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是美丽女子与纯洁爱情的象征,诗人盛赞了婀娜的榴枝、繁富的榴实、轻盈的榴膜、鲜丽的榴子,表现了自己的爱慕之情,然而尽管石榴比碧桃还要美丽娇艳,却也无法红颜“一千年”。《石榴》既是生命的挽歌也是爱情的悼亡诗。“榴”字凡四叠,分别写其枝、实、膜、子,突出了石榴的美艳,读来春风扑面,不独上下句复辞,联内亦复辞。“碧桃”联袂而出,深叹人间红颜易逝,唯有深藏于心底的真诚与美好的情感才真的可以“碧桃红颊一千年”。
在艺术特色上,此诗运用了复词重言的手法,从而使节奏回环,词脉婉曲。李商隐写过许多这样的诗。有同步往复的,如“一弦一柱思华年”,“此花此叶长相映”。有同句双步往复的,如“一夕南风一叶危”,“半留相送半迎归”。这种同句不同音步的重叠往复,又可以组成对仗的一联,如“昨夜星辰昨夜风,画堂西畔桂堂东”;“纵使有花兼有月,可堪无酒又无人”还有同联内前后一次单复的,“只知解道春来瘦,不道春来独自多”;“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还有同联前后蝉联的,如“巴江可惜柳,柳色绿侵江”;“春日在天涯,天涯日又斜”。也有同一联前后句首尾衔顾,使回环增大,涵盖全联的,如“春风为开了,却拟笑春风”;“回肠九回后,犹有剩回肠”。惟独这《石榴》一首诗内多次连环回复,大小回环相套,读来意韵连绵,回味无穷,绕梁三日,挥之不去。
全诗一二句叙写作者乘车在下山的路中穿行,回头看抛在身后的峰峦已入莽苍。三四句写诗人还沉浸在对莫干山盘旋陡峭的山势的回味之中时,回程的路不知不觉地走完了。
“翻身复进七人房,回首峰峦入莽苍。”这是写毛泽东乘车归途回望莫干山。翻身跳进汽车里,回头看大大小小的山峰,已隐人到迷茫不清的草色中。诗人和随同人员,由莫干山的主峰塔山下来,很快地上了汽车,这时汽车已经发动。“翻身复进”即转身跃入,表现了乘车人动作敏捷,状写了上车的动作快而有力,说明心情欢愉,游兴未尽,不但体力未减,而且有所增强。杜甫《哀江头》有:“翻身向天仰射去,一笑正坠双飞翼。”毛泽东将手稿中的“复入”改为“复进”,避免与下旬中的“入”字重复。诗人将可坐七人的轿车称为“七人房”,通俗而幽默。“翻身复进七人房”一句,揭示了诗人动作轻快、心情欢愉的情状。“回首峰峦入莽苍”,轿车急驰,回头看时,莫干山的峰峦已进入苍茫的野色之中,越来越辨认不清了,形象而真切。从乘车下山,到“回首峰峦入莽苍”,对时空转换与行车速度,诗人只用“回首”二字,刻画出对名山胜境未了的兴致。诗人用“峰峦”来代指莫干山,很恰当。“莽苍”,古人多用于迷濛不清、空旷无际的田野之色,诗人用于山色也很贴切。因为那里“百道泉源飞瀑布”,青竹野树翠无边,云生雾绕,远远望去,只能是迷茫一片,同广阔无边的田野浑然一体。
次句接写下山途中,车窗外的青峰翠峦随窗内视点的飞速移动和空间角度的不断变化,由大而小,由近而远,由高而低,以至于迷迷蒙蒙,时隐时现,若有若无。这一句采用的是兼语句式,“峰峦”既是“回首”的宾语,又兼“入苍莽”的主语。北宋陈抟《归隐》诗曰:“十年踪迹走红尘,回首青山入梦频。”写的是梦境。“回首峰峦入莽苍”与“回首青山入梦频”句式相近,却写的是实景。“回首”照应开头的“翻身”,表现出诗人对名山胜境的顾眄留恋和未了的兴致。“峰峦入莽苍”与“山色有无中”(唐王维《汉江临泛》)有异曲同工之妙,一个“入”字,将静态的景物动态化,极为传神。
莫干山与杭州城的空间直距近百里,以路程计,当不止此数,行车决非片刻能到。但诗的艺术时空,可以“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晋陆机《文赋》)。如果说“回首”句是以急速变化的空间景象表现飞逝而去的时间意象的话,那么结尾两句则是采用时空变形的艺术手段,化时辰为瞬间,缩百里为咫尺,写出独特的审美感受。
“四十八盘”显示的是峰回路转、弯曲盘旋的空间意象,“才走过”却有着急遽发展的时间节奏。上一句的那个“入”字表现为一个过程,“入莽苍”当在车离山道之后。而“回首”则是一路不断地向后瞻望,全神贯注地目送“峰峦”远去。待到山色终于融入一片苍莽之中,这时转过脸来,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轿车已履平地,这便是“才走过”云云的心理依据。从山上到山下,诗人感觉到的只是顷刻间的一驰而过,于是原有的空间被极大地压缩了。作者的《七律·登庐山》的开头两句“一山飞峙大江边,跃上葱茏四百旋”,在展现雄伟壮阔的空间景象的同时,着一时间速率极快的“跃”字,一下子将庐山上下的空间距离缩小,生动地表现出诗人的豪情。“四十八盘才走过”的“走”字,是飞奔之意,与“跃”字有相同的艺术功能,又和下一句的“风驰”同义。而结尾句如果没有“风驰”二字过渡,就会使人产生莫干山下即“钱塘”的错觉。其实“四十八盘”只是归程的一小段,离杭州尚有百里之遥,但作者却以风驰电掣、其疾如飞的车轮转动,形象地表现了时光的高速,压缩了出发点与目的地之间巨大的空间距离。“已”回应上句的“才”,构成两句间的顺承关系。“又”则点明“到钱塘”并非初次,暗示了由杭州去莫干山,再由莫干山返回杭州的来去行踪,具有极强的概括力。
这首诗主要的艺术特色:风格轻快。体现在归途人的心情与动作的轻快上。上汽车的动作“翻身跃入”,体轻敏捷,干净利落,“跃”字传神,显得老当益壮,非常活跃。在回首山色时,看到的是“入莽苍”,反衬出汽车远离莫干山以及行驶之快,一个“又”字,更加突出车速之快,又表现了作者心情的轻快。在不知不觉当中,已经走过“千里”之程,诗人完全沉浸在轻松快乐之中,显得轻舟的神速。两者都体现了一个“快”字,表现的是一个“松”的心境。所不同的是,一个在陆上,一个在水上;一个坐车,一个乘船;一个“回首”,一个“旁观”。
全诗即景抒情,诗句轻快,语言明白如话,诗趣意兴盎然。诗人此次游兴极好,心境闲适,以致慨叹时光走得太快了。
这是一首激昂慷慨、同仇敌忾的战歌,表现了秦国军民团结互助、共御外侮的高昂士气和乐观精神,其独具矫健而爽朗的风格正是秦人爱国主义精神的反映。全诗共三章,采用了重章叠唱的形式,叙说着将士们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磨刀擦枪、舞戈挥戟,奔赴前线共同杀敌的英雄主义气概。
当时的秦国位于今甘肃东部及陕西一带。那里木深土厚,民性厚重质直。班固在《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赞》中说秦地“民俗修习战备,高上勇力,鞍马骑射。故秦诗曰:‘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焉。”朱熹《诗集传》也说:“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故其见于诗如此。”这首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确实反映了秦地人民的尚武精神。在大敌当前、兵临城下之际,他们以大局为重,与周王室保持一致,一听“王于兴师”,他们就一呼百诺,紧跟出发,团结友爱,协同作战,表现出崇高无私的品质和英雄气概。
由于此诗旨在歌颂,也就是说以“美”为主,所以对秦军来说有巨大的鼓舞力量。据《左传》记载,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吴国军队攻陷楚国的首府郢都,楚臣申包胥到秦国求援,“立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秦哀公为之赋《无衣》,九顿首而坐,秦师乃出”。于是一举击退了吴兵。可以想像,在秦王誓师的时候,此诗犹如一首誓词;对士兵们来说,则又似一首动员令。
如前所述,秦人尚武好勇,反映在这首诗中则以气概胜。诵读此诗,不禁为诗中火一般燃烧的激情所感染,那种慷慨激昂的英雄主义气概令人心驰神往。之所以造成这样的艺术效果,第一是每章开头都采用了问答式的句法。一句“岂曰无衣”,似自责,似反问,洋溢着不可遏止的愤怒与愤慨,仿佛在人们复仇的心灵上点上一把火,于是无数战士同声响应:“与子同袍!”“与子同泽!”“与子同裳!”第二是语言富有强烈的动作性:“修我戈矛!”“修我矛戟!”“修我甲兵!”使人想像到战士们在磨刀擦枪、舞戈挥戟的热烈场面。这样的诗句,可以歌,可以舞,堪称激动人心的活剧。
诗共三章,采用了重叠复沓的形式。每一章句数、字数相等,但结构的相同并不意味简单的、机械的重复,而是不断递进,有所发展的。如首章结句“与子同仇”,是情绪方面的,说的是他们有共同的敌人。二章结句“与子偕作”,作是起的意思,这才是行动的开始。三章结句“与子偕行”,行训往,表明诗中的战士们将奔赴前线共同杀敌了。这种重叠复沓的形式固然受到乐曲的限制,但与舞蹈的节奏起落与回环往复也是紧密结合的,而构成诗中主旋律的则是一股战斗的激情,激情的起伏跌宕自然形成乐曲的节奏与舞蹈动作,正所谓“长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礼记·乐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