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胜败这种事是兵家难以预料的事,但是能够忍受失败和耻辱才是男儿。
首句直截了当的指出胜败乃兵家常事这一普通常识,并暗示关键在于如何对待的问题,为以下做好铺垫。“事不期”,是说胜败的事,不能预料。此句强调指出只有“包羞忍辱”,才是“男儿”。项羽遭到挫折便灰心丧气,含羞自刎,怎么算得上真正的“男儿”呢?“男儿”二字,令人联想到自诩为力能拔山,气可盖世的西楚霸王,直到临死,还未找到自己失败的原因,只是归咎于“时不利”而羞愤自杀,实在有愧于他的“英雄”称号。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江东的子弟大多是才能出众的人,如项羽愿返江东可能卷土重来。
第三句“江东子弟多才俊”,是对亭长建议“江东虽小,地方千里,众数十万人,亦足王也”的艺术概括。人们历来欣赏“无面见江东父老”一语,认为表现了他的气节。其实这恰好反映了他的刚愎自用,听不进亭长的忠言。他错过了韩信,气死了范增,确是愚蠢得可笑。然而在这最后关头,如果他能面对现实,“包羞忍耻”,采纳忠言,重返江东,再整旗鼓,则胜负之数,或未易量。这就又落脚到了末句。
“卷土重来未可知”,是全诗最得力的句子。它的意思是说,如果能做到这样,还是大有可为的;可惜的是项羽却不肯放下架子而自刎了。这样就为上面一、二句提供了有力的依据。而这样急转直下,一气呵成,令人想见“江东子弟”“卷土从来”的情状,是颇有气势的。同时在惋惜、批评、讽刺之余,又表明了“败不馁”的道理,也是很有积极意义的。
此诗与《赤壁》诗一样,议论战争成败之理,提出自己对历史上已有结局的战争的假设性推想。首句言胜败乃兵家常事。次句批评项羽胸襟不够宽广,缺乏大将气度。三四句设想项羽假如回江东重整旗鼓,说不定就可以卷土重来。这句有对项羽负气自刎的惋惜,但主要的意思却是批评他不善于把握机遇,不善于听取别人的建议,不善于得人、用人。司马迁曾以史家眼光批评项羽“天亡我,非战之罪”的执迷不悟。杜牧则以兵家的眼光论成败由人之理。二人都注重人事,但司马迁是总结已然之教训,强调其必败之原因;杜牧则是假想未然之机会,强调兵家须有远见卓识和不屈不挠的意志。
议论不落传统窠臼,是杜牧咏史诗的特色。诸如“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赤壁》),“南军不袒左边袖,四老安刘是灭刘”(《题商山四皓庙》),都是反说其事,笔调都与这首类似。人们之所以喜欢这些诗,是因为他标新立异,也说明历史是复杂的,从多维的角度来看,有许多所谓定论是值得商榷的。宋人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谓这首诗:“好异而畔于理。······项羽以八千人渡江,败亡之余,无一还者,其失人心为甚,谁肯复附之?其不能卷土从来,决矣。”其实从历史的观点来看,胡氏的指责不为无由。人们之所以喜欢这首诗,主要是这首诗借题发挥,宣扬百折不饶的精神,是可取的。
这是一篇散文。文章主要解释“非非堂”命名的缘由,从中发挥作者崇尚“静”的思想价值。欧阳修认为“心静则智识明”,才能对是与非、表扬与批评采取正确的态度。作者进一步认为,与表扬正确相比,批评错误更为重要,因为言行正确原是君子的本分,而纠正错误才能扶植正气。全文以天平、水、人的耳目三个比喻开端,这种“博喻”的手法,增加了文章一气呵成、豪健俊伟的气势。
文章开头由写静而展开议论。
天平静,称物才能分毫不差;水静,照物才能毫发可辨;人的耳目静,视听才能准确无误。作者用秤、水、耳目三重比喻,证明为人处世只有“心静”,才能“智识明”而不为物欲所蔽,才能明辨是非,做到恰如其分地肯定正确事物,否定错误事物,即文中所说的“是是非非,无所施而不中”。所谓“是是”“非非”,指的是肯定正确、批判错误;歌颂光明,揭露黑暗。倘若二者择一,作者以为宁可没有前者,不可没有后者,因为正确与光明本是君子固有的品质,而批评与揭露可以鞭策人们向上向善,以此说明立身处世只有“心静”而“不为外物玄晃”,摒绝一切私欲杂念,才能心明眼亮,洞察是非。
继而推出文章的主旨:肯定正确的似乎有谄媚吹嘘之嫌,批评错误似乎有讽刺讥笑之嫌,如果万一发生判断上的失误,宁可选择“讪”而不选择“谄”。正确的、好的,是君子所固有的品质,再去肯定他、表扬他,不能给君子增添任何光彩。如果把“是是非非”放在一起来观察,不如说多批评缺点错误更重要。
结尾过渡到洛阳新建西堂,而取名“非非”的缘由,就在于“静”有利于践行“非非之为正”的处世原则,也揭示出静中见真,静能生悲的生活哲理。接着写非非堂营建情况,着重描写非非堂环境的安静以及这安静给作者带来的莫大益处,即“以其静也,闭目澄心,览今照古,思虑无所不至焉”。读者不难领会,非非堂内外清幽的环境,有助于作者安心读书、思考问题、贯通古今、辨别是非。
作为初入仕途的早期作品,文章议论有的放矢,针砭社会上歌功颂德、谄谀成风、粉饰太平等时弊,表明自我人格。作者信仰儒学,笃信名教,首创“君子”“小人”之辩,一事当前,只要道义所在,便会不恤浮议,奋勇向前,诚如其《斑斑林问鸠寄内》诗所说:“横身当众怒,见者旁可栗。”这种“非非之为正”的人格力量,受到苏轼的赞许(见苏轼《刘壮舆长官是是堂》诗),也遭到明人杨慎的非议(见杨慎《欧阳公非非堂记》)。作者一生诚如王安石《祭欧阳文忠公文》所称“果敢之气,刚正之节,至晚而不衰”,他的人格净化了宋初污浊的社会风气,培育了宋人砥砺名节的士林新风。
全文写作打破樊笼,自创新路,运用精辟的比喻,逐层深入,语言平易,含意深远。
“不堪红叶青苔地,又是凉风暮雨天。” 这两句是说,青苔地上落满红叶,秋天的悲凉气氛,实令人不堪忍受,何况又是凉风劲吹,晚间落雨的天候。
“莫怪独吟秋思苦,比君校近二毛年。”可见因秋而思友,因秋而悲叹年华易逝,白发(二毛)将生,不觉距老年临近了(白居易长元稹七岁)。以景寓情,委婉含蓄,虽语调沉郁,却韵味有致。--引自李济洲编著之《全唐诗佳句赏析》。
此文共五段,第一段申诉与母诀别的原因,中间三个段分别从三个方面立下遗言,感谢母亲的养育之恩,嘱咐安排家人的生活和自己的身后事,最后一段抒发与母诀别的慷慨之情。全文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悲壮苍凉,一唱三叹,雄强恣肆,感人至深。
首先触动读者的,是夏完淳“不得以身报母”的遗恨。他想到,“慈君推干就湿,教礼习诗,十五年如一日;嫡母慈惠,千古所难。大恩未酬,令人痛绝”。这是对双慈养育之恩的崇高礼赞,也越发映衬出作者“大恩未酬”的负疚之情。有道是,“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慈母的恩惠,本来就难报于万一,更何况夏完淳又自感“菽水之养无一日”。做儿子的除了自省和自责之外,看来是不可能作其他解释了。但此书的一二两节,却对不能“报母”的原因做了情理交融的陈述,读来令人感佩。作者将“报国”、“殉父”与“报母”的关系串通起来加以阐述,指出:“淳之身,父之所遗;淳之身,君之所用。为父为君,死亦何负于双慈?”这就把能否真正“报母”,放到了抗清复明的民族斗争大背景下来考察。只要“天日”尚未“复见”,杀父之“大仇”一日未报,作者就不能心安理得地承欢于双慈的膝下。换句话说,夏完淳是以继承父亲的报国之志,来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的,他不想做一只厮守在母亲身边的碌碌无为的家雀,而要到反抗民族压迫的斗争风云中,一展鸿鹄之雄图,这才是真正的“报母”。如此情怀,中国古代的许多民族志士已用各种形式的语言铿锵有力地抒写、陈述过了,而夏完淳在这封信中不是一味地明理,是寓理于真诚的、炽烈的念母之情。
信的前两节,作者袒露了回环起伏的内心波涛:他首先想到的是“不孝”、“不得以身报母”,但不在此多作停留,而是笔锋一转,痛惜地回顾了“一旅才兴,便成齑粉”的抗清义举,忧国之情暂时淹没了念母之情。他痛定思痛,觉得去年不死,竟死于今日,实在是必然中的偶然既然以身许国,迟早总是要捐躯的。以此为情感转换的契机,他又一下子想到了双慈,“斤斤延此二年之命,菽水之养无一日焉”,自己勤于王事,匆匆就是二载,却没有一天供养母亲,啜菽饮水尽其欢,令人肝肠寸断。于是,念母之心潮陡涨,“致慈君托迹于空门,生母寄生于别姓,一门漂泊,生不得相依,死不得相问。淳今日又溘然先从九京,不孝之罪,上通于天”,这些难以言表的痛楚、无法消解的遗恨,一齐壅塞在笔端,逼出了第二节的“呜呼!……何以为生”。这是感情激流凝涩的大漩,作者的内心天平几乎完全倾向于“哀哀八口”。但是,就在这一瞬间,报国之情又猛地突破一家之私,义无反顾地发出了“虽然,已矣”的庄严誓言,推出了“为父为君,死亦何负于双慈”的光彩论断。至此,难解的人生命题似乎已经解开,执著的念母之情又趁势抬起头来,故有了“但慈君推干就湿……”这样“令人痛绝”的文字,以及托养双慈的不得而已的安排。
总观上述感情的起伏变化,可体察到:夏完淳是在“剪不断,理还乱”的矛盾思绪中处理情理关系的,他终于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一如既往地把握住了人生的舵柄,恰当地将“报国”与“报母”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显示了少年英雄的崇高思想境界。
正由于他毫不矫饰,自然坦荡,所以才格外叫人感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叹。与一、二两节相映照的是,第三节以斩钉截铁的语气,告白母亲“万勿置后”。夏完淳之所以如此决断,是因为他对这个问题看得很深。那是一个大浪淘沙的年代,许多大家子弟丧失民族气节,认贼作父,已为人所诟笑,故不能轻率从事,使夏家平添不肖子孙。再者,如若“中兴再造”,“我父子”一定会“庙食千秋”,那也比享受子孙们的“麦饭豚蹄”好得多这种见解,固然反映了年仅十七的夏完淳,已在大风大浪中锻炼得相当成熟,但更主要的还是满腔碧血的强有力的迸射。他已经立下了破家报国的壮志,即使破釜沉舟、断绝后嗣也在所不惜。所以,他在交待这一要事时口气相当严厉:“若有妄言立后者,淳且与先文忠在冥冥诛殛顽嚚,决不肯舍!”
接下来,文意偏重于安慰家人,咏叹人生,另一侧面勾勒出夏完淳的性格风貌。他恳望双慈保重玉体;他指望寒食盂兰时节的一杯清酒、一盏寒灯;他牵挂结褵二年、贤孝素著的妻子;他以五言诗式的咏唱来抒发豪情,感悟哲理,冷对屠刀,神游天地。
杜鹃,在蜀也是常见的暮春而鸣。它又名杜宇、子规、鹈鴂,古人曾赋予它很多意义,蜀人更把它编成了一个哀凄动人的故事。(《成都记》:“望帝死,其魂化为鸟,名曰杜鹃。”)因此,这种鸟的啼鸣常引起人们的许多联想,住在蜀地的文士关于杜鹃的吟咏当然就更多,杜甫入蜀就有不少这样的作品。陆游在成都时的心情本来就不大好,再加上他“夜闻杜鹃”,自然会惊动敏感的心弦而思绪万千了。
上片描述杜鹃夜啼的情景。词人从景物写起:“茅檐人静,蓬窗灯暗,春晚连江风雨。”“茅檐”、“蓬窗”指其简陋的寓所。当然,陆游住所未必如此,这样写无非是形容客居的萧条,读者不必拘执。在这样的寓所里,“晻晻黄昏后,寂寂人定初”,坐在昏黄的灯下,他该是多么寂寥。同时作者想象出“连江风雨”、“萧萧暗雨打窗声”。其愁绪便跃然纸上。“林莺巢燕总无声,但月夜、常啼杜宇。”这时他听到了鹃啼,但又不直接写,而是先反衬一笔:莺燕无声使得鹃啼显得分外清晰、刺耳;莺燕在早春显得特别活跃,一到晚春便“燕懒莺残”、悄然无声了,对这“无声”的怨悱,就是对“有声”的厌烦。“总”字传达出了那种怨责、无奈的情味。接着再泛写一笔:“但月夜、常啼杜宇。”“月夜”自然不是这个风雨之夜,月夜的鹃啼是很凄楚的—— “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李白《蜀道难》)—— 何况是此时此境呢! “常啼”显出这刺激不是一天两天,这样写是为了加强此夜闻鹃的感受。
下片是写夜闻鹃鸣的环境,着重于气氛的渲染。杜鹃,又名杜宇,这种传说中古代蜀帝灵魂的鸟,常在夜间啼叫,其声凄厉悲凉,往往触发旅人思乡之情。杜鹃这种“悲鸟”,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啼鸣,更加使人感到愁苦不堪。接着下片就写愁苦情状及内心痛楚。
“催成清泪,惊残孤梦,又拣深枝飞去。”这杜鹃竟然可以在发出鸣叫,催成词人几行清泪,惊残他一枕孤梦之后,又拣深枝飞去。“孤梦”点明:客中无聊,寄之于梦,偏又被“惊残”。“催成清泪”,因啼声一声紧似一声,故曰“催”。就这样还不停息,“又拣深枝飞去”,继续它的哀鸣。“又”,表明作者对鹃夜啼的无可奈何。杜甫《子规》写道:“客愁那听此,故作傍人低!”—— 客中愁闷时那能听这啼声,可是那杜鹃却似故意追着人飞!这里写的也是这种情况。鹃啼除了在总体上给人一种悲凄之感、一种心理重负之外,还由于它的象征意义引起人们的种种联想。比如它在暮春啼鸣,使人觉得春天似乎是被它送走的,它的啼鸣常引起人们时序倏忽之感,如《离骚》“恐鹈鴂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同时,这种鸟的鸣声好似说“不如归去”,因此又常引起人们的羁愁。所以作者在下面写道:“故山犹自不堪听,况半世、飘然羁旅!”“故山”,故乡。“半世”,陆游至成都已是四十九岁,故说半世。这结尾的两句进一步表明处境,生发感慨,把他此时闻鹃内心深层的意念揭示出来了。在故乡听鹃当然引不起羁愁,之所以“不堪听”,就是因为打动了岁月如流、志业未遂的心绪,而此时作客他乡更增加了一重羁愁,这里的“犹自……况”就是表示这种递进。
纵观全词,作者先绘景,渲染气氛,再用对比托出杜鹃夜啼,接着写啼声引发的感受,最后通过联想,表达人生的感慨。可谓结构细密,层次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