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首诗写边地气候,是这组诗展开的大背景。这首诗的特点,就在于把感慨行役中路途的艰难和边塞的寒冷结合在一起,加以形象的描写,使之生动感人。首联是写自己独自行走了很久,在漫长的征途中去时十分艰难,此时回来也十分艰难。“去”,指前往清夷军送兵;“转”,即回,返入居庸关。这一联先从行役写起,“匹马”表明孤独;“行将久”,暗示路途遥远、人困马乏。“难”,不仅指山路的坎坷崎岖,也包含边地冰雪严寒之苦,为中间二联写边塞寒冷,作了巧妙的过渡。中间两联,突出表现居庸关一带的寒冷气候。颔联是说自己原来不知道边塞和内地的气候差别如此之大,此时只惊讶客子衣服的单薄。这一联妙在写“寒”字而不说穿。诗人送兵去时是秋天,边塞还不太寒冷,还显不出与内地在气候上的明显区别,而冬日回还,北风凛冽,积雪满地,才发觉到寒不可挡。说:“不知”,实为已经深知,吞吐含茹,措语婉曲。写人对气候的感觉,字面上没有“寒”字,而读来已觉寒气逼人,真是“不寒而栗”了。颈联是写因为气候寒冷,泉水流动的声音也显得悲苦,山上的树叶已经干落,十分空旷。颈联的意思十分曲折。上句正面点出“冷”字,但并非诗人直接感受,而是通过泉声的悲苦间接感觉的。连泉水也因寒冷而悲咽,人的寒苦也就不言而喻了。再看山上的树木,也抵挡不住寒威,叶子全部干落了。通过树木的感觉,曲折地传达出人的感觉。这两句都是透过一层,从听觉和视觉两个方面,将瘆人的酷寒,通过水和树,表现得十分曲折深入,给人以一波三折之感。同时,这两句也是对居庸关一带的实景描绘。居庸关坐落在险峻的峡谷之中,两边峰峦耸峙,一道溪水从关侧流过。诗人从精炼的字句中,展示了形象的画面,透出雄浑苍凉之感。在着力描写居庸关一带的严寒之后,作者抬首瞻望前路,从描写边塞从容地转到描写行役,再一次发出征路遥遥的慨叹。尾联的意思是:不要认为进入了居庸关,就走完了艰险、高寒的关塞,那前面云雾弥漫、冰雪覆盖,路途还遥遥无际呢!居庸关在昌平县西北,是长城要口之一,与紫荆、倒马合称“内三关”,从塞北过了居庸关,山势渐缓,即进入华北平原,气温也相应升高一点,但毕竟是在冬天,仍然寒冷。“云雪尚漫漫”一句,是对过关以后的景象和寒冷的描写,也蕴涵着征路漫长的意思。这一联与首联“匹马行将久,征途去转难”相呼应,全诗从写行役开始,继而描写边塞,最后又以写行役结束,形成一种回环的结构,给人一种谨严而浑然的美感。
第二首诗写诗人入居庸关时的所见所思。首联既点明了诗人观察的时间和地点,也是对环境大背景的刻意渲染。颔联写诗人看到的景象,一副冰雪凄迷,前途艰难之状,暗示了诗人对自己的仕途丝毫看不懂前景,感到无可奈何。颈联总结此次出塞的收获,诗人看到时局混乱、阴暗,良臣进阶无路,因此失分失望、愤懑,想到了暂居家中以修身养性。尾联追述先贤在时局混乱时退居草莽,相机而作的故事。全诗情景交融,前四句写景,极尽凄美;承此而总结此次出使的收获,但到此时不是报效朝廷的时候;于是追述先贤,自然而然地生发出“归去”之念。但诗人的“归去”不是真的归隐,而是为了出仕,是保存实力,积累力量的行动。
第三首诗言辞愤懑,其中的景物描写耐人寻味。全诗先写自己忙碌而无所作为,表达了对此种生活的厌倦;随之又很自然地流露出对身居卑职的无奈;连看到的景物也仿佛助长着诗人的这种情绪;最后诗人终于在反复思索、对比后,愤而表露出弃官而去的心志。《旧唐书》载:“(适)解褐汴州封丘尉,非其好也,乃去位,客游河右。”这段记载这与这组诗的思想内容十分切合。
这首诗的开端两句,一来便直接点题,直截了当,没有丝毫客套。“出门何所见?”蕴含深深的惆怅情感,显得悠长。似乎眼前的景色无法引起他的心思。或许是因为长期怀才不遇,前途堪忧,心中郁闷,所以才有了这种漫不经心之态度。初唐诗人可能会直接描写眼前的景色,并以对偶两句为引子。但对于高适来说,这些虚饰是可舍弃的,因为那不符合他豪迈的情怀。他必定要有所突破,因此次句平淡地写道:“春色满平芜”。虽然四季更迭,春天到来,春风吹过,原野上野草葱茏。然而,他自己却依然一事无成。
后两句,诗人终于发出不满:“可叹无知己,高阳一酒徒!”他引用了一个典故,典故中的郦食其得到刘邦的赏识,而他自己多年的努力却未得回报,如此凄凉。其中“可叹”之意,表达无奈之情,如刀割心。诗人的不甘与悲愤尽显于此,也有几分怨憎与忧愤之意。引用“高阳酒徒”的典故,或许暗含自己的小心思。毕竟姓“高”,再加上与地名相关的故事。这实质上是诗人自我感触的表现,他渴望能遇到自己的“沛公”,以施展抱负。
这首诗读起来清爽明了,开端以疑问句开篇,显得自然。但更多的是在妙用映衬手法。用“春色满平芜”来凸显诗人困窘的境遇;用前贤得志的典故,衬托诗人对功名的渴望。短短二十字间,将诗人的无奈和失意完美地表现出来。
诗以议论起,用递进法展开。先说自己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在年轻时就对离别看得很重,到了年老,即使是会面,也引起心中的伤悲。对句有两层意思,一是说年老了,会一次少一次,所以相见时对未来充满感伤;一是有会必有别,因为对离别的感伤,就连对会面也感到心情沉重起来。
毕竟,与别相比,会还是快乐的。第二联写会面时的亲情。兄妹俩随意准备了些酒菜,只是为了把酒谈话,话很多,一直到夜间,还在昏暗的灯光下说着。这两句,很形象地刻绘了兄妹俩的感情,都是就眼前实事组织进诗,显得十分亲切;比那些着意雕镂、粉饰拔高的话自然得多。正因为如此,这联成为传诵的名句。宋吴可《藏海诗话》云:“七言律一篇中必有剩语,一句中必有剩字,如‘草草杯盘供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如此句无剩字。”赞赏了句中用语稳妥,浑成一气。同时,王安石的诗以善用叠字闻名,这联中两个叠字也用得很成功。“草草”二字,说出了兄妹俩的感情至深,用不着世俗的客套,能够相会已是最大的满足,描绘了和睦温暖的家庭气氛。“昏昏”二字,写两人说了又说,灯油已快干,灯火已昏暗,仍顾不上休息。
下半四句写别,呼应首联。刚刚在叹息已经三年没有见面,知心话说不完,眼下自己马上又要到万里外的辽国去,诗便自然而然地转入惆怅,话题也就引入别后。于是,妹妹挂念地问:“后会在什么日子?”兄长只能含糊地回答:“见到大雁南飞,我就会从北国带回消息了。”其实,诗人自己不能预料会面的日子。诗就在无可奈何的气氛中结束,留下了一丝安慰,一个悬念。
这首诗没有用一个典故,把人所习见的家庭生活细节捡选入诗,而以传神的语言表达出来,是那么地质朴自然,因而成为王安石七律中的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