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首怀古曲高度赞美王昭君和西施。虽然她们都是被统治阶级所利用的人物,但在客观上却对民族的和好和祖国的安全作出了极大的贡献。“肯为苍生计”、“千古光辉”,是极有见地的评价。结尾说“战马空肥”又深刻讽刺了封建统治者的昏庸无能。
小令开首两句,以十分简洁、形象的语言点出了环境和事件。写塞外旅骑,壮豪中颇多凄凉意味;写灵岩歌舞,清冷间不乏妩媚之处。细细品味,使人如身临其境,如闻其声,如见其人,读者的视听感官似乎全被调动起来,深深为句中的意象所感动。第二层中间五句,前两句问肯为苍生着想,以救天下为己任的“红妆”、“妖娆”能有几人,后三句答引出昭君和番、西施入吴的故事。昭君和西施的事迹妇孺皆知,将两人事迹同时容纳在舞狮子的短短作品中,可见诗人构思文气之奇兀了。作者先用“红妆”言装束之盛,继用“妖娆”描体态之媚,再用“蛾眉”赞容貌之丽,最后才点出昭君和西子的名字和她们的惊天地、泣鬼神的爱国壮举,并冠以“千古光辉”二字,至此,昭君和西子,既是绝世佳人,又是巾帼英雄的形象才完美地突现在读者面前。有夺目之艳丽,有凛然之浩气,形象之完美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地。第三层,最后一句“战马空肥”,是整首小令的点睛之笔,是对怯懦无能的封建统治者的猛烈抨击,是对饱食终日,只会“山呼万岁,舞蹈扬尘,道那声诚惶诚恐”,而一旦国难当头却夭夭逃之的文臣武将们的尖刻嘲讽。“战马空肥”,封建帝王和那文臣武将,国祸临门,都是不仅不思报国,反而“央及煞娘娘”,求助于裙钗,实在是昏庸已极,无能已极。“战马空肥”,一字千钧,揭开了封建社会痈疽之所在,表现了作者无比的愤慨。
五十字的小令,有挚着的赞美,有无情的鞭笞,倾注了诗人全部的爱和憎。虽曰怀古,焉能无有讽讥现实之意。
《词林纪事》根据《宣和遗事》载:宣和间,上元张灯,许士女纵观。各赐酒一杯。一女子窃所饮金杯。卫士见,押至御前。女诵《鹧鸪天》词云云。徽宗大喜,以金杯赐之,卫士送归。
词中记述宣和年间,元夕观灯的盛况。上片写京都的繁华。元宵节日,灯宣交辉,歌舞腾欢,笙乐通宵。下片写观灯女子饮酒窃杯的一段月话。这首小词,反映了当时都市生活的繁华,也反映了当时的佳风之盛。通篇以一个民间女子的口吻,写得婉转自然,颇具诗色。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