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君即王昭君,是汉元帝时宫女。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时,汉元帝将昭君嫁给了单于。昭君出嫁匈奴的故事引起后人的无限感慨,屡有歌咏其命运的诗歌。至沈约时,昭君出塞已经成了诗歌中的传统题材了,所以此诗就题材与表达的内容情感而言并无多少新鲜之处,但在剪裁与刻画技巧方面颇具匠心,仍显出与众不同之处。作者写昭君诗却不把注意力放在昭君出塞前后的一系列具体事件的叙述上,对于昭君出塞的缘由、过程以及出嫁匈奴后的生活和最终结局并不涉及,而是着重描写她离开汉宫前往匈奴途中的所见所感,从这样的角度写,更显得集中、精致。
诗从昭君辞别故国、北上与匈奴成亲写起。“披香殿”是汉代后宫殿名,“汾阴河”似指汾水,在今山西省境内。昭君北上时是否渡过汾水难以确知,作者此处用“汾阴河”与前句中的“披香殿”对举,意在暗示昭君已远离中原故土,进入北方边远之地,地域的转换表示行程渐远,风物已变,全诗描写的离愁别恨也从此引出。接着的四句,便转入对昭君痛苦情状的描绘。“于兹”二句说离宫北上,渡过汾水,离匈奴渐近了,不由得黯然魂逝,自此双眉紧锁,愁苦满怀。“沾妆”二句是对昭君忧伤容貌的描绘,沾在粉妆上的泪珠犹如浓重的露水,泪水环绕眼睑状似流波。大多数齐梁诗人有这么一种倾向,即描写刻画精致细腻,不厌其详,以此显示自己在这方面的才能。沈约这四句诗便是如此,然而这类精细的刻画有时也会因过于繁复而使诗歌显得板滞堆砌,缺乏生动流转之美,沈约这四句诗虽然工丽,但语义已略嫌重复,好在并未继续铺陈下去,故未使诗歌风格平弱、结构臃肿。
“日见”句起四句诗写了沿途的景象。随着行程日远,大漠中奔沙时起,随风飘转的蓬草也随之增多。塞外凛冽的寒风,不仅侵透了身上的绮罗,而且刺入肌骨。四句诗展现了大漠苍凉萧瑟的景象,奔沙、胡风的肆虐,使人倍觉长途跋涉的艰辛,飘转迁移的蓬草,更衬出昭君远离故土、飘零异域的无限哀怨。作者此处用“日见”、“稍觉”,将由汉入胡时沿途所见景物的渐变及其对人物心理的影响刻画得很委婉细致,奔沙、转蓬等也很好地烘托了气氛。
行行日已远,触目又皆是与故国迥异的景象,昭君更思念故国了。“衔涕”二句写她含泪南望,然而关山阻隔,故国杳渺,心中的哀怨之情更难以抑制,这里用一“试”字,颇为传神,既写出昭君频频回首引领眺望的神情,又显示了关山无极,南望非易,从而愁绪愈浓。“始作”二句写她试图用音乐排遣胸中的怨情,然而终于不能。据说汉武帝时,将公主嫁给乌孙王昆莫。“令琵琶马上作乐,以慰其道路之思”,送昭君时大约也如此,故沈约诗中有此二句。“阳春”、“苦寒”均为乐曲名,“阳春”原是楚国的古曲,此处泛指欢乐的曲子,“苦寒歌”即汉乐府《苦寒行》,这里泛指辞调哀苦的乐曲。“阳春曲”与“苦寒歌”相对,且分别用“始”、“终”二字,别有深意,实际上这两句还以乐曲为象征,总括了昭君初始入选宫中,最终事与愿违,未承恩宠而出嫁匈奴的悲剧性的一生,揭示了昭君命运的蹇踬。最后二句言南归无望,日后唯有每月十五日的夜晚,明月又圆之时,聊以望月来寄托思乡之情。这里的“暂”字用得也极讲究,思乡之情无以排遣,只得寄托于夜空中团圆的明月,这本已是无可奈何中仅存的一丝慰藉,然而这明月却并非夜夜都圆,则此情之最终不可排遣也就不难体会了。末二句委婉含蓄,富于思致,所谓“含不尽之意于言外”。
此诗除了剪裁上颇有特色,字句的锻炼也极工巧外,还有一个特点不容忽视,即讲究声律。沈约是永明体诗歌的代表,他主张在诗歌中运用声律法则,因此,此诗有半数诗句为律句,尤其是第三、四、五、六句,就每一联而言,已合于律诗的平仄要求了,只是联与联之间尚未考虑粘接。有意识地追求声律协调是齐梁诗坛上出现的新气象,沈约在这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为后来唐代律诗的形成作出了贡献,此诗便是他声律理论在创作中运用得较为成功的一例,因此,欣赏此诗,不能不注意到这点。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
首联写骢马的毛色、装饰与气派。“金络”,指用金装饰的马笼头,形容它的富贵与华丽。“青骢”,指马的毛色和品种,是产于西域的名马,有青白相间的色泽。“白玉鞍”,指洁白似玉的马鞍。开篇在读者眼前展现的就是一匹形貌引人注目、气度不凡的良马:有着一身青白相间斑驳有致的色毛,装饰着金光闪闪的马络头,配以洁白玉石似的马鞍,主人骑着它,扬着长长的鞭子,在京郊的康庄大道上来回蹓跶,奔跑,气派十足。“金”、“青”、“白”,色彩的调配既富丽堂皇,又柔和舒适。用词造意,铺张夸饰,以突出骢马华饰的高贵和扬厉矫健的雄姿,使马的形象更为鲜明生动。
颔联写马的敏捷、矫健和雄风。“朝驱东道尘恒灭,暮到河源日未阑。”早晨骏马奔驰在长安的大道上,扬起的尘土很快消散;傍晚到达黄河的发源地,太阳尚未下山。“朝”、“暮”,早晚仅为一天,说明时间的短促,“东道”、“河源”,两地相距数千里,用以夸张空间的阔远。“尘恒灭”、“日未阑”,表现骢马飞奔的神速、锐意进取的雄风。
颈联刻划骢马的功业、品格和德性。“汗血”,即“汗血马”,一种产在西域大宛国的千里马。据说此马在长途跋涉之中,至日中其汗从前肩髆小孔中流出,颜色如血。“每随”、“不惮”四字,表现了骢马艰苦卓绝、征战沙场、出生入死、为国捐躯的昂扬的战斗精神和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颔、颈两联属对工致,气势开宕、豪迈,读后令人精神振奋。
尾联写对骢马的信任、勉励和希望。“君能一饮长城窟,为尽天山行路难。”表达了主人对骢马的期望,正如杜甫“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房兵曹胡马》)之意。“能”、“尽”二字,充分表达了主人对马的信任,认为其定能为人驰骋,为国尽职,肩负起横行关塞、守边保疆的重任。反之,也表明了骢马的决心、壮志和宏愿。“长城窟”,为古乐府《饮马长城窟行》的简写,原属《相和歌·瑟调曲》。相传长城有泉窟,可以饮马。古辞原意为“征戍之客,至于长城而饮其马,妇人思念其勤劳,故作是曲也。”“行路难”,原属《乐府·杂曲歌辞》,即“备言世路艰难及离别悲伤之意”(《乐府解题》)。结句引用乐府古题,意思是只要能有建功立业、为国献身的机会,哪怕是奔赴长城内外和历尽艰难险阻的天山也在所不辞,表现了骢马的不甘寂寞、一展宏图的雄心壮志,同时也表现了诗人昂扬奋发的进取精神和立功边陲的宏伟抱负。这首诗从马的华饰,写到马的才能、突出马的品质和德性,盛赞它为国建功立业而不怕艰苦、不惜伤残的精神。一联写外在美,二三四联写内在美,主次分明,重点突出。明是赞马,实为喻人,表现诗人自己的胸襟和抱负。诗歌格调高亢,豪放旷达,体现了盛唐奋发昂扬、热情奔放的诗风。沈德潜称这首诗“几可追步老杜咏马诗。”
这支曲子写隐居生活。曲中这位“烟满吟蓑,风漾闲钩”的渔翁,应该就是作者自己的写照。但他决不是只靠打鱼谋生的不识字的真渔夫。他游逸于山水之间,不再过问世事;读古史只为了消闲而不加评判,对现实则“缄口回头”,更不管其是是非非。一心只求醉赏明月,让水陶情,净化心灵,以花消愁,愉悦身心。从“玩青史低头袖手,问红尘缄口回头”及“水可陶情,花可融愁”数句中可以看出,他平静的漾表下,还藏着一颗士大夫的心。
全曲语言平易,淡入淡出。质朴澹泊的艺术风格,与所咏林泉生活的内容鱼水相谐,作者的艺术素养,正是从平淡中显露出来的。作者遣词造句的功力也不同一般。如“风漾闲钩”句中的一个“漾”字,把微风鼓荡之态及渔翁志不在鱼的神情点染得悠然如见,极为传神。几处对仗,也都工致自然,毫不费力。朱权《太和正音谱》谓“吴西逸之词,如空谷流泉”,可谓深得三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