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主情,宋诗主理。宋的这种主理的诗,对那些喜好唐诗的人来说,常有味同嚼蜡之感。但诗如能用简捷的句子,深刻地表达一种哲理,也不能不说有其特殊的妙趣。杨朴的这首《七夕》,就是具有这种妙趣的哲理诗。
诗的作者从牛郎、织女七夕踏鹊桥相会的神话传说发端,别出新裁,表达了作者独到而又深刻的见解。“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前两句设问:弄不懂牛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是怎么想的,非得邀天上的仙女来织满天的锦绣云霞。这里的“须”字,是一种怀疑和否定,从正面来解释,就是没有必要来邀请织女作这一切。这两句来得非常奇,出人意料,因为很多人把把牛郎织女的神话作为美妙的故事来接受,对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从未提出过质疑。以为神胜过人,天上的仙女自然比人间的一切都要聪明许多。但诗人却对此表示怀疑。前两句的这种怀疑只涉及到神话故事本身,但这已足以造成悬念。这两句为诗的末联所发的奇论,做了有力的铺垫。
“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己多”。这两句是说:每年人们都要在七月七日晚上向天上的织女乞求赐予刺绣、纺织等的聪慧、智巧,但实际上,人间的智巧己经是很多了,多得有点可怕。诗人在这里并非是在赞扬人间的机巧,而是来了一个大转弯,诗人此时想起的不仅仅是人间创造幸福的巧智,还有行恶的智巧:有巧取牵夺,互相倾轧,以及繁复、杂多而又绞尽脑汁的勾心斗角。诗人赋予末一行诗中的“巧”的含义已经不同于第三行诗中“巧”的含义。恰是这种新的含义,不无道理,但又非常出人料想地拓宽了诗思的领域,这就便诗的情思和哲理向更深处开掘,一使诗具有了横空出世、奇崛诡辩之美。当人间充分运用他的机巧来进行勾心斗角的时候,要邀织女来已无意义。从四句诗的整体和诗情的深入来看,诗人的愤世嫉俗之情表现得很是恰当、巧妙、深刻。
杨朴在那样一个时代有这样一种思想和见识是很深刻的,加之诗语简练、晓白、朴实,就使诗思凝重、洗练,富有趣味。
这首托雁言情之作,表现客居异乡的游子对亲人的思念。内容在诗词中屡见不鲜,但表现手法却新颖,细腻,很能感人。
上片先借秋夜景物渲染孤芳寂寞的感受。一句“霜风渐紧寒侵被”尽抒寒意,孤苦之情。而一声声孤雁的哀鸣又烘托游子的孤独凄芳的情怀。“一声声送一声悲”,用一声声孤雁的悲鸣传达出一个悲痛的倾诉,一声声鸣叫牵动着主人公沉重凄苦的心情。
“云淡碧天如水,披衣起”形象地表现出他的急切的心情。“告雁略住,听我些儿事。”语气之柔软和缓,神态之恳切诚挚,触目可见。托雁传情,本绝无可能,而如此设词,异想天开,却将游子深婉细腻的心理活动,表现得入木三分。
下片全是游子对雁所说的话。其实质而言之,仅有一句话,即是说:你飞过我亲人的居所,请千万不要高声鸣叫,以免惊动也是无眠的她。此处全用口语,虽无一字直叙人物,却真切地表达了他内心的思念,十分生动传神。这里,“他”——游子不厌其烦,絮絮叨叨地向大雁详细描述亲人居住的具体住所,“城里”“桥外”“河西”“小楼”“门外”等分别用“塔儿南畔”,“第三个”“濒河西岸”“梧桐雕砌”等词清清楚楚、详详细细地描述出来。看似絮叨,实是殷勤。不仅表现出对大雁的真切希望,又生动表达了对亲人的深切思念之情。
这首词题材极其普通,但特点鲜明。语言文字明白浅显,质朴无华,却生动形象,韵味隽永。可称“凡情无奇而自佳,景不丽而自妙者”。(陆时维《诗境总论》)。这首词口语化也极其鲜明,特别是那一长句“塔儿”直至“雕砌”。该词是一首健康优美,生动活泼,美轮美奂的民间小调。
从此诗的描述看,这位诗中的姑娘也许是诗人初恋对象,因为只有青梅竹马的异性,才可能有如此近距离的观察,才写得出如此动人心弦的诗。可惜父母未能如其愿,姑娘在“泣春风”,也是诗人在叹息。“十五泣春风”正是写出了诗人与姑娘的这段恋爱,没有结果,从此要劳燕分飞,天各一方了。
这首诗以少女怀春之幽怨苦闷,喻少年才士渴求仕进遇合之心情。这位少女八岁犹存爱美之心。古以长眉为美,所谓“青黛点眉眉细长”,犹为唐人入时装扮。十岁时就有了高洁的情操,郊外春游,知道缝缀荷花制成下裳。作者化用了屈原《离骚》语句:“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已兮,苟余情其信芳。”即是说,裁剪荷叶制成绿色的上衣,缝缀荷花再把它制成下裳。没有人了解我也毫不在乎,只要我内心情感确实芬芳。十二岁学艺刻苦,学弹秦筝,所用的银爪从不曾取下。十四岁怀春羞涩,藏于深阁,回避关系最亲的男性戚属,“悬知”,表现了女子半是希望半是担忧的待嫁心理。十五岁无处说相思,古时女子十五岁许嫁,诗中女主人公前途未卜,忧伤烦闷,又无处说相思,更无心为秋千之戏,这还不够,作者善作情语,让少女独自对面春风而泣,何等情思。
也有人认为此诗是自喻少负才华、渴望参与社会政治生活而又忧虑前途,证据是诗人在《樊南甲集序》中曾自称:“樊南生十六能著《才论》、《圣论》,以古文出诸公间。”近人韦然超认为,这是诗人在十六岁时因初恋对象之父母未能同意他们这段婚姻,而写下的这首诗,不能明题,故称“无题”。而且在其后的众多“无题”诗中有相当数量还是在写他的这段无果初恋。可见这位姑娘在诗人心中的地位,尽管此后诗人结婚生子,与夫人感情深笃,但这段初恋却深深地埋藏心底,时时以“无题”作诗念之。
陆游有4万多首传世,其中有一百多首是写给自己孩子的。当然,其中最脍炙人口的是那首“死去元知万事空”。不过更多的则是教育孩子的“鸡娃诗”。根据《陆游年谱》,陆游共有七子:长子陆子虞,次子陆子龙,三子陆子修,四子陆子坦,五子陆子约,六子陆子布,七子是陆子聿。这些诗大多数是陆游晚年闲居浙江山阴老家时写给幼子陆子聿的,包括题中这首应该也是。
陆游真的认为他所处的时代是“明时”、因此不必读书求仕吗?答案恐怕一言难尽。
陆游出身于官宦世家,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年),28岁的陆游到临安参加锁厅考试(现任官员及恩荫子弟的进士考试),为陆游的才华所深深打动的主考官陈子茂阅卷后取为第一,但是因秦桧的孙子秦埙也参加了这次的考试,位居陆游名下,本来秦桧想授意主考官陈之茂让自己的孙子当第一,结果秦桧大怒,欲降罪主考官。因此主考官为了明哲保身,不得不找理由不取陆游,陆游的第一次科举仕途就这样被斩断了。接着到了次年(公元1154年),陆游又参加礼部考试,秦桧又指示主考官不得录取陆游。这次殿试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秦埙也没有得到状元,状元被另一位才子张孝祥(这位也是高考出题常客)夺得,同榜中进士的有范成大、杨万里、虞允文。
这个挫折对陆游的一生打击非常大。后来虽然他也获得了进士出身,但在仕途上与张孝祥、范成大、杨万里、虞允文这几位同时期的大文豪相比,已经是先天不足。最终他在漫长的一生中,仕途只能停留在中低级官员上徘徊。
从个人经历上来说,陆游仕途不顺,北伐之志难伸,不可能认为自己所处的时代是“明时”;但另一方面,陆游所在的南宋中前期,大的局势还算安稳,相对来说没有大的内外战乱,而陆游在这里是教育自己的孩子,当然要适当传播“正能量”。所以“明时”在这里只是一句套话而已。“禄食无功我自知,汝曹何以报明时?”其实是在说:你们爸爸我没有本事(虽然本该是高考状元,凡尔赛啊),只拿着一份死工资,没给国家做出什么大贡献;你们可不要和我一样哦!古往今来天底下爱说这种话的爸爸恐怕很多。所以,“何以报明时?”这个设问已经清楚表明了陆游的态度:他可决不是希望儿子们甘当农民的。正是因为现在是“明时”,才更要读书出仕。“报明时”,换成今天的时髦正能量话语就是:不要辜负这个时代。所以“生逢“明时”不必读书求仕”的理解当然是错误的。
但是后面的“为农”“躬耕百亩”“七月诗”又怎么理解呢?这还是回到诗的主题,这是一首鸡娃诗,是为了给儿子讲解”六经”特别是《诗经》的。儒家传统认为,六经中有关农事的内容,与治理国家是一脉相通的,所谓“为农为士亦奚异”。一边躬耕一边读书,就是学以致用,是儒家理想中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