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正是清明节,诗人杜牧在路上行走,遇上了下雨。清明,虽然是柳绿花红、春光明媚的时节,可也是气候容易发生变化的期间,常常赶上“闹天气”。远在梁代,就有人记载过:在清明前两天的寒食节,往往有“疾风甚雨”。若是正赶在清明这天下雨,还有个专名叫作“泼火雨”。诗人遇上的,正是这样一个日子。
诗人用“纷纷”两个字来形容那天的“泼火雨”,真是好极了。“纷纷”,若是形容下雪,那该是大雪。但是用来写雨,却是正相反,那种叫人感到“纷纷”的,绝不是大雨,而是细雨。这种细雨,也正就是春雨的特色。细雨纷纷,是那种“天街小雨润如酥”样的雨,它不同于夏天的倾盆暴雨,也和那种淅淅沥沥的秋雨绝不是一个味道。这“雨纷纷”,正抓住了清明“泼火雨”的精神,传达了那种“做冷欺花,将烟困柳”的凄迷而又美丽的境界。
这“纷纷”在此自然毫无疑问的是形容那春雨的意境;可是它又不止是如此而已,它还有一层特殊的作用,那就是,它实际上还在形容着那位雨中行路者的心情。
且看下面一句:“路上行人欲断魂”。“行人”,是出门在外的行旅之人,不是那些游春逛景的人。那么什么是“断魂”呢?在诗歌里,“魂”指的多半是精神、情绪方面的事情。“断魂”,是极力形容那一种十分强烈、可是又并非明白表现在外面的很深隐的感情,比方相爱相思、惆怅失意、暗愁深恨等等。当诗人有这类情绪的时候,就常常爱用“断魂”这一词语来表达他的心境。
清明这个节日,在古人感觉起来,和我们今天对它的观念不是完全一样的。在当时,清明节是个色彩情调都很浓郁的大节日,本该是家人团聚,或游玩观赏,或上坟扫墓,是主要的礼节风俗。除了那些贪花恋酒的王孙公子等人之外,有些头脑的,特别是感情丰富的诗人,他们心头的滋味是相当复杂的。倘若再赶上孤身行路,触景伤怀,那就更容易惹动了他的心事。偏偏又赶上细雨纷纷,春衫尽湿,这给行人就又增添了一层愁绪。这样来体会,才能理解为什么诗人在这当口儿要写“断魂”两个字;否则,下了一点小雨,就值得“断魂”,那不太没来由了吗?
这样,我们就又可回到“纷纷”二字上来了。本来,佳节行路之人,已经有不少心事,再加上身在雨丝风片之中,纷纷洒洒,冒雨趱行,那心境更是加倍的凄迷纷乱了。所以说,纷纷是形容春雨,可也形容情绪;甚至不妨说,形容春雨,也就是为了形容情绪。这正是我国古典诗歌里寓情于景、情景交融的一种绝艺,一种胜境。
前二句交代了情景,问题也发生了。怎么办呢?须得寻求一个解决的途径。行人在这时不禁想到:往哪里找个小酒店才好呢?事情很明白:寻到一个小酒店,一来歇歇脚,避避雨;二来小饮三杯,解解料峭中人的春寒,暖暖被雨淋湿的衣服;最要紧的是,借此也能散散心头的愁绪。于是,向人问路了。
是向谁问的路呢?诗人在第三句里并没有告诉我们,妙莫妙于第四句:“牧童遥指杏花村”。在语法上讲,“牧童”是这一句的主语,可它实在又是上句“借问”的宾词——它补足了上句宾主问答的双方。牧童答话了吗?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以“行动”为答复,比答话还要鲜明有力。
“遥”,字面意义是远。但我们读诗的人,切不可处处拘守字面意义,认为杏花村一定离这里还有十分遥远的路程。这一指,已经使我们如同看到。若真的距离遥远,就难以发生艺术联系,若真的就在眼前,那又失去了含蓄无尽的兴味:妙就妙在不远不近之间。“杏花村”不一定是真村名,也不一定即指酒家。这只需要说明指往这个美丽的杏花深处的村庄就够了,不言而喻,那里是有一家小小的酒店在等候接待雨中行路的客人的。
诗里恰恰只写到“遥指杏花村”就戛然而止,再不多费一句话。剩下的,行人怎样地闻讯而喜,怎样地加把劲儿趱上前去,怎样地兴奋地找着了酒家,怎样地欣慰地获得了避雨、消愁两方面的满足和快意……,这些诗人就“不管”了。他把这些都含蓄在篇幅之外,付与读者的想象,由读者自去寻求领会。他只将读者引入一个诗的境界,他可并不负责导游全景;另一面,他却为读者展开了一处远比诗篇所显示的更为广阔得多的想象余地。这就是艺术的“有余不尽”。
这才是诗人和我们读者的共同享受,这才是艺术,这也是我国古典诗歌所特别擅长的地方。古人曾说过,好的诗,能够“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在于言外”。拿这首《清明》绝句来说,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当之无愧的。
这首小诗,一个难字也没有,一个典故也不用,整篇是十分通俗的语言,写得自如之极,毫无经营造作之痕。音节十分和谐圆满,景象非常清新、生动,而又境界优美、兴味隐跃。诗由篇法讲也很自然,是顺序的写法。第一句交代情景、环境、气氛,是“起”;第二句是“承”,写出了人物,显示了人物的凄迷纷乱的心境;第三句是一“转”,提出了如何摆脱这种心境的办法;而这就直接逼出了第四句,成为整篇的精彩所在—“合”。在艺术上,这是由低而高、逐步上升、高潮顶点放在最后的手法。所谓高潮顶点,却又不是一览无余,索然兴尽,而是余韵邈然,耐人寻味。这些,都是诗人的高明之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继承的地方!
“酣酣日脚紫烟浮,妍暖破轻裘。”“日脚”,云缝斜射到地面的日光。“紫烟”,映照日光的地表上升腾的水气。“酣酣”,其色调之深。这一句是写初春“乍晴”景色,抓住了主要特征:云彩、地气都显得特别活跃,云脚低垂,地气浮腾;日光也显得强烈了,“日脚”给人夺目的光亮;天气也暖和了,“酣酣”、“紫”的色调就给人以暖感。“妍暖”,和暖、轻暖。“轻裘”,薄袄。这时的温度也不是一下子升得很高,并不是带给人热的感觉,这种暖意首先是包裹在“轻裘”里的躯体感觉到了,它一阵阵地传了过来。这一句是写感觉。总之,这天气给人的是暖乎乎的感觉。
“困人天色,醉人花气,午梦扶头。”“天色”即天气。这天气叫人感到舒服,因而容易使人陶醉,加上暖乎乎的花香沁人心脾,更使人精神恍惚了。暖香与“冷香”对人的刺激确乎不同。“扶头”,本是指一种易使人醉的酒,也状醉态。“午梦扶头”就是午梦昏昏沉沉的样子。
上阕是写乘舆道中的困乏,下阕写“小憩柳塘”。
“春慵恰似春塘水,一片縠纹愁。这片”春慵“紧接”困“字”醉“字来,意脉很细。这里即景作比。”縠纹“,绉纱的细纹比喻水的波纹。这两句说:春慵就象春塘中那细小的波纹一样,叫人感到那么微妙,只觉得那丝丝的麻麻痒痒、阵阵的软软绵绵。这个”愁“字的味道似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下面又进一步进行描写:”溶溶泄泄(yìyì),东风无力,欲皱还休。“”溶溶泄泄,水缓缓掠动。“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冯延已《谒金门》),墉水皱了;可你认真去看,又“风静縠纹平”(苏轼《临江仙》)了。这里写水波就是这种情形。这是比喻春慵的不可捉摸,又似曾可见恍恍惚惚,浮浮沉沉的状态。这几句都是用比喻写春慵,把难以言状的困乏形容得如此具体、形象,作者的写作技巧真令人叹服。同时还要体会,这春水形象的本身又给人以美感。它那么温柔熨贴,它那么充溢、富于生命力,它那么细腻、明净,真叫人喜爱。春慵就是它,享受春慵真是人生的快乐。春慵,是一种生理现象,也是一种感觉,虽然在前人诗词里经常出现这字眼,但具体描写很少,苏轼(《水龙吟·杨花词》)借杨花写了女子的慵态,但没有这首词写得生动、细腻、充盈。此词用了许多贴切的词语天气给人的困乏感觉,又用了一系列比拟写感觉中的春慵,使人刻画如沐其中;感觉到了春天的温暖,闻到了醉人的花香,感受到了柳塘小憩的恬美。
沈际飞评道:“字字软温,着其气息即醉。”(《草堂诗余别集》引)确实不错。如此写生理现象,写感觉,应当说是文学描写的进步。
乾元元年(758)李白流放夜郎(治所在今贵州正安西北),二年春行至巫山遇赦,回到江陵。杜甫远在北方,只闻李白流放,不知已被赦还,忧思拳拳,久而成梦。
这两首记梦诗,分别按梦前、梦中、梦后叙写,依清人仇兆鳌说,两篇都以四、六、六行分层,所谓“一头两脚体”(见《杜少陵集详注》卷七。本篇文字亦依仇本。)上篇写初次梦见李白时的心理,表现对故人吉凶生死的关切;下篇写梦中所见李白的形象,抒写对故人悲惨遭遇的同情。
“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诗要写梦,先言别:未言别,先说死,以死别衬托生别,极写李白流放绝域、久无音讯在诗人心中造成的苦痛。开头便如阴风骤起,吹来一片弥漫全诗的悲怆气氛。
“故人入我梦,明我长相忆。”不说梦见故人,而说故人入;而故人所以入梦,又是有感于诗人的长久思念,写出李白幻影在梦中倏忽而现的情景,也表现了诗人乍见故人的喜悦和欣慰。但这欣喜只不过一剎那,转念之间便觉不对了:“君今在罗网,何以有羽翼?"你既累系于江南瘴疠之乡,怎么就能插翅飞出罗网,千里迢迢来到我身边呢?联想世间关于李白下落的种种不祥的传闻,诗人不禁暗暗思忖:莫非他真的死了?眼前的他是生魂还是死魂?路远难测啊!乍见而喜,转念而疑,继而生出深深地忧虑和恐惧,诗人对自己梦幻心理的刻画,是十分细腻逼真的。
“魂来枫林青,魂返关塞黑。”梦归魂去,诗人依然思量不已:故人魂魄,星夜从江南而来,又星夜自秦州而返,来时要飞越南方青郁郁的千里枫林,归去要渡过秦陇黑沉沉的万丈关塞,多么遥远,多么艰辛,而且是孤零零的一个。“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在满屋明晃晃的月光里面,诗人忽又觉得李白那憔悴的容颜依稀尚在,凝神细辨,才知是一种朦胧的错觉。想到故人魂魄一路归去,夜又深,路又远,江湖之间,风涛险恶,诗人内心祝告着、叮咛着:“水深波浪阔,无使蛟龙得。”这惊骇可怖的景象,正好是李白险恶处境的象征;这惴惴不安的祈祷,体现着诗人对故人命运的殷忧。这里,用了两处有关屈原的典故。“魂来枫林青”,出自《楚辞・招魂》:“湛湛江水兮上有枫,目极千里兮伤春心,魂兮归来哀江南!”旧说系宋玉为招屈原之魂而作。“蛟龙”一语见于梁吴均《续齐谐记》:东汉初年,有人在长沙见到一个自称屈原的人,听他说:“吾尝见祭甚盛,然为蛟龙所苦。”通过用典将李白与屈原联系起来,不但突出了李白命运的悲剧色彩,而且表示着杜甫对李白的称许和崇敬。
上篇所写是诗人初次梦见李白的情景,此后数夜,又连续出现类似的梦境,于是诗人又有下篇的咏叹。
这首诗用朴素自然的语言咏傀儡以言情,形象生动,耐人咀嚼。诗题《咏傀儡》,意为吟咏木偶戏中的木偶。诗的前两句“鲍老当筵笑郭郎,笑他舞袖太郎当”,“鲍老”,是宋代戏剧中的角色;“郭郎”,是戏剧中的丑角,诗中系指木偶戏中的木偶。这里,着墨无多,却使鲍老与郭郎的形象跃然纸上。诗人写鲍老,突出一个“笑”字;写郭郎,则紧扣其“舞袖太郎当”(衣服宽大,与身材不称)。透过这两行诗,我们仿佛目睹鲍老当筵笑郭郎的笑容,耳闻其笑语,也仿佛看到郭郎甩动着宽长的衣袖机械起舞的舞姿。
诗的后两句“若教鲍老当筵舞,转更郎当舞袖长”,笔锋一转,作出假设:倘若让鲍老当筵舞,则鲍老的舞袖较之郭郎反而更显得宽长。这两行诗,令人读后忍俊不禁:哦,原来那个讥笑郭郎舞袖太郎当的鲍老,其舞袖更为郎当。这样,鲍老就成了一个缺乏自知之明的角色,他对郭郎的讥笑,也就变为他的自我嘲笑。
显然,这首诗在艺术上的特色是寓讥刺于幽默之中,诗旨不在写鲍老笑郭郎舞袖太郎当,而在讥刺鲍老缺乏自知之明,以及傀儡的身不由己。但诗人不是以一副严肃的面孔,声色俱厉地呵斥之,而是面露笑容,说出蕴藏着讥刺锋芒的幽默话来,从而,令人于一阵轻松发笑之后,陷入沉思,有所领悟。这种寓讥刺于幽默之中的艺术,较之直露讥刺锋芒要委婉含蓄,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