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华宫,在写此诗时已废为玉华寺,但此诗题不作“玉华寺”,而是写作“玉华宫”,体现了诗人在兵连祸结,国家衰微之时,对贞观之治的无限缅怀和对荣华难驻人世沧桑的感叹,抚今追昔,不禁伤怀无尽。
诗中前八句描写旧宫的凄凉景象。先写旧宫外景:“溪回松风长,苍鼠窜古瓦。”宫前溪水回流,松风长啸,苍褐色的老鼠在古瓦上窜来窜去。这遗弃在绝壁之下的宫殿,不知是何代帝王所建?接着写旧宫内景:不知何王殿,遗构绝壁下。那阴森的房中,青莹的灯光仿佛夜间的鬼火一样,年久失修的道路上流着湍急的水,水声好象在哀鸣。而除此以外的一切自然之声,却像笙和竽的吹奏声一样,悦耳动听,宫院内,秋色正显得分外潇洒。这里,作者用穿插手法,在每四句中,前两句写景,欲尽未尽,忽入抒情,在时断时续的跳跃式的写景中,插入自己的感慨,把景与情自然而然地结合起来,避免了平铺直叙,使情景达到了高度的融合。同时,在描写上采用了反衬法,即以乐衬哀。当此海内烽烟四起之际,自然声音、自然景物不因人事而变化,在秋色中显得这般美好,而眼前的古殿,却已满目荒凉。一个“古”字、一个“正”字,透出了此中消息,表现了作者在遣词用字上的匠心独具。这样反衬,昔盛今衰的对比更为强烈,作者的人生无常的感想也暗寓其中,为后八句作了巧妙的铺垫。
诗歌后八句抒写对旧宫荒凉的感慨。前四句承上而来,感叹人与物的幻灭无常。先写人:昔日宫中的美女,早已化为黄土,何况那些殉葬的木偶人呢!再写物:当年陪侍太宗的金舆,多么华美,如今何在?
留存下来的,只有荒殿门前那冰冷的石马了。从对人和物的感慨中,自然而然地引出了后四句的忧叹。诗人难以承受这所见所感的忧伤,瘫坐在草地上,时而高歌,时而痛哭,泪如雨下。他想: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有谁能够长存永驻呢?这浩茫无际的人生忧伤,真是无终无了啊!仇兆鳌在《杜诗详注》中说:“上章(指《九成宫》)以伤乱作结,本章(即《玉华宫》)以忧老作结。”其实,这首诗在忧老中,更多地包含着伤乱的心情。作此诗时杜甫已经四十六岁,除困守长安十年外,又经历了三年的战乱,战乱的摧残,使人感到易于衰老,生死无常,他深刻地领悟到人生的艰辛,更体会到战争给人们带来的深重灾难。此时,他看到旧宫的荒凉景象,因景及人,因人而国,将个人的忧伤与国家的命运紧紧地联系起来,忧生而又忧世,使得全诗的意义更为深广,从而产生出更加沉郁的思想力量。
这首诗不仅在结构上显得跳跃而富于变化,同时在音韵上也很有特色。首先,此诗在用韵上,以短促的仄声韵一韵到底,与描写的荒凉景象和抒发的凄楚情绪很协调。其次,诗中多用仄声字,如“苍鼠窜古瓦”、“遗构绝壁下”,都是一平四仄,甚至整句全用仄声字的,如“况乃粉黛假”、“故物独石马”,五字五仄。这就使得诗歌在音律上显得“生拗”,急促有力,造成激昂的声情,给人以一种奇崛的美感。
《记棚民事》是一篇杂记体论说文。文章主要论述了棚民开垦荒山的“利”与“害”,抒发了作者对“利害之不能两全”所产生的感叹,并希望熟悉民事的人来研究解决这个矛盾。全文语言质朴简洁,叙述准确扼要。
文章的写作特点主要有山下两点:
一是作为杂记体论说文,其中必然有叙事,有说理,而且要做到叙事为说理服务,山说理为文章的中心。此文作者正是通过记棚民开荒山这件事来说明世上之事利害不能两全的道理。作者先从为董文恪“作行状”览其奏议说起,引出当时棚民开荒山利与害的争执。显然,作者认为董文恪的棚民开荒山有利的说法理由充足。因为其利在于开荒山一可“种旱谷山佐稻粱”,二可“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三可免“启事端”。因此,作者“览其说而是之”。接着,作者又叙述了自己亲临宣城所作的调查,从而又引出了开荒山利与害的议论。众乡人都说荒山不开之时水土得山保持,高田可灌溉,低田不浸淹。开荒山之后棚民得利了而山下农田受害了。对这种利害说,作者也觉得有道理,因此“亦闻其说而是之”。最后,作者发出了“利害之不能两全”的慨叹。全文很好地处理了叙事与说理的关系,山叙事引出说理,又突出说理,既做到了叙述简明,说理透彻,又做到了论点集中。
二是在论说中,作者紧紧围绕棚民事而论说利与害。先突出说其利,是站在棚民角度;后突出说其害,是站在棚民山外的角度。虽然在论说中作者似乎没有插一言、议一句,仅仅是“览其说而是之”和“亦闻其说而是之”而已,但作者通过前后对比的叙述,已使棚民事利与害两种观点达到了强烈碰撞的目的,从而置棚民事于利与害不能两全的境地。也正是在这种境地中,作者才推而广之,得出历来利与害不能两全的结论。将世上事利与害不能两全的观点披露出来,并使之能够成立,也正是作者此文要达到的论说目的。此外,文章还妙在自始至终没有下一个棚民开荒山究竟是利还是害的结论。不下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的结论,这正是作者的结论,也正是作者要发人深思,山期他人探究的目的。所山作者在文章的最后山“故作之俟夫习民事者”作为结束语。
利与害是一对矛盾,二者相互依存,无利谈不上害,无害也谈不上利,绝对的非利即害或者非害即利是没有的,作者的利害不能两全的观点基本上反映了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不过利害不能两全,并不等于利与害绝对平衡、均等,总还有一个利大于害还是害大干利的问题,可惜作者对此没有探究。当然,这是读者不可苛求古人的。
此外,作者通过分析和评论棚民事,比较明确地流露出了对穷苦垦荒棚民的同情倾向。通过实地调查棚民垦荒在“诸乡人”中的反应,也可看出作者对庶民的接近和关心,山及探求“民事”的精神。虽然作者记棚民事的俟习民事者予山关注,并期山解答利害不能两全这一难题,但是从文章反映出,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出色的习民事者。文章反映出作者的这种思想和品格,也是值得肯定的。
这是一首纪游写景的短诗。诗的内容记录了李白夜游寺庙的有趣经历。全诗没有一个生僻字,从头到尾用“夸张”的手法,形象而又逼真地写出了山寺之奇高,星夜之奇妙。
“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这两句是写山寺之高。第一句正面描绘寺楼的峻峭挺拔、高耸入云。发端一个“ 危 ”字,倍显突兀醒目,与“高”字在同句中的巧妙组合,就确切、生动、形象地将山寺屹立山巅、雄视寰宇的非凡气势淋漓尽致地描摹了出来。次句以极其夸张的技法来烘托山寺之高耸云霄。字字将读者的审美视线引向星汉灿烂的夜空,非但没有“高处不胜寒”的感慨,反给人旷阔感,以星夜的美丽引起人们对高耸入云的“危楼”的向往。
“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两句,“不敢”写出了作者夜临“危楼”时的心理状态,从诗人“不敢”与深“怕”的心理中,读者完全可以想象到“山寺”与“天上人”的相距之近,这样,山寺之高也就不言自明了。
诗人用夸张的艺术手法,描绘了山寺的高耸,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山上的这座楼好像有一百尺高,诗人站在楼顶就可以用手摘下天上的星星。在这儿都不敢大声说话,唯恐惊动了天上的仙人。
此诗语言自然朴素,却形象逼真。全诗无一生僻字,却字字惊人,堪称“平字见奇”的绝世佳作。诗人借助大胆想象,渲染山寺之奇高,把山寺的高耸和夜晚的恐惧写的很逼真,从而将一座几乎不可想象的宏伟建筑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摘星辰、惊天人,这些仿佛是童稚的想法,被诗人信手拈来,用入诗中,让人顿感情趣盎然,有返璞归真之妙。
李白的诗风豪放雄健,想象极其丰富,语言自然婉转,音律富于变化而又和谐统一,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色彩。此诗寥寥数笔,就酣畅淋漓地表现出了人在高处的愉悦、豪放、可爱、率直。
一月一、三月三、五月五、七月七、九月九,在中国都是节日,真是有趣的巧合。元代的民间散曲家注意到这一点,作了同曲牌的组曲分咏它们,本篇就是其中的一支。既然是分咏,就必然要突出各个令节的特色。七夕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牛郎织女在夜间的相会,这是家喻户晓而又令人动容的美丽传说;二是民间妇女的“乞巧”风俗,《西京杂记》:“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针于开襟楼,俱以习之。”可见其来源颇为古老。除了向月穿针的“赛巧”外,还有用蜘蛛在瓜果、小盒中结网,以及用水盆浮以松针纤草布现图形的“得巧”。熙熙乐乐,热闹非凡。可以说没有哪一个节日,能像七夕这样,与日常生活及幸福理想同时如此地贴近。
这支小令仅用两旬对仗:“天孙一夜停机暇,人世千家乞巧忙”,就酣满地兼顾了七夕的两大特色,一“暇”一“忙”,相映成趣。从“天孙一夜”与“人世千家”的悬殊比照来看,作品的重心在于后者;但人世于七夕所领受的节日情味,其源头正是天上牛郎织女相会故事的浪漫色彩。所以第三句又转回了“双星”,他们在经过一年的久别后,心事自然深密,情话自然绵长。这一句并不用直述表示,而用一个“想”字领起,“想双星”的人儿,心儿该同双星靠得多么紧啊!缅怀、遐想、赞美、怜惜、期望、羡慕……全都包容在这“想”字中了。
于是就有了末二句的神来之笔:“七月七,回首笑三郎。”这段话有两重解释。据唐人陈鸿《长恨歌传》,天宝十载七夕,杨贵妃在骊山宫“独侍”唐玄宗。“上凭肩而立,因仰天感牛女事,密相誓心,愿世世为夫妇。”这也就是白居易《长恨歌》“七月七日长生殿”一段的本事,白诗引文详见注③。按照这样的理解,“回首”就是杨贵妃的现场动作,她“回眸一笑百媚生”,向着明皇传递脉脉情意;这两句通过李、杨二人在七夕夜的呢爱与密誓,表现了这一佳节对天下情人具有欢乐畅怀的不寻常意义。这是一重含意。然而,“他生未卜此生休”,明皇同贵妃不要说“世世”,在当世的夫妇也未能做到头。正是“三郎”本人,在“安史之乱”中违心地下令处死了对方。《长恨歌》记他之后还宫的情景:“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他无疑在“西宫南内”的“夕殿”中悄然地消度过七夕。从这一意义上,“回首”就是对历史的回顾,“笑”也不是呢笑、媚笑,而是嘲笑和嗤笑了。一切在七夕节享受欢乐、尊重感情、珍护理想的情男爱女,都有资格“回首笑三郎”。这是又一重含意。两重解释都能成立,它们在并列中互为补充,且将情侣在“七月七”的热烈奔放表现得栩栩如生。小令至此虽戛然而止,却仍使人回味无尽,同末句的双关是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