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以“狼”的进退皆狼狈不堪的情景,来衬托周公进退从容,无所往而不宜的智慧品德。也有人认为这是讽刺贵族王孙的诗。全诗二章,每章四句。此诗语带调侃,但有分寸,先以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作比来揶揄人,后又在结句弱化了揶揄份量,使整首诗的氛围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关于这首诗的主旨,长期以来即有美刺两种观点相对立。旧说是“赞美”,现代研究者则多判为是对贵族“丑态”的“讽刺”。持美诗说者或径取前人成说,不予发挥;持刺诗说者大都以“狼固非喻圣人之物”为据;或言狼喻管蔡小人之流,曲意弥缝,二者均未对《豳风·狼跋》一诗之比兴特点作深入体察。主赞美者,着眼在“赤舄几几”“德音不瑕”,这只能是颂赞;但“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却分明带着揶揄的口吻,与“赞美”并不协调。
主讽刺者,着眼在喻比公孙的“狼”,既凶残、又狼狈,若非讽刺,不会以此为喻。此诗以狼之进退形容公孙之态,亦非必含有憎恶、挖苦之意。闻一多指出,《豳风·狼跋》“对于公孙,是取着一种善意的调弄的态度”。还有一种观点,把“狼跋其胡”解释为天狼星停滞在尾宿,认为这是一首讽刺的山歌,讽刺公孙贵族不懂、不关心天象的变化而只关心自己的鞋子。
此诗二章,入笔均从老狼进退的可笑之态写起。但体味诗意,却须先得注意那位“公孙”的体态。诗中一再点示“公孙硕肤”。“肤”即“胪”,腹前肥者之谓;“硕胪”,则更胖大累赘了。一位肥硕的公孙,而穿着色彩鲜明的弯翘“赤舄”走路,那样子一定是非常可笑的。“舄”是一种皮质、丝饰、底中衬有木头的屦,形状与翘首的草鞋相仿。
据闻一多考证,周人的衣、冠、裳(下衣)、履,在颜色搭配上有一定规矩。公孙既蹬“赤舄”,则其带以上的衣、冠必为玄青,带以下的韠、裳则为橙红,还有耳旁的“瑱”、腰间的“佩”,多为玉白。正如闻一多所描摹的,给公孙“想像上一套强烈的颜色……再加上些光怪陆离的副件(按:即瑱、佩之类)的装饰物,然后想像裹着这套‘行头’的一具丰腴的躯体,搬着过重的累赘的肚子,一步一步摇过来了”(《匡斋尺牍》)——这便是诗中那位贵族“公孙”的雅态,令人见了会忍俊不禁,而生发一种调侃、揶揄的喻比欲望。
然后再体味“狼跋其胡,载疐其尾”的比喻,便会忽如搔着痒处,而为此喻之维妙维肖绝倒了。古人大抵常与校猎、御射中的猎物打交道,对于肥壮老狼的奔突之态早就熟稔。所以《易林·震之恒》即有对此形态的绝妙描摹:“老狼白獹(即“胪”),长尾大胡,前颠从踬,岐人悦喜”。此诗对公孙的体态,即取了这样一只腹白肥大、“前颠从踬”的老狼作喻比物。
闻一多对此二句亦有精彩的阐发:“一只肥大的狼,走起路来,身子作跳板状,前后更迭的一起一伏,往前倾时,前脚差点踩着颈下垂着的胡,往后坐时,后脚又像要踏上拖地的尾巴——这样形容一个胖子走路时,笨重,艰难,身体摇动得厉害,而进展并未为之加速的一副模样,可谓得其神似了。”(《匡斋尺牍》)
本来,这样的调笑,对于公孙来说,也确有颇为不恭之嫌的。但此诗的分寸把握得也好,一边大笑着比划老狼前颠后踬的体态为喻,一边即又收起笑容补上一句:“您那德性倒也没什么不好!”“德音不瑕”句的跳出,由此化解了老狼之喻的揶揄份量,使之向着“开玩笑”的一端倾斜,而不至于被误解为讥刺。所以其所造成的整首诗的氛围,便带上了一种特有的幽默感。
史达祖与其妻“十年未始轻分”,感情甚笃。这首词把悼念亡妻的痛切之情与独处异乡的孤寂之感揉合在一起,感人至深。
上片为忆旧。词写于时近“寒食”之际,正当莺啼燕语,百花争妍的时节,换上春衣到郊外踏青赏花,是古代文人的赏心乐事。此时“寻春服”,自然不难联想起当年妻子在日,每值清明寒食,总要为自己裁几件春衣。“裁春衫寻芳”便由此落笔。“记金刀素手,同在晴窗”。这两句用以一“记”字领起两个四字句。《古诗十九首》谓“娥娥红粉妆,纤纤出素手。”“素手”二字已暗示出其妻的贤慧温柔。旭日临窗,作者看着妻子为自己外出赏花准备衣裳。这是一幅极平常的家庭生活剪影,静谧、和谐、美满。“十年未始轻分”的夫妻终于拆散了。“几度因风残絮,照花斜阳”,前句化用谢道韫《咏雪》诗:“未若柳絮因风起。”这里将“柳絮”改作“残絮”并继之以“斜阳”,透露出一种萧瑟凄凉气象。残絮被风吹去,难以寻觅,暗示妻子的亡故。以“残絮”比其妻,也透露出词人对人生短促的感慨。妻子死后,已几度春风;柳照样绿,花照样开,而伊人一去不复返了。“谁念我,今无裳”二句,照应词题。显示出梅溪词结构之缜密,此情本是因寻春服而起,“今无裳”勾起愁肠,使作者陷入深深的回忆之中。“自少年消磨疏狂”一句,出自白居易《代书诗一百韵寄微之》诗的“疏狂属年少,闲散为官卑”。中年丧妻,郁郁寡欢,少年豪气消磨殆尽。上结三句,又用领字格,以一“但”字领起三句,刻画梦境。“听雨挑灯,攲床病酒”二句,明显是借用贺铸悼亡词《鹧鸪天·重过阊门万事非》中“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句意。“多梦睡时妆”乃是写实情。上片通过对亡妻琐碎往事的回忆,倾诉作者对她的一往情深。
下片直抒胸臆,重在表达自己对亡妻绵厚炽热的深挚感情。换头是一个折腰六字句,“飞花”照应“残絮”,“良宵”照应“多梦”,使上下片意脉紧紧相连。又有人去楼空意兴阑珊之味。“有丝阑旧曲,金谱新腔”,以“有”字领起两个四字句。这两句互文见义,说明亡妻精于音乐。音乐虽美,则难与旧人共赏,不禁伤怀难已。睹物思人,自然引入下句:“最恨湘云人散,楚魂伤。”词人青年时期曾在江汉一带生活过,他写及爱情的许多作品也常常带上“楚”“湘”等字眼。这大概有两种可能:一是其结婚是在楚地,二是其妻名“湘云”之类。在这里,“湘云人散,楚兰魂伤”二句为对文,曲笔写妻子之死,自己之悲。冠以“最恨”二字,是极写词人的痛惜之情。“身是客,愁为乡”二句更推进了一层,表现了自己孤独凄苦的身世之感。“算玉箫、犹逢韦郎”句,用韦皋典故。玉箫生不能与韦皋再会,死后犹能化为歌妓与韦皋团圆。对照感叹自己妻子亡故以后,再也无缘与她重会了。后结“近寒食人家,相思未忘蘋藻香”二句,既点出此时节令,又暗举出与亡妻共同有过的美好往事。词人寒食祭坟,见人家出游踏青,妇女采集芳草,不由想起往日新婚之乐来。以乐景写哀情,愈见其哀思之深切。
《寿楼春》乃梅溪自度曲。本来似乎是志得意满的心境,但车马轻裘,锦衣玉食,换不来佳人一盼,正是富贵景象,凄凉心境,两相对比,自然引发词人无限伤感。其艺术特点主要表现在韵律方面:其一,此词冲破了一句之中“一声不许四用”的戒律,词中常出现四平声句和五平声句。如“消磨疏狂”,“犹逢韦郎”均为四平声,而起句“裁春衫寻芳”则是一个五平声句。这是对词律的大胆突破,这在婉约词人中更是极罕见的。这是史达祖对婉约词的发展。其二,此词多用平声和拗句。全词一百零一字,平声字便占了六十四个。拗调平声使声音舒徐平缓,也直接影响到词的艺术风格。正如焦循所说:“词调愈平熟则其音急,愈生拗则其音缓。急则繁,其声易淫,缓则庶乎雅耳。如……吴梦窗、史梅溪等词,往往用长句……而其音以缓为顿挫。”(《雕菰楼词话》)其三,运用双声叠韵。这使词的节奏更为舒缓,声情更为低抑,充满凄音,适于抒发缠绵哀怨的悼亡之情。
这首诗用朴素自然的语言咏傀儡以言情,形象生动,耐人咀嚼。诗题《咏傀儡》,意为吟咏木偶戏中的木偶。诗的前两句“鲍老当筵笑郭郎,笑他舞袖太郎当”,“鲍老”,是宋代戏剧中的角色;“郭郎”,是戏剧中的丑角,诗中系指木偶戏中的木偶。这里,着墨无多,却使鲍老与郭郎的形象跃然纸上。诗人写鲍老,突出一个“笑”字;写郭郎,则紧扣其“舞袖太郎当”(衣服宽大,与身材不称)。透过这两行诗,我们仿佛目睹鲍老当筵笑郭郎的笑容,耳闻其笑语,也仿佛看到郭郎甩动着宽长的衣袖机械起舞的舞姿。
诗的后两句“若教鲍老当筵舞,转更郎当舞袖长”,笔锋一转,作出假设:倘若让鲍老当筵舞,则鲍老的舞袖较之郭郎反而更显得宽长。这两行诗,令人读后忍俊不禁:哦,原来那个讥笑郭郎舞袖太郎当的鲍老,其舞袖更为郎当。这样,鲍老就成了一个缺乏自知之明的角色,他对郭郎的讥笑,也就变为他的自我嘲笑。
显然,这首诗在艺术上的特色是寓讥刺于幽默之中,诗旨不在写鲍老笑郭郎舞袖太郎当,而在讥刺鲍老缺乏自知之明,以及傀儡的身不由己。但诗人不是以一副严肃的面孔,声色俱厉地呵斥之,而是面露笑容,说出蕴藏着讥刺锋芒的幽默话来,从而,令人于一阵轻松发笑之后,陷入沉思,有所领悟。这种寓讥刺于幽默之中的艺术,较之直露讥刺锋芒要委婉含蓄,耐人寻味。
第一句中的杜诗韩笔,指杜甫的诗歌和韩愈的古文。“愁来”,点明诗人研读杜诗韩笔时的心绪。自安史之乱后,数十年来,藩镇割据,内战不断,导致边防空虚,民生凋敝;同时,吐蕃统治者占领河西和陇右,对京城形成威胁,河陇百姓长期受到吐蕃奴隶主的奴役压迫。这种内忧外患让诗人时刻感到忧虑。这“愁”,是诗人抱负的流露、识见的外溢和正义感的迸泻。“愁来”读杜、韩,是诗人与杜、韩思想相通的体现。
“似倩麻姑痒处搔”中诗人从杜的沉郁顿挫和韩的精深博大中汲收了睿智、胆识和力量。理性的享受,心灵的快感,使他突发奇想,恍若古代神话中的麻姑仙女用纤长的指甲轻轻搔着自己的痒处一样。此典原意是蔡经悬想麻姑爪爬背上痒处,舒适、愉快;诗人移作搔心头痒处,酣畅、痛快。这种匪夷所思的妙喻,是诗人兴到之笔,妙在信手拈来,兴味盎然。
第三句中诗人把杜、韩比作天外飞来的百鸟之王凤凰,赞叹和倾慕之情表露无遗。
最后一句感慨日趋没落的晚唐社会就像是一支断弦的弓弩,颓势已定。没有人可以用凤髓制作续弦胶,将断裂的弓弦修复。不明言“愁”,但是这种愁意在诗中却十分明显。
这首七绝宣示了诗人钻研杜、韩的心得,表达其倾慕、推重之情。诗中描叙愁中读杜、韩诗文的极度快感,而后喟叹杜、韩的杰作无人嗣响。以愁为始,以愁为结,一前一尾,一显一隐,错落有致。诗中旧典活用,有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又使人回味不已。诗后两句,上句设问,下句作答,一问一答,自成呼应,饶有韵味。
唐诗主情,宋诗主理。宋的这种主理的诗,对那些喜好唐诗的人来说,常有味同嚼蜡之感。但诗如能用简捷的句子,深刻地表达一种哲理,也不能不说有其特殊的妙趣。杨朴的这首《七夕》,就是具有这种妙趣的哲理诗。
诗的作者从牛郎、织女七夕踏鹊桥相会的神话传说发端,别出新裁,表达了作者独到而又深刻的见解。“未会牵牛意若何?须邀织女弄金梭。”前两句设问:弄不懂牛郎到底打的什么主意,是怎么想的,非得邀天上的仙女来织满天的锦绣云霞。这里的“须”字,是一种怀疑和否定,从正面来解释,就是没有必要来邀请织女作这一切。这两句来得非常奇,出人意料,因为很多人把把牛郎织女的神话作为美妙的故事来接受,对其中所包含的意义从未提出过质疑。以为神胜过人,天上的仙女自然比人间的一切都要聪明许多。但诗人却对此表示怀疑。前两句的这种怀疑只涉及到神话故事本身,但这已足以造成悬念。这两句为诗的末联所发的奇论,做了有力的铺垫。
“年年乞与人间巧,不道人间巧己多”。这两句是说:每年人们都要在七月七日晚上向天上的织女乞求赐予刺绣、纺织等的聪慧、智巧,但实际上,人间的智巧己经是很多了,多得有点可怕。诗人在这里并非是在赞扬人间的机巧,而是来了一个大转弯,诗人此时想起的不仅仅是人间创造幸福的巧智,还有行恶的智巧:有巧取牵夺,互相倾轧,以及繁复、杂多而又绞尽脑汁的勾心斗角。诗人赋予末一行诗中的“巧”的含义已经不同于第三行诗中“巧”的含义。恰是这种新的含义,不无道理,但又非常出人料想地拓宽了诗思的领域,这就便诗的情思和哲理向更深处开掘,一使诗具有了横空出世、奇崛诡辩之美。当人间充分运用他的机巧来进行勾心斗角的时候,要邀织女来已无意义。从四句诗的整体和诗情的深入来看,诗人的愤世嫉俗之情表现得很是恰当、巧妙、深刻。
杨朴在那样一个时代有这样一种思想和见识是很深刻的,加之诗语简练、晓白、朴实,就使诗思凝重、洗练,富有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