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珣在《南乡子》中反复表现了这一题材。其十七云:“新月上,远烟开,惯随潮水采珠来。棹穿花过归溪口,沽春酒,小艇缆牵垂岸柳。”就是描写当地采珠者夜间随潮乘月,沿溪入海去采集珍珠,约近拂晓,摇船归家,缆系岸柳,沽酒解倦之情景。此篇“归路近”云云,则是集中写采珠者“棹穿花过归溪口”,虽没有直接描绘采珍珠的劳动场面,但字里行间充满了对采珠劳动的赞美。三句一转,前三句写人,后三句写景;前者畅快奔放,后者沉静蕴藉。两者有机地统一,很好地反映了采珠者劳动归来的愉快心境。
小船“吱咯、吱咯”地摇进,离家越来越近了,采珠者情不自禁地用桨扣敲着船边,有板有眼地放开喉咙唱起来,悠静的水面上,歌声分外清晰响亮。“归路近”是人物的内心判断,暗示已驶过漫长的路程,有劳动后的疲乏,更有近家的喜悦。“扣舷歌”是人物的行为,因喜而歌。歌抒发心意,快畅胸怀;歌者得意而轻松。采珠者欢歌之余,又沉入对方才劳动的回忆:“采真珠处水风多”。“水风多”指风势大,呼呼扑面。突出“风多”乃暗示采珠处水面开阔。至于劳动的艰苦、收获多少。回忆中没有明言,但从人物前面的心情中可以体会到。“水风多”的回忆,是由归程中拂面而来的微风触生的。这三句,词人写歌声、写风声、写船行,写人物变化着的心情,用动态的热闹的笔法,写出采珠者归来时的欢快、兴奋、悠然自得。接着三句,词人一反前文,脱开人物,换以静态的笔调写景物:夜,静悄悄,小船扔入溪口,歌声已止,只见曲曲的溪岸,小小的木桥,弯弯的山月,缓缓地从眼前移过;夜深雾浓,水烟深锁,烟雾中时而看见岸边悬垂挂至水面的千万朵豆蔻花。除了一个“过”字可以看出船在行进外,画面简直是寂静无声。其实这还是继续写人物的愉快心情。这些景物是人物目中景物。人物兴奋过后沉静下来,但心情仍沉浸在喜悦之中。
此诗乃赞颂牡丹之作,其赞颂之手法,乃用抑彼扬此的反衬之法。诗人没有从正面描写牡丹的姿色,而是从侧面来写牡丹。诗一开始先评赏芍药和芙蕖。芍药与芙蕖本是为人所喜爱的花卉,然而诗人赞颂牡丹,乃用“芍药妖无格”和“芙蕖净少情”以衬托牡丹之高标格和富于情韵之美。“芍药”,本来同样是一种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卉,但据说到了唐代武则天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 (王禹傅《芍药诗序》)。以至有人将牡丹比为“花王”,把芍药比作“近侍”。此处,刘禹锡也怀着主观感情,把芍药说成虽妖娆但格调不高。“芙蕖”,是在诗文中常以清高洁净的面目出现的花卉,但刘禹锡大概因为她亭亭玉立于池面之中,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说她纯洁而寡情。这里暗示了牡丹兼具妖、净、格、情四种资质,可谓花中之最美者。
这首诗本来是《赏牡丹》,可落笔却不先说牡丹,而先对芍药和芙蕖进行评赏。首句写芍药,这种同样具有观赏价值的花儿,较之牡丹更早为人们所喜爱。《诗经》就写到过周朝郑国的男女以芍药相赠的欢乐场面,而同时期却不见有关牡丹的记载。所以宋代韩琦在《北第同赏芍药》中写道:“郑诗已取相酬赠,不见诸经载牡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习俗也在不断地变化。到了唐代武则天执政以后,“牡丹始盛而芍药之艳衰”,以至于有人将牡丹比为君王,把芍药比作近侍。芍药地位的下降,刘禹锡认为其格调不高,所以说芍药虽妖娆而无格。
芙蕖,即荷花,这是自屈原以来在诗文中经常以清高洁净面目出现的花。大概由于它亭亭玉立于池塘水面之上,令人只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的缘故吧,刘禹锡觉得它虽纯洁却寡情。至此前两句已经分别对两种可与牡丹并肩的花儿进行了评赏:芍药的种植历史悠久,也曾受到人们的喜爱,但却“妖冶无格”;荷花也的确堪称花中君子,清高洁净,但却冷艳寡情。至此为后两句推出作者心中的最爱,可谓做足了铺垫,唯有期待着作者心中的“花王”隆重登场了。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国色”,旧指一国中最美的女子。这里用来比喻牡丹,便将牡丹的超群姿色表现了出来。“真”字虽是副词,却加强了语气;“唯有”是一种不二的选择,增强了评赏的分量,照应了上面两句,包含着之所以作出如此不二的选择,是经过了认真比较,确认了“非此莫属”的地位的意思。在这样的美好评价和高度概括之后,再以“花开时节动京城”作结尾,既反映了京城人赏花倾城而动的习俗,又从侧面衬托了牡丹花的诱人魅力:正是由于它具有令人倾慕的“国色”,才使得“花开时节”京城轰动,人们奔走相告,争先赏玩。
这短短四句诗,写了三种名花,而其中又深含了诗人丰富的审美思想。诗人没有忘记对芍药与荷花美好一面的赞誉,却又突出了牡丹的姿色,令人玩味无穷。作为花木,本来无所谓格调高下和感情的多寡,但诗人用拟人化和烘托的手法,巧妙生动地把自然美变成了艺术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这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品。孟子为我们勾画的,是一个内心极其卑劣下贱,外表却趾高气扬,不可一世的形象。他为了在妻妾面前摆阔气,抖威风,自吹每天都有达官贵人请他吃喝,实际上却每天都在坟地里乞讨。妻妾发现了他的秘密后痛苦不堪,而他却并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还在妻妾面前得意洋洋。令人感到既好笑,又有几分恶心。
男主角“齐人”,分明是当时社会上一个为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厚颜无耻的典型人物的缩影。他自欺欺人,做着连自己妻妾也被欺骗隐瞒的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装出一副骄傲自满的神气。虽只寥寥几笔,但他的丑恶嘴脸已暴露无遗了。
但在具体分析本文之前,我想提个问题。即在《孟子》七篇中,每一章都有“孟子曰”字样,说明全书是孟轲的门徒及其后辈们追记下来的。惟独这一章偏偏没有“孟子曰”这三个字。因此近人高步瀛在《孟子文法读本》中认为,这一章应与它的前一章相连,不宜分成两截。我是同意高先生这一看法的,理由详下。现在先把它的前一章抄在下面:
储子曰:“王使人(jiàn,窥视)夫子,果有以异于人乎?”孟子曰:“何以异于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正因为齐宣王派人对孟轲窥伺盯梢,才引起孟子讲出了“齐人有一妻一妾”的故事。如把两章连到一起,自然不存在惟独这一章没有“孟子曰”字样的疑问了。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文章修辞的角度来看。《孟子》书中用“”字的地方只有这两处,而这两段文字又恰好彼此衔接;如果孟子不是用齐人之妻的“良人之所之”来与储子说的“王使人夫子”相呼应,而是分成全无关涉的两章,那么这两个“”字的出现也未免太凑巧了。但上述两点还不是两章书应合为一章的最有力的证明,我们将在后面做进一步的探究。
故事的叙述部分没有什么有意突出的笔墨,作者态度的冷静客观有点像契诃夫在写短篇。但文章却是由浅入深,由先果而后因(即先写现象后点出这种现象发生的背景)的手法,层层揭示出“齐人”龌龊的灵魂,剥去他虚伪的外衣。从“齐人”口头上的吹牛(“所与饮食者”“尽富贵也”)引起了“其妻”的疑心,用“未尝有显者来”点出可疑的症结所在。接着笔锋却从其妻“”的角度由侧面往深处揭露:“遍国中无与立谈者”,是说这个自吹自擂的家伙连普通老百姓都没有一个搭理他的,可见“尽富贵也”的话是纯属吹牛;然后写他“卒之东郭墦间”,跑到墓地上去了,这不能不令人奇怪,使读者也急于看到下文;最后谜底揭晓,原来他不过是个乞丐,而且是个死皮赖脸的痞子,“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这种抽蕉剥茧的手法还不够,更在下面一段的末尾补上一句“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写“齐人”的厚颜无耻不但只停留在口头上,而且还表露在神态上和精神状态中,此之谓“颊上添毫”。这种形象刻画真是跃然纸上了。
读这篇文章,我以为应注意以下四点。第一,要注意其文章的繁与简的处理。如写“良人出”至“尽富贵也”一节,竟不厌其烦地重复一遍。这主要是为了突出写这一现象。特别是第二次写时加上了一句“而未尝有显者来”,这就点出了可疑的关键,为下文的“”做好了铺垫。同时,这一重复是为了与后文对照,相反而又相成。“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与“尽富贵也”恰好相反,而“餍酒肉而后反”则又与“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相成。前面的重复正是为了使下文反跌时更有力。而当其妻“告其妾”时,却没有把她所“”的全部过程重说一遍,只用了“今若此”三字,好像把话说到半截便咽了回去。这个“此”字竟包括了从“蚤起”以下44字描写的内容,真是简到不能再简。这是因为前面的笔墨已写得淋漓尽致,精彩的镜头如再度出现就反而乏味了;何况其妻的内心感情之复杂绝非重述其所见的种种丑恶现象所能尽,反不如只说半句话更为含蓄有力。即在下文,也只用了一个“讪”和一个“泣”字也已足够,至于“讪”什么和为什么“泣”,都无须细表了。可见作者对文章的繁与简确用过一番心思。
第二,有人会问,这个“齐人”穷得讨饭,怎么还有“一妻一妾”?我以为,“妾”这个人物的出现是为了主题突出和情节安排的需要。比如妻发现了疑点,便对妾倾诉自己的心事;盯梢回来,把所“”的结果又告诉了妾;妻妾二人互讪互泣,显然比一个女人的自怨自艾效果更突出。没有“妾”,“妻”的言行举止就会受到较大限制,故事的讽刺力量也会大大削弱。比如只说“骄其妻”,就远不如说“骄其妻妾”显得传神尽态。
第三,“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一句是说故事者的解释之词呢,还是“齐人”之妻说出来的话?这有点类似于鲁迅《孔乙己》中的一段文字: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对这几句话,过去曾有过争论,有人说是作者站出来说话,有人则以为应该是酒店小伙计说的。其实这是作者在替作品中的主人公表达他内心的独白。这儿的“此其为餍足之道也”也正是“齐人”之妻在恍然大悟后的一句内心独白,由说故事的人代她表达出来罢了。
第四,要注意本篇中“而”字的用法。这篇文章里的“而”字有两种用法。一种起连接作用,即“而”字的前后两部分是并列的,如“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的“而”,乃是连接“不羞”和“不相泣”这两个并列成分的,意思说她们是既羞又泣,不羞不泣的是太少见了。另一种则起转折作用,使文章显得透辟有力。如“而未尝有显者来”“而良人未之知也”两句,要是没有这两个“而”字,便缺乏唤醒和点破的作用,文章也就没有波澜而软弱无力了。这两种“而”字的用法必须分清,而后一种对我们用现代汉语写文章也是可以借鉴的。
最末一段是作者对故事的总结性的断语。它只对“齐人”做了批判,却没有照应前面回答储子的话。这正是被后人把一章书误分为两章的原因,有的同志不同意高步瀛先生的看法,所持的理由也正在这里。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识的写法,本不要求再回到原来的论题上去。因为只要一照应前文,就会成为对齐王的谩骂,对自己的表扬,并把全篇讽刺的意义大大削弱。读者请分析一下:“”本身并非光明磊落的行动,“”人则更属非礼。一个人之所以要被人“”,想必他做出了见不得人的事,不是内挟阴私,就是外充伪善。齐宣王以王者之尊,竟派人去“”孟子,孟子当然很有反感,所以一上来就用“何以异于人哉”针锋相对地进行了驳斥。但如果从修养、学问、见识、阅历来看,作为学者的孟轲,当然有“异于人”之处。但这种“异于人”的地方是不怕被人“”的,问题乃在于根本不应该派人去“”。所以孟子提出了“尧舜”来同自己相比,意思是说尧舜也不过同平常人一样,何况我孟轲!尧舜是古之圣人,是儒家的理想人物,可见孟子用来自拟的形象是高大的。而下面却讲了一个十分猥琐的故事。意思说,只有龌龊小人才阳一套阴一套,才有被“”的必要;从另一方面说,只有一个人被怀疑自己是否伪君子时,别人才想到去“”他。“齐人”的故事一方面对那些追求“富贵利达”的龌龊小人进行了无情的讽刺,一方面也正是为了孟子自我表白:我不求富贵利达,自然不会做自欺欺人瞒心昧己的丑事,当然无须装成一副伪善者的面孔做给人看。这正是孟轲从反面证明自己是光明磊落的。因此对于前面的话,也就用不着再回过头去照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