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此诗从开元乐写起,引出了唐王朝由胜转衰、安史之祸的缘由,从一个侧面揭露了战祸连年造成的悲惨现状。全诗以不见行踪的“悲愤”二字为宗,勾连各句,将跳跃幅度极大的四联诗融为一有机整体,表现出较为深厚的艺术功力。
首联“莫奏开元旧乐章,乐中歌曲断人肠。”的句意:不要再奏响那些霓裳羽衣舞和秦王破阵舞曲(虽然出现在李世民时代,但是开元时期仍在演绎),那是过去《忆昔》的回忆,想到这些,那辉煌的时代,对比此时兵荒马乱,“路有冻死骨”的惨景,真是悲从心起。
颔联“邠王玉笛三更咽,虢国金车十里香。”写两处场景的不同比较,王室后孙却遭遇软禁,生不如死,在三更尚不能眠,笛声哽咽,催人泪下,而那单单一个虢国夫人的车马,就是贴金镶钻,所谓宝马香车,暗示开元时候的物质生活糜烂,更飘逸出了夫人使用的熏香。两处对比烘托出唐朝政治失利者的悲哀和当朝者和宠臣们的逍遥。
颈联“一自犬戎生蓟北,便从征战老汾阳。”安禄山的胡人背景有《胡旋舞》为证,大概的词句为,“内有太真外禄山”。因此,说他们是蛮夷之乱也不为过。安禄山在蓟北筑城招兵买马,贮存武器钱粮,谋反叛变,汾阳王郭子仪长期征战,岁月销磨于疆场之中。
尾联“中原骏马搜求尽,沙苑年来草又芳。”最后一句,诗人发忧古之思,看到凄惨情景,不由叹声遽然,战事连连,中原的男儿被抓为壮丁当兵,连骏马都搜求一空;年复一年,月复一月,岁月变迁,沙苑之战,以少胜多,取得胜利。但是这一切过去,意义也不过如此。老百姓死的死,亡的亡,只有这青草还在生长,其他的都转瞬即逝。
这首诗采用以小见大的写法,从开元后乐讲音乐这个题目,写出唐代兴衰的大感触来。这种以小见大,还有见微知著的作用。
折柳赠别的风俗始于汉人而盛于唐人。《三辅黄图》载,汉人送客至灞桥,往往折柳赠别。传为李白所作的《忆秦娥·箫声咽》“年年柳色,灞陵伤别”,即指此事。这首诗虽未指明地点,从诗意看,写的大概也是灞陵折柳赠别的事。
诗的开头两句在读者面前展现了这样的场景:初春,水边(可能指长安灞水之畔)的杨柳,低垂着像酒曲那样微黄的长条。一对离人将要在这里分手,行者驻马,伸手接过送者刚折下的柳条,说一声:“烦君折一枝!”此情此景,俨然是一幅“灞陵送别图”。
末两句“惟有春风最相惜,殷勤更向手中吹”,就语气看,似乎是行者代手中的柳枝立言。在柳枝看来,此时此地,万物之中只有春风最相爱惜,虽是被折下,握在行人手中,春风还是殷勤地吹拂着,可谓深情款款。柳枝被折下来,离开了根本,犹如行人将别。所以行者借折柳自喻,而将送行者比作春风。这层意思正是“烦君折一枝”所表现的感情之情的深化和发展。诗人巧妙地以春风和柳枝的关系来比喻送者和行者的关系,生动贴切,新颖别致。
这首诗是从行者的角度来写,在行者眼里看来,春风吹柳似有“相惜”之意与“殷勤”之态,仿佛就是前来送行的友人。这是一种十分动情的联想和幻觉,行者把自己的感情渗透到物象之中,本来是无情的东西,看去也变得有情了。这种化无情之物为有情之物的手法,常用于中国古典诗歌中,如唐元稹《第三岁日咏春风凭杨员外寄长安柳》云“三日春风已有情,拂人头面稍怜轻。”宋刘攽《新晴》诗曰:“惟有南风旧相识,偷开门户又翻书。”都是移情于物,中国古代文学评论称为“物色带情”(《文镜秘府论·南·论文意》)。这不是一般的拟人化,不是使物的自然形态服从人的主观精神,成了人的象征,而是让人的主观感情移入物的自然形态,保持物的客观形象,达到物我同一的境地。
末两句之所以耐人寻味,主要是因为采用了巧妙的比喻和物色带情的艺术手法,这正是此诗的成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