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为醉归遇雨抒怀之作。词人借雨中潇洒徐行之举动,表现了虽处逆境屡遭挫折而不畏惧不颓丧的倔强性格和旷达胸怀。全词即景生情,语言诙谐。
首句“莫听穿林打叶声”,一方面渲染出雨骤风狂,另一方面又以“莫听”二字点明外物不足萦怀之意。“何妨吟啸且徐行”,是前一句的延伸。在雨中照常舒徐行步,呼应小序“同行皆狼狈,余独不具”,又引出下文“谁怕”即不怕来。徐行而又吟啸,是加倍写;“何妨”二字透出一点俏皮,更增加挑战色彩。首两句是全篇枢纽,以下词情都是由此生发。
在雨中行走,按照生活常态,当然是骑马胜过竹杖芒鞋,但是苏轼却说:“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这里当然不是写实,而是继续写自己当时的心态。当自己拥有平静悠闲的心态时,即使是竹杖芒鞋行走在泥泞之中,也胜过骑马扬鞭疾驰而去。这里还隐含了两种生活的对比,一种是竹杖芒鞋的平民生活,一种是肥马轻裘的贵族生活。在历经了政治上的风风雨雨后,苏轼越来越认同这种真真切切、平平淡淡的平民生活。“竹杖”、“芒鞋”是苏轼用来表达平民生活的重要意象,在其诗词中经常使用,如《初入庐山》:“芒鞋青竹杖,自挂百钱游。”《东坡》:“莫嫌荦确坡头路,自爱铿然曳杖声。”《寓居定惠院》:“不问人家与僧舍,拄杖敲门看修竹。”尽管苏轼是一位士人和官员,但却是一个平民艺术家,常常深入民间,并过着平民般的生活。“竹杖芒鞋”就是苏东坡典型的平民形象,也是其平民人格的真实写照。
竹杖芒鞋行走在风雨中,本是一种艰辛的生活,而苏轼却走得那么潇洒、悠闲。对于这种生活,他进一步激励自己:“谁怕?”意思是说,我不怕这种艰辛和磨难。这是一句反问句,意在强调这种生活态度。为什么要强调这种生活态度呢?因为对于苏轼,这就是他一生的生活态度,所以他说:“一蓑烟雨任平生”。“一蓑烟雨”,是说整个蓑衣都在烟雨中,实际上是说他的全身都在风吹雨打之中。这“一蓑烟雨”也象征人生的风雨、政治的风雨。而“任平生”,是说一生任凭风吹雨打,而始终那样的从容、镇定、达观。这一句简直就是苏轼一生生活的写照。他在政治上不断地受到打击,一贬再贬,晚年最后流放到了蛮荒之地海南岛。但是在精神上,他始终没有被打败,始终保持一颗鲜活灵动的心。当他被贬到海南岛,仍能够写出“云散月明谁点缀,天容海色本澄清”这样心灵纯净的句子。对于“一蓑烟雨”这样的意象,苏轼是非常喜爱的。他对唐代词人张志和的词《渔歌子》中“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这样的句子极为赞赏,恨其曲调不传,并将其改为《浣溪沙》中句子(“自庇一身轻箬笠,相随到处绿蓑衣”)入歌。
我们再看词的下阕,下阕转到写雨后的情景和感受。“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这里描绘了一个有趣而又充满哲理的画面:一边是料峭春风,作者感到丝丝的冷意;一边是山头斜照,作者感到些些的暖意。这既是写景,也是表达人生的哲理。人生不就是这样充满辩证法吗?在寒冷中有温暖,在逆境中有希望,在忧患中有喜悦。当你对人生的这种辩证法有了了悟之后,就不会永远沉陷在悲苦和挫折之中,就会在微冷的醒具中升起一股暖意、一线希望。“山头斜照却相迎”,是对生活的一种积极观照,是一种通观,是苏轼经历磨难和打击之后,在灵魂上的升华。苏轼在他的另两句诗中,也表达这种思想:“参横斗转欲三更,苦雨终风也解晴。”意谓凄风苦雨之后也终会放晴的。
其实以上三句表达的还只是一种儒家的境界,这是一种入世的人生态度。在此基础上,苏轼进一步彻悟人生:“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归去之后,看刚才刮风下雨的地方,哪里有什么雨,哪里有什么晴。所谓风雨,所谓晴,不过是人心中的幻象而已。这里苏轼进入到了佛教所说的“无差别境界”。在佛教看来,“万法惟心所现”,世界的一切物象皆是心所幻化而出的。如果心静,世界自然清静。其实世界万物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我们有了分别心才有了世界万象。如果我们内心进入到了无差别的境界,世界万物哪有什么分别呢?因此佛教劝人“无执”,一切都不要执着,不要被外物所系缚。成功也好,失败也好,都不要太在乎,所谓“宠辱不惊”。苏轼在这里表达的正是这样一种哲理,归去之后(可理解心灵的皈依),心灵进入了宁静的境界,再看生活中的风雨或阳光,哪有什么区别呢?都微不足道。他在此劝人既不要因风雨而担惊受怕,也不要因阳光而欣喜若狂,一切都泰然处之。这看来似乎有些唯心的色彩了,其实这是一种人生的大境界,是一种了悟宇宙、人生之后的大超越。这也反映出了苏轼的人格境界,应该说苏轼的一生基本上达到了这一境界。晚年他流放到海南岛后,又把这三句稍一改,写入了另一首诗《独具》:“潇然独具午窗明,欲具犹闻醉鼾声。回首向来萧瑟处,也无风雨也无晴。”可见,苏轼是以此来磨砺自己的人格境界,并贯穿在他一生的生命历程之中。全词以这样充满哲理的句子收尾,韵味无穷,令人深思。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乌衣巷》这是唐朝诗人刘禹锡感慨藏而不露,寄物咏怀的名篇,是组诗《金陵五题》中的一篇。诗人此前尚未到过金陵,始终对金陵怀着憧憬,正好有友人将自己写的五首咏金陵古迹诗给他看,他便乘兴和了五首。乌衣巷原是六朝贵族居住的地方,最为繁华,如今有名的朱雀桥边竟长满野草,乌衣巷口也不见车马出入,只有夕阳斜照在昔日的深墙上。
首句“朱雀桥边野草花”,朱雀桥横跨南京秦淮河上,是由市中心通往乌衣巷的必经之路。桥同河南岸的乌衣巷,不仅地点相邻,历史上也有瓜葛。东晋时,乌衣巷是高门士族的聚居区,开国元勋王导和指挥淝水之战的谢安都住在这里。旧日桥上装饰着两只铜雀的重楼,就是谢安所建。在字面上,朱雀桥又同乌衣巷偶对天成。用朱雀桥来勾画乌衣巷的环境,既符合地理的真实,又能造成对仗的美感,还可以唤起有关的历史联想,是“一石三鸟”的选择。句中引人注目的是桥边丛生的野草和野花。草长花开,表明时当春季。“草花”前面按上一个“野”字,这就给景色增添了荒僻的气象。再加上这些野草野花是滋蔓在一向行旅繁忙的朱雀桥畔,这就使我们想到其中可能包含深意。
记得作者在“万户千门成野草”(《台城》)的诗句中,就曾用“野草”象征衰败。现在,在这首诗中,这样突出“野草花”,不正是表明,昔日车水马龙的朱雀桥,今天已经荒凉冷落了吗!
第二句“乌衣巷口夕阳斜”,表现出乌衣巷不仅是映衬在败落凄凉的古桥的背景之下,而且还呈现在斜阳的残照之中。句中作“斜照”解的“斜”字,同上句中作“开花”解的“花”字相对应,全用作动词,它们都写出了景物的动态。“夕阳”,这西下的落日,再点上一个“斜”字,便突出了日薄西山的惨淡情景。本来,鼎盛时代的乌衣巷口,应该是衣冠来往、车马喧阗的。而现在,作者却用一抹斜晖,使乌衣巷完全笼罩在寂寥、惨淡的氛围之中。
经过环境的烘托、气氛的渲染之后,按说,似乎该转入正面描写乌衣巷的变化,抒发作者的感慨了。但作者没有采用过于浅露的写法,诸如,“乌衣巷在何人住,回首令人忆谢家”(孙元宴《咏乌衣巷》)、“无处可寻王谢宅,落花啼鸟秣陵春”(无名氏)之类;而是继续借助对景物的描绘,写出了脍炙人口的名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他出人意料地忽然把笔触转向了乌衣巷上空正在就巢的飞燕,让人们沿着燕子飞行的去向去辨认,如今的乌衣巷里已经居住着普通的百姓人家了。
为了使读者明白无误地领会诗人的意图,作者特地指出,而今这些飞入普通老百姓家筑巢的燕子,以往却是栖息在王导、谢安两家权门高大厅堂的檐檩之上的旧燕。“旧时”两个字,赋予燕子以历史见证人的身份。“寻常”两个字,又特别强调了今日的老百姓是多么不同于往昔。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听到作者对这一变化发出的沧海桑田的无限感慨。飞燕形象的设计,好像信手拈来,实际上凝聚着作者的艺术匠心和丰富的想象力。晋傅咸《燕赋序》说:“有言燕今年巢在此,明年故复来者。其将逝,剪爪识之。其后果至焉。”当然生活中,即使是寿命极长的燕子也不可能是四百年前“王谢堂前”的老燕。但是作者抓住了燕子作为候鸟有栖息旧巢的特点,这就足以唤起读者的想象,暗示出乌衣巷昔日的繁荣,起到了突出今昔对比的作用。《乌衣巷》在艺术表现上集中描绘乌衣巷的现况;对它的过去,仅仅巧妙地略加暗示。诗人的感慨更是藏而不露,寄寓在景物描写之中。因此它虽然景物寻常,语言浅显,却有一种蕴藉含蓄之美,使人读起来余味无穷。
这首诗写诗人对盛衰兴败的深沉感慨。朱雀桥和乌衣巷依然如故,但野草丛生,夕阳已斜。荒凉的景象,已经暗含了诗人对荣枯兴衰的敏感体验。后二句藉燕子的栖巢,表达作者对世事沧桑、盛衰变化的慨叹,用笔尤为曲折。此诗为刘禹锡著名的咏史诗《金陵五题》中的第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