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描写了智藏僧人留学唐朝的举动,并盛赞了其高深的法力以及高超的佛学造诣。诗的首联写智藏乘舟漂流万里,远涉重洋来到中华;颔联写智藏高深的佛法修为和与物同体的大悲精神;颈联写大师的修行境界,对于自我与国土都不再执着;尾联称赞了僧人的“雄猛”。全诗运用大量佛学典故,语言含蓄,结构谨严,感情真挚。
日本与中国相距万里,中有大海间隔,在交通尚不发达的中古时期,来华学习的日本僧人需要付出的勇气和艰辛是可想而知的。然而,诗人并没有叙写智藏来华的艰苦情状,以及惊涛骇浪的渡海场面,而是说“浮杯万里过沧溟”。“浮杯”一典,使万里沧溟似乎瞬间而过,原有的长时间的颠簸之苦化作了乘龙御风般的轻快,原有的波涛汹涌的担惊受怕化作了腾云驾雾般的缥缈神奇。智藏不远万里而来中国,目的是“适性灵”,即学习佛法,修养心性。中国的名山他都游遍了,名寺高僧也都访遍了,这期间该经历了多少雨雪风霜,该踏过了多少崎岖坎坷,却都被诗人一笔轻轻带过,而智藏不同凡响的坚毅性格和虔心向佛的苦行精神却跃然纸上。
天道酬勤,他终于学到了高深的法力,就像高僧涉公那样,夜深降龙潭水都变黑了;获得了心灵的超脱,就像高僧支遁那样,在新秋的青青田野上把鹤放飞了。另外,佛经认为,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所以常常以毒蛇、毒龙、恶龙来比喻人的种种妄念,而以“降龙”比喻禅家降伏其心。“放鹤”一句用晋代高僧支道林爱鹤养鹤以及放鹤的典故,生动地刻画出智藏彻底放下思想包袱而获得了心灵的解脱。既然已经修持到忘怀人我的地步,便不用怀念故土了;都已经证悟到永恒不变的真心了,就不必再读经书了。“身无彼我”,即泯灭是非人我界限,无人相、无我相、人我平等。主体和客体,人和我,日本和大唐,故土和他乡,在清净自性上是本无区别的,区别只在于人心。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所谓“心安即是家”。“真如”代表了永恒不变的真心,即佛性。禅的终极关怀就是明心见性,既然已经证悟真如自性,就不必再读经书。从赠诗的角度来看,此二句既是巧妙的安慰,又是对朋友的赞美。
而智藏的苦修精神和佛学造诣,的确是值得中华人物学习的。试想,当时来华学习的日本学问僧何其多也,其成就不过是“艺业稍成”(《旧唐书·日本传》),或者是“学得中州语”(张籍《赠东海僧》)。而智藏,不但超过了他的同胞,并且超过了唐朝当时的一般学者。这要付出极大艰辛和努力,付出的坚定信念和坚毅精神。怨不得诗人在最后两句中极力赞美:“为问中华学道者,几人雄猛得宁馨”。诗人要问一问中华大地那些求道学佛的人们,有几个能够达到智藏的境界。诗人形容智藏为“雄猛”,不畏艰险视万里沧溟如履平地,为雄;遍礼名山顿根妙悟,为猛。
该诗写女子春末怀人,反复抒写其触景伤怀,忧思难解之情。诗中颔联“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两句,融情入景,写得工丽自然,成为千古名句。
“又是春残也”句点题,不拘一格。一句中,以“又”字开头,“也”字结尾,连用一个副词和一个语气词,这在诗中是少见的。然而作者用得很自然,使起句突兀,增强了语气,加强了诗中女主人公的哀怨之情,并有笼盖全篇的作用,算得上写法的出新。“又”字还与下面的“经年”对应,暗示这女子与情人分别,正是去年此时,故对物候变化特别敏感。
第二句“如何出翠帏”,“如何”一词,体现出不堪的情绪。联系第一句看,这位女子正是在去年此时此地,经受着别离的苦痛。时隔一年,记忆犹新,而且,此时又是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她不敢再身临其境,重新经受这样的苦痛,所以说不敢出翠帏。再联系下联看,不敢出来实际上还是出来了,人在极端苦闷的时候,往往就是处在这样的自我矛盾中。这又活画出了这位女子梦花牵惹、如痴似醉的神态,从而烘托出她的思念之情刻骨铭心。
“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为佳句。已是春残,落花无数,而无数落花又极易引起人们韶华易逝、青春难再之感。此刻,这位女子,正当芳龄,却独立庭院,青春正在消逝,欢娱难再,她的命运和这春残的落花,一模一样。作者将落花与思妇互相映衬,倍觉凄然。暮暮天气,微雨蒙蒙,给人的感觉本是抑郁沉闷的,更不用说是心事重重、愁思郁闷的女子了。偏偏此时,一双不知趣的燕子,在细雨中飞去飞来,显出很自得的样子,这就使她更加难堪了。燕子无知,尚能比翼双飞;人属多情,只能黯然独立,此情此景,不堪忍受。诗人以燕双飞反衬人独立,把女子的内心愁苦之情推到了顶点。花、雨、人、燕,本是纯粹的“景语”,作者通过映衬、反衬,融情入景,把它们连成一幅和谐统一的艺术画面,从而烘托出诗中女子忧思难解的内心世界,使“景语”完全变成了“情语”。这两句写得细腻深刻而含蓄委婉,对偶工丽而无雕琢之嫌。颔联两句融情入景,写得工丽自然,不失为精彩之笔。
之后几联均写其院中所见所感,主要是说她如何触景伤怀,忧思难解,但与颔联相比,反复抒写,意多重复,用语平淡。
北宋词人晏几道名篇《临江仙·梦后楼台高锁》中,创造性地挪用了翁宏这两句诗,他写道:“梦后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记得小苹初见,两重心字罗衣。琵琶弦上说相思。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这两句是词中的精华所在,成了谭献誉为“千古不能有二”的“名句”。
此诗以轻松平淡语言作侧面讥刺。前两句叹牡丹价格昂贵而豪家权门挥金如土满不在乎。三句转出,末句直抑。以物比物,写牡丹花与普通蜀葵花差不多。全诗谴责官僚贵族豪华奢侈,任意挥霍民膏民血,同时流露出反对奢靡浪费和对民生疾苦的隐忧关心之情。
“近来无奈社丹何,数十千钱买一颗”,一开始写出了自己爱花而又无钱买花的矛盾心情。“无奈牡丹何”,即对壮丹无可奈何之意。造成这种状况,作者交待了原因:数十千钱买一颗。用“数十千钱”与“一颗”,在数字上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从而突出了花的昂贵,其中已经揭示了买花富人的享乐,以及百姓的贫苦。正如白居易写的“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一株开了百朵花的红牡丹,价值竟相当于“五束素”匹帛,“一丛深色花,十户中人赋”,买一丛艳丽的鲜花,竟要花掉十户中等人家的赋税。这无可奈何之谙中,蕴藏着作者心中的抑郁不平之气。
尽管花的声誉这么高,看来作者无力买花,因而难得赏玩。因为最后他写道:今朝始得分明见,也共戎葵不较多”,到令天他才分明看到,牡丹花与普通的戎葵差不多。陈标《蜀葵》诗曰:“眼前无奈蜀葵何,浅紫深红数百案。能共牡丹争几许,得人闲处只缘多。”农村里流传着这样的歌谣:“乡下姑娘喜欢风仙饼子花,处处人家都有它,城里姑娘喜欢牡丹富贵花,三天一过眼巴巴”,这都说明蜀葵这种花相当普通,品级很低。作者在这里将富贵之花壮丹同普通的蜀葵作一对比,认为这两者差不多。简直是震聋发聩。实际上潜台词是:牡丹花也不过如此,何必不顾民生疾苦,将价格抬得如此昂贵呢?言外之意尖锐讽刺了挥金如土、穷奢极欲的达官贵人。
咏牡丹的诗多写其艳丽不凡和高贵风格,这首诗一反常笔,表现了作者新奇立意。一个‘始”字,“也”字,寄寓了作者深沉的感慨。全诗无一明显论褒贬之词,然而诗人的好恶之情却又得以充分表现,足见诗人手法之妙。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