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这是一首意境凄迷朦胧的送别词。
此词选取满溪之蘋绕堤之柳、低垂之月、霏霏之烟、凄凄之风、寂寒之鸥等景象,营造出一个朦胧的境界,有效地渲染、烘托出送者凄迷的心境。全词以景语结情,熔情入景,其显著特色是词调声情与词情妙合无间。词用平声,其音低抑,如诉如泣,而且句句押韵,韵脚既极密,声情便紧促。特别是过片二句,全用阴平声,尤见低抑。低抑的韵脚、字声与急密的韵位构成一部声情悱恻的凄调,与词情表里一致,相得益彰。
起首一句,写送行途中所见景象。“苹满溪。柳绕堤。”青苹满溪,其含意无异于芳草萋萋,亦是关别情。垂柳绕堤,则暗示沿曲曲溪柳送行之远。熔情入景,寓事于景,意蕴包孕很丰富,语言却极简练,只六个字。
“相送行人溪水西”承上,点明送行之事,也点明全词的词旨。千里送行,终有一别,“溪水西”就是送者不得不止、行人终于别去之处。无限凄惘,见于言外,因为水西一别,行人已经渐行渐远,则送者不得不返。
歇拍即写送者归来所见景象:“回时陇月低。”陇月即山月,山月低垂,则天将拂晓。可见,送行之时是拂晓之前。古人远行,多启程于黎明之前甚至夜半时分。“回时”二字,写送者沿送行原路折回。方才顺此路送行,此时逆此路返回,却是孤身一人,唯有低垂之陇月,照见形单影只而已。“陇月低”三字,妙景物之特征与情感之特征相似。此句陇月之低垂,与送者心情之低沉,特征完全相同;低垂的陇月,正象征着低沉的心情。
上片描写送别情境,下片则转写别后情境。过片两句,纯为景语,写的是:拂晓之后,山水原野,烟霭霏霏笼罩,寒风凄凄交加。而送者的心灵,同样笼罩凄迷怅惘之中,这景语又正象喻着心情。这两句不但有景象吻合心情之妙,而且有声情吻合词情之妙。这两句共六字,字字皆阴平,构成凄凉之调,读来愈觉其凄楚。
“重倚朱门听马嘶”写:送者已回到家门,可是仍不能平静,因为家门反而触动了伤心 怀抱,所以送者转过身来,背靠朱门,面向远方,重新举目眺望行人所去的方向,可是,只听得路上过往的马嘶声,再也不见那人的影子,声声马嘶想必紧揪着送者的心。
结句“寒鸥相对飞”将凄迷的词情推到极致:此时,天地间唯有那霏霏晓烟中飞来飞去的寒鸥,与孤独的送者相对。人鸥相对,只是一片静默而已;这静默之中,包含着无限的悲哀。此句还含蓄地点出送者为女性,行人为男性。温庭筠《河传》词云:“若耶溪,溪水西,柳堤,不闻郎马嘶”,可与此词参看。抒情主人公送行归家,闻路上马嘶声,犹倚门倾耳而听。一个“听”字,写出其心动神驰之状,而一个“重”字,则其念兹兹之情亦可想。骑马去者必为情郎,则“倚朱门”者自是怨女。对此作者偏不于明处交代,只从“听马嘶”一幕曲折透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