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前四句总写客舟逢燕。
“湖南为客动经春,燕子衔泥两度新”,诗人流落湖南不觉得已迎来第二个春天。“新”对“泥”而言。燕子于春季常衔水边湿泥,筑其新巢。“两度新”也就是说诗人在这里已两见燕子衔泥筑巢了。古人与动植物的直接接触远比现代人密切,对动植物的观察也很仔细。他们习惯于根据各种生物的特性,赋于它们不同的象征意义。燕子逐春而生,巢梁而居,所以常常被看作春天的象征,它的鸣叫与飞舞又使人联想到闲适安居的欢乐。杜甫很喜欢燕子,他虽然“漂泊西南天地间”(《咏怀古迹》)已有十年,但是他始终辛苦经营,像筑巢的燕子一样,为给自己创造安稳的生活环境而不懈地努力。在这些日子里,体态轻盈的燕子曾伴诗人度过了不少良辰美景,在诗人的佳篇秀句中留下了栩栩如生的形象:“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水槛遣心》)“泥融飞燕子,沙暖卧鸳鸯。”(《绝句》)“暂止飞鸟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堂成》)“熟知茅斋绝低小,江上燕子故来频。”(《绝句漫兴》)这一切都生动地留在诗人的记忆中。如今诗人在漂泊无定的时刻又看见了燕子,当然会产生他乡逢故旧的感觉。
“旧人故园尝识主,如今社日远看人”,这两句是对燕子形象的描绘。“旧人故园”,突出诗人对燕子一往深情。“尝识主”,是诗人对燕子的推测。在诗人的心目中,这燕子被看作是往年在故乡同室而居的燕子,它还记着自己的主人,远道来舟中相会,不觉为之一喜。“远看人”既画出了燕子对诗人的同情与疑问,也流露出诗人的无限感慨。在这烟水渺渺之处,前途茫茫之际,诗人无依无靠,独有燕来相就,倍感身世的凄凉。然而,燕纵识主,一叶扁舟,终不似昔日故园的有屋可巢,故尔,燕子既欲亲近,又怀疑豫,只是远远看看。这里的“识”与“看”都写的是燕子的动作、情态,也都涉及诗人。其实这只是诗人自己的想象,是诗人眼中看到的燕子的动态,是燕子的人格化,所谓“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物皆著我之色彩”也。(王国维《人间词话》)
后四句,对燕自伤。
“可怜处处巢居室,何异飘飘托此身”,“巢居室”是说燕子筑巢于人家,因为南北无定,所以令人可怜。接着就点破怜燕正是哀己。诗人于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弃官西行,先是举家徙秦州(今甘肃天水)东柯谷,投奔一个叫佐的侄子。上元元年(760)又往成都去投靠老友严武,卜居浣花溪畔。大历元年(766)又到夔州,在柏茂琳中丞的帮助下定居西阁。十年间这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实在和燕子的“处处巢居室”没有两样。如今竟至于无人可依、无地可居,教人叹息。
“暂语船播还起去,穿花贴水益沾巾”,那被诗人寄于同情的燕子此刻似乎领会了诗人的意思,“暂语船墙”,向诗人表示同情,但它立即发现这是一只漂流不定的船,不是它应该选择垒巢的“居室”,它忽然又变得漠然无情,随即起而飞去。但是,它又好像舍不得似曾相识的主人,贴水低飞,绕船盘桓,无情而似有情,可爱亦复可恼,终于翻然穿花而逝,给诗人留下空虚、惆怅和寂寞,诗人不觉老泪横流了。鸟之将死,其鸣也哀。《燕子来舟中作》是杜集中最后一首七律,可以看作诗人临终的哀鸣。在这首诗里,深沉真挚的人性借轻盈的燕子的形象表达出来,朴实、亲切而感人至深。这“似曾相识燕归来”的形象,经宋代晏殊的点化,就更加深入人心了。
历代唐诗和杜诗的选本都很少选这首诗。其实这首诗的艺术成就并不低于为人们所称道的《秋兴》、《咏怀古迹》诸篇。传统的欣赏标准是无一字无来处,是一饭之间未尝忘君。而这首诗动人的地方正在于它无一字有来处,在于把深情厚意寄托在一只微小的燕子身上。它完全不同于那些从概念出发的、以物喻理的咏物诗。也不同于那些摹拟象貌、堆砌典故的咏物诗,诗人在这首诗里完全摆脱了机械的比附,不刻意于追求外形的相似,而是抓住事物最突出的特征,通过内在联系,把人的感情赋于物,使物我达到契合无间的境界,这就是深沉的寄托—杜诗沉郁风格的另一特点。在这首诗中,诗人眼中隐藏着燕子的多情,燕子的眼中又隐藏着诗人的不幸,燕子与诗人的差别仿佛在诗中消失了,从整个画面中只能发现那倾诉不尽的辛酸、诗人颇倾的形容,以及一颗苦难的心的低语。杜甫之所以为大诗人,正在于他对人生的悲欢离合、甘苦哀乐感受得深刻而真切,善于敏锐地捕捉那些最感人的形象,并细致人微地再现它们。而善于描绘自然万物的诗人,同时也就是技艺高超的自画像大师,他一草一木中都留下了自己的影子。
从标题看,这首诗是记游之作。记游诗可以写景状物,也可以因景生发,别有寄托,内容是不可限止的。如果说唐人的记游诗多强调图形绘影,情寓景中,宋人的记游诗多注重借景生发,述志明理。那么,这首诗则正是符合后一特点的。
“寺里”一联,两句各写一种景观。前一句虚出,后一句实录,构成形象鲜明的对比。但二者所写的对象又是同一的,这样就把花山寺“名”与“实”相离的现状突出了。生活中名实不符的事常有之,但诗人所见所写的情况也实在太刺眼,这就使人读了这两句诗后不能不激动,激动的同时也必然要想:寺名是因为寺里山中有花才得,而眼前却无花可赏,必然会引起人们思索玩味的兴趣,于是,作为一首诗的“发人深思"的艺术目的,也就自然实现了。作者当然是有着自己的答案的。他显然深信命名之谬,寺里和山中本来是确实有花的,之所以“繁英不见草纵横”,是因为有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从客观上说,“花易凋零草易生”,这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白居易《古原草》),正是有感于它的旺盛的生命力。俗语说:“有心栽花花不发”,也正是对种花不易的真实感叹。无疑,从主观上说,是“栽培剪伐”不“勤力”,助长了草势的疯狂,而且从诗人对这两句次序的安排上看,显然是特别强调人的主观原因的。草本无罪,剪伐不力则是无可推卸的责任。
不过,诗人在作出这一结论的时候,情感色彩却并不十分强硬,因为诗没有说“为何剪伐不尽力”,而是既讲到对草要“剪伐”,又讲到对花要“栽培”,中间加一个“须"字,就把他对剪伐不力的愤懑,变为必须要剪伐的规劝,因此,惋惜大于愤慨,警告少于劝诫的这种感情色彩,就表明了诗人在诗歌创作中,是遵循着传统的“明劝诫,著升沉”(南齐·谢赫《古画品录》)和“美刺"的美学思想和原则的。
这是结合诗人具体的经历和思想所作出的思想内容上的理解。但是,由于这首诗毕竟是从自然景观的描写而来,从社会生活的现象而来,所以这首诗的思想内容,又不仅限于社会政治方面。尽管也可以把诗中的“花”理解为贤臣,“草”,理解为奸佞,因而说诗的题旨是对革新除弊的企望。因此,从这方面来看,这首诗就不是一般的政治诗,而是对生活中某一方面的经验进行了深刻总结的具有相当的哲理的醒世诗。
文章从秦晋相好说起,历数秦穆公、康公、桓公时代,两国由交好到引发争端的种种情况,表明晋国在“肴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辅氏之聚”等双方争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样,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切入正题,说明这次“令狐会盟”秦的失约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报,晋国早有准备,是战是和由秦君定夺。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辞令,结构严整,句法变化错综,行文步步紧逼,不容辩驳,虽然言语中真假搀杂甚至强词夺理,但深意曲笔,文字铮铮,开战国纵横家游说之辞和后世论辩书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对秦恩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在秦晋两国关系史上,也曾有过友好的时代,正所谓“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女儿伯姬(穆姬)嫁给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晋文公重耳逃亡秦国,秦穆公嫁以女儿怀羸。所以后世以男女通婚谓之结秦晋之好,献公宠骊姬,杀太子申生,“文公如齐,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国十九年,最后一站是秦国,夷吾先后逃亡梁国和秦国。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两兄弟都是在秦国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国登上君位的,秦对晋实有再造之恩。吕相却将此说成是“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能奉祀于晋”,指穆公虽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报答晋国的旧德而已。紧接着又指责秦国“而为韩之师”,好事做得不彻底,所以“不能成大勋”。公元前645年秦晋韩原之战的原因是晋惠公为得君位曾许秦五座城,回国后却又食言;公元前647年,晋国发生饥荒,秦输粟于晋,输粟船队自雍及绛相继,人称“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不卖给秦国粮食。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应的五座城,又以太子为人质,才回到晋国。作为战争双方来说,实在是晋国理屈,有负秦恩,但在吕相绝交书中,倒好像战争的责任在秦国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于心”,支持晋文公顺利登上君位。吕相绝秦书中只有这一段涉及了历史上两国存在友好关系,但吕相绝不是为秦歌功颂德来的,而是为战争即将爆发来递交绝交书,所以他把秦国友好行为说成是“不忘旧德”,“悔于厥心”,可谓深文曲笔,煞费苦心。
文章第三段对秦罪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吕相对两国历史上的友好关系轻描淡写,但对秦国的“罪咎”却是不吝笔墨。在绝秦书中,秦国韩原之战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晋共同攻打郑国,秦穆公在郑大夫烛之武的游说下,和郑国私下订盟撤军回国,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不来凭吊,反而侵犯晋国肴地,灭掉与晋同姓的滑国,妄图倾覆晋国,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国因为肴之战战败,释放楚国俘虏,约定秦楚合作反对晋国,幸而上天有灵,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国的阴谋才没有得逞,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帅师送公子雍回国即位,被晋军在令狐击败,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军为令狐之役伐晋,取晋羁马,两军战于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后,公元前594年,秦国利用晋国进兵伐赤狄灭潞国的机会,侵入晋国靠近黄河的州县,焚烧晋国的箕、郜两地,抢割庄稼、屠杀边境人民,秦晋因此有辅氏之战,这是第七罪。在历数了秦国的罪状之后,吕相才切入令狐会盟的正题,声讨秦国背盟的不义。在指斥秦国背盟时,吕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复无常的罪证。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国之语:“尔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既暴露了秦国见利忘义的嘴脸,又刻画了秦国两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国无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国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代表作,故吕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论述秦康公、晋灵公时期两国关系恶化时,绝秦书先点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亲是晋献公女儿,本是至亲,但他“又欲阙剪我公室”,“摇荡我边疆”,简直是六亲不认,实在不像话。“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动。可“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羁马。”这等于说,给他改过的机会,他犹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是康公绝我好也。”事实是,晋襄公死后,晋大夫赵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张立公子雍。于是派先蔑、士会等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秦国亦派兵护送。可是晋襄公的夫人穆羸出来反对,坚持要立太子夷皋。赵盾临时变卦,改立夷皋,即晋灵公。赵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击退。后公子雍就客死秦国。本来是晋国前去迎公子雍,却说成是秦“帅我蟊贼”,有意颠覆晋国,真理都在晋国,责任全在秦国,讲理能讲到这种地步,吕相的口才实在令人惊叹。
吕相这篇绝交书,历数秦穆、康、桓三王和晋献、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当世,行文纵横捭阖,笔力阳刚雄健,给后世以很大影响。其后秦作《讥楚文》,即仿效此书。吕相绝秦书开战国策士游说之辞先河,也是后世檄文之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