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句点明作者与朋友喝酒的地点与环境;次句以反复手法渲染开怀畅饮的场面;三句运用陶渊明的典故,写自己喝醉请对方自便;末句婉订后约,相邀改日再饮。此诗表现了一种随心所欲、恣情纵饮、不拘礼节的人生态度,展现出一个具有高度个性化、超凡脱俗的艺术形象。全诗在语言上词气飞扬,体现出歌行的风格。
李白饮酒诗特多兴会淋漓之作。此诗开篇就写当筵情景。“山中”,对李白来说,是“别有天地非人间”的;盛开的“山花”更增添了环境的幽美,而且眼前不是“独酌无相亲”,而是“两人对酌”,对酌者又是意气相投的“幽人”(隐居的高士)。此情此境,事事称心如意,于是乎“一杯一杯复一杯”地开怀畅饮了。次句接连重复三次“一杯”,采用词语的重复,不但极写饮酒之多,而且极写快意之至。读者仿佛看到那痛饮狂歌的情景,听到“将进酒,杯莫停”(《将进酒》)那样兴高采烈的劝酒的声音。
“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由于贪杯,诗人李白的朋友喝得大醉,就告诉李白“我已经喝醉,想要睡了,你回去吧!明天你若还觉得有意的话,就请顺便抱只琴来!”“我醉欲眠卿且去”的典故出自晋代伟大诗人陶渊明。《宋书》记载,陶渊明不懂音乐,但是家里收藏了一把没有琴弦的古琴,每当喝酒的时候就抚摸古琴,醉了就和客人说“我醉欲眠卿可去”。我醉欲眠卿且去,几乎用陶潜的原话,表现出一种天真超脱的风度。唐代伟大诗人李白的《山中与幽人对酌》,在艺术表现上也有独特的所在。盛唐时期,绝句已经格律化。而李白的《山中与幽人对酌》却不迁就声音格律,语言上又有飞扬的气魄,有古代歌行的风格。
诗的艺术表现也有独特之处。盛唐绝句已经律化,且多含蓄不露、回环婉曲之作,与古诗歌行全然不同。而此诗却不就声律,又词气飞扬,一开始就有一往无前不可羁勒之势,纯是歌行作风。惟其如此,才将那种极快意之情表达得酣畅淋漓。这与通常的绝句不同,但它又不违乎绝句艺术的法则,即虽豪放却非一味发露,仍有波澜,有曲折,或者说直中有曲意。诗前二句极写痛饮之际,三句忽然一转说到醉。从两人对酌到请卿自便,是诗情的一顿宕;在遣“卿且去”之际,末句又婉订后约,相邀改日再饮,又是一顿宕。如此便造成擒纵之致,所以能于写真率的举止谈吐中,将一种深情曲曲表达出来,自然有味。此诗直在全写眼前景口头语,曲在内含的情意和心思,既有信口而出、率然天真的妙处,又不一泻无余,故能令人玩味,令人神远。
此诗的语言特点,在口语化的同时不失其为经过提炼的文学语言,隽永有味。如“我醉欲眠卿且去”二句明白如话,却是化用一个故实。《宋书·隐逸传》:“(陶)潜不解音声,而畜素琴一张,无弦,每有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贵贱造之者,有酒辄设。潜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其真率如此。”此诗第三句几乎用陶潜的原话,正表现出一种真率脱略的风度。而四句的“抱琴来”,也不是着意于声乐的享受,而重在“抚弄以寄其意”、以尽其兴,这从其出典可以会出。
序文主要叙述作者与其友属在石鱼湖上饮酒的事及作者对此事的感受。该诗反映了封建士大夫以酒为戏,借饮取乐的生活情趣。诗的末句说:“酌饮四坐以散愁。”实际上,作者并没有在诗中表现哪一句是在写愁,以及字里行间有什么愁,所以“散愁”一句是无病呻吟。该诗以酒为戏,借饮取乐,抒写了作者的情趣是真的,说作者及其四坐有愁而举杯消愁却是假的。从内容看,该诗无可取之处。
该诗为七言诗,但它的句型与语气,实取之于民歌,既显得顺口,又使人易记。
这是《归园田居》组诗的第五篇。它以一天耕作完毕之后,回家的路上和到家之后的活动做为描写对象,来反映“归园田居”后的另一个生活侧面。
全诗可分做两层。前四句为第一层,集中地描绘了还家路上的情景。
“怅恨独策还,崎岖历榛曲。”写出结束了劳动,独自一个人手持扶杖,怀着“怅恨”之情,转回家去。但回家的道路坎坷崎岖,荒芜曲折。从表面看,他辛苦劳作一天,且孤独无伴,只身奔家,难免怅然生恨。就深层涵意说,此诗意在抒写欣然自得之情,那么,此“怅恨”二字,实具反衬下文欢快欣然的作用,若将《归园田居》组诗做一整体阅读,便会发现这里的开端“怅恨”,是紧接上诗凭吊丘垄荒墟,人生终当归于空无的感叹而来。“崎岖历榛曲”渲染出当时社会动荡不安所致道路的荒凉和艰难,透露出时代特定背景的影象。
“山涧清且浅,可以濯吾足。”路上经过清澈见底的山泉,洗洗沾染尘埃的双脚,整天耕作的疲劳,也就随之一洗而光,浑身变得舒坦自在起来。这两句一扫“怅恨”之意,那么轻松自如,正是坦然自适心态的自然流露。托出归隐之志坚持不改之意。“可以濯吾足”一句,出自古《沧浪歌》,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原是借沧浪之水的清浊为比兴,形象地表达时清则仕,时浊则隐的意思。而陶渊明却任凭涧水清澈见底,依旧用来“濯我足”,完美的显示了作者的生活情趣和委身自然、与自然相得相洽的质性。
最后六句为第二层,全力叙述归家之后的一些活动。
“漉我新熟酒,只鸡招近局。”过滤好自家新近酿好的熟酒,去浊存清饮用。并招来农家近邻,同桌共饮,以“只鸡”为肴,真是快慰无比。此二句诗,描画出了隐逸诗人之宗的陶渊明,归居田园之后的淳朴农家生活。他依躬耕垄亩维生,勿需醇醪美酒,山珍海味,只要有自酿之熟酒,自饲之家鸡,邀上邻友,共酌共饮,即已足矣。从中亦可见,作者与近邻农户,相处友善,往来密切的景况。
“日入室中暗,荆薪代明烛。”不知不觉间“日入室中暗”,日落西山,室内暗然,于是索兴燃起根根荆草权当明烛。此句看似寒酸却将诗人的潇洒自如,自得其乐表现出来。
“欢来苦夕短,已复至天旭。”欢快之情涌满心头,在“欢”字下着一“来”字,自然传神。黄文焕便又称“‘来’字下得奇”。此情此景,引得诗人竞怨起“夕”时短暂,兴致难尽。那就索性不理时间的早晚,尽情畅饮。“已复至天旭”,直至旭日渐升天已放亮,方肯做罢,以寄其高远之志,抒其胸中超然之情。
此篇在组诗中,取材独特,既非描绘田园风光,亦非陈述劳动状况,而是以傍晚直至天明的一段时间里的活动为题材,相当于今天所谓“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为内容,来表达他于田园居中欣然自得的生活情境。其视角新颖,另辟一境,与前四首连读,可以见出组诗实乃全面深刻地再现出陶渊明辞官归隐初期的生活情景及其心路历程。
这首诗从题目看,该诗似乎是由读《封建论》引发诗兴的,然而诗中的主要观点交锋,则是聚焦在郭沫若的《十批判书》中论列的儒家、法家及法家代表人物秦始皇的是非问题上。诗首联即明确涉及秦始皇及其“焚书坑儒”举动。郭沫若之“骂”,简而言之,既包括非议、斥责、抨击其“苛政”及其“苛政”中的“焚坑”之举,也包括过分否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认为,秦始皇是不顺应向“封建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的,是“站在奴隶主的立场”搞奴隶制暴政的人物,而“焚书坑儒”即其暴政中的暴行之一。
“焚坑”是“过”是“罪”,还是非“过”非“罪”,对此历来众说不一,或将之作为“苛政暴政”之证据,或视之为对付和打击“奴隶制复辟势力”的有力措施。毛泽东在诗句中是选用褒义词“事业”来状写它的,在毛泽东的观念里,“焚坑”是服从维护秦始皇开创的“大一统”之“事业”的,是与其“统一中原”的伟业相关的,是维护其“统一基业”“统一大业”的一种措施和手段。既然连“焚坑”都无须过分责备,那么不言而喻,秦始皇的其他政治举措就更无须责备了。因此毛泽东既诚恳又严肃地奉劝郭沫若:对秦始皇应当“少骂”,你对“焚坑”所持的“暴行说”是需要“商量”的。换言之,即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多肯定,少否定,多否定甚至根本否定的观点是不对的。诗题特意用了“呈郭老”三字,接着首联又用了“劝”字、“君”字和“商量”二字,使这首“论战”诗一起笔就带有彼此商榷和探讨有关中国历史人物的看法之和睦融洽的氛围,有助于消解对方的心理压力和自危心态。
该诗的首联着意于历史性、肯定性地评价秦始皇及其下令实行的“焚书坑儒”举动有利于维护秦王朝“统一大业”的合理性;颔联则着意于在特定的历史范围内及相互对比中,肯定秦始皇创立“大一统”的秦朝的历史功绩远胜于只讲“空话”而无政治实践成果的孔丘。颔联出句是与颔联对句的“孔学”强烈对比着的。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被学界一部分人评价得过高的“孔学”,其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一样。看战国时代的历史实践检验的结果:秦始皇以统一战争消灭了割据的诸侯国而破天荒第一次建立了“大一统”的秦王朝,可孔丘的那些学说在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变革”“历史飞跃”的政治实践中却无法实施、几无所用,这岂非如同无多大价值的“秕糠”。毛诗领联该是主要置于“战国时代”的特定历史范围之内而言的,因而“秕糠”之说该是有其真实性及合理性的。
如果说,颔联是从特定的“战国时代”的视角来评说,那么颈联则主要是从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的视角来评说,它进一步把秦始皇和秦王朝置于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予以肯定性评价。郭沫若学识渊博,才华横溢,其书对先秦社会历史及当时诸流派的诸多人物等,做了研究和评说,当年曾被学界誉为“颇多创见”之著述。毛泽东对郭沫若的诸多学术成果历来是十分赞赏的,如郭沫若于1944年发表的总结明末李自成起义军最终失败的历史经验教训的《甲申三百年祭》,就曾得到毛泽东的赞赏和使用;又如郭沫若在《奴隶制时代》等著作中提出的中国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的分期在春秋、战国之交的论断,毛也表示赞成。而对“十批”,为何毛则笼统地断言“不是好文章”。就毛泽东历来就不赞成“崇儒反法”的观点以及此诗之主旨而言,主要是因为“十批”否定秦始皇、肯定孔丘学说的崇儒抑法的基本观点,与毛泽东的观点相悖。毛泽东认为:“十批”中批判“秦王政”,可是“百代都行秦政法”。总之,颈联着意于肯定秦始皇开创的中央集权的行政统治体制的重要历史进步作用及其深远的历史影响,并认为与此相悖的观点是不对的。由于“十批”只“骂”(否定)秦始皇而未充分肯定秦始皇的历史功绩,因此是不能称为“好文章”的。
尾联“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在前三联的历史性和肯定性评价秦始皇的基础上,尾联着意指出:对秦始皇的历史功业,远在唐代的柳宗元早就肯定过,今人千万别不及柳子厚而持历史倒退观点。柳子厚论说文代表作之一是尖锐抨击苛政的《捕蛇者说》,毛泽东则特别看重他的《封建论》,并且奉劝郭沫若要“熟读”(反复阅读、深思、领会)柳宗元的《封建论》,因为毛泽东认为,此政论文涉及的废“分封”、削“藩镇”、实行和加强中央集权与统一的“郡县制”的行政体制的主张和本质精神是对的。“莫从子厚返文王”,意译之即:不要从柳子厚否定“分封制”和主张废“分封”的观点,又退回到肯定搞“分封”的周文王时代的观点上去。所谓“分封制”,即君王把土地分封给宗室和功臣,让他们分别在分封的土地上建立由君主统辖的“诸侯国”,其结果往往是形成诸侯割据的四分五裂的局面。毛泽东在这里是认为,连唐人柳宗元都不否定秦始皇首废“封建制”(分封制)和首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的历史功绩,都反对“分封制”而主张顺应历史发展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难道今人尚不及古人。其实质是认定:历史是不会走回头路的;同时奉劝郭沫若也要熟知和接受此番道理和此种观点,不要持“历史倒退”的观点。
此诗写的是历史题材,涉及中国古代史上的重要事件及人物,可属咏史诗。虽然不能断定此诗与毛泽东在当年特殊背景下的“政治运动”思维毫无关联,但从诗句本身来看,如何评判秦始皇的历史功业,应是它的主旨所在。此诗内含丰富,无渊博、扎实的史学功底,难以创作出如此之诗,应视为造就、构成毛诗的“史诗性”的重要诗作。
此诗首联写唐中宗初春幸太平公主南庄,颔联写皇帝的仪仗,颈联写宴会对酒当歌的盛况,尾联写宴后公主庄园依然沉浸在受宠若惊的氛围之中。全诗合辙押韵,讲究平仄,章法严整,起承转合自然,是一首格律规范的律诗。
首联写事,即中宗初春幸太平公主南庄。
颔联荡开,写皇帝的仪仗,围绕着皇帝和长公主。
颈联写宴会对酒当歌的盛况。
尾联写皇帝仪仗回归后,长公主庄园依然沉浸在受宠若惊的氛围之中。第四句的“日”可能指真正的太阳,也可能指皇帝。“霞”被认为是能够使人长生的奇异食物,作者设想皇帝一群人在饮酒时把云霞在酒中的倒影也吸了进去。全诗写得优雅温和。颈联的妙语并没有妨碍诗篇的流畅,读者可以预期水声与宴会音乐和谐地混合,并熟悉于倒影的巧妙构思。结句留给读者仙乐缭绕空中的微妙感觉,及牛郎织女、弄玉箫史的主题的轻微暗示。
这首诗在格律上几乎没有瑕疵。作者把早期宫廷诗的全部规则运用到新的七言律诗上来。全诗平仄规范,韵合十灰,为平起式首句入韵格。中二联对仗工整,其中颔联摇曳对参差,双声对双。章法严整,起承转合自然,堪称一首规范的七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