是郑燮从家中来信得知的信息很高兴,高兴的是有“一种靠田园长子孙气象”。这对远在山东作七品知县的他是很大的欣慰,因为宦海不仅凶险,而且肮脏,郑燮是厌倦了官场生涯的,后方家园有此气象,无异有着极好的退路。所以,他一再喟叹“堪为农夫以没世矣”。此中人生感受极深,不言而自见。至于叮嘱备制足够农活用具,家人都要习作农活,以及待穷亲友要有“暖老温贫”情意,日常饮食应粗茶淡饭自供等等,全为强化“靠田园长子孙”的厚道而自俭“气象”。
由此而紧接着申述“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的观念,这是从理论上说清为什么要强化上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作者自己原已是个地道的“士”,却申称在农、工、商、士的四民之列居士于末,强调“天下无农夫,举世皆饿死矣”,这显得很奇突。读者不应认为郑燮恪守的是小国寡民式的小农思想,进而以为在城市经济已趋发达的清中叶,这种思想是保守落后的。郑燮的这些想法,一是儒家农本思想所教化的表现,此中还有民本观念;二是他这个从小生活于农村的下层知识分子出身者对乡土特有的感情;更重要的是他在与世俗社会中千奇百怪的“士”的行为的比较中形成农夫才算是“天地间第一等人”的观点。他其实并非要一笔抹倒“士”的价值,他讲了“士”本应“又高于农夫一等”的,即“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可是,世道风气却变为“士独于民大不便”,专门孳生贪官污吏、土豪劣绅,令正派士子为之气短,反而“捱人笑骂”。所以,郑燮显然是有所激愤而发,这一层必须得看到。
到这里,农为四民之首而士为末的道理已讲透,可是他还旁敲侧击地加上一笔:“尝笑唐人《七夕》诗,咏牛郎织女,皆作会别可怜之语,殊失命名本旨。”所谓“唐人《七夕》诗”,未知所指何篇。杜牧《七夕》云:“云阶月地一相过,未抵经年别恨多。最恨明朝洗车雨,不教回脚渡天河。”李商隐《七夕》云:“鸾扇斜分凤幄开,星桥横过鹊飞回。争将世上无期别,换得年年一度来。”则确是“皆作会别可怜之语”的。而牛郎、织女命名的本旨,是“织女,衣之源也;牵牛,食之本也,在天星为最贵”,而唐人诗又确是“失其本旨”了,所以他特地在家书中要家中人明此理后身体力行,在“重农夫”上,“勤谨”而不准“荡轶”上告诫兄弟子侄辈,从具体行为上强化前述“靠田园长子孙气象”。
最后再从田产设置上嘱咐既要使全家有所恃,又不能贪求过多,占人产业,并将结束语落实在“我自做我家事”六字上。
作为“家书”,本是随意写来,意行则行,意止则止,不必花梢,多饰语。这通家书即平实而生动,真挚恳切之极,而文字却又行云流水,自然吞吐,然而绝不散漫,在“意”的缕析上,犹如茧裹而紧圆,脉理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