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叙事诗,在写作上似乎有些类似曹植的《名都篇》。首联写天子的狩猎队伍,从皇宫出发经过上林苑到达目的地——闲田。“闲”字至关重要,它说明了天子狩猎不是在良田上举行,不扰民,不害农。二三联写射兔过程,描写了一个热闹紧张的场面,其中“一发遂双连”是直点题目。四联从人、弓两方面描写射猎场景:上句言狡兔,“含霜草”意指霜还未化的清晨时分;“向月弦”,状写弓被拉得极满,如满月,这是借弓称美皇帝的技艺。五联是承上联而来,“欢声”、“喜气”都是对御箭连中双兔的说明,“动寒木”和“满晴天”,极言随从者称颂山呼之声。尾联以议论作结,犹言吾皇实有武技,胜于只在诗篇中空见射猎之事的陈思王曹植。
此诗有两点值得注意:一、运用了衬托手法。狡兔三窟,兔子其实是一种灵敏矫健的动物,故很难射中,加上为示好生之德,狩猎时要让开一道,更增加了射猎的难度。但尽管如此,天子还是连中了两兔。射中双兔,除了因为有良弓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在于有百步穿杨的技术,而这种技术在反衬之下就显得尤为高超了,是对君王射艺的一种称赞。二、尾联含义深刻巧妙。陈思王曹植曾作乐府诗《名都篇》,写洛阳贵族子弟如何耽于斗鸡走马之乐,而无治国忧民之心,中间两度出现“我”字,看似自责,其实是刺世。诗人说“那似陈王意”,就意味着他写这首诗所抱的心情和曹植是不同的,并未对狩猎本事心存讽刺。文治武功向来是封建社会衡量好的君主的两个重要标准,此诗从一个方面,向读者展示了这种观念的影响。
诗以清奇多姿的景语开笔,表现诗人远听太白轻雷、近看紫阁流云的归山逸趣;中间续以久滞宦途的兴叹,折为“钓竿不复把,野碓无人舂”的失意和惆怅;最后复出之以景语,留袅袅钟音于诗外。诗以山中雷鸣雨落、云烟变幻的奇观为启端,抒发了诗人对心居微官的愧悔和向往自由闲适生活的情怀。全诗语调慷慨豪迈调,绘景雄奇瑰丽,境界淡远,写得气魄非凡。
开始四句写雷雨景象,第一、二句写远景。诗人在白阁峰西面自己的草堂中,极目远眺,只听见轰然的雷声突然从终南山那面传来,震耳欲聋。“雷声傍太白”一句,起势突兀,巨响自天而降,震撼人心,具有先声夺人的咄咄气势。接着,闪逝雷煞,大雨滂沱,笼罩着莽莽苍苍的终南山诸峰。这铺天盖地的大雨,在惊雷的衬托下,更加气势夺人。第三、四句渐次而近:终南山的雷雨正向草堂汹涌逼来,东面白阁峰上的乌云,如万马奔驰,涌向那紫阁峰上的十万长松中,乌云与松林连成一片,激起满山的虎啸龙吟。开始这四句,雷鸣、雨下、云涌,写得层次分明,又错综交织,并且与终南山和白阁、紫阁诸峰相连,造成一种雄阔无比、笼罩宇宙的恢宏气势。
接着,诗人却就此陡顿,转换笔锋。“胜概纷满目,衡门趣弥浓”。是这首诗前后过渡的关键。前一句是对风雨雷电交织而成的雄壮景色的赞叹,而后一句于赞叹之中,更蕴含着丰富的内容,它表面是在进一步渲染草堂景色之胜,而实际上,是用“衡门”与帝都长安以及右内率府兵曹参军的衙署相比,京城和衙署尽管那般堂皇,但生活却是平庸枯燥的,比不上这简陋的草堂中瞬息万变、应接不暇的景色,和那游目骋怀、无拘无束的浓郁的情趣。这里已经委婉流露出了诗人追求新鲜活泼、自由无碍的生活的思想。
由这关键性的两句,引出了诗人的深深感慨。从“幸有数亩田”到末尾,以夹叙夹议的手法,抒发了自己对区区微官的不满和向往自由闲适生活的情怀。自己本有几亩薄田,可以像二仲那样过隐居的生活;也听过“达士”规劝之语,正与诗人心相通。却错误地做了个于世无补、于己不利的区区小官,现在因假而还归草堂,看到自己满身尘俗之气,无地自容啊。如今,钓竿疏远了,舂米的碓也无人操作,想起来惆怅不已,望着那日暮时渐尽的飞鸟,只听见南溪几声悠扬的疏钟。最后两句,诗人将无限怅惘之情,融进自然景物之中,结语微妙。白天四处觅食的鸟儿,随着暮色的降临,渐渐各自找到了归宿之所,而自己还滞留宦途,在异乡飘泊。那静夜里悠扬的钟声,是警醒诗人的“暮鼓晨钟”,好像是对诗人的召唤,但同时又像是轻轻的叹息。诗人用象征、映衬手法,将不尽之意隐含在最后两句。
不仅如此,这首诗的开头和结尾还形成了一种对比,隐含着诗人的深意。开始四句极写雷雨风云来势之猛,一派动荡之势,草堂似乎难以避免暴风雨的冲涮。接着,诗人虽然没有再交待风雨,但从最后两句“惆怅飞鸟尽,南溪闻夜钟”的暗示中可以看出,显然风雨往别处去了,并没有降临草堂。诗人这种章法,动荡与宁静的强烈对比,无疑地隐含着对人生变幻无常的感慨,与“早闻达士语,偶然心相通。误徇一微官,还山愧尘容”的出处无定的伤喟,正是统一的,两者交相映发,将这种迷惘而又感伤的情怀,表现得更为婉曲而又深沉。
鬓发已白的夫妇,活泼天真的孩子;似雪的梨花,朦胧的柳树;还有荆门上的犬吠,茅茨上的燕语,一幅天然的没有任何雕饰的美丽画卷:人与人和谐,物与物相融,各安其位,自然和谐。更有意思的是那桑柘树上荡着秋千的孩子,梳着发髻,插着花枝,闲适、快乐,却被我这路人吸引,她好奇的顾盼,眸子里的疑问,只因我在摇头晃脑地吟诗。江山一片秀,温暖在心头。这是作者眼中的美,不仅美在景,更是美在一片和谐的人间之情。作者用清丽的笔法、温和的色彩,表现出曲中人陶然忘机的情怀和一片生机盎然的农家生活情趣。
这支曲子所写景象喜人,表现出作者对农民怀有深厚的感情和浓烈的平民意识。此曲抒写作者于清明前的寒食节在新野道中看到的农村初春景象。开头三句是写农村的自然风光。接着是写农村老年人的悠闲生活。“桑拓”两句是写农村孩子们的快乐生活。最后三句是写作者看到这些迷人的景象后,感到无比的喜悦,情不自禁地“转眄移时”,在马上不住吟诗称颂。
《木兰花慢·丁未中秋》是宋代刘克庄的一首关于中秋节的词。
上片写闺中思妇,对亲人的思念之情。
下片进行了想象,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的思考,流露出一点点的伤感。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