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可分四段:首段以杜牧为李贺作序之事提挈全篇;第二段先描写李贺的外在风貌,再写李贺的交游情况,后叙述李贺诗歌的创作过程和特点;第三段着力描绘李贺临终之奇异;末段借题发挥,抒发了对李贺的惋惜和同情。文章通过写李贺的一些轶事,从侧面烘托出传主的身份性格。全文构思巧妙,篇幅短小却具有很大的容量,集叙事、议论和曲折的抒情于一体,内容浑厚,意味深长。
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在于:小传虽小,但小中有大、以小见大。其“小”在于:作者并没有全面勾勒诗人李贺的一生,对他的生平经历也记叙不多,而是选取了他生活中的若干小片段进行插叙,以小片段撑起传记的主干。此外,在篇幅上,全文寥寥数百字,语言极为精练。而其“大”又体现在:极小极短的篇幅却具有很大的容量,集叙事、议论和曲折的抒情于一体,内容浑厚,意味深长。
文章在构思布局上也是较为特别的,全篇以一“奇”字贯之。首段以杜牧为李贺作序之事提挈全篇,言杜牧之序“状长吉之奇甚尽”,以杜牧言李贺“奇”引起下文自己所言李贺之“奇”。随后又提到李贺姊“语长吉之事尤备”,以杜牧序和李贺姊之言点出文中李贺事的由来。
第二段是全文的关键部分,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对李贺外在风貌的描写:“长吉细瘦,通眉,长指爪,能苦吟疾书。”作者抓住李贺外貌中最典型的几点特征,只用了区区十余字,李贺的清奇之气就跃然纸上了。尔后写李贺的交游情况,“最为昌黎韩愈所知”,与他密切往来的文人也不少。在文人交游中,作诗是最为常见的事情,但李贺每与诸人出游,“未尝得题然后为诗,如他人思量牵合,以及程限为意”,自然引出下文对李贺诗歌创作过程和特点的叙述。在李商隐笔下,李贺的诗歌创作大致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为情造文”,不以程限为意,而那种“得题然后为诗”的情况显然是“为文造情”,这是李贺不赞成的;
二是及时捕捉灵感,李贺诗歌的创作方式和过程无疑是特别的,“恒从小奚奴骑距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所作皆是自己所见所感,既是“为情造文”的表现,“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也是其及时捕捉灵感的方法;
三是坚持及时修改整理,“长吉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非大醉及吊丧日率如此”;
四是为文用心、能苦吟,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李贺都是呕心沥血为之,正如文中太夫人所说:“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始已尔”。这些都为了说明李贺诗歌创作之“奇”,事实上诗风及其创作方法之奇是由其人性情之奇所影响和决定的,李贺性情之奇不仅在其诗歌创作之奇中有所体现,以下几句更是直接写出了李贺性格中与众不同之处。他的诗歌都是呕心沥血之作,但却“过亦不复省,王、杨辈时复来探取写去”,“所至或时有著,随弃之”,创作时一丝不苟,处置作品却极为随意,这是李贺性情之奇的一个方面。
在写了李贺的诗歌创作之奇及性情之奇后,作者在第三段又着力描绘李贺临终之奇。李贺临终之时有天帝召升,这种扑朔迷离、荒诞虚妄的描写占据了此段大部分篇幅,作者不仅对此浓墨重彩大加渲染,更在段末声明:“王氏姊非能造作谓长吉者,实所见如此。”也许李贺临终确实曾出现幻觉,而李商隐把这种幻觉放到传记中加以描绘,其实只是以此寄托自己的感情,并以现实和幻觉的鲜明对照引出最后一段的一连串质问。
末段是李商隐对李贺的议论和观感,并借题发挥,抒发了对李贺的惋惜和同情,从中也可窥出李商隐写作这篇小传的未言明的真意。最后一段托出了六个问题,虽然问而不答,但答案自在问中,能探得一二。前三问是问天,后三问则专问李贺的遭遇,层层递进,反复呼号。像李贺这样“才而奇者”世所罕见,却遭到世人的排斥,无人重视,而为天帝所重,与篇首的“奇”遥相呼应,更突出了作者对李贺一生遭遇的同情和悲愤。在这种同情和悲愤中,作者有意无意地把自我也摆了进去,因此无论是在对李贺之奇的叙述中,还是在末尾的一连串质问中,作者自己的身影总是若隐若现、似有若无,作者对自己命运和遭遇的感愤、慨叹也能隐约曲折地表达出来。
文章通过一个有官司勋却弃官司业圬、自食其力的泥瓦匠王承福的口述,提出在封建制度下“各致其能以相生”的主张,和对“独善其身”这种处世态度的评断。本文反映了韩愈的社会主张和人生哲学。他维护封建制度主张“用力者使于人,用心者使人”,这是不足取的。但能人“各致其能以相生”的认识出发,肯定真正无愧的是凭双手劳动自食其力的人,以对照“多行可愧”、“食焉之怠其事”的剥削者,鞭挞不合理的社会现象,是难能可贵的。
文表面上是传记体,实际上是借传记展开议论的杂文。王承福这个体力劳动者的形象,是作者根据士大夫“独善其身”的人生哲学塑造的。前段略述王承福身世;后段略就王承福言论加以评断;中间大部分是借人物的口替自己说话。论说有理有据,波澜起伏。最后以自鉴作结,实际上是规劝世人,意极含蓄。
在士大夫韩愈眼里,抹墙是种低贱之劳苦的手艺。却有人自得其乐,且谈吐不凡。问之,姓王名承福,世代为农。安史之乱从军一十三年,有官勋,却弃之归农。土地已失,抹墙为生三十年。租住市中,以抹墙所得交付房租食费。根据每年食宿贵贱调整工价。若有剩余,尽予路旁残废、饥饿之人。 曰,任有大小,惟其所能。曰,特择其易为之无愧者取焉。又曰,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吾能薄之功小,不有之可也。 韩愈视其贤者,所谓“独善其身”也,又说他过多考虑自己,不肯为他人着想,责他认为家庭太过费心之不肯供养妻子儿女。愚不以为然。此人“有余,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岂谓之“不肯拔我一毛之利天下”?之“妻与子”,人皆欲之。此人自知能薄,不足养之“不有”,恰是为人着想。嫁入他门得饱,随我则饿。生于他家则富足,生为我子则穷苦。如此,不若“不有”。 韩愈遇之之警,愚读之亦省。愚力不及圬者,智或有过之。当习之能,学圬者“不敢一日舍镘以嬉”,学圬者“劳无愧,吾心安焉”,学圬者“有余,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者焉”。 吾能几何?吾当何任?吾家能养否?吾当鉴之,记之,不可忘也。
此诗共二章,每章九句。前后两章共用了四个比喻,语言也相似,只是押韵不同。关于诗的主题,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毛诗序》认为是“诲(周)宣王也”,郑笺补充说:“诲,教也,教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举例证明鲁诗、齐诗、韩诗都与毛诗观点一致。到了宋代朱熹《诗集传》则说:“此诗之作,不可知其所由,然必陈善纳诲之辞也。”认为这是一篇意在劝人为善的作品。今人程俊英在《诗经译注》祖毛、郑旧说而加以发展,说:“这是一首通篇用借喻的手法,抒发招致人才为国所用的主张的诗,亦可称为‘招隐诗’。”这种说法较易为今人所理解。
先谈朱熹的说法。他分析第一章说:“盖鹤鸣于九皋,而声闻于野,言诚之不可揜(掩)也;鱼潜在渊,而或在于渚,言理之无定在也;园有树檀,而其下维萚,言爱当知其恶也;他山之石,而可以为错,言憎当知其善也。由是四者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理,其庶几乎?”他将诗中四个比喻,概括为四种思想:即诚、理、爱、憎。并认为从这四者引申出去,可以作为“天下之理”——即普遍真理。他的说法看起来很辩证,都是用发展的变化的观点分析问题,而且兼顾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然而他却是用程朱理学来说诗,这一点从他对第二章的解释中看得更加清楚。
《诗集传》释第二章结句引程子曰:“玉之温润,天下之至美也。石之粗厉,天下之至恶也。然两玉相磨,不可以成器,以石磨之,然后玉之为器,得以成焉。犹君子之与小人处也,横逆侵加,然后修省畏避,动心忍性,增益预防,而义理生焉,道理成焉。”程子说诗与朱子说诗,如出一辙,皆为引申之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就字面而言,就是另一座山上的石头,可以用来磨制玉器,今人也常常引以为喻。然而是否为诗的本义呢,似乎很难说。
再谈今人程俊英关于此诗的解释。程先生在《诗经译注》中说:“诗中以鹤比隐居的贤人。”“诗人以鱼在渊在渚,比贤人隐居或出仕。”“园,花园。隐喻国家。”“树檀,檀树,比贤人。”“萚,枯落的枝叶,比小人。”“它山之石,指别国的贤人。”“毛传:‘榖,恶木也。’喻小人。”她从“招隐诗”这一主题出发,将诗中所有比喻都一一与人事挂钩,虽不无牵强附会,倒也自成一说。
其实,就诗论诗,不妨认为这是一首即景抒情小诗。在广袤的荒野里,诗人听到鹤鸣之声,震动四野,高入云霄;然后看到游鱼一会儿潜入深渊,一会儿又跃上滩头。再向前看,只见一座园林,长着高大的檀树,檀树之下,堆着一层枯枝败叶。园林近旁,又有一座怪石嶙峋的山峰,诗人因而想到这山上的石头,可以取作磨砺玉器的工具。诗中从听觉写到视觉,写到心中所感所思,一条意脉贯串全篇,结构十分完整,从而形成一幅远古诗人漫游荒野的图画。这幅图画中有色有声,有情有景,因而也充满了诗意,读之不免令人产生思古之幽情。如此读诗,读者便会受到诗的艺术感染,产生无穷兴趣。若刻意求深,强作解人,未免有高深莫测之感。
这首诗前三句渲染了辽道宗的盖世气魄,最后一句扣紧“伏虎”,进一步烘托辽道宗的气势。全诗气势雄健奔放,音调铿锵有力,夸张的笔调里流露出自豪的心情,鲜明地表现了契丹族崇尚勇武的民族精神。
萧观音这首诗乃歌功颂德之作。开头“威风万里压南邦”,歌颂道宗之武力。“万里”,写其气势之磅礴广大,无边无际。“压”字描绘出气盖世,有凌驾一切之上的威力,寓气魄压过南方的宋王朝。“东去能翻鸭绿江”歌颂辽代当时武力远达东面之鸭绿江。“翻”字对“江”而言,谓其威力无穷能翻江倒海,使江海低头让路。“灵怪大千俱破胆”,更进一步抒写道宗之威风,他不仅统摄广大无边的世界,降服人类,还要使大千世界灵怪全都丧胆。这几句诗渲染了不可抵御、压倒一切的盖世气魄。最后说“那教猛虎不投降。”扣紧“射猎伏虎”,先烘托雄壮压倒一切的气势,则降服猛虎已不在话下。诗人可谓善于运用夸张烘托的艺术表现方法。 诗中展现了道宗的威风与神气,而萧观音的马上豪爽、英姿飒飒,也在铿锵的诗风中显得格外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