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在庐山游玩的时候,终于看上了一个好的去处。在庐山香炉峰的北面,遗爱寺的南面,有一处风景秀丽甲于匡庐的地方。白居易来电此地竟然像远游的人回到了故乡一样而不忍离去,最终决定在此盖一处草庐。第二年盖成之后,他住在那,可以看山,可以听泉,真是美不胜收。况且在草庐附近还有一个水池,在池塘周围有很多山竹野卉,而池子里面又有白莲、白鱼。这是作者下了决心,等到以后,弟妹们都成家立业之后,自己就和妻子儿女们搬到这里来住,“终老于斯”。
文章从修建庐山草堂的缘起入手,首先具体介绍草堂的建筑情况及堂中因陋就简、朴素高雅的陈设;然后转入对草堂四周迷人景色的铺写,以空间方位的转换为序,细致地描写了方池平台、山竹野卉、飞泉悬瀑、杂木异草等;又从景物说到自己恬静安适的心情,表达自己乐天安命、归隐庐山的愿望。全文语言清丽,作者以娴熟的文笔和技巧,充分表达了自己酷爱山水的癖好,并注入自己的身世感、沧桑感,使山水别具内涵与风韵。
文章起始,交代草堂的由来和位置。“匡庐奇秀甲天下山”。白居易在记文开篇对庐山发生这样的赞叹,此后这就成为对庐山众口一词的评判。草堂建在香炉峰和遗爱寺之间,“其境胜绝”,作者又以“甲庐山”称誉。两个“甲”字,突出了草堂周围环境之美,写出了作者对庐山美景的深情迷恋。
第二段写草堂的设置。草堂格局简单:“三间两柱,二室四牖。”堂内陈设朴素古雅,听其自然:“设木榻四,素屏二,漆琴一张,儒、道、佛书各两三卷。”这显示了作者的爱好与志趣。
第三、四两段写住进草堂后的情景。作者仰观诸峰险峻,俯听泉水流响,还有竹树云石等点缀,令人从早到晚欣赏不尽。他身体舒适,精神和畅。为烘托草堂主人之乐,作者又通过自问自答,对草堂周围附近的自然景物进行细致描绘。接着又展示草堂四季景色的特点,加上早晚天气的变化,景物时隐时现,有声有色,气象万千。于此,作者用“故云甲庐山者”一句收束,转入议论,抒发物我两忘的情怀,回应上文“俄而物诱气随”二句,显出构思的精妙。
第五段正面记叙对山水的爱好和希望终老草堂的心情。悒郁不平之气寄于言外,意蕴深远,富有艺术魅力。作者又为未来生活构思出一幅“出处行止,得以自遂”的美妙图景,宣称要“终老於斯,以成就我平生之志”。这正是文章的主旨所在。
最后一段附记移居、庆贺及作记等事,虽是“记”体散文通有的格式,却透露出作者当时的思想情趣。
全文写景生动,叙事简洁,层次清楚,旨趣隽永。“春有锦绣谷花,夏有石门涧云,秋有虎溪月,冬有炉峰雪。阴晴显晦,昏旦含吐,千变万状,不可殚纪。”作者对庐山草堂的四周景物环境,落笔悠悠,却倾吐了真诚的爱恋和审美情趣。“三间两柱,二室四牖,广袤丰杀,一称心力。洞北户,来阴风,防徂暑也;敞南甍,纳阳日,虞祁寒也。木斫而已,不加丹;墙圬而已,不加白。砌阶用石,幂窗用纸,竹帘纻帏,率称是焉。”作者对庐山草堂建筑的率真写实,成为人们研究中国古代园林的重要史料,而《庐山草堂记》亦被视为中国园林学的奠基之作。
这是首感梦词,而这与一般的感梦词又不完全一样,把梦中所见之人的容貌、服饰描摹得极其细腻逼真,并没给人以缥缈恍忽、迷离朦胧之感,因而使人一时很难看出是在写梦。
起头“润玉笼绡,檀樱倚扇。绣圈犹带脂香浅。”三句着意刻画梦中所见之人的玉肤、樱唇、脂粉香气及其所着纱衣、所持罗扇、所带绣花圈饰,从色、香、形态、衣裳、装饰等逼真地显示其人之美。“榴心空叠舞裙红,艾枝应压愁鬟乱。”两句,以“舞裙”暗示其人的身份,以“愁鬟”借喻两地相思,以“榴心”、“艾枝”点明端午节令。上句的“空叠”二字,是感叹舞裙空置,推测此因无心歌舞;下句的“应压”二字,则瞥见发鬓散乱,想象其人应含深愁。
上片五句,句句写梦,却始终不点破是说梦。直到下片换头,才以“午梦千山”一句点出以上所写原来只是南柯“午梦”。句中的“千山”二字,表明梦魂与现实距离之遥远。这一句是写山长水远,路途阻隔,只有梦魂才无远弗届。对下句“窗阴一箭”,前人大都解说为:慨叹光阴似箭,与梦中人分别已久。但这里的“一箭”,似指漏箭,这不是感叹光阴逝去之速,而是说刻漏移动之微。联系上句,作者写的是:梦中历尽千山万水,其实只是片刻光景。两句合起来,既深得梦的神理,也形象地道出了作者午梦初回时所产生的对空间与时间的迷惘之感。
换头两句刚写到梦已醒,忽又承以“香瘢新褪红丝腕”一句,把词笔重又拉回到梦境,回想和补写梦中所见之人的手腕。这一词笔的跳动,正是如实地写出了作者当时的心灵状态和感情状态。在这片刻,对作者说来,此身虽已从梦中觉醒,而此心却仍留在梦中。梦中,他还分明见到其人依端午习俗盘系着采丝的手腕,以及其人腕上似因消瘦而宽褪的印痕。
如果联系他另外写的几首端午忆姬之作,可发现,词人对伊人之在端午日以采丝系腕一事留有特别深刻的印象。这就无怪他在这次梦中也注意及此,并在梦醒后仍念念不忘了。歇拍“隔江人在雨声中,晚风菰叶生秋怨”两句,则两从梦境回到现实,并就眼前景物,寓托自己自“午梦”醒来直到“晚风”吹拂这段时间内的悠邈飘忽的情思和哀怨的心境。
此词上片正是以实笔来描摹虚象,写得十分真切;在结拍处却以虚笔来点画实景,写得情景异常缥缈。也许正因其幻而益真,真而益幻,所以才具有“天光云影,摇荡绿波”之美,使人深深地被这种境界所吸引,而又感其乍离乍合,难以追寻。就连最不喜欢梦窗词的王国维也对“隔江人在雨声中,晚风菰叶生秋怨”二语大加赞赏,这不仅是因为这两句所摄取的眼前景物——“雨声”、“晚风”、“菰叶”,既衬托出、也寄寓着作者在梦醒后难以言达的情思和哀怨,同时兼有以景托情和融情入景之妙。
周邦彦是钱塘人,钱塘的软糯甜美在他的词里面好像手工的豆沙汤圆,妥帖细腻——读入是朗朗 上口的浑然天成,探究起入又全都是工巧。这首《蓦山溪》讲一次春日郊游,读起入真的让人如同春风拂面,不饮而醉。
细究起入,大概因为词牌押了仄尾,在“避”“倚”“里”的韵脚上,单韵母且齐口韵读起入气息绵密,扁平,在听觉上就好像丝绒的皱,水上的痕,绵绵荡远。
上片描写黄昏里的船行。他说泛舟,你却不觉得水花四溅,好像每一棹都是温柔的。水藻和菱角“紫”绕着船尾,晚入的潮水,不急不缓仪态万千,“迤逦”没过沙滩,而远处的山也如美人一.般随意地摆了一个“倚”的姿势。
所有的动词都经过仔细考量,烘托出一种似有似无的缠绵。“云渐起,鸟度屏风里”一句是转一景由远而近,情由实而虚。如同我们看电视的片头曲,空镜头摇过山水,而后由窗子里框人寻常百姓家。
整个上片是周邦彦式的对于章法结构的推敲,看上片,像是走在曲院风荷,移步换景,却又回环往复,一唱三叹。上片与下片之间,用“鸟度屏风”一句虚实交替,由自然的天地之美,转向人文的江南。
下片写情,重用典,却因为融典故于情境之中,并不显得掉书袋。下片几乎可以说是无-字不用典,却因为精巧的安排,脱胎换骨,成为自己的博雅之句。
说江南的风流,自然少不了音乐,在周邦彦的这首词里,周瑜不再是火烧赤壁的将领,而是“曲有误,周郎顾”的音乐家,黄帽青鞋,如同一般文人士子的打扮,持双桨泛舟夕阳,是十分的风流。
有趣的是,周邦彦也可被称作“周郎”,他也曾经自比周郎--在《六幺令》里,周邦彦就写道“惆怅周郎已老,莫唱当时曲”。所以“周郎”一句,周邦彦一语双关,既用周瑜的典,也在照应自己这次的出游。“玉箫金管”出自李白的“木兰之世沙棠舟,玉箫金管坐两头”,在这里却是反用一-- -边是华丽的乐器,美艳的女子,一-边却是黄帽青鞋的朴素诗人,而隔开华美世俗与清淡自我的是诗人的人生追求——“烟雾底,独爱莼羹美”。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