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组词,字面上句句是对贾宝玉的嘲笑和否定,实质上句句是对他的赞美和褒扬。从封建社会阶级伦理道德标准衡量,贾宝玉是个被否定的人物;可是从作者的人生观和社会观来看,他却是个和那些国贼禄蠹完全相反的、保持着人类善良天性的真正的人。所以说词中句句都是反话。贾宝玉不假矫饰地表现自己的天性,在那样的贵族之家处处受束缚、限制,于是就要产生苦闷,就要采取种种方式宣泄,在道学先生们看来这就是“寻愁觅恨”“似傻如狂”了。通过这首词,作者用反面文章把贾宝玉作为一个封建叛逆者的思想、性格概括地揭示了出来。词里说贾宝玉是“草莽”“愚顽”“偏僻”“乖张”“无能”“不肖”等,说宝玉言行违背社会伦理,不合中庸之道,看来似嘲,其实是赞,因为这些都是借封建统治阶级的眼光来看的。
在曹雪芹的时代,经宋代朱熹集注过的儒家政治教科书《四书》,早已被封建统治者奉为经典,具有无上的权威性。贾宝玉上学时,贾政就吩咐过“只是先把《四书》一气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然而贾宝玉对这些“最要紧的东西”偏偏“怕读”,以至“大半夹生”,“断不能背”。这当然要被封建统治阶级视为“草莽”“愚顽”了。但贾宝玉对《西厢记》、《牡丹亭》之类理学先生所最反对读的书却爱如珍宝;他给大观圆题额,为芙蓉女儿写诔文也显得很有才情。连薛宝钗都说他“每日家杂学旁收的”,承认他懂得多。在警幻仙姑的眼中,贾宝玉是“天分高明,性情颖慧”。可见,所处的角度不同,评价一个人的标准也不一样。贾宝玉并不是“腹内原来草莽”“不通世务”,而是他厌恶贾雨村之流的政客,不屑与之为伍。不愿读的文章也只是那些“圣贤”的说教和一文不值的科举时文。贾宝玉厌恶封建知识分子的仕宦道路,尖刻地讽刺那些热衷功名的人是“沽名钓誉之徒”“国贼禄鬼之流”;他一反“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念,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通人!”他嘲笑道学所鼓吹的“文死谏、武死战”的所谓“大丈夫名节”是“胡闹”,是“沽名钓誉”,贾宝玉这些被封建统治阶级视为“偏僻”“乖张”“大逆不道”的言行,无不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的精神支柱一一孔孟之道的大挑战与批判。而“那管世人诽谤”,正表现了他那种不苟且、不随俗、独立不迁的个性,更是对他那种傲岸倔强的叛逆性格的颂扬。
词中“贫穷难耐凄凉”一句是预示贾家败落后,贾宝玉要有一段困苦不堪的生活经历。《红楼梦》第十九回写贾宝玉去袭人家探视,袭人的母亲和哥哥慌忙招待贾宝玉,摆上一桌子果品,可是袭人觉得没有一样可吃之物,只给贾宝玉拈了几个松子瓤,吹去细皮,用手帕托给贾宝玉。这表现出贾宝玉是十分娇贵的。就在这个地方,脂砚斋有条批语说:将来贾宝玉“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对照起来看,他日后的处境是十分凄凉的。贾宝玉在曹雪芹原著的八十回以后的经历虽然已经不得而知了,但有一段贫穷的经历是可以肯定的。虽然给现代人看来,贾宝玉的叛逆思想在当时是进步的,但他毕竟是一个生长在封建贵族家庭里的“富贵闲人”。他厌恶封建统治阶级的人情世故,不追求功名利禄,却过惯了锦衣玉食的剥削阶级生活。所以,一旦富贵云散,家道败落,也是必然“贫穷难耐凄凉”的。
假语村言,连篇迭出,极力的贬斥必然会使有艺术欣赏能力的读者领悟到:表面上是贬,是骂,实质上是褒,是赞。贾宝玉不假矫饰地表现自己的天性,在那样的贵族之家处处受束缚、限制,于是就要产生苦闷,就要采取种种方式宣泄。这样的贵族青年,按封建阶级“接班人”的标准要求,那是“无能第一”“不肖无双”了。他既不能像其祖先那样“理朝廷、治风俗”,为皇帝做个贤臣良相;也不能像王熙凤那样治家理财,撑起家业的门面,所以说是“于国于家无望”了。这样一个“无能第一”“不肖无双”“于国于家无望”的人,自然难以进入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法眼,于是他就成了贵族之家的“纨袴与膏粱”的反面教材——“莫效此儿形状”。
这两首词写于小说主人公初次出场时,对于读者认识小说主人公人物形象,进而认识《红楼梦》全书的思想内容,极富启迪意义。
这首诗发端二句已概全篇之旨,“韩魏多奇节,倜傥遗声利”,以下均围绕“多奇节”处而展开。承接此二句,以下八句历叙少年游侠者的精神品格与豪荡气魄。“绿沉明月弦,金络浮云辔”,此十字着重从形象上描绘少年侠士潇洒倜傥的飒爽英姿。“吹箫入吴市,击筑游燕肆”,伍子胥有经文纬武之才,因楚平王听信谗言杀害伍奢与伍尚,他逃奔吴国,欲借外力以报杀父兄之仇。伍子胥在吴都梅里(即今无锡梅村),举目无亲,衣食无着,被迫吹起斑竹箫管,在市中乞食,后得公子光的赏识,谋刺王僚,成就大业。高渐离与荆轲为友,善击筑,“荆轲嗜酒,日与狗屠及高渐离饮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相乐也,已而相泣,旁若无人者”(《史记·刺客列传》)。后燕亡,高渐离为秦王击筑,因在筑中置铅以伺机击秦王,未果被害。游侠之人并非久居人上,即使沉沦下僚之时,胸中仍怀一股不可磨灭之气。这段奇气促其忍辱负重,完成自己重然诺的历史使命。
下面以博望侯张骞的典故轻轻地转到了游侠儿慷慨立边功的主题上来,继写其在战场上杀敌报国的“奇节”。张骞出使西域,穷河源,直至昆仑山下,“大宛之迹,元因博望;始究河源,旋窥海上”(《史记·大宛列传》)。其开疆拓土的历史功绩永不可磨灭,“博望侯”就衍化为英雄主义的象征,而与任侠风气相联系在一起了。“寻源博望侯,结客远相求”,游侠儿亦如博望侯怀抱赴边立功之志。云气散漫风萧索,紫塞雁门草木凋,艰苦的边关生活并没有消损少年游侠奋勇杀敌、报效国家的豪情壮志;而是黄沙穿金甲,马革裹尸还,甘愿赴汤蹈火以报知己之恩遇。这样就自然引出了“轻生殉知己,非是为身谋”的感慨来,这既照应了开头的“遗声利”,也使全篇的中心思想得到统一。
综观全诗,首联已概括全篇之主旨,“侠”之精神在“奇”,此“奇”非他“奇”,而是奇在其轻身重义上,奇在其士为知己者死上,奇在其“遗声利”“非是为身谋”上,正与尾联相应。中篇尽叙侠客之态,承首联之“奇”而启尾联之“殉知己”“一言重”“垂一顾”“千里至”“远相求”,皆应照生情,写得气脉流转、神情摇曳,悲壮英豪之中有清新雅致之音,与虞氏的一贯风格有其相通之处。
即事为诗,比较自由随便,不象军国大题目那么庄严。小斋即事.当然要与小斋生活情事相关。这首诗即从小斋常具之物琴,棋上着眼。不过诗并没有去描写琴棋生舌,而是借琴、棋二物以写志抒怀.显得机杼独出,别开生面。
首联单刀直入,直陈本意。但由于所言均出常情之外,便有一种新颖引入的力量。怜,是爱的意思。爱琴,一般说来,自然是因为喜音,王维“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竹里馆》),是把琴弹出声来,意在音,而不在琴,传说陶渊明抚无弦琴,不一定可靠。即使确有其事,当其抚时,也是在意想中听到了琴声.作者则不然,爱琴不是为了听音,而是为其“弦直”。爱棋,一般说来,自然是为了较智消闲,作者又不然,爱棋不是为了对弈娱戏,而是因其“局方”。“局”即棋盘,方形。二句都是在琴、棋上寻其品。言在物“品”,意在人“品”。“直”就是正直,不邪僻;“方”就是有棱角,不圆滑。作者在宋徽宗宜和三年(1121)登进士第后,曾官监察御史,“封驳不避权贵”,他的为官态度正好作“方”、“直”的注脚。
次联二句分承首联,是对首联句意的补说。“未用较得失”承“爱棋”句,因为只爱“局方”,不在对弈,所以没有用它较量胜负输赢;“那能愈宫商”承“怜琴”句,因为只爱“弦直”,不在音声,所以没去愈宫商五音。有了这两句,上两句句意更加显豁,对“为弦直”、“因局方”具有突出和强调的作用,并非赘语。
以“方”、“直”自守,其结果如何呢?便过渡到下两联。
前两联言心之所尚,后两联言行之结局。古谣谚云:“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在南北宋之交腐败现实中,方直自然更无容身之地。所以,年纪愈长,世也愈加疏远。不是诗人有意疏世,而是正直乃为浊世所疏,“拙”是与“巧”相对的。便佞应世,自能圆转自如,所以为“巧”;直道而行,百途不通,所以为“拙”。因此,一拙万事皆妨。二句字字是说己,却无字不是讽世,反语藏锋,颇多余韵。
末联将诗意再推进一步。虽然琴棋二物始终相随,方直之品持守不变,却只落得小斋独处,无关乎国家兴亡了。感慨由一己浮沉提升到了家国兴亡的高度,诗境更高了。方直主人无关国家兴亡,那么什么样人占据着有系国家兴亡之重位呢?联系到徽宗以来,蔡京等“六贼”当路,国事日非的时局,更可体会到这联感慨之深。但表现上又是多么含而不露.这联同时又回扣首联的琴棋,使首尾紧密关合。
全诗主要是以陈述语说理抒慨,这样的诗最不易写好。由于作者抓住琴棋二物生发,便饶有趣味,并赋予琴、棋的品格以鲜明的形象性,构思极巧。吕本中、陈与义曾评沦刘一止的诗说:“语不自人来”,大约也正是感受到了诗人标格甚高,较少俗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