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之文长于说理,往往“昭晰无疑”(《艺概·文概》),长篇论说文是这样,短小精悍的杂说也莫不如此。而且杂说较之正式的议论文更灵活,笔调更从容,“能道意所欲言”(《答王庠书》),充满了诗一样的情趣和哲理,愈加耐人寻味咀嚼。本文就是其杂说中的代表作。
文章一开头就叙述故事,这种故事中的人物、时间、地点,都不明确(即使虚拟的也没有),其结构是抽象的,是作为论据的“寓言”。因其描写生动,故而显得具体实在,说服力极强。可以得出,任何知识都来源于感性经验,如果撇开感性经验而单靠间接经验,就像瞎子那样“未尝见而求之人也”,那么势必会“转而相之”,混淆这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各种属性,加以臆测,杜撰,闹出“闻钟以为日”“扪烛以为日”的笑话,那就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作者指出:“道之难见也甚于日,而人之求达也无以异于眇。”如果单凭“达者告之”,“虽有巧譬善导,亦无以过于盘与烛也”。
然而单有感性经验还不够,还得亲自实践,多次探索,方能掌握道;作者认为“道可致而不可求”。而“致”与“求”的区别,作者引古人语对“致”作了解释:“孙武曰:‘善战者致人,不致于人’。子夏曰:‘百工居肆,以成其事;君子学,以致其道。’”这里的“致”就是一种“循序渐进”,平时积学,自然得“道”的意思,学至则道自致。譬如军队能够掌握主动权,可进则进,可退则退,待时机成熟就行出击,才能获胜,若牵“求”胜利,就成了“致于人”了,就会失败。求道也是如此,如果经过平时不断的实践,而不是急于求成,那么道是可致的。
作者为了论证这个观点,又讲了另一个寓言故事。作者发现“南方多没人”,而北方则少有,原因就在于“南人”“日与水居也。七岁而能涉,十岁而能浮,十五而能没矣”。因为“日与水居”,故能渐识水性,“夫没者岂苟然哉?必将有得水之道者。”懂得水性(“水之道”)方才能“没”,“日与水居,则十五而得其道;生不识水,则虽壮见舟而畏之”。可见求“道”单凭勇气是不行的,还得经过长期的实践。如果想一蹴而就,“不学而务求道”,走捷径,投机取巧,那就只能像北方学“没”者那样,没有不被溺死的。
作者运用寓言阐述道理时,夹叙夹议,深入浅出,寓言讲完,道理也就清楚了。而且作者连续运用两个寓言说明认识过程的两个阶段,丝丝入扣,环环相接,可称之为“螺旋式”的比喻方式——即运用两个内容相近但有连续性发展性的寓言故事构成层出不穷、变化多端的结构,使寓言的主旨和理念更趋深入和加强,这是苏轼的创新。
最后一段联系实际并交代为文的目的。“昔者以声律取士,士杂学而不志于道”;相反,“今也以经术取士,士知求道而不务学。”经术本来就是载道的,所以“士知求道而不务学”,他们不知道“道”是与社会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要想真正理解“道”,不能单靠读几本经书,应该杂学旁收,既不能忽略感性经验,又要经过长期的摸索思考,以渐进于道。这里,作者是针对王安石以经术取士而发的。《御选唐宋文醇》卷三十八云:“宋自王安石始以经术取士,一时求仕者皆改其妃青媲白,而谈道德仁义;及致之于用,则茫然失据,亦与妃青媲白无二焉,此苏轼《日喻》所以作也。”
总之,作者运轻灵之笔娓娓道来,仿佛与人对面而谈,亲切动人,语浅道明,毫无论说文的板滞之弊。且本文还继承了战国议论文的优点,以寓言作为论据,使行文简洁明了,形象生动。
这首诗中,诗人运用拟人的修辞手法描写了国色牡丹的姿色,形象生动地描写了牡丹花的美,表达了诗人内心的欢欣之情。该诗清新灵动,诗情中富含画意,为咏花之佳作。
唐诗中以“国色”言花,前未听闻,而至大和年间白居易咏石榴花,李商隐咏牡丹花皆以“国色”称之,而此牡丹诗应为唐以“国色”咏花之先,而成牡丹“国色天香”之名。
前两句分别从视觉嗅觉两种感官写牡丹之美,开篇写牡丹之色。国色朝酣酒,何谓国色,作者不言红,更没有繁复的说何种红,只言醉酒二字,精炼准确的写出牡丹之色,让人直观的感觉到牡丹色泽之美。
而染衣之说则是以文字,用侧面描写衣香道出花香的浓郁。用委婉的表达却更能准确的传达出香的意义,所谓诗味皆指此中意味。“酗酒”、“染衣”这样的遣词,亦使得诗文有种浓烈之色。
丹景春醉容,诗人再一次写到了“醉色”,春日与牡丹相映而红,甚至整个春天都被这颜色染醉了,再次赋予诗作强烈的色彩感,诗中有画意。
最末写晚景,不言天色已晚不舍归去,用拟人的修辞手法,让月亮问什么时候回家,其中天色晚和沉醉的意义都有了,而这些都是为了说明牡丹之美。
这首诗含蓄、典雅,对仗工整,尤其是“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两句成就了牡丹“国色天香”之名,从此“国色天香”就成了人们对牡丹的代称。国色,是说牡丹的品位最典雅庄重,而非单指其花色;天香,是说牡丹的韵味最自然高贵,而非单指其香气。诗人用“国色”将牡丹之美推崇到至高境界,而用“天香”二字赋予牡丹宗教般的圣洁气质。
此词上片写对友人别墅的赞美,其向往之情毫无掩饰。下片写世间的功名利禄之事不过过眼云烟,表达出对官场斗争、人海沉浮的厌倦。全词借景抒情,看似套语,却露真情。
上片写词人平日身在繁华都市之中,见惯了车水马龙,如今来到友人幽屑的山间,实在心生羡慕。对友人的别墅毫无掩饰地赞美,到处都是车马如龙,羡慕友人能寻到一个如此清幽的住处。在这里,眼见的是满山柿叶殷红,听闻的是四面萧萧清风,多么美丽。但是,容若出身钟鸣鼎食之家,享尽荣华,什么优美的住所他未曾见过,何需对友人的别墅艳羡不已。
下片说世间的功名利禄之事,只不过是镜中之月、河中之影而已。看镜中自己的容颜渐老,越发感慨功业无成。结尾两句“安得此山间,与君高卧闲”则直接地表达了纳兰也渴望归隐山林的愿望:真想和友人一道隐居在此,以明月和银河为伴,何等逍遥自在。至此,终于明白容若的真意,对见阳山庄的向往是假,对官场斗争、人海沉浮的厌倦才是真。容若真正想对友人说的,乃是结伴从红尘喧嚣中逃走吧,躲开这肮脏的一切。
小词有景有情,借景抒情,看似套语,却露真情。纳兰性德虽身在高门广厦,内心深处“其于世味也甚淡,直视勋名如糟粕,势利如尘埃”。一位承平时代的贵公子,能够作如此之想,古今难得。